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舞蹈与音乐的艺术关系
2014-04-29陈维雪
陈维雪
一、音乐在舞蹈中的依存性
音乐是一种单独的艺术形式,有声无形,它善于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舞蹈是一种无声的表达,它通过肢体来表现内心的情感。从一定意义上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任何一个舞者必须根据音乐的节奏来进行舞蹈动作的创作,音乐可以协助舞蹈在表演中能够对情绪、个性、烘托气氛起到主导作用,根据不同风格的舞蹈选择相符合的音乐来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音乐就像是舞蹈创作环境的氧气一样,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它的存在。舞蹈和音乐的这种“共性”为它们的结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如《毛诗》序所说,“情动于中,而行与言,是言之不足,故叹之,足之蹈之也。”人们用手拍打、脚踩踏,在某一种动作连续重复过程中,就产生了有规律的节奏,也是音乐的、舞蹈的节奏。音乐需要舞蹈来诠释节奏,舞蹈也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在节奏相同的情形下,产生多种多样的动作变化和队形的更改,从而形成群舞或独舞。只要有了一个共同的节奏源,才能创作出一个协调而具有观赏性的舞蹈作品。
二、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作用
音乐在舞蹈表演中即可为舞蹈者吐露情思的主线,可充分表达那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微妙情感。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和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情感的,音乐本身就直接有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情感当作自己的情感来体验,正如音乐依赖于言语音调的表现力但不描绘语言一样,舞蹈同样也依赖于人体动作的表现力,但并不描绘具体的动作,音乐在渲染舞蹈的情绪、突出舞蹈的民族和地方特色、鲜明地表现出作品特点以及在表现情节和人物情绪的起伏变化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我國著名舞剧编导李承祥说:“好的舞蹈编导应该力求做到:使音乐的形象和舞蹈的形象融为一体;根据音乐的旋律创造出舞蹈的旋律;音乐的色彩变化要启发舞蹈的多样化;独特的节奏产生独特性格化的舞蹈动作;舞蹈要伴随音乐的对比而跌宕起伏;音乐的曲式结构要体现在舞蹈结构中。”所以“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这符合客观的艺术创作规律。它是一句诗化的语言,而非严谨的科学定义,它形象地解释了音乐的色彩变化是舞蹈多样性的启发。
好的作品需要音乐与舞蹈共同演绎,音乐组织舞蹈动作,舞蹈需要音乐来激发自己的灵感,在舞蹈艺术的发展史上,音乐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舞蹈与音乐的结合形成完整的舞蹈艺术。舞蹈所表现的动作和姿态是世界万物中最美、最能打动人的动作和姿态,与之组织得最动听的声音即音乐艺术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共同开出美妙的艺术之花。
编辑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