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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比较研究

2014-04-17陈远刚

教育与职业 2014年9期
关键词:台湾地区大陆校企

陈远刚

台湾地区与大陆人民血脉相连,人文传统一脉相承,但由于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导致两地的高职教育事业走向迥异。台湾地区的高职教育在中西合璧的教育理念、和谐中庸的教育环境、求真务实的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值得大陆高职院校借鉴。身为亚洲四小龙的台湾地区,其产业经济发展阶段领先于大陆,校企合作模式亦先于大陆高职院校开展。20世纪60年代,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即开始实行校企合作。在台湾地区教育部门的撮合下,省立沙庞高级工业学校于1969年同工业训练协会、三光电机厂、东正铁厂协作创办机工科轮调式校企合作教育,由此开启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之先河。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诸多有益成果和深刻教训,需要大陆高职院校积极学习和审慎反思。

一、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指导理念比较

1.基于产业导向理念的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比较。台湾地区高职院校以区域产业结构变动趋势来持续调整其高职教育指导理念。台湾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核心的产业结构,并于1954年确立了与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匹配的《建教合作实施方案》。20世纪60年代,全球资本主义黄金时代促使了亚洲四小龙的腾飞,台湾地区借机实现向中高端产业的经济转型,高职院校为适应经济转型也开始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台湾地区紧跟美国开启了新技术革命,力推高职院校与企业展开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以互联网和新能源为重点的建教合作。在产业导向理念指导下,台湾地区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项目有效提高了人才培养水平。台湾万能科技大学通过产学合作项目,实现了学校在学生人格教育、优质校园建设、信息化学习及国际接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大规模培育出具备全人品格、专业技能、电脑能力、外语沟通、专业证照的企业人才。

大陆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期,高职院校通过将基于传统产业的专业设置与基于新经济产业的专业设置相融合的方式,来落实校企合作的办学指导方针。通过与朝阳产业企业的深入合作,高职院校在办学理念和指导方针上与当前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技术进步潮流保持同步,从而使高职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从业技能有效满足实业界的用人需求。虽然当前大陆崛起为世界工厂,但其产业层级在世界产业分工体系中尚处于弱势地位,可供高职院校展开合作的新兴产业型企业的数量有限。同时,在董事会提出的利润最优化目标压力下,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高职院校陷入校企合作的理论成果丰硕但市场实现路径不通畅的困境。

2.基于就业导向理念的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比较。台湾地区高职院校在就业导向理念指导下实施的校企合作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台湾地区运用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帮扶的方式来促进高职院校实施产学结合模式,以强化高职毕业生的职场竞争能力。台湾地区的政府部门纷纷推出系列政策,搭建政府、企业与大专院校三者之间的合作平台,为培养具有实作力、就业力及竞争力的优质专业人才提供政策引导及财力扶持。为有效增强岛内高职毕业生的从业能力,台湾地区的政府部门要求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规划与产业实务相结合,并根据企业对基层岗位职能的切实需求来调整高职理论课和实习课的教学方法。其二,台湾地区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来确定高职学生的学习绩效测评模式。以台南市南台科技大学为例,该校积极开发学生就业能力测评体系。该测评体系变革了以学生学业成绩为唯一考核内容的传统学业绩效测评模式,将用人单位所需核心从业技能分解为若干从业技能指标,并以此作为对学生学业绩效考评的重点。这种以增进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的学习绩效测评模式,有助于强化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意愿,积极开发校企合作战略,切实提升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效果。

二、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比较

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保障制度方面各有特色。台湾地区的地方政府部门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高职校企合作模式的成功实施奠定制度基础。为确保校企合作模式的顺畅进行,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在推行校企合作模式伊始便开始建立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便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有效的管理、评估、反馈与纠偏。台湾地区于1954年颁布《建教合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高职院校与实业界通过优势互补来培养高素质人才,1974年在《建教合作实施方案》修订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建教合作实施办法》《台湾省公私立职业学校加强建教合作实施计划》,从而为校企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高职校企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校企双方应履行的职责,并强调高职院校应配合社会需要来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发展,企业应从软硬件设施方面为高职人才培养提供便利。一系列支持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为高职院校与实业界展开合作提供了巨大推动力,有效提升了台湾地区高职教育与实业界人才需求的契合度。

大陆校企合作的相关立法工作相对落后于实践工作,导致实业界缺乏支持校企合作事业的利益动力。当前我国法规文件中对于校企合作相关事宜的规定多停留在政策建议层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以提高高职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事业,并列举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但缺乏落实上述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职院校就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但没有对违背上述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出台惩戒条款。

三、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实施模式比较

1.台湾地区高职院校实施具有浓郁本土特色的轮调制校企合作模式。轮调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联合招生规划中,校方主抓人才培养规划与理论课程教学,企业则负责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二是高职院校将同专业学生均分为两个团队,在校园和企业之间展开以三个月为周期的轮换式学习与工作;企业向参与生产作业的学生发放工资。三是校企合作方企业委派专员参与校方成立的校企合作小组,近距离参与高职学生的教学计划制订、教学任务执行及教学成果考核。四是对于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合格学生,由校方颁发学历证书,并由企业或行业协会颁发技能证书。此举有效提升了高职学生的职场竞争能力。轮调制在台湾地区高职院校中的深入实施,有力促进了高职院校迎合企业需求来培养高技术人才。与台湾地区的轮调制校企合作模式相比,大陆实施的是教学与实训相分离的实习模式。大陆高职院校通常采取毕业实习、学期实习与专业课程实习三类不同期间实习方式相结合的模式。企业在达成短期盈利目标的压力下,通常不愿与高职院校就高职学生的实习工作展开深入合作,从而导致大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较低层次展开。

2.台湾地区的政府部门通过将校企合作模式扩展为政产学合作模式的方式,直接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案的实施。台湾地区的教育部门、经建部门、劳委等部门联手制订《产学携手合作计划》,力推中职院校、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开展纵向弹性中高职衔接式产学合作模式。台湾地区高职院校与实业界通过协商方式联手制订最后一学年的人才培养计划,并通过共同授课的形式实现高职毕业生向企业从业人员的顺畅过渡。台湾地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拨付专项补助经费和提供政策支持的方式来促进《产学携手合作计划》的落实,并对产学合作计划的优秀执行者给予明确奖励。大陆地方政府则在对高职院校进行行政管理的基础上实施放权式改革,通过逐步培植高职院校市场主体地位的方式来解除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支出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大陆地方政府将精力集中于地方经济建设,缺乏对产学合作的长期有力支持。

四、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课程建设比较

课程建设是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以下对大陆和台湾地区高职院校在课程建设领域的校企合作内容进行了比较分析。

1.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课程建设思想比较。台湾地区高职院校较重视全人教育和均衡教育的指导理念,其课程内容更适合对学生实施体验式教学,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眼界和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学生的知识体系奠定深厚的人文底蕴。台湾地区高职院校的全人教育是一种将以人为本的课程建设理念与以社会为本的课程建设理念相融合的课程设计教育新理念,培养高职学生兼具社会价值和人的价值的双重价值观。台湾中原大学以“育自由思考、重责任伦理、秉全人教育”为课程建设理念,形成全人教育课程体系,首推教授学生人之为人道理的课程,其次为传授知识与技能的课程,再次为促进学生均衡发展以形成健康人格与性格的课程。台湾中原大学的课程建设兼顾了学生短期职场竞争能力培养和长期职场竞争能力培养的双重目标,对提升学生入职后的职场竞争能力有很大帮助。

大陆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背景下的课程建设理念与台湾地区有异曲同工之妙。大陆高职院校的课程建设以促进学生的职业生涯健康发展及其家庭幸福为总目标,以提升学生的职业修养和能力为直接目标。大陆高职院校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较为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培养学生根据企业需求及其个性特点来制订职业素养和从业技能培养计划,为进入职场后的创业与应聘做好充分准备,其课程设置较为重视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大陆高职院校从强化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审美能力等方面来设置课程,从而达到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的目的。基于该课程建设思想所形成的课程教授内容,对高职学生的整个学业生涯和职业生涯都大有裨益。但改革开放以来,高职院校及学生受市场经济的长期浸润,在课程建设上偏重于对课程的实用价值的过度考量,热衷于根据当前经济热点来开发新课程,学生亦将主要精力放在利于短期就业目标达成的课程学习上,这种基于功利化导向的选择性课程设计理念影响了高职院校对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2.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课程设计思路比较。台湾地区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课程设计重视按产业和职业的差异进行专业分群设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中高职一贯制课程设计。1997年,台湾地区开始酝酿面向高职院校的“跨世纪技职体系一贯课程”教改方案,期间经过专题研讨会后形成研究成果分群规划和课程体系架构设计,于2001年汇总形成各学科群的课程体系大纲,2006年开始全面实施。台湾地区高职院校的课程改革有鲜明的体系化设计思路,按企业的职业类别和岗位类型的不同,将高职专业进行分类汇集,将既有的三百余专业门类汇集为十七个学科群,并以学科群为单位来实施各群的一贯制课程规划设计。当前大陆未成立高职院校的课程发展中心,没有与企业联合实施基于企业职业类别与岗位类型差异化的课程设计方案,从而导致课程设计目标不明朗,进而影响人才培养规划的执行效果。虽然中高职一贯制职教体系在大陆初具雏形,但由于受现有体制约束,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中高职教学主管单位意见不统一、办学定位方向存分歧、办学资源整合有阻力等诸多问题。

五、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师资建设比较

1.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教师能力要求的比较。师资队伍建设是决定高职院校办学绩效水平的关键。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对于教师的能力与学历水平同等重视,多数院校已实现教师博士化,并且在考虑候选教师博士学历的基础上,更为欢迎具有实业界工作经历的教师,还通过制定相应的校内制度来激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与企业展开合作或入驻企业进行学习实践。同时,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亦欢迎企业内部资深员工进入高职院校做教育兼职工作,从而将企业界实践工作经验带入高职课堂,使得高职教学内容与企业界的实际需求更为贴近。大陆高职院校则较为重视高职教师的学历资质,并且对高职教师提出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双师型教师结构是大陆地区高职教师的特色之一,指高职教师不仅应有高职教师资格证书,还应有职业资格证书,以此来确保高职学生的实践能力水平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

2.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教师素质要求的比较。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偏重于高职教师的国际化与信息化素质。从高职教育的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角度来说,台湾地区高职院校师资力量的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准远高于大陆地区。为确保教师教学水平的持续提升,台湾地区的高职院校通常派遣教师去发达国家做短期访问学者,以有效追踪本学科的研究前沿。台湾地区高职院校的校园网络化水准较高,学校各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被赋予获取学校各类资料的不同权限,校方为教师提供网络化办公条件和个性化教学网站建设支持。大陆高职院校则对高职教师提出了以师德为核心的综合素质要求,认为教之道应以德为先,高职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科学的世界观、端正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现代的职业教育理念和宽广的知识面。大陆高职教师偏重于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全面综合发展,从而确保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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