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和谐”音乐思想探析
2014-04-23黄花云王杰
黄花云++王杰
摘 要:司马迁所著《史记》是研究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之一。太史公所生活的西汉时期已然是礼乐蓬勃发展时期,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他在《史记》中直接或间接的表达了自己的音乐思想,把音乐与自然、政治、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并说明音乐是自然界万物和谐发展、繁衍生息的表现,并辅以大量翔实的音乐事件和史料记载,为我们了解那个时代的音乐形态和特征留下了宝贵的文献资料。
关键词:史记;司马迁;音乐;思想
中图分类号:J609.2 文献标识码:A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性质的史书,它从各个方面记述了中华民族自轩辕黄帝以迄西汉武帝时期约3000年的历史。其中涉及到天文、地理、历史、历法、人物、科技、医学、音乐等等各个方面。音乐方面,《史记》中有煌煌万余言的《乐书》。《史记·乐书》建立了中国古代官修史书的乐志体例。但现在《史记》中的这一篇章是经过东汉学者褚少孙补充编入的。唐人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谈到《乐书》时曾说:“今此文篇次颠倒者,以褚先生升降,故今乱也。”意思是说,《乐书》是褚少孙编进《史记》的,并非是太史公原本的《乐书》,其补充的内容正是汉代流行的《礼记·乐记》篇章。不过,学者们一般认为,尽管这一篇章并非是司马迁的原迹,但从内容上来看与太史公的写作意图是基本一致的,这从太史公的《自序》内容中可以得知。把目光转移到《史记》中的各个“本纪”、“世家”、“列传”等篇章中来,就会发现,很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音乐史料星布于各个篇章中,它们犹如繁星闪烁,点缀着这部光辉巨著的斑斓色彩,也衬托出作者司马迁伟大的现实主义、人文主义思想光芒!所以,如何系统挖掘、梳理《史记》中的音乐史料,就成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一、音乐与自然的关系
《自序》所说“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涉及音乐与自然的关系。《史记》这方面的思想集中反映于《律书》。《律书》对黄钟、大吕等十二律名进行释义,强调音律与自然阴阳之气相通,能决定万物生、长、敛、藏的意义,其突出表现是将十二律与八风及十干、十二支、二十八星宿相配。八风即八方之风,来自四时十二月。十干、十 二支、二十八宿表示年、月、日、时依次运行,周而复始。《律书》以十二律与八风、十干、十二支、二十八宿牵强比附,旨在得出如下结论: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气,天所以成孰万物也。这一思想是对春秋时期众仲“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之说、伶州鸿“有和平之声则蕃殖之财”之说的继承与发挥。众仲、伶州鸿认为音乐既是“省风”而作,便能与自熟之风、气相通,便可用来“行风、宣气,使万物得以生长。这种思想虽未摆脱巫术观念而带有神秘色彩,其基本倾向还是朴素的同类相应论。《律书》则认为音乐之所以能与风、气相同,能使万物成熟,不仅由于同类相应,更是由于音乐的律吕,体现了宇宙运动、宇宙和谐的根本规律,风、气的运行必须遵循这一规律,万物的生长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由此可见《律书》接受了《吕氏春秋》的宇宙图式,而更突出了音乐——音律在其中的意义与作用。同时,《长律书》还赋予“天”以意志与目的。认为以律历通风气,以律历成熟万物,便是“天”的意志,“天”的目的。这便使原本十分朴素的阴阳五行思想蒙上了浓重的神秘色彩,显示了董仲舒以后汉代思潮神学目的论的特征。根据“天人合一”的原则,《律书》认为律吕不仅是万物的根本,而且也是万事的根本,此即所谓王者制事立法,物度执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本禹。《律书》还认为,六律对于万事的意义突出地表现于军事。它以武王伐纣为例,说:武王伐纣 ,吹律听声,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而音尚宫。所谓“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是说从孟春(一月)之律太簇吹至季冬(十二月)之律大吕,杀气与大吕相应,象征纣王残酷无道,故张守节《史记·正义》(以下简称《正义》)释此二句为“人君暴虐酷急,即常寒应。寒生北方,乃杀气也。武王伐纣,吹律从春至冬,杀气相并,律亦应之”。所谓“音尚宫”,是说吹律而宫应,象征上下同心。伐纣可以取胜,故《正义》引《兵书》释此句,说“夫战,太师吹律,合商则战胜,军事张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主卒同心;徽则将急数怒,军十劳;羽则兵弱少威焉”。而《律书》由此得出的结论则是:故云“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同声相从,物之自然,何足怪截!关于“望敌知吉凶”司马贞《史记·索隐》(以下简称《索隐》)的解释与《正义》不同,前者以为“凡敌阵之上皆有气色,气强则声强,声强则其众劲。律者,所以通气,故知吉凶也”,后者则以为“凡两军相敌,上皆有云气及日晕。《天官书》云:‘晕等,力均;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 故望云气知胜负强弱”。关于“闻声效胜负”,二者的解释相同,都以为此即《左传》所说师旷知南风之不竞、《周礼 》所说“太师执同律以听军事而占吉凶”,《律书》说“闻声效胜负”是“物之自然”,可知此处所说虽是军事,注重的却还是音乐的物理属性,音乐与自然的关系。《律书》不仅认为“闻声效胜负”之说不足怪,而且称之为“百王不易之道”,则又可见它比《左传》、《周礼》更对此深信不疑,也就有比《左传》、《周礼》更严重的神秘观念。
二、音乐与人及社会的关系
《史记》认为音乐的音律既是万物的根本,也是万事的根本,这就必然涉及音乐与人的关系,音乐与社会的关系。首先,《史记》认为音律体现了宇宙的运动与和谐,既能感动自然万物,更能感动人,此即《乐书》所说“及其调和谐合,鸟兽皆感,而况怀五常,含好恶,自然之势也”、“故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流通精神而和正心也”。这当然不是什么新思想,与前人不同的是,《乐书》通过五音与五脏、“五常”的比附,强调音乐陶冶情性、修养德性的作用,即所谓故宫动脾而和正圣,商动肺而和正义,角动肝而和正仁,擞动心而和正礼,羽动肾而和正食。故闻宫音,使有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侧隐而爱人;闻微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在此基础上,《乐书》也要求发挥礼、乐配合的功效,以便使人们防止邪辟,走上正道:礼由外入,乐自内出。夫淫侠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稚项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义之道。故君子终日言而那辟无由入也。孔子曾主张“克己复礼”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以至非礼勿思—“思无邪”,《乐书》上述文字便体现了孔子这一思想。由此可知《乐书》重视音乐对个人的作用,但认为其作用不是发展,而是防范,其目的不是使个性得到自由发展,而是使人们都合于礼的规范。所以它得出结论,说“乐者,君子之所养义也, 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史记》不仅重视音乐对个人的影响,而且强调发挥音乐的教化人民、治理国家的作用,此 即《自序》所说“乐者,所以移风易俗 也”,《乐书》所说“以为州异国殊,情习不同,故博采风俗,协比声律,以补短移化,助流政教,天子躬于明堂临观,而万民荡涤邪秽,斟酌饱满,以饰厥性”。与前人不同的是,它提出了以琴弦比君臣,以弹琴喻治国的理论,认为琴长八尺一寸,正度也。孩大者为宫,而居中央,君也;商张右份,其余大小相次,不夫其次序,则君臣之位正类。(《乐书》)夫大弦浊以春温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钧谙以鸣,大小相益,回那而不相害者,四时也。夫复而不乱者,所以治昌也;连而径 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调而天下治。夫治国家而拜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就象《乐记·乐本 》以宫、商、角、擞、羽 比附君、臣、民、事、物一样,以琴弦比君臣、以弹琴喻治国,也是阴阳家思想在音乐美学中的反映,带有汉代思潮的显著特色。
三、音乐与政治的关系
一方面司马迁认为音乐与政治环境有密切的关系,政治环境的安定统一,是音乐兴起的先决条件。乐书中征引古书传记上说,治定功成,礼乐乃兴。也就是说音乐活动与社会政治状况息息相关,只有当政治环境安定,统一事业完成,音乐之事才能真正地兴起。另一方面,他认为音乐在保持和维护社会政治环境安定中有重要的作用。乐书中说,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凡作乐者所以节乐,这就是说越在政治环境安定、功业完成的时候,越是需要礼乐来做节制。制作乐曲真正的意愿就是在节制欢乐,不使过分。由于制作音乐的目的在于内心情感活动的适度外在表现,因此认为音乐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即音乐有表现情感与制约行为的作用与反作用。如果人们内心的情感得不到正常发挥 人就会有不正常的行为表现,人们的行为表现又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所以古代先王知道用音乐来调和人民的性情而不致流于暴戾,只有当人民的行为端正,举止合乎规矩,社会的安定团结才会有保障。 所以说,音乐在保持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中有极大的积极作用。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之礼与乐关系也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礼崩”和“乐坏”是同时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分化的日益突出,社会基础的日益瓦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具有对抗性,原本平和稳定的礼乐约束己经无法真正意义上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因此在春秋时期,“礼乐”即使形式还在,内容也不可能完全保持了。而且这一时期,“诸侯膺天子礼”的事件也频频发生,关键是新的可以起替代作用的社会规范还没有建立,并且,国君的地位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同时国君却没有足够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春秋年间“就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社租者不可胜数,”就是因为国君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既得利益的结果。礼与乐之所以相提并论,是因为二者结合,能起到相互制衡与调和的作用。由此可见,“礼乐”是当时的高级文化,是一种治理社会的高级手段。统治者用这种高级文化手段来强化其治理社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把它转化为其政治象征,并通过它来形成政治期待,促使并保障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这就是儒家所说的“礼乐与政通焉”。孔子所推崇的“仁”是要在“礼”的前提下实施的,而司马迁推崇“礼乐”也是为了满足那个社会对意识形态的需求,与此同时也丰富了当时赖以生存的意识形态的土壤。意识形态不同于宗教,它是“入世”的。
四、音乐与道德修养
司马迁把音乐看成衡量一个人道德修养的尺度。他在《乐书》中说:“君子以谦退为礼,以损减为乐,乐其如此也。”认为有道德修养的君子能谦逊退让来符合礼的要求,而以节制欢娱为合于乐的条件。也就是说有道德修养的君子才能够真正懂得礼乐,才能以音乐来节制欢娱。他认为礼乐对人民的教化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它可以引导民心,使人心归于向善。礼乐与人的道德修养相辅相成,礼乐能够教导人们对好恶有正确的分辨,懂得做人的正确道理。 圣人、君子、有德行的人之所以喜欢音乐,主要是因为音乐在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上有特殊功能。音乐能够使人的内心受到感化,能够提高人的道德修养,而非满足感官欲望的需求,是用道德的需求来克制感官的欲望,调和心志以成就自我的行为标准。能够领悟音乐所具有的深刻内涵,达到性情意念的和悦,才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他肯定音乐具有陶冶情操、修身养性的功能,认为人们研究欣赏音乐的目的是用来修心养性的。《乐书》中说:“天子躬于明堂临观,而万民咸荡涤邪秽,斟酌饱满,以饰厥性。”天子亲临明堂观赏,而后天下万民在音乐的熏陶下,都荡涤清除所有内心的邪恶行秽,各自从这些音乐中斟酌取舍,吸收活力,修养自己的性情。主张圣王明君必须要听音乐,而且必须听雅正和颂赞的音乐。这样邪恶的声音永远也没有机会侵入他的内心。《乐书》中还说:“故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内。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说明爱好音乐,就是君子所用来修养德行的方法。司马迁指出,音乐五声与人的心性息息相关。《乐书》中说:“古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即音乐就是用来动荡人的血脉,流通精神的,是调和人心、端正人心的最好工具。《乐书》中说:“故宫动脾而和正圣,商动肺而和正义,角动肝而和正仁,徵动心而和正礼,羽动肾而和正智。”也就是说宫商角徵羽五声与人的心性是息息相关的,听五音可以分别调养人的圣洁之心、正义之心、仁爱之心、礼让之心与明智之心;听到宫、商、角、徵、羽五音,可以分别使人心温和宽广、刚正好义、恻隐仁爱、乐善好施、端庄好礼。《乐书》中说:“故乐所以内辅正心而外异贵贱也;上以事宗庙,下以变化黎庶也。”也就是说音乐的作用使司马迁对内可以辅佐端正心意,对外可以区分贵贱尊卑,上可以侍奉宗庙祖先,下可以变化平民的气质。说明音乐是通过对人内心的感应来影响人的外在行为的,音乐在人的情感交流、相互沟通上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马迁在《乐书》中引用赵高的话:“五帝、三王乐各殊名,示不相袭。上自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非此和说不通,解泽不流,亦各一世之化,度时之乐,何必华山之騄耳而后行远乎?”说明音乐在情感表现上有其他艺术不能比及的特殊作用。音乐更善于激发和表现感情,最能够以情动人。可见音乐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教育作用,是人的全面修养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五、汉代音乐制度的与时俱进
司马迁生活的汉武帝时代,社会特征与之前的景帝时期明显不同。由于汉初几代皇帝遵循黄帝、老子无为之治的思想,到了景帝时期,人民得以休养生息,社会经济逐渐繁荣稳定。据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介绍,从汉初到汉武帝即位之初,七十余年间总人口增加了一倍多。但是表面的繁荣不代表内里的平静,武帝即位时,诸侯王骄态不法、匈奴在边疆伺机威胁,内忧外患迫使他必须有所作为。黄老无为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不可能再利用无为而治去应对当下的社会问题。而在百家争鸣的时代,墨法两家并不完全对音乐等级和秩序认同,与墨家激烈的反对音乐思想和法家忽视人情的血腥政治相比,儒家有了更大的宽容性,因此对统治者的政治也就更具有调和制衡的可行性。于是统治者在董仲舒等儒生的大力推举下,目光最终锁定了儒家。司马迁对儒家思想的承传与发展,并不是教条的照搬儒家传统音乐思想。作为史官,司马迁必然能够犀利地看清不同阶段社会现实发展的进程,经过反复思考而形成某些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观点。
参考文献:
[1]董菲.司马迁、董仲舒音乐思想的对比研究[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5).
[2]司马迁.《史记·乐书》音乐思想解读[J].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9(6).
(本文审稿 陈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