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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4-04-17严苗

教育与职业 2014年18期
关键词:顶岗单位法律

严苗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相关精神,我们不难看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职业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的应用型技能人才。要想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高职人才,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特色鲜明,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专业发展道路,突出职业教育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职业性、开放性。顶岗实习则是体现这种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最好方式,也是现在众多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的主要手段。然而,高职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却面临着种种的风险,致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完善有关学生顶岗实习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校、企业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才能有效地保障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减少顶岗实习中各种风险的发生,才能落实“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才能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法律风险

1.保障权益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专项法律、法规来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这使得学生的顶岗实习问题属于法律管理中的“空白地带”;国家关于高职教育的各种文件、规定中只提出各高职院校应大力推行学生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活动,但这些文件、规定对学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约束性太少,且大多数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一旦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权益受到损害,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则会出现维权难的尴尬,不利于对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维护。再加上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身份,也无法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获得救济。这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的最严峻的法律风险。

2.签订顶岗实习合同方面的法律风险。从理论上讲,当学生在顶岗实习之前,高职院校应和学生要去的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用该协议来明确学校、学生和顶岗实习单位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一些专业性质比较鲜明的专业(如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得到由学校联系的顶岗实习岗位,其他专业性较弱的学生只能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岗位,可能某一个实习单位里只有一个某学院的学生,实习单位比较分散,这就导致学校不愿甚至是无法和顶岗实习单位签订书面的顶岗实习协议,而学生为了能到该单位顶岗实习也不敢主动要求和顶岗实习单位签订书面的顶岗实习协议。无顶岗实习协议,学生和顶岗实习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无法确认,一旦发生纠纷,学生将因缺乏证据而陷入被动,这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首先面临的一个法律风险。

3.安全事故方面的法律风险。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会为学生提供安全的顶岗实习环境,但由于顶岗实习的学生都是“初来乍到”,对所从事的环境比较陌生,而且这些实习的学生往往被安排在“一线”工作,他们对所从事的工作也不熟悉,也没有保护自己的安全意识;大多数顶岗实习单位认为学生不是自己的员工,为了节约成本,对顶岗实习学生基本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岗前安全培训。这样,导致学生在顶岗实习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的风险,在实践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学生不是劳动者,又会面临无法依据《劳动法》获得救济的风险。这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的最现实的法律风险。

4.角色认同方面的法律风险。学生到单位参加顶岗实习期间,在身份上既是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员工,这决定了学生既要接受学校的管理也要接受顶岗实习单位的管理。顶岗实习学生角色的转换及角色的双重性可能会使部分学生的心理结构受到一定冲击,从而影响校企合作协议的履行。在实践中,由于学生天天在顶岗实习单位上班,甚至有的学生也不在学校住,这无疑加大了学校管理学生的难度;而企业认为学生不是他们的真正员工,对学生缺乏责任意识和制度约束。这些都给学生自身各种风险的发生提供了可能的“土壤”。这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的隐患最多的法律风险。

二、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的原因

1.顶岗实习单位社会责任感缺乏。追求高额的利润是企业的本质,也是企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理论出发,企业除了获得经济利益之外,还应该承担一定的公共社会利益。但是,实践中有些顶岗实习单位社会责任感极度缺乏,仅仅把顶岗实习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得顶岗实习学生成为创造更多财富的工具。这种为了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丢失企业诚信,损害企业社会形象的做法是违背法的公平、正义的,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2.有关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如前所述,学生的顶岗实习问题属于法律管理中的“空白地带”;从《劳动法》的角度分析,顶岗实习学生又不是劳动者,因此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顶岗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学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约束性规定太少,甚至政策性规定也很少,从而使得如何理顺学校、用人单位和顶岗实习学生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这也增加了维护学生权益的难度。

3.顶岗实习学生自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缺乏。很多顶岗实习学生为了得到顶岗实习岗位,即使自己的权利受损,也不敢去维权;再加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学生即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则会出现维权难的尴尬;很多顶岗实习学生可能根本就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即使自己的权益受损了也不知道。这是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的主观原因。

4.顶岗实习学生自我心理调整能力缺乏。高职学生中独生子女比较多,他们普遍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对困难、挫折等承受力差,且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就会手足无措。顶岗实习单位往往给实习学生提供的都是一线的基层岗位,工作艰苦,人际关系复杂,他们对这些都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当顶岗实习初期的兴奋与好奇过后,很快便会产生逃避和退缩的心理,从而会产生角色认同的法律风险,不利于学校、企业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5.企业提供顶岗实习的岗位、类型有限。由于单位的逐利心理以及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限制,顶岗实习单位基本上不会为顶岗实习学生全程提供专业对口的、循序渐进的专业技能实习岗位。国家对于提供了顶岗实习岗位的企业基本没有什么政策倾斜,使得能给予顶岗实习岗位的企业越来越少,特别是对批量实习的学生,企业对其实习岗位的定位非常模糊。这使得顶岗实习的学生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增加了各种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

三、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的防范

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针对有关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的情况,笔者认为教育部在出台的有关高职教育的各种指导性文件中应加大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政策性规定;教育部应同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学生顶岗实习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比如制定《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法》,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在这些法律中赋予顶岗实习学生劳动者的身份,并增加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以使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可以有法可依,让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规范与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当前,学校、企业、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模糊,在私法领域,“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们应在不违反法律原则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契约当事人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约定。学校要对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承担起首要责任。学校应规范顶岗实习程序,应由学校统一出面为学生寻找顶岗实习单位,由学校出面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利益,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立法未完善之前可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的方式来保障顶岗实习中学生、学校、顶岗实习单位三方的权益。如果是学生自己找的顶岗实习单位,学校也应出面去协调,并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或指导学生自己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真正地承担起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对顶岗实习单位也是一种约束。

3.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顶岗实习之前,学校应给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培训、心理培训,使他们有法律上、心理上的准备;对于有条件的学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也可以积极地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努力提升学生的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只有这样,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利益受损时,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学生在顶岗实习中也要注意保护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学生在顶岗实习的过程中一旦遭遇意外伤害,可依据顶岗实习协议,由学校出面或自己与实习单位协商,或向法院起诉,不要怕丢工作,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4.顶岗实习单位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社会效应。在顶岗实习前,顶岗实习单位应先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这样可以缩短学生顶岗实习的不适应期,帮助他们迅速完成学生到员工的职业角色转换;顶岗实习单位还应尽量给学生提供与其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使每一名实习生都能在实习岗位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实践经验,也使他们在进入工作岗位后能够利用实习时的经验,尽快顺利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顶岗实习单位不能因为实习生实习的时间短、经验缺乏等原因就对他们置之不理,而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帮助,让学生感受到企业文化,也利于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总之,顶岗实习是实现高职教育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实“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的关键。我们应以乐观的态度来看待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要针对这些问题,从实际出发,以学生为本,总能因势利导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顶岗实习这种实践性教学活动落到实处,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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