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长期发展规划期盼物流业政策落地
2014-04-29何黎明
何黎明
2014年6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划》)。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的重大决策,也是进入发展新阶段的中国物流业重大利好消息。
1 应时而生 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处在合理区间,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调整任务艰巨。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把物流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多次考察物流企业,对物流业发展作出重要讲话和批示。这次又把物流业发展问题提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足见高层领导对物流业发展的重视,也说明物流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物流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每一单位的GDP需要3个多单位社会物流总额相配套;二是调整结构的重要手段,物流业每增加6个百分点,就可以带动服务业增长一个百分点;三是提升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源泉,物流成本的降低可以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四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劳动密集的物流业对于“稳就业”功不可没。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也遇到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2009年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物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三年振兴规划到期,急需新的规划来接续。早在2011年7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吸收包括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内的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近三年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积极反映行业企业诉求,参与了有关的调研、起草、修改和论证等项工作。
2 内容丰富 重点突出
《中长期规划》在对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面临形势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一届政府决策导向,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从新华社新闻稿报道的主要内容来看,有这样一些“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深化了对物流业产业地位的认识。《中长期规划》提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把物流业放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重要性得到强化。体现了国务院对物流业认识的深化,极大地拓宽了物流业发展空间。
二是明确了物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既是对原有规划的延续,又体现了新形势对物流业发展的新要求。特别是提出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的“四化”要求。
三是确定了12项重点工程。《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农产品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等12项重点工程。如果从物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来看,以下几项极有可能列入重点工程。如:多式联运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标准化工程、应急物流工程等。
四是聚焦了物流业的突出问题。会议强调,当前建设现代物流体系要突出重点,一要着力降低物流成本,二要推动物流企业规模化,三要改善物流基础设施。这些都是制约物流业发展最突出、对于物流业提质增效最有效的问题。这就抓住了制约物流业发展的“牛鼻子”,找到了推动产业政策的“突破口”,具有积极的政策指导意义。特别是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会议要求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加强市场监管,清理整顿乱收费、乱罚款等各种“雁过拔毛”行为,形成物畅其流、经济便捷的跨区域大通道。这些方面正是多年来困扰物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3 推动落实 充满期待
2009年《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后,物流业界欢欣鼓舞,充满期待。但从这几年落实情况来看,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这次《中长期规划》讨论通过,再一次给我们带来希望,相信新一届政府一定能够推动政策落地。
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近期连续两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强调“国务院决不发空头文件,所有政策措施必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就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群众最期盼、制约行业发展最突出、社会有共识的一些主要问题和业界诉求如下:
一是减轻税费负担,为物流企业“减负”。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物流企业2008—2012年税收支出平均增长速度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五年间平均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实行“营改增”试点以后,运输与仓储等物流服务环节税率非但没有统一,运输服务型企业普遍增加税负120%左右。为此,建议将物流业降低税负、统一税率。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合并,设置统一的“综合物流服务”税目,执行6%的统一税率。以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的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二是支持物流用地,促进项目“落地”。物流用地作为物流园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应予以重点保障。随着城市扩容改造,原有物流用地不断“被拆迁”,而新增物流用地难以保障。一些地方以物流名义圈占土地,更加剧了物流用地的紧张局面。为此,建议对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物流用地的稳定供应,取消对物流用地投资强度等的附加要求。对物流用地应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不得强制物流用地无限度外迁。推行租赁土地方式,不再一次性出让土地,从源头上堵住借物流名义圈占土地的问题。
三是创造便捷交通,缓解“行路难”。近年来,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许多城市在中心城区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限行管制。此外,公路收费居高不下,“乱罚款”现象屡禁不绝。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雁过拔毛”行为。为此,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要求的城市配送车辆按照公共交通管理,给予道路通行权。合理规划通行路线,科学设置装卸地点。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取消通行证试点,加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和管理。对于公路收费,建议降低和统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使用情况。逐步撤并收费站点,控制收费公路规模。坚决杜绝公路“乱罚款”,设立全国统一的执法规定,减少自由裁量权,切断地方、部门与公路管理的利益链条,加强公路罚款制度约束。
四是改革投融资体制,解决“融资难”。物流业资金需求量大,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长,普遍存在融资瓶颈。企业普遍反映,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银行贷款仍然是主要的融资渠道。行业缺乏产业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模式,融资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客户资金紧张,资金回款账期进一步延长。为此,建议进一步放开融资渠道,鼓励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降低融资门槛,理顺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基金试点,鼓励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此外,要支持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和担保机制建设。
五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物流企业具有网络化经营的特征。企业普遍反映,许多地区不允许外地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者设置较高“门槛”作为前置审批条件。企业不得不在每个网点都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大大增加了开办和运营成本。为此,建议应明确允许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允许分支机构使用总部取得的各种运营资质,无须再度审批。清理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精简相关资质。在物流行业试点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六是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物流业是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管理部门多,各地方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导致部门间协调难度大、政策落实难;地区间各自为政、很难协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合力。同时,加强物流业政策督查落实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切实改善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极大的决心和勇气,需要冲破利益固化的籓蓠,需要破除现有制度的障碍,从而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使物流业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行业组织,将积极配合《中长期规划》的宣贯落实,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努力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