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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善待善豐小業主集會事件

2014-04-29卓文濠

澳门月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民眾台灣社會

卓文濠

3月24日晚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代表行政長官到善豐花園外與小業主對話時表示,“澳門是一個法治、文明的社會,善豐花園小業主霸佔道路,是違反本澳法律的行為。”這一番振振有詞的談話立即引起在場集會小業主的噓聲。反觀近期在台灣愈演愈烈的反服貿學生攻佔立法院集會活動,同樣是事前也沒有向當局申請,卻可獲警方宣布為合法的抗爭集會,兩相比較亦可見台灣政府遠比澳門政府開明。

善豐花園小業主在馬路上聚集及紮營與台灣反服貿學生攻佔立法院事件,兩者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卻有著諸多相似之處。由事件性質來看,善豐花園小業主是受害者,其集會動機是出於對政府助其重建家園的希望失去信心,政府和社會本應給予同情,再且對弱小者又何須勞煩警察大哥出動甚至揚言不惜暴力清場。事實上,善豐花園突變危樓事件至今已有年半,政府的角色和所做所為太令業主們失望,這才是百多名小業主發動集會的源頭,對此,政府官員有否真正反省過?

在澳門若發生事前沒通知警方,或向警方申請的遊行集會,例必定義為非法集會,如上述譚主任對集會苦主冠以違反法律的帽子,令一眾苦主惶惶然。筆者認為,助善豐花園苦主重返家園,政府是責無旁貸的,眼下最緊迫需要處理的,是要公平公正地找出責任問題,要公平公正地看待小業主的無奈訴求。當下,政府官員更應從台灣政府在處理民眾反服貿協議行動吸取經驗,尊重市民參與社會運動的政治權利,這樣做更具有政治魄力,同時也更讓民眾信服。

講到底,台灣民眾反服貿協議行動,只有在台灣才能發生,移植澳門就屬異想天開,皆因一切社會運動都由社會意識和政治環境共同促成,反觀澳門社會的政治環境仍然是政治保守以及民智不開,距離今日台灣時日尚遠。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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