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致使移动构式角度对语法隐喻分类再思考
2014-04-29刘茂珍
刘茂珍
【摘 要】韩礼德在1999年从不同词类之间的转换对语法隐喻进行了重新归类,认为语法隐喻是通过级阶的转移,并能改变一个词的句法功能,从而大大扩展了语法隐喻的概念外延。然而,对同一词类内部范畴之间的转换,韩礼德却忽视了,并没有将此纳入他对语法隐喻的重新分类中。Goldberg构式语法在无需事先假设动词新语义的条件下,解释了许多新出现的动词的用法。其中致使移动构式中体现的“过程”内部小类之间的转换,同样伴随着语法和语义的变化,和Halliday语法隐喻重新分类中的不同词类之间的转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都是语法隐喻。
【关键词】语法隐喻;转换;致使移动构式
1.引言
韩礼德等人认为语法隐喻通过级阶的转移,在扩大符号系统的语义潜势方面有重要作用。语法隐喻涉及到句式的级阶转换(rank shift),如从言辞列到言辞,从言辞到成分,从有过程的言辞到把过程看作物体的言辞。那么,对于过程内部次范畴之间的转换这种现象是否存在,若存在,是否为语法隐喻呢?我们从Goldberg的构式语法入手,以其致使移动构式为例,探讨致使移动构式中“过程”内部小类之间转换的现象,并进一步说明该类现象同样是语法隐喻不可忽视的一种类型。
2.语法隐喻
韩礼德认为人们对经验和现象的阐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过程的体现,一方面是逻辑关系的体现。韩礼德采用级阶和性状的一致性的概念来描述语义关系。他把语义分成三级,分别为言辞列(sequence),言辞(figure)和成分(element)。言辞为对一件发生的事的语义表达,因为人类经验主要由发生的事构成,语法通过小句的构建把这些发生的事转换为语义。若干表示事件的言辞构成言辞列,由小句的连接体体现。小句由动词词组、名词词组、副词词组或介词短语构筑,它们分别体现表述每一事件的言辞的成分。这构成了性状的一致性。除此之外,言辞之间的逻辑语义关系用连接词(relator)来表达。
韩礼德还认为,语言系统是灵活的,是可以通过级阶的转换来扩充它的符号潜势的。Halliday&Matthiessen (1999)指出,语法隐喻涉及到句子的级阶转换(rank shift),如从言辞列到言辞,从言辞到成分,从有过程的言辞到把过程看作物体的言辞。这种级阶转换同时伴随着语法结构和范畴的转变,其结果是使系统得以扩展。换句话说,语法隐喻不是具体事物之间的隐喻,而是语法功能结构之间的隐喻化(胡壮麟,2004:171)。
韩礼德早期论述的语法隐喻主要分为概念隐喻和人际隐喻。但是,在1999年的书中,他不再提及这两类隐喻,而是把语法隐喻重新进行了归类,分成了13种,如性质、过程、关系、环境等向实体的转换;过程、环境、关系向性质的转换;环境、关系向过程的转换;关系向环境的转换等。其中过去所提的名物化仍占主要地位。
总的来说,这个分类应当说是清楚的,可操作的,具有进步性的。韩礼德将词汇语法的转换和语义的转换结合起来,这是转换生成语法所欠缺的(胡壮麟,朱永生,2005)。重新归类的语法隐喻就是语义从高级阶向低级阶的转换。语法隐喻能改变一个词的句法功能,从而将一个词的词类变成另一个词类。这大大扩展了语法隐喻的概念外延,更符合人类认知的发展模式。
然而,这种分类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首先,韩礼德本人认为实体不能转换为过程。为此,13种语法隐喻类型中,未见到“实体转换为过程”的报道。但是,胡壮麟等人在其编著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概论》中曾指出有实际语料表明实体是可以转换为过程的,如例1:a.Our office is carpeted. b.We work in a room which is covered with carpet.其次,这13种语法隐喻类型中,涉及的均是不同词类之间的转换。那么,我们不禁会想,同一词类次范畴之间存在着转换现象吗?如果存在,这种现象是否也会像不同词类之间的转换一样伴随着语法和语义方面的转换,从而成为语法隐喻不可忽视的一种类型呢?为了探讨这些问题,我们先来了解构式语法中的致使移动构式。
3.致使移动构式
3.1 构式与构式语法
构式语法代表人物Goldberg为构式下的定义为:“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配对(Fi,Si),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式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Goldberg,1995)Jackendoff和Fillmore曾指出,构式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或形式与功能的结合体。构式的形式不能从已有的语言形式或已经存在的构式中推导出来,但同一构式可以伴随着不同的语义解读。词汇意义和构式意义整合出句子的意义。
构式语法是基于认知语言学理论的语言研究方法,其理论背景为Lakoff基于认知体验的认知语义学。该语法中不存在底层句法形式或语义形式(Goldberg,1995),主张语法为非模块化的,强调形式与意义的匹配,每个语法构式都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
3.2 致使移动构式
Goldberg提出论元构式是构式的一个特殊子类,并且是语言中句法表达的基本手段。其中一种重要的论元结构构式则为致使移动构式。
3.2.1致使移动构式的定义与存在论证
致使移动构式可被定义为:“X致使Y移向Z”。致使者X发出致使力,作用在承受者(受事)Y上,使得Y产生位移变化,移动到Z,且此位移变化遵循一定的路径。这一定义明确说明致使移动构式必须具有[+CAUSE]的语义特征;受事在致事的作用下,发生一定变化,此变化限定在沿一定路径的位移变化;致使移动结构是一个双事件结构,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在致使移动构式中,我们不能将“致使移动”这一语义解读归结于其中的动词或是句子的成分组合。因为Fillmore(1971), Talny(1976), and Randall(1983)指出,這一构式中的许多动词单独并不是使役动词,并不本能地致使移动语义,是这一构式赋予了致使的因果含义。此外,我们也不能将“移动”这一语义解读归结于动词或是常表示方向性的介词。因为有些介词在句中通常会产生歧义,不一定就表示移动含义。如“John pushed Tom outside the room”.所以,Goldberg认为,由于试图把整个致使移动表达式的意义归结于个别词项的意义的研究方法不能自然地解释语言数据,因此语法中需要设定一个构式,即致使移动构式。
3.2.2致使移动构式中的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的现象
在(Goldberg,1995)一书中,我们发现致使移动构式中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的现象有很多,如例2:
a.Fred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b.The audience laughed the poor guy off the stage.
c. She drank him under the table.
在汉语中,我们也常常看到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的这类现象,如例3:
d.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左传·宣十五》)
e.走白羊楼烦王。(《史记·卫青传》)
F.这种新药可以止痛。
我们知道,构式语法的优势在于它可以解释某个构式下新出现的动词的用法,而不需要事先假设这个动词的新语义。构式又是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体。接下来,我们就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对上述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这类致使移动构式进行语义和形式分析。
首先是语义分析。在上述例子中,英语句子中的”sneeze”,”laugh”,”drink”和汉语句子中的“起”,“走”,“止”这些动词本身均为不及物动词,后面不能直接带宾语;并且,这些不及物动词本身并不含有使役意义。然而,在致使移动构式的压制下,这些不及物动词均被赋予了致使的因果含义。如上例2c中,如果不使用致使移动构式,这句话隐含的使役意义是不会单从”drink”本身的词义得到领会的。同样,在例3d中,“起”的意思是“使...起来”,句子隐含使役意义。
其次是形式分析。在英语中,这类致使移动构式的形式仍然符合Goldberg总结出的典型致使移动构式形式“NP1+VP+NP2+PP”的形式。但是,汉语中该类致使移动构式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有时会省略pp。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VP是由不及物动词充当,但是在该构式下,相当于及物动词。
4.致使移动构式中Vi转Vt的用法也是语法隐喻的一种类型
从韩礼德关于语法隐喻的论述中,我们可知语法隐喻涉及级阶的转换。他在1999年划分的13类不同此类间的转换均带有语法和语义上的转换,因而被列入语法隐喻的重新分类中。
依据上述对于致使移动构式中Vi(不及物动词)转Vt(及物动词)的用法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该构式中不及物动词转变为及物动词,是“过程”内部小类之间的转换,即“过程A”向“过程B”的转换。而这种转换同样伴随着语法和语义上的转换。也就是说,这类动词内部次范畴之间的转换和不同词类之间的转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它同样应该被视为语法隐喻的一种类型。这有助于韩礼德语法隐喻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人类认知的发展。
5.总结
本文从构式语法中致使移动构式的角度对过程内部小类之间的转换现象进行分析,对于韩礼德语法隐喻理论进行再思考。通过分析发现,过程内部小类间转换的现象不仅存在,而且与韩礼德讨论的不同词类间的转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同样伴随着语法和语义上的转换,因而是语法隐喻不可忽视的又一种类型。韩礼德在1999年对语法隐喻的重新分类只涉及到不同词类间的转换是不够全面的,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獻】
[1]Goldberg. A.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 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2]Halliday, M. A. 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 (revised edition) London: Edward Arnold,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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