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对广西社会和谐的作用
2014-04-17刘丽静
刘丽静
一、概 述
广西是多语、多方言地区。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主要指的是广西各民族语言关系的和谐,即广西社会生活中多民族、多方言之间语言地位平等,统一多样,和谐共处,互补互利,在和谐中各尽其责,在和谐中发展的一种语言存在关系。广西社会和谐指的是广西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
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是广西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对广西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谐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可以加深对我国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对广西在新中国成立后语言政策的实施进行一个回顾与反思,揭示广西各民族和谐的语言关系对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的影响规律,为广西的语言规划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一些社会学理论方面的依据。
二、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广西社会和谐
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广西各民族人口整体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虽然民族关系多样,但是广西各民族人民在社会生活中和睦相处,广西区内多语现象十分普遍。如桂东、桂东南地区流行白话,这些地区的壮、苗、瑶等少数民族除掌握自己的民族语言外,几乎能用白话交流;柳州市、桂林市、来宾市通行桂柳话,当地的居民不分民族基本上也能自如地使用桂柳话,以苗族为例,“广西苗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各地苗族均会操汉语西南官话”[1],双语、多语现象十分普遍。桂西北的壮语通行,当地的汉族、其他民族也乐于使用壮语进行交际。各种族际语言的转换对于当地人来说几乎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比如贺州市的“一户人家,说四五种方言”[2],等等,各种民族语言之间地位平等,没有高下之分,只有使用功能上的区别。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民族之间没有出现由语言歧视引起的语言冲突,民族平等,边境和谐。广西社会的语言和谐对广西社会的和谐起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一)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广西社会政治和谐
广西各民族之间的语言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的是广西语言使用者之间的社会政治地位关系问题,如果各民族语言关系平等,那么各民族的社会政治地位也是平等的;反之,则是不平等的。因此,可以说广西各民族的语言和谐直接影响着广西社会的政治和谐。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广西实行区域自治,实行平等的语言政策,这个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广西社会的政治和谐。
广西社会政治和谐指的是广西各族人民群众能够当家作主,政府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政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各级政府之间关系和谐;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和谐。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行善政,人民和政府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政治制度完善,法制化,科学化;依法治理国家、治理地方,信息透明,司法公正,政务公开;政治和经济、文化发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平衡,社会稳定。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对广西社会政治和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保证了全体成员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最基本的内容是广西各族人民享有语言平等的政治权利,不分民族享有同等的话语权,这也是政治民主的集中体现。由于历史的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前,广西许多地方交通不便,人烟罕至,当地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汉族外的许多少数民族只有口头语言,没有书面语言。即使是汉族,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也很低。这种语言生活状况是谈不上和谐与发展的。所以,在20世纪50年代,广西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开展扫盲运动,尊重少数民族意愿,帮助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建文字,先后创建了壮文、侗文、苗文,同时,在广西推广汉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实行双语教育,保证了全体区域成员都拥有平等的语言权利。语言平等政策的实施,也促进了广大社会成员参与国家大事,参与地方自治,平等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促进了各族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和谐。语言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它除了用于交际,还具有表达民族情感、传承民族历史的功能。各民族人民对于自己的民族语言总是怀着深厚的感情,国家实行民族平等的语言政策,尊重了民意,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营造了人民与政府之间良好的政治关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爱戴与拥护。从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成立至今,广西各民族的语言关系是和谐的,广西各族人民尊重各级人民政府,国家的语言方针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实施,广西的推普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这些都充分说明了人民与政府之间良好的政治关系。
3.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促使广西语言制度建立与完善。广西社会各民族的语言和谐需要有语言制度的确立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这体现为表达国家意志的法律与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了维护民族和谐,维护各民族的语言平等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语言法律法规,这些语言法律法规完善和巩固了语言制度的建设。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策法规室主编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汇编》(1949-1995)收录了新中国成立后到1995年国家重要的语言文字法规99篇[3];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主编的《民族语文政策法规汇编》(1949-2003)收录与广西有关“文件”2篇,收录“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12篇(罗城、金秀等12个自治县自治条例)、“地方性文件”6篇,合计20篇[4]。这些文件都体现了既积极推广普及全民交际语言——普通话的国家意志,又贯彻了民族平等的语言政策。广西区内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除了汉语外就是壮语,壮语人口占了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民族语文政策法规汇编》(1949-2003)中收录的20篇文件大部分与壮语有关,如《国务院对“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的批复》(195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对《关于壮文方案修改意见的报告》的批复(198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语委、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局《关于在马山等二十二个县部分小学使用壮文教学试点和农村使用壮文扫盲的报告》(198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卫办、自治区民委、自治区人事局《关于我区大专、中专毕业生中的壮族学生学习壮文的请示》(1983);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壮文工作会议纪要(198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1992)等。以上这些围绕着广西壮语的创建与推广所颁布的文件,成为广西语言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政治制度的和谐。
(二)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广西社会经济和谐
语言产生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贯穿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广西各民族的语言和谐是与广西社会经济和谐紧密联系的。广西社会经济和谐,指的是在广西经济发展过程中,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定性要素之间形成了互相依存良性互动的关系,它包括生产力方面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生产关系方面的人与人的和谐,经济利益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核心,经济和谐主要指经济利益方面的和谐[5]。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对广西社会经济和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各民族语言平等,国家推广全国统一的普通话,对广西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的6亿人口中80%是文盲,农村的文盲率更是高达95%以上[6]。广西也不例外,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经过推普、扫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长期工作,各族人民掌握了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或者是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开阔了眼界,掌握了文化、科技知识,生产力水平得到迅速的提升,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劳动力的生产、经营、管理、流通能力提高。语言能力构成了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能力,为劳动者获得劳动自由提供了基础。目前,普通话在广西大中城市得到了普及与推广,正在向乡村延伸。普通话普及的地区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它预示着乡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2.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生产关系的存在方式。生产关系是人与人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广西的大部分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政治、经济、文化上处于劣势。新中国成立以后,广西各民族享受平等的语言文字使用权利与教育权利,民族之间语言地位与社会地位平等,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和谐与变更,这有助于不同的政治群体、利益阶层在有效的合理制度下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首先,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有利于自由、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的确立。长期以来,多语、多方言的复杂语言环境对民族成员之间的社会交往造成了不便,但也促使了各族人民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多语现象相当普遍。语言的多样与统一,营造了广西各民族开放与友善的心态,因此,广西各民族人民乐于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为外地资本进入广西营造了无沟通障碍的语言交际环境,有助于公平交际的可能实现。
其次,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经济方式的转变主要指社会的生产形式由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第三产业是农业、工业之外的其他行业,以服务业为龙头,相关产业有15个门类48个大类,如交通、电信、金融、物业、旅游、贸易等等。随着2006年广西旅游强省目标的提出,以及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建成,广西的旅游业、国际贸易也正在蓬勃兴起。而广西各民族的语言和谐为其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从旅游业的发展看,广西多语、多方言的语言生活状况构成了广西独特的旅游资源,其异质性是吸引旅客的条件;由不同语言及方言构成的语言文化与民间艺术文化,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这些都是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的人文景观。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广西的多种民族的语言与东盟10国的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壮语和越、泰等国语言同宗;粤语、客家方言至今仍是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的华侨在社区里的流行语。因此,语言的相同、相通为广西与东盟各国的友好往来打下了良好的商贸基础。
最后,语言和谐为经济利益的调整提供了实现条件。语言的和谐,为经济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流动的土壤和条件,平等的语言环境可以大大加快人口的流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群可以互相交流,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这是市场化经济的存在前提。比如改革开放以后,广西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普通话培训,为广西的老少边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据媒体报道,2004年,普通话培训已被教育部列入农民工就业培训内容[7],2005年起,广西也对农民工普通话进行培训。南宁市所辖的6县6城区和柳州、百色等地率先开展这项活动[8],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语言支持服务。
(三)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影响广西社会文化和谐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符号。如果按照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的定义,“文化是人类群体或社会的共享成果,这些共有产物不仅仅包括价值观、语言、知识,而且包括物质对象”进行解读[9],我国的和谐文化主要指人类社会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制度体制于一体的一种文化形态。李德顺先生《论和谐社会的文化建构》认为,“文化和谐”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特殊具体的文化层面,即各个文化领域及其相互之间的和谐,呈现出“和谐文化”的面貌;二是普遍深刻的文化层面,即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共同思想、“组织和行为方式的和谐”,它使社会达到整体意义上的“文化和谐”[10]。广西社会的文化和谐也包含这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都和广西社会的语言和谐有着密切的关系。
1.广西多民族语言和谐影响了特殊具体的文化层面的和谐。特殊具体的文化层面和谐是指广西的各种文学艺术形式,如民间文学、戏剧、曲艺、山歌、电影等各种文学形式的和谐。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广西多民族语言和谐为广西的文化和谐打下了物质基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本土民族语言及方言为基础,产生了大量的民间艺术形式,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艺术形式和谐发展,共同丰富了广西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如广西的山歌文化就是以广西地方语言为载体得以发展壮大的,它带动了广西的文化产业的发展。
2.广西多民族语言和谐影响了普遍深刻的文化层面的和谐。普遍深刻的文化层面的和谐主要包含价值观念、道德评判、价值体系和习俗等等的和谐,这是一种建立在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价值观念的和谐。广西各民族的语言和谐体现了民族文化中一种平等、利益兼顾、均衡发展的价值观,对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评判、风俗习惯等起了很好的示范与榜样作用。各族人民相互尊重不同的语言,以及包含在语言中的思维方式、道德习俗,善恶标准等,并把它们自然融合为各民族都认同的爱国主义、开放兼容、统一多样、团结友爱、奋发图强、乐观坚强等的社会主义文化核心内容,从而达成文化层面的深层和谐。
3.广西多民族语言和谐有助于文化和谐体制的建立与巩固。文化是建立在语言之上的,多民族语言的和谐统一与多样性,为文化产业的多样性提供了存在基础。文化产业、文化体制要适应语言的多样性存在来发展广西文化产业,因此,广西的文化产业也呈现出了多样性的特征,文化领域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广西的文化产业依托多样的语言存在处于不断的探索创新之中,如把广西民歌推向市场,推向全国,推向国际,引领“广西风”。侗族大歌,印象刘三姐、大地飞歌等等都在剧烈竞争的市场化经济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语言的多样性为文化产业的创新、为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条件。
4.广西多民族语言和谐有助于广西非物质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信息化时代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生存的空间距离不断缩小,半小时经济圈、1小时经济圈、3小时经济圈等都标志着各民族生存距离的拉近。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同质化越来越严重,表现在文化领域就是大量的非物质文化淹没在主流文化中。由于广西地处边远,而且新中国成立以后采用双语教育,虽然广西的各民族语言在交流、接触过程中同化情况比较普遍,但是各民族的语言都能较好地保存下来,这就为其他文化符号的保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为山歌、地方戏剧、说唱文学、民间故事、传说等等文化符号大部分都是以民族语言为载体进行传承的,可见语言的多样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基础。
三、结 语
综上所述,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各个层面都有密切的联系,广西各民族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构成基石,它从符号以及价值观、价值走向的角度对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影响。当然社会和谐也对语言和谐具有深刻的影响,广西社会和谐从制度、经济、文化等方面决定了广西社会语言规划的走向,笔者将另文对其进行探讨。
[1]广西地情网.苗族[EB/OL].http://www.gxdqw.com/mzms/mzjj/200906/t20090613_7625.html,2014-01-28.
[2]王万程.保护语言“基因库”贺州方言研究渐成品牌[EB/OL].http://www.gxrb.com.cn/html/2011-07/24/content_568 187.htm,2014-03-10.
[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策法规室.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汇编(1949-1955)[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
[4]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民族语文政策法规汇编[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5]汪冰.协调经济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37/3756723.html,2014-05-10.
[6]李吉元.教育奠基中国:1956扫盲教育 4亿多文盲学识字[EB/OL].http://www.jyb.cn/crjy/crjyxw/200908/t200 90819_303621.html,2014-05-21.
[7]郭少峰.农民工就业培训要练普通话[EB/OL].http://news.sina.com.cn/s/2004-09-21/09203726273s.shtml,2014-06-26.
[8]龚文颖.普通话不标准“噎”住求职者 相关培训机构“有处寻”[EB/OL].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 060418/newgx444420ec-589858.shtml,2014-07-28.
[9]戴维·波普诺.社会学 (第三章文化)[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344a05e009581b6bd9eb15.html?qq-pf-to=pcqq.c2c,2014-05-17.
[10]李德顺.论和谐社会的文化建构[J].前线,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