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祭仪语法的要素:祭祀
2014-04-29赵秀云
作者简介:纪仁博(David Gibeault),法国高等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译者简介:赵秀云,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纳西学。四川 成都610041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14)03-0007-02
[中文文摘]对于祭祀的定义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问题,笔者希望能够对祭祀给出一个符合中国内在逻辑的定义,而不是一个来自外界的定义。 本文将从祭仪生活(cultual life),人神间相互的态度着手探讨,我把此称作祭仪生活的一种“语法”。在这里,祭祀仅仅是一个与其它祭仪关系相关的元素。我希望从这个方法论中可以得到两方面的收益。我相信一方面这可以让我涵盖中文语料库中的不同传统,既不否定道教传统、朝廷文化、儒家传统等的相对独立性,也不被它们的独立性所限。另一方面,我可以得到一个进行对比研究的坚实基础。
首先要探讨的第一个元素是“敬”(homage)。多数时候,中国人会把他们去寺庙这件事描述为“进香”、“烧纸”、“朝山”、 “朝圣”、“朝香”等 ,因此其寺庙就是“朝”。实际上,寺庙的庙写作“廟”,由一个“广”和一个“朝”字组成。当然,“朝”字有时也会用于“朝廷”、“朝代”、“朝服”等,因此“朝”既有政治性,同时也具有宗教性。“朝”描述了两个相互面对的人之间在一个等级空间里的服从和权威的关系。通常上级位于北方,下属则面朝北方。多数时候,站在北方的会被抬高,而站在南方的则要下跪。这在寺庙和朝廷中(在亲属中也同样)都会发生。我把这称之为“敬”(homage)。但在寺庙中它不是唯一的行为,很多时候,在对寺庙里的主神表达了“敬”之后,人们还要到旁边较小的神灵前许愿。这样的两种关系被描述成是“敬”和“求”。人们把这两种关系很明确地分称为两个行为,有时两者甚至是两种独立的行为。“敬”的行为可能会单独发生,但是“求”通常是与“敬”一起发生的。
接下来要探讨的是《封神演义》中的祭祀。 《封神演义》的故事在我的田野地湖北吴家沟的老百姓中流传很广,我认为其包含了在我们的研究中通常会被忽略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祭祀,即“政治祭祀”,或者说是为某个原因所做的祭祀。在这个故事中,大概有365个人物在朝廷更替的过程中死亡了。他们的死或是为了保护一个旧朝,或是为了建立一个新朝。我尤为关注的是,在该书的最后,所有这些受害者(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称呼的话)在新皇登基之后都被封为了神。因此祭祀会带来一种影响,一种互惠,但是这与我们在祭祀中习惯看到的影响或者互惠是非常不同的。这种关系向我们影射出一种不同于经典的祭祀理论的宇宙法则。
根据故事本身的性质,这部小说应该首先是一部政治哲学手册。该小说以一首诗为开篇来对整个故事情节进行了总结,此诗把人类的进程、不同朝代的统治者以及宇宙的形成等连接了起来。诗之后紧跟的是以散文的形式对同一故事进行再次陈述,但是其强调的是末代皇帝们的恶和建朝者们的善之间的一种循环。故事中反映了君臣关系,君主与圣人或者隐士之间的关系,朝廷与山之间的关系,文与武的区别,统治的兴衰等。 在这里我还要提到该书的一些特征。其中一点是纣王和女蜗的故事违反了人神间的敬求关系,对神灵进行了亵渎,而这种亵渎最终将通过祭祀和授权仪式的宇宙再生(cosmic renewal)得到补偿 。 我认为祭祀和亵渎是同一行为的两个正反版本。在这里,亵渎标志着一个王朝的终结,而祭祀则标志着一个新王朝的开始。另一点就是我们在小说中所看到的人神关系的连续统一体特征。关于小说中一些人物的身份,我们无法清楚地知道他们是具有超能力的人还是神,或者是妖;还有一些角色往返于天堂和人间,隐秘于山中。这与祭祀的经典理论并不相符,在这里,不适合用关于祭祀是在人神之间搭起桥梁的论点。事实上,在此语境里,并不适合用神圣/世俗二元结构论。最后一点是关于命运的终极地。在小说中每个角色的终极地在处理事件之前就已经明确。所有的一切已经提前在天上写好。很多时候,其所含的寓意是“这个或那个人的名字已经写在封神榜上”,因此他不得不以他的方式死去。《封神演义》中的祭祀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其根本不是有关道德的。善人、恶人、愚人或者圣人最终都会被封为神,而重要的是要把这个周期完成。总之,这部小说是一种总体性(totalization)形式。
这恰恰与道教的仪式“醮”是类似的。这个持续三天(或者五天、七天)的仪式通常在一个社区准备修建或者重建一所寺庙时举行,或者是每隔60年举行一次。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仪式从物质性来说是在寺庙中进行的,但是从仪式性来说,并非如此。在仪式中,我们看到的是祭祀涵括了“敬”。祭祀不是关于崇拜、奉献或者服从,而是关于一个秩序的设置。这个秩序的一个方面就是关于地方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关系。我们把“醮”仪式看成是一个涉及周期的总体性。总体性的关联对象是祭祀、联盟和祭坛。对比而言,从属/属于是与敬和求,以及对寺庙的权力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醮”仪式中的祭祀跟《封神演义》中的祭祀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就某种程度而言,祭祀使得死者和神灵之间的地位发生了变化。
另外,拉格文(Lagerwey)曾经把皇室的祭天仪式描绘为“该王朝天命更新的常规仪式”这个仪式一般在冬至,当“阳”获得重生的时候举行,因此该仪式的特质与道教的“醮”以及《封神演义》同是基于“循环”的一种总体性。
基于对“敬”元素、《封神演义》中的祭祀、道教的“醮”仪式以及皇室祭天仪式的分析,我特别要提到三点:1)祭仪生活的这个体系应该在更多语境中找到。我相信每年的节庆应该也展现了一个类似的成分,比如说新年反映了总体性以及一种更新,清明节反映了从属关系。 同时我对吴家沟的民族志资料也反映了结婚仪式基本上是一个“敬”仪式(homage ritual)。它包含了几乎要用一种武力(仪式性的行动)的方式获得新娘,把她带回家中,让她“面对”新郎家庭的祖先。那么作为红白喜事中的葬礼是否也可能是一种祭祀总体化(sacrifice - totalization)?这得到了探讨。正如我在文中所提到的一样,在葬礼仪式最重要的时刻,要吟唱与对《封神演义》的整个情节进行总结的开篇诗内容类似的歌曲,从而把阳世向阴世打开,把此世向彼世打开。2)当我把不同形式的祭仪进行对比和统一,形成一种语法时,我不希望把其局限于宗教生活。 3)当对这个语法给予了足够精确的定义,那么我们就可以试着来看一下“演讲”,即由此可能产生的话语。在历史上是在什么时候或者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用到了这种类型的仪式?它们的组合有许多方式。而这些组合间的运动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历史的转变。在本文中我仅限于对它们的识别。
[关键词]祭祀;中国;内在逻辑;语法
注:本文系纪仁博研究员《Elements of the Chinese Cultual Grammar:Sacrifice》一文的中文文摘,英文全文参见本期第106-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