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与其对策

2014-04-29陈霖子

2014年31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现状分析

陈霖子

摘 要: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信息披露的现状,根据信息披露制度原理,结合相关内容,探究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积极对策以进一步完善现行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对策

一.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

我国虽已初步形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框架,但仅有形式是发挥不了监督作用的,其执行还需要整个环境的支持。就目前而言,现行信息披露制度下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信息披露缺乏真实、准确。上市公司对于其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准确、真实,不得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信息等。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信息披露造假已然成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危害行径最大的问题之一,这些造假手段主要包括有虚增利润、伪造销售收入,摊销费用造假、盈利预测造假、披露误导性信息等。

(二)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完整。上市公司应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尽可能地公布内容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需将实际发生且具有重大法定意义的事项予以公开。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多数都欠缺完整性,其对于关联交易等相关重大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甚至是不作披露。

(三)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众所周知,时间对于证券市场来说很大程度上它就意味着金钱。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其股票价值的影响是不可忽视。虽然,在我国尚未完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这一效应还不是十分明确,但上市公司传递的信息与其股票价格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却是存在的。

(四)信息披露缺少规范性。我国众多上市公司在对其信息进行披露时,所采用方式和公布的内容缺乏应有的规范性。随意选择或变更信息公布的方式,刻意散布所谓小道消息、内幕信息,前后公布的信息缺乏一致性等不规范行为,使得广大投资者难以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有效性。此外,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补充和更正公告在近年来也是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披露手法之一,这一手法更使得广大投资者对于其提供的信息充满了疑惑。

二. 现行信息披露制度下上市公司违规的原因分析

(一)谋求不正当利益。上市公司进行违规违法的信息披露主要还是为了谋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这一现象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并不少见。其中比较具有典型性的有:1)为获得暴利,以欺诈手段包装上市。2)为保住已有的某些资格,通过恶意粉饰财务报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掩盖既定事实。比如某些上市公司为了保住其配股资格而虚增利润;或是通过资产重组等手段虚构利润以避免被停牌。

(二)牟取非法利益。从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建立到现在,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来说仍是不成熟的,且一直以来投机性过强。而且,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及其普遍,加上过强的投机性,使得众多大股东通过内幕交易等手段来获得非法利益。这一现象的滋生与我国证券市场本身的不成熟也息息相关。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处罚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仍未建立起一整套公平,公正,透明,易于操作的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已有体系中存在的某些漏洞给予那些意图不轨者足够的信息打法律擦边球。同时,我国对于证券市场上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得处罚过轻,当违规利益高于违规成本时,很多人仍会选择违规这条路来谋求自身利益。

(四)违规成本低。虽然我国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已初步形成,但会计准则体系和法律法规仍不够完善,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十分不够。违规成本低导致很多上市公司高管铤而走险,频频触犯法律法规,就算东窗事发他们所受处罚相对于他们非法获得的利益来说是九牛一毛。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者不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屡出不穷。

三.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积极对策

(一)完善已有法律体系。安然、世通等公司的造假丑闻促使了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其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信息披露不实的处罚力度可以让很多想铤而走险的人望而却步。但在我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的谴责与罚款所带来的成本相对于其所带来的巨额费非法收益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来说已然成为了一种可以带来收益的理性选择。通过事后严惩违法行为,让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其所能获得的利益,由此在法律层面尽可能地杜绝信息披露虚假的行为。不过,一个完整且系统的法律体系构建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一步一步地去完善它。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得到良好地遵守,首先就应该从上市公司自身入手。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自始至终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为这涉及到整个公司的运作规范有效。同时,如若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的发挥出来,由此可以形成对董事会,经理层等的有效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三)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社会监管力度。通过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来对上市公司进行制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会计师事务所一定的法律责任来对事务所本身进行限制。但事务所的相关责任人出现相关信息披露虚假行为,事务所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比如吊销其职业资格证,相关会计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等。并建立相关的检举制度,鼓励大家都参与起到全民监督的效果。

(四)严格明确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目前而言,我国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们由于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损失并不能从已有的民事求偿制度中得到相应的补偿,那么,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行为的限制,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仅要包括行政处罚手段,同时还需包含严厉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处罚。这样既可以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起到足够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同时又能使相关受害人得到其应有的经济赔偿。

(五)建立终身性质的证券信用评级制度。誠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同时它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缺乏信用的市场是将导致无序且十分低效。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已突显出信用危机。通过借鉴国际惯例,我国应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新发行的公司债券都具有合格的信用评级,不同的评级对应不同的定价。同时还需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评级,由此以取消信用程度低的公司和有造假行为的公司增发新股的资格,最终迫使其从证券市场上退出。这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资本市场的信用体系具有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仅影响着整个公司的正常运转,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它甚至可以为证券市场带来一定的混乱。因此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也要加强各方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同时注重对公司工作人员的知识技术培训和自我素质教育。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需要立即行动,且一步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已有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构建出更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参考文献:

[1] 杜兴强 《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5

[2] 李锦玉 浅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J]《河北企业》2010年第5期

[3] 张金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优化[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26卷(2期)

[4] 刘鹏飞 完善证劵市场信息披露体系的若干思考[J]《统计与决策》2005年第23期

[5] 吴玥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33期

[6] 梁飞媛 扩大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量的几点建议[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年(1)

猜你喜欢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现状分析
国内外证券注册制比较研究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策略研究
商业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
行为公司金融理论的现实意义
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我国制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全球化背景下高职院校韩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