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种粮激励性政策 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
2014-04-23
农民科技培训 2014年4期
农资综合补贴应尽快实现补贴与种植面积挂钩,确保与政策对发展粮食生产的激励目标相一致;实施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将补贴与统计部门公布的种养成本挂钩,结合近年物价上涨、农业行业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等情况,有序扩大补贴规模、补贴范围,合理提高补贴标准,减缓成本快速增加对农业收益的严重侵蚀。
为了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导向性,加快推进规模种粮的发展进度,还应增加三项补贴:一是规模种粮补贴,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提高对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二是售粮补贴,让农民售粮越多,得到的补贴就越多。售粮补贴政策应主要针对商品粮生产重点区域和主体。三是土地流转补贴,鼓励小农以及经营能力不足的农户转出土地,加快土地流转进度,加速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产出率。
现在土地流转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人工价格的上涨幅度超过粮价涨幅。种的越多,需要贷款或民间借贷的越多,需要给付的利息也就越多。银行要求还款时间卡得又紧,往往没等到价位高时就得出手。建议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由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专项贷款指南,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实施名录制管理。用于购买农机装备、建设配套设施的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扩大贷款的规模,延长期限,允许其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和还贷来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扩大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使用权、设施农业大棚、大型农机具、存栏畜禽等抵押贷款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