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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件线索查处方法和技巧

2014-04-29宋建华

数位时尚 2014年4期

宋建华

【摘 要】审计是一门科学,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应采取科学的审计方法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科学选定审计项目;增强案件线索意识;理清审计案件线索查处思路;查深做实审计案件线索。

【关键词】审计人员;审计案件;线索查处

一、科学选定审计项目

审计计划和项目的确定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心和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审计监督的薄弱环节来谋划。第一,减少审计“空白点”。一是扩大审计覆盖面,减少审计监督的“空白点”。实践表明,全面审计和突出重点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审计对象如果长期脱离审计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因此,在强调审计深度的同时,也要适当扩大审计覆盖面。二是“三个围绕”,即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工作;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开展审计监督;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三是从纠正一个单位或单个问题上升到纠正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上来。第二,突出审计“着力点”。首先审计质量要经得起历史考验,提高审计质量是深入做好审计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审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其次审计的内容要有深度,从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容上升到绩效审计等多个审计内容相结合上来。

二、增强案件线索意识

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线索是审计机关长期的工作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研究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来看,经济犯罪不断呈现新的特点,如利用“中介”进行权钱交易,部分个人或利益集团将正常的行政审批、优惠政策、招投标项目、资源处置等经济活动,委托给中介机构“协助”办理,帮助取得项目或资金,中介机构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或根本不需要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却利用“合法”形式收取“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等,这些中介机构投桃报李,将取得的部分“服务”收入直接或间接地转给个人或利益集团。二是要加强法规政策的学习。针对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加强与经济犯罪密切相关的刑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审计案例的学习。三是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学习借鉴司法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思路和办法,开拓视野,增强案件意识。要善于从似乎正常的经济账目、执纪执法部门发布的公文和各类信访举报件透露出的信息中,发现各种违法违纪的线索。审计人员不仅要关注现有的账面会计资料,更多的还应关注非会计资料,运用事物的关联性,从账外寻找查案线索。

三、理清审计案件线索查处思路

首先,要熟练掌握经济犯罪罪名及其构成要件。熟练掌握相关罪名和构成要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将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趋向性的判断,在问题定性、审计调查取证过程中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容易使审计方向偏离客观情况,陷入困境。其次,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查核问题。对案件罪名做出初步判断后,应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查核违法违规问题,提高查处案件线索的效率和效果。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查核问题的方法能够清晰反映出哪些是需要审计突破的事项,哪些是因审计手段所限无法核实事项。只有同时具备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要件,才可以构成犯罪,隨着调查的深入,如果审计核实结果与犯罪构成要件不符,应及时调整罪名和审计突破方向。第三,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取得合法有效、全面客观的审计证据。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取证,通过各种审计手段取得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计证据,不能盲目取证。全面取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明犯罪事实、情节手段以及后果,不能片面取证,不能主观推断,特别是在确定损失金额时不能以样本的损失金额推断全部损失金额;对前后矛盾或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证据,要进行重新取证核实。

四、查深做实审计案件线索

要成为案件线索,必然要具备刑法规定的此类案件的法律要件。因此,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线索时,要根据审计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以及职业来判断涉案人员符合什么罪行,然后认真分析该罪的法律要件,仔细研究现有的审计取证能否满足该罪所需的法律要件,不满足法律要件就要继续补充证据,力争使案件线索做到铁证如山。一要坚持发挥“审计韧劲”,这是案件线索查处的关键。要突破一个案件线索都有比较大的困难,因为违法犯罪往往具有比较大的隐蔽性,因此更加需要具有审计的韧劲,特别是“临门一脚”时的韧劲。要想尽各种方法去攻破审计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聪明才智。二要多管齐下注重“内查外调”,这是案件线索查处的必要环节。首先,在做好分析的基础上,把被审计单位内部的资料取齐,并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谈话,比较其内部控制,找出薄弱点,理清事项的大致脉络,抓住可疑的案件线索。其次,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必须走访相关部门,取得外围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