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衔接,是创新还是自毁
2014-04-29斯成钢
斯成钢
摘 要:盛极一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辉煌到走入低谷,而今又借自考专、本衔接模式考试强势反弹,期间经历着怎样的无奈和变革?这种自学考试模式的出台是对自考重振雄风的扶持,还是饮鸩止渴,助长了打着自考旗号、争名夺利的歪风邪气?针对这种自考模式的种种弊端,又该如何见招拆招?就此发表一点浅见。
关键词: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历史背景;原因分析;影响;纠错方法
一、自考专、本衔接考试模式产生的历史背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1984年开始,发展至今已有近三十年了。这所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因工学矛盾小,考试费用低廉,毕业文凭含金量高,在当时我国高等教育还处于复苏、不能满足千万学子进高校就读的状况下,一度十分辉煌,其规模和数量甚至一度超过高校的在校人数。以浙江省为例,自考报名人数从1984年的81048人发展到2002年最高峰达902633人。在国家只投入有限教育资源的情况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对高等教育的大力补充,同时也为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的有用人才。
21世纪初,因我国高校大量扩招,其他高等教育形式多样发展,进出手续简便,获取文凭便捷,加上自学考试难度较大,又缺乏政策的后续扶持,报考人数急剧下滑,以2013年为例,全省年报考人数仅为25万人左右。
浙江省自考办(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前身)为应对自考人数下滑的局面,同时为推进不同高等教育形式之间的衔接、沟通,积极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日制专科教育衔接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充分吸引省内高职类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让他们在专科毕业时可同时获得自考本科文凭,以此为学生提升学历、就业等提供有利条件。
通知一经发出,至同年9月,就有5所高校迅速呼应,申请了衔接试点学校。
二、衔接模式的现状及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1.现状描述
自考衔接从个别学校试点开始发展至今,已有许多主考院校加入这一行列,专业也逐渐增多。从最近几次自考报名情况来看,一些已经开展专本科自考衔接类考试的地市,衔接类专业考生在报名人数中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以2013年的嘉興为例,每次自考报名总人数在5000人左右,衔接类专业考生占到近一半。嘉兴当地两所进行衔接类专业考试的高等院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总人数超过15000人。每次办理毕业的考生也有近1500人,其中衔接类专业考生竟占90%以上。而未开展衔接类考试的绍兴市,每次自考报名人数为1800人左右,办理自考毕业手续仅百人左右。两个原先报考规模相当的地市,如今报考人数差距如此之大,特别是每次办理手续的毕业生人数的差距如此之大,主要因素就在于是否实施了衔接类考试模式。
为了增加生源,目前参加衔接类专业考试的主考院校不只立足于本地高校内部,还以各种方法以联合办学的形式,发展一些中职、高职在校生人数较多的地市,与当地高校合作,利润分成。考试过程既不规范,更不严格,为了方便,一些校考课程和实践课下放到了办学点,同时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放任办学点自行操作。
2.原因分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考试知识面覆盖广,考风考纪严明,获
得文凭的难度较大,一度获得很高的国际认同。但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各类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地位受到冲击,自考报名人数呈现出逐年萎缩的势态。但随着衔接类考试专业的出现,自考生源几乎瞬间反弹,部分开展衔接类试点的地市报考人数激增,大有人满为患的趋势,原因在哪里?
(1)衔接类考试学校“自主性”过强
普通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设置科学、严谨,一个专业一般有十多门课程需要考试。考生报考后,都需要参加由当地考办组织的理论课笔试,只有部分专业有少数实践课程需到主考院考进行考核。考试组织过程规范、公正,考风考纪严明。而衔接类考试专业往往在专业计划设置上给予主考院校过多的自主性。考生所参加的考试基本上由主考院校自行组织。更有甚者,部分专业的考试完全不用参加普通自考,由学校自主进行考试,自行评定成绩。以浙江科技学院的《视觉传达设计》衔接类本科的考试计划为例:
该专业中三门公共基础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申请免考,其他课程均为实践课和校考课程,相当于整个计划的课程由这些主考院校说了算,考试过程全部由这些高校自行操作,考试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主考学校手中。
(2)衔接类专业考试的利益驱动
自学考试历来以收费低廉为主要特点,考完一个专业报考费加上教材只需要千元左右费用。但经调查,以科技学院的视觉传达设计衔接类专业为例,该院向绍兴办学点的每位考生收取费用为一万两千多元,利润非常可观。一些原先从事自考助学工作的高校成教学院,因利润少,纷纷转向函授和远程教育等其他利润更高的教学形式,在近几年内又重新将发展重点转向了自考,转向的真实原因不得不令人深思。而对于那些参加衔接类的考生,因考试基本上为学校内部自行考试,通过率极高,也宁愿承担较高的费用,以求在短期内获得自考文凭。更有甚者,一些高校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在全省各地和一些培训机构合作,在社会上广收学员,一些培训机构规模较小,管理混乱,有的甚至打出“两年自考包毕业”的广告吸引社会考生前来报考。
三、衔接类专业考试造成的不良影响
实事求是地评价自考的衔接类专业考试,原先设立时的指导思想正确,基本内容也无可厚非。照此实施既可实现自学考试教育与全日制专科教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又能加强在校考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避免教学内容机械重复,最主要的是鼓励在校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更高层次的学历,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但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走偏了,一些高校利用这个政策打擦边
球,无条件削减必考课程,吸引考生牟取利益;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在设置审批衔接类专业计划上的倾向性,有意无意地怂恿了此类行为;加上考试过程中监管的不到位,最终导致这个新生事物畸形发展。
就目前的状态看,笔者以为自考衔接类考试造成了以下几种不良影响。
1.严重影响自考声誉
自学考试之所在以一定时期内吸引大量的求学者前来参加考试,并创造过辉煌的历史,是因为自考的考试组考规范,考风考纪严明,获得自考文凭路途正、难度大、含金量高,并获多个国家的学历认可。自考衔接类专业考试,按现在的衔接类专业考试模式,考试管理松散,缺少监督,基本是学校说了算;考试要求降低,只要交纳学费,基本上能轻松通过,取得的也是普通自考文凭,和社会上参加普通自考,历经多年,努力自学,辛苦考试取得的文凭同等效力。从目前每年毕业生办理情况来看,衔接类专业的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多,占自考毕业生比例越来越大,而他们从参考到毕业的时间很短,获得文凭也很容易。如此轻松自在获取的文凭,其含金量大打折扣,自考的尊严在丧失,自考地位在动摇,自学考试的声誉必将受到影响。
2.严重冲击规范操作
在自学考试实施过程中自考报名和毕业手续的办理环节最为繁琐。实行衔接类专业自考的学校将报名和毕业办理的环节推给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这些衔接类专业考生在当地考试机构注册一个考籍领取了准考证后,不在当地考试机构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这些主考院校的考试,考完所有课程后又回当地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中间的助学和考试等费用最高的环节都由这些主考院校进行操作。很多考试管理机构因考生流失,利益受损及工作量的无故增加,不愿意承担报名和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另外,在毕业手续办理过程中,许多考办也发现,公共基础课的免考存在一些问题。如:某高校衔接类专业考生上午来办理免考时,成绩册只显示两学期英语,(按规定需要三个学期以上英语成绩合格才能免考英语(二)),申请被退回后,下午再来办理,发现成绩册上自行加上了第三个学期的英语成绩,学校解释为原教务处电脑出错,现已更正。如此轻率的举动不得不令人生疑。
另外,部分专业还设置了多个主考学校,他们经常因抢夺生源,利益上的冲突,造成一定的矛盾,部分办学点学生在报名时,有时因课程安排时间冲突或补考问题,未选原主考院校的课程,选了另一个相同专业衔接类学校的课程,按自考的要求规定,只要课程代码名称相同,即视为相同课程,效力相同。但原主考院校因利益原因,往往以该课程未在本校参加考试,成绩无效为由,要求考生重新参加考试,否则不给考生申请毕业。让无辜考生来承担因高校之间利益冲突带来的损失,造成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四、衔接类考试纠偏方法
1.合理调整专业计划
可以说,衔接类专业考试的政策制定是非常正确的。一方面,为了应对自考日渐下滑的严峻局面;另一方面,为推进不同高等教育形式之间的衔接、沟通,积极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还为一些高职类院校的招生起到了积极意义。但这一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成为一些高校获取利益的工具,造成了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合理调整专业计划,严格把控专业设置,不能对主考院校放权太大,甚至为学校量身订制专业计划,为学校获利提供便利条件。首先,应取消问题最多的理论课校考形式。同时,对于一些理论性较强的专业,适当减少实践课程的门数;对于一些操作性较强的专业,要严格限制实践课程数量,增加参加普通自考的理论课程,使得衔接类专业的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公正性。其次,适当降低主考院校在这类考试中的自由度,適度减弱主考院校的自主权。同时严格论证新衔接类专业审批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严格控制新专业的审批。
2.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根据原来衔接类专业考试的文件精神,对参加衔接类考试的参考对象进行严格把关,避免鱼龙混杂。应由省考试院定期组织人员,对参考的对象进行名单抽查,若有违规对象参加此类考试,要对这些主考院校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同时,要严格进行办学成本核算,规范收费,合理收费,严禁主考院校与一些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合作搞虚假宣传,使衔接类专业的考试形式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3.加强考试过程监督
为规范衔接类专业考试的实施,省教育考试院应针对目前的情况,要求这些主考院校在考试前公示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参与考试过程的管理,特别是对学校自行组织的实践课程,在组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试结果评估考试学校应回避,并及时公布成绩。对于专业计划中涉及的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要认真检查学校的课时及考核成绩并及时存档,避免在公共基础课程免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严格、规范。
近日听闻省教育考试院已经下决心对这类衔接类考试进行整顿,近期将有重大调整,出台规范性文件,希望能纠正偏差,使其回归正道,为自考“正名”。
参考文献: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生必读.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01.
[2]葛为民.走向学习社会:自学考试的不懈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02.
编辑 杨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