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融资模式在铁路建设项目中的应用研究
2014-04-29韩晨昱
韩晨昱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港口、码头、供水、供电系统以及环保设施等已远不能满足需要,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2012年铁道部出台了新的融资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建设领域,这对我国的铁路建设有很大的促进发展作用。基于此,本文对铁路建设中的BOT融资模式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 BOT;融资模式;铁路建设
一、BOT模式的内涵
首先,BOT模式是一種项目融资模式,利用项目进行融资是政府利用BO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所在。融资是BOT项目成功实施、建成和运营的必要条件。
其次,BOT模式是一种投资模式,BOT项目的成立以及融资的进行都是以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股本资金、提供多种担保及承担相应的风险为前提,BOT项目的投资方式体充分显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特点。
再次,BOT模式是一种项目建设模式,这种项目建设模式由于参与方众多,综合了众多的经济、社会、制度因素,因此项目建设者的管理范畴更广,管理方式更灵活,管理效率更高。
二、BOT融资模式的特点和优势
1.合作共赢是BOT融资模式的基础
在以往传统的投融资方式中,政府部门几乎承担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部资金和风险。BOT融资模式引入私营部门,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持久稳定的伙伴关系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两部门诚信合作、互惠共赢是项目成功的基础。深圳沙角B电厂建设项目是我国第一个成功运用BOT模式进行投融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第一个已正式移交的BOT模式项目。该项目中外资方香港合力电力(中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并组织项目建设,两部门之间,风险公担、利益共享,降低了政府部门的风险和压力。
2.特许经营是BOT融资模式的核心
BOT融资模式将私营部门的闲置资金成功引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核心是给予私营部门特许经营权。江津长江公路大桥是全国第一座县级单位自筹资金(含引进外资)为主修建的长江大桥,也是第一座中外合作建设的长江大桥。该项目成功的关键是给予外资方马来西亚南发集团长达25年的收费权。特许经营权是私营部门收回项目建设成本及获得收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BOT融资模式能否成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因素。
3.拓宽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渠道
相较于财政投入、土地财政等传统的投融资模式,BOT融资模式引入私营部门,拓宽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渠道,较大程度的减轻了财政资金的压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被广泛使用。晋侯高速公路是山西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首次运营BOT模式进行融资。该项目中建设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和陕西国能集团在项目公司分别占股89.78%和10.22%,减轻了政府财政资金的压力。
4.引入私营部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
BOT融资模式在引进私营部门资金的同时,授予私营部门特许经营权,通过两部门的长期合作,也引入了私营部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以改善和提高政府公共部门的运作绩效。例如北京地铁4号线建设项目中,香港地铁公司将其在香港地铁的运营经验和服务理念复制到4号线。此次合作不仅解决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也引进了香港地铁建设和运营先进的管理模式,对今后的运营将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BOT融资模式在我国铁路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条件
1.政策法规条件
建立和完善BOT政策法规,比如国家投资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和外汇政策,铁路价格制定政策,对铁路公益运输的承担范围和方式等政策,对投资者和政府来说都非常重要。投资者可以通过BOT政策法规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打消投资顾虑,政府可以依据BOT政策法规对BOT项目进行合法的管理和控制,避免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不必要扯皮和纠纷,加快项目运作进程。
2.铁路项目条件
在理论上,BOT的融资模式可以适用于任何的经济部门,项目期内,项目公司能得到有保证的收益来源。项目的整体收益是吸引投资的最主要条件,收益可以来自政府所属的购买者、商业用户或者个人消费,收益的一部分甚至全部也可能直接来自政府的支出。
项目的盈利性是BOT融资项目能够健康成功运作的关键。因此,在铁路项目中,首要的任务是选择具有竞争性的具有良好运输收入的铁路项目。比如客运专线,旅游专线,城际铁路,地铁,货运专线等项目。这些项目在地方区域运输领域具有竞争性,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商业经营,点对点的运输目的明确,运输物单一,而且有利于实现单独财务核算,与其他铁路网络体系关联不是很大,独立经营的可操作性强。
基础性项目,则以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公益性,对其要慎重进行选择。对这类项目的经济效益性要有充分的分析才能做出科学的判断,而且带有公益性的项目在线路走向选择和一些构造物的设置方面,不可避免地会有公益性事业的考虑,这势必会增加项目的投资和运作难度,增大项目风险。
公益性的铁路项目例如用于国防、西部大开发的项目,所处地区大多偏远,人民收入水平较低,在运价上适当控制,这些铁路一般经济效益较差,对于这类项目政府应为投资主角,以国家和地方府出资修建为主,除非投资人与政府有特别的约定,比如收益全部直接来自政府的支付,或者政府对经营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否则这类项目是不适合以BOT融资方式建设的。
3.运作机制条件
BOT项目是特许经营的运作机制,作为BOT项目特许权授予者、管制者、支持者、推动者和帮助者,政府不但拥有BOT项目的特许权和管制权,而且拥有本国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行政资源,其行为对BOT项目的推行至关重要。只有政府在政策和行为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利用政府职能提供保障、对项目运作全程监管、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和提高自身管理效率,才能使项目顺利进行。
4.项目决策阶段风险辨识及控制
本阶段的风险主要是决策风险和融资风险。对政府来说是项目决定采用模式建设的风险。对项目法人来说是决定是否投资的风险。决策风险的控制措施就是将决策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设计院或者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论证,调查实际交通运量,选择合适的方法预测远期交通运量,做好项目的财务评价。投资人也要聘请咨询顾问(金融及铁路工程技术方面的专家)研究投标项目方案,测算投资成本,做好投资机会分析,对项目的盈利情况做较为准确的预测,同时结合投资机会分析,和项目的实施难度,做出是否投资该项目的决策。融资风险的承担者是投资人,投资人不但要面临包括建设风险、经营风险、制度风险(与融资政策、环境、法律等有关、通货膨胀风险在内的资金运用风险),还要面临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偿债风险、信用风险在内的融资成本风险。融资方应辨识和分析融资风险,建立风险防范、评价、管理和控制机制,合理选择融资结构,确定合适的债务和股本资金比例。
综上所述,BOT项目融资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新方式,目前在我国方兴未艾,引起了国家决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项目融资筹资金额大、可避免政府债务、分散风险的特点,它在铁路建设项目上有着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1]苏利亚.BOT融资模式在西部公路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
[2]李俊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投融资相关问题研究[D].中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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