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昌宁县防护林建设成效措施研究
2014-04-18周要全李舒涵禹朝文鲁定伟
周要全,李舒涵,禹朝文,鲁定伟
(1.昌宁县大田坝乡林业服务中心,云南 保山678100;2.昌宁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云南 保山678100;3.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云南 保山678100)
昌宁县防护林工程体系建设起于20世纪90年代,先是以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为依托,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后以澜沧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怒江一级支流枯柯河流域生态治理等主题为支撑,实施澜沧江防护林等工程建设。据统计,1993—2013年20年间,昌宁县共营造防护林建设89.33hm2,其中人工造林58.67hm2,封山育林30.66hm2,全县已建立起相对稳固的多层次的防护林体系。
1 效益分析
1.1 生态效益
一是项目区建设提高了区域森林覆盖率,对于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意义。多年的防护林建设,新增森林面积89.33hm2,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3个百分点。对实施项目的生态脆弱区而言,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0%以上。防护林建成后,过去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区被树木和草被绿化,水土流失明显减少,土壤侵蚀模数由原来的6 000t·a-1·hm-2降低到现在的3 600t·a-1·hm-2;像柯街小河坝等过去的水土流失区已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的提高,局部地区气候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东西两山等一些重点工程区,森林小气候已经形成,全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二是项目建设有效防止了土壤风沙化等自然灾害,巩固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鸡飞河、大田坝河等河流曾是季节性的害河,雨季洪水夹着泥沙,肆无忌惮地掩埋农田,通过近几年来对其上游的治理,这些曾经的害河其泥沙危害量已明显减少,成为主要灌溉河流。
1.2 经济效益
昌宁县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条件,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业增产增收。防护林工程体系建成后,既改善工程区的环境质量,也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
1.3 社会效益
防护林工程的建设,绿化了建设区,改善了该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小河坝流域马桑林洼等地区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了这些地区的农产品质量,促进了项目区产业结构的调整。项目实施后,由于环境质量的提高,卡斯客邑松子、昌宁苟街、勐统、更戛等地出产的核桃产品先后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产业的发展,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
2 防护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资金不足
在现有的防护林建设中,林业项目每hm2投资900~1 500元。昌宁县防护林建设区多为生态条件极端地区和区位重要地区,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管护难、成本高,根据多年的实践,在昌宁县防护林建设区域现有的自然、社会条件下,防护林从造林到郁闭需投资9 000~15 000元·hm-2,900~1 500元·hm-2有时连种苗费都不够。由于缺少其他资金来源,防护林建设投资严重不足,造成造林质量低,造林后难以开展后续的抚育和管护工作。
2.2 部分防护林质量不高
由于部分地区立地条件较差,社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设计缺乏科学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等原因,导致昌宁县防护林建设工程存在小班内造林树种单一,多为纯林,混交林少,林分结构简单,所造林分生长差,防护林中桤木叶甲、天牛等病虫害出现频率高等现象,生态功能弱,系统稳定性差。
2.3 科技支撑相对落后
因历史、林业生产周期长、工作环境艰苦等原因,造成昌宁县林业系统技术力量薄弱,至2013年底,全县仅有林业高级工程师2人。从2000—2013年的13年间,昌宁县林业系统仅有一个公益林规划成果获得县级科技进步奖,其余无登记的防护林建设领域的科技成果。科技的滞后,导致防护林建设的落后。导致科技对防护林建设的贡献薄弱。如多树种混交林营建、同一林种不同林层的培育、南亚热带松林区混交林建设技术等一些防护林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关键技术措施至今未取得突破。这些技术难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防护林质量的提高和效益的发挥。
2.4 机制不顺
防护林是为了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少污染所经营的森林。是以防御自然灾害、维护基础设施、保护生产、改善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群落。它以公益性为目的,它的林权所有往往不是主要或直接受益者。我国在森林经营划分中,将森林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根据公益林的社会效益辐射区域,又将公益林划分为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其他公益林,国家和各省人民政府每年分别对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防护林是公益林,但在效益的补偿上,未能纳入补偿范围,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护林的后续建设。
3 对策建议
3.1 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防护林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政策机遇,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争取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等项目对防护林建设的支持;二是积极的宣传推介,积极争取国内外各种基金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防护林建设;三是在防护林建设中,整合使用各种项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防护林建设的单位面积资金投入。
3.2 创新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积极探索新建防护林区位的特点,公共效益的主要服务区域,与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接轨体制,将区位重要,跨行政区的新建防护林报批为国家或省级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保障后续建设。其余的新建防护林,根据主要受益区域,纳入市、县公益林,争取给予补偿。
3.3 强化科技支撑,增强防护功效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出台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县内的现有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开展防护林建设研究工作,保障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人员,对取得研究成果的科技人员实施奖励,并对有潜质的科技人员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努力创建不同层次的防护林建设人才梯队。
二是积极协调争取大专院校、各级林业科研院所、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对防护林研究的投入,攻克防护林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建设防护林建设科技示范点,为科技推广创建平台,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提高防护林的科技含量,提高科技对防护林建设的贡献率。
3.4 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间接性的支持防护林建设
防护林建设经营的主体是林农(农户),只有林农(农户)生产发展,生活提高,才能高效的实施防护林建设。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防护林工程资源,发展特色旅游业、林下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带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林权所有者的经济收入,能促进防护林建设的发展,实现当前经济效益和长远生态效益之间的有机结合。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云南省昌宁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