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岂能自配“品牌毒药”
2014-04-29戚伟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4年33期
戚伟
如今,有的名牌仗着自己是名牌,便利用老百姓的信任造假牟利,最终毁掉品牌信誉,吃亏的还是自己。去年的台湾大统食用油造假、胖达人面包谎称无添加剂等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消费者相信名牌产品,愿意为名牌产品花更多的钱,就是看中名牌产品所代表的商业信誉。然而,像中原大化这样的企业,为了“不劳而获”,打起了“卖牌子”的歪脑筋,将品牌使用权违规授予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小廠,致使农户选用该品牌化肥后农作物大幅减产。农户的损失,表面上责任在于制售不合格产品的小厂,但如果没有名牌企业的违规授权,消费者未必会选用那些劣质化肥。而且,名牌企业将品牌使用权授予小厂,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质量检验监督责任,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自己的品牌负责。
在名牌企业已经丧失品牌荣誉感,一意孤行地要将品牌价值吃干榨净的时候,监管者必须承担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及时阻止伪劣名牌产品的流通,并责令企业严格整改。对尚未发现问题的名牌企业,也应采取突击检查和派驻人员等方式,防患于未然。
无论是名牌企业自己,还是监管者,都应明确,企业的品牌不只是企业自己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知名品牌的自我毁灭,不仅影响消费者信心,更是国家的“痛”。希望名牌企业以此为鉴,珍惜品牌价值,牢记社会责任,让消费者放心选用。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