听言、观行、察德 把好“动议”关
2014-04-29蒋宜茂
蒋宜茂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新增“动议”一章,强化了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但“动议”非“動”时才“议”,应把功夫花在平时,经常“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德”,多渠道、立体式了解干部,由表及里分析研判,才能真正把好“动议”关。
听其“言”,看是否“实干不空谈”。干部实干才能推动落实,实干才能促发展、惠民生。要仔细甄别、印证各种议论和评价的“真与假”“虚与实”。有的干部讲道理头头是道,谈思路一条一条,说经验一套一套,操作起来却言行不一,遇到问题绕道走。有的干部“十月怀胎”时不在,“一朝分娩”时来了。因此,党委和组织部门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其作风和业绩进行全方位的印证。要在同各类干部打交道、沟通中,近距离地接触干部,了解真实情况;要在基层群众中了解、识别干部,真正用“大多数人”的客观评价来识别干部。
观其“行”,看是否“善干不蛮干”。干部不仅要实干,更要善干。具体做到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日常了解干部时,我们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的表现,既要看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又要看人格性情、判断力、创造力、协调能力等;既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重视其在重要时刻、关键节点的表现,也要重视干部的一贯行为,从日常细微之处来把握,要注意看其是否具有容得下不同意见的襟怀,以此来综合识别干部是不是善干事。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准确地了解干部。重点看其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打基础、利长远等方面是否下了真功夫;看干部有没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气魄,有没有在基层一线、艰苦环境中坚守的耐心、积极进取的信心。通过多方面“观其行”,把干部看清、认准,把那些有激情、有韧劲,低调务实、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发现出来。
察其“德”,看是否“重德不逐利”。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由于“德”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多渠道观察干部的“德”,既要从工作圈中又要从“8小时”外的生活圈中了解干部的“四德”,真正摸清干部是否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了解干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还是搞为我所用,选择性执行;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是立场坚定、坚持原则,还是做“墙头草”两边倒。要了解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时是从群众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还是从一己私利着眼;在做决策干工作时是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以能否产生“短平快”“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来衡量。要了解干部在与自己的名、利、权密切相关的事情面前是出于公心、不徇私情,还是患得患失、难以抉择;在各种诱惑和干扰面前是坚守原则、自觉抵制,还是自我放纵、随波逐流。要真正为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使党和人民的事业薪火相传。对于党性不纯、作风不正、官德缺失的干部,要绝不“动议”,而且坚决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