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盐之争20年难求真相
2014-04-29
中国人食用加碘盐已经持续了20年。但近些年,甲状腺疾病多年来的频发与全民补碘政策关联在一起,国人“补碘过量”“因碘致病”等问题,被尖锐地提出。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在经过长达3年的调研后,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不过,科学界的这番结论,能否真正打消舆论对碘盐的质疑,尚未知晓。
碘盐拉锯战 对于碘盐的质疑可以追溯到2009年。《南都周刊》当年发表了专题《碘盐致病疑云》,称南方及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均公开提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应该放开无碘盐供应。
2009年,当时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重点实验室主任卢亦愚提供的一份宁波市调查显示,食用加碘盐8年的乡镇居民比食用未加碘盐的乡镇居民年均甲状腺疾病发病率明显提高。
尤其在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儿童尿碘中位数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此后,有关停止食盐加碘、碘营养过量的呼声不绝于耳。
不过,专家认为这不能算是有力证据,“不少临床大夫认为,现在的甲状腺疾病频发与补碘有关。碘缺乏病防治专家认为,这只是临床的一个判断,叫相关性判断,只是根据个人感觉作出的定性描述”。
期待“自主加碘” 于是,碘缺乏病防治专家形成了加碘盐的支持派,临床大夫和专家则是反对派。双方在长期的拉锯战中,相互争论,但没有结果。现在,最新的研究結果表明,食用加碘盐仍有必要。但显然,“食盐加碘”政策不再是铁板一块。
自2012年3月15日起,国家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开始实施,食盐的平均加碘量由原来统一的加工水平35毫克/千克,下调至20毫克/千克~30毫克/千克,并且提供了3种标准,允许各省自主决定加碘量。
“一刀切”的模式由此开始改变。加碘水平放宽之后,各省均可根据本地的检测结果确定本地需要的加碘量。“自主加碘”方式推出不久,各省无一例外地减少了加碘量。
“食盐加碘”这一公共政策所引发的舆论争议,虽然触发了政策的微调,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还需要向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