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转型发展——以桂林市为例
2014-04-17谷昀凌
谷昀凌
在经济全球化、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如何保持城市的个性特征,使宝贵的文化遗产和城市记忆得到传承延续,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转型建设的和谐共生,从而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的“两个建成”目标,就成为一个既深远又紧迫的社会课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变得异常重要。
一、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转型发展的关系
桂林市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始终面临着如何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好这种城市资源,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转型建设相融合的问题。二者之间既走过了对立、统一的发展历程,又建立了在对立中统一的和谐发展关系。
(一)对立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的认识都经历了冲突对立的过程。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经历了对城市历史文化、历史建筑风貌的否定,对大批具有历史价值和意义的建筑进行推倒重建,使大量珍贵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流失和陨灭。我国也同样经历了这一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中明确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1]目前,一些历史文化名城中出现了中心的高度集中、高楼大型化、城市空间出现多种变化的趋势,这些趋势对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形成了持久的影响,同时也使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严峻。桂林市是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它也同样经历了这一历史阶段。在桂林市的城市发展建设中,也有过对历史建筑的大拆大毁,对历史街区的空间重构,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历史文化保护的破坏。
(二)统一
现代与传统必有相通之处才可发生联系和继承。进入21世纪,人们认识到,一个民族之所以保持着高度的独立性和易识别性,就是因为它还很好地保持着自己的风俗习惯,而这些传统的风俗习惯对于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同时,面对全球化的浪潮和城市化的加速,人们也认识到城市的基础设施、建筑与社会都是不断发展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城市的现代化与古老传统,每个城市的特征不应因发展而淹没,开始将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放在同一高度加以考虑[1]。近年来,桂林市因其悠久的历史而成为国际历史文化名城,又因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及遗址、遗迹等而具有迷人的魅力,更因其人文文化、自然山水文化及生态环境文化而成为世界上众多游客的聚集地。桂林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已经充分融入了城市经济、社会生活发展过程之中,与城市发展及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
经历了对立、统一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城市的发展与变迁,我们认识到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城市转型发展并不是相互分离的关系,而是一种相辅相承,可以协调相融、在对立中统一的和谐共生的关系。
二、历史文化保护在城市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桂林市城市发展速度较快,转型发展趋势明显,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却没有跟上城市发展速度,导致在城市转型发展中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转型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保护历史文化,与城市发展扩张相冲突
随着城镇化的实施,大量人口涌进桂林市区,市区在迅速膨胀的同时也产生各式各样的问题。人口增多,城市负担变重,城市规模必然面临扩大,需要提供给人们的住房、环境、工作、保障等都需要跟上,这就出现了“城市病”问题。城市需要扩张,然而,城市的发展与扩张却没有在充分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进行。比如,曾经具有桂林地域特点、能够反映桂林市悠久历史、独特风貌的老建筑、老民宅在建造两江四湖环城水系时被拆掉了,十分可惜。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建筑,带有着特定的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而今都不复存在了。对于桂林市的老城区来说,这里也有着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如靖江王城、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救亡日报》社旧址、广西省立艺术馆、桂林图书馆、李宗仁官邸、李济深故居、古南门等历史性建筑;王城东西巷、解放东路、解放西路、解放中路等历史街区以及漓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等等。这些历史文化遗迹、遗产及精神风貌既体现了城市发展的文脉,又体现了城市文化的底蕴,是不可拆除和毁坏的,这在客观上又阻碍了城市发展的进程及城市的极大扩张,造成了二者之间的矛盾。
(二)部分历史遗产原始功用消失,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
随着岁月的变迁,虽然一些历史文化遗迹或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但其原始功用已经消失殆尽,不再具有功能意义。像八路军桂林办事处,这是抗战时期我党在桂林市设立的办事机构,负责我党在桂林市一切对外事宜;像靖江王城,曾是明朝靖江王的王府,是城市中心和权利中心;像广西省立艺术馆,抗战时陈列绘画、木刻、雕塑等抗战宣传作品,并在这里上演众多戏剧,曾是抗日文化战争的窗口;像白崇禧故居,原是国民党上将白崇禧将军的府邸,见证了白崇禧将军的生活起居和戎马生涯。但现在,到了现代社会,这些原有功用消失了,其已经不再具有功能性意义和作用。但是,由于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都提及了要保护文物、遗址、遗迹,尽管有些历史遗产原始功用已经消失,也仍然是我们保护的对象,所以对这些历史文化的保护也就成为必须。然而,在这些历史功用消失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大部分都经历了时间的历练,它们需要维护、需要修缮。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资金保障,无形中成为沉重的历史包袱,为城市发展增添负担。
(三)保护形式单一,跟不上城市的转型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提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2]我们当前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仅限于各种博物馆、纪念馆。比如,桂林市博物馆、桂林市美术馆、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等;或是已经明确标识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或是具有历史教育意义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如陈光烈士墓、八百壮士墓等;或是名人官邸、故居,如李宗仁官邸及故居、白崇禧故居、李济深官邸、徐悲鸿故居等。而一些历史建筑、历史街区没有被列入保护范围,一些具有别样情怀的历史风貌、民族风情也没有被关注到,保护形式较为单一。城市的现代化转型发展,需要多元的历史文化保护形式,以此跟上城市的发展与建设,而这种以建纪念馆、博物馆的单一保护形式却难以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
(四)非物质文化保护缺乏,成为城市发展文脉传承的障碍
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仅限制或停留在物质文化遗产、遗迹等物质层面上,对于精神层面的不容易被挖掘和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却非常缺乏。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就没有办法恢复和再生,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要。目前,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像桂剧、彩调、桂林渔鼓等,由于其可获得的经济利润不高,传承条件受限,这些桂林地方剧正在逐年走向衰落;像桂林市以侗族大歌和各民族节庆活动为代表的本土民族、民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由于传承的范围和传承的速度等原因,这些地方特色文化也在走下坡路;像一些没有在公园、名山上的摩崖石刻和造像,由于保护工作不到位,也逐渐濒临消失;像一些曾经在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民族精神、爱国精神更是由于传承渠道不畅,基本上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重要的历史文脉资源,更是传承城市精神、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缺失,必然成为城市文脉传承的障碍。
三、历史文化保护在城市转型发展中的应对措施
(一)建设新城区,保护“老”文化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为了既能更好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又能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很多城市都采取了新的举措,如在老城区之外建设“新城区”或是在老城周围建设“卫星城”,这样既没有使城市发展受限,又很好地保护了“老”文化。桂林市在向外发展时,就是采用了这种方法。围绕市中心,向外拓展,以王城为中心,向外逐渐拓展出了5个城区: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到目前,为了城市的协调发展,又新成立了一个临桂区。这样一来,既解决了老城的城市拥堵、人口过多、环境承受能力过重等“城市病”问题,避免了向老城的聚焦,又开辟了新的战场,使城市转型及发展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既保护了老城的历史文化遗产,又促使新区得到了发展,可谓是一举两得。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应严格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和更新。比如,对《救亡日报》社旧址的修复,就是按照了“修旧如旧”的原则,修复后,可以看到其旧址仍然是具有时代感和动荡感的。
(二)旧瓶装新酒,保护发展两不误
不能再承担社会功能和作用的历史文化遗迹,就失去了其城市功能,也就失去了意义。只有旧瓶装新酒,让其重新承载城市功能,这些历史文化遗迹才能融入到社会发展中,融入到城市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释放其光彩和魅力。比如,对靖江王城的改造与利用。保持王城外表原样不动,对其内部进行改造,设置为教室和办公室模式,并加入暖气、空调、消防等设施,现在,王城已经是广西师范大学这所高校的所在地。同时,将王城纳入旅游线路,如今的王城不仅是高校,还是著名的5A级景区,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的典范。广西省立艺术馆今天已经成为学术大讲堂、大剧院以及重要活动的举办场所。还有白崇禧官邸,现今,在其官邸外部坏境保存良好的情况下将其改造为“白公馆”主题餐厅,利用其名气及历史底蕴吸引了众多的食客。白公馆中摆放了大量民国时期古董家私和海外少见的古董钢琴、留声机、座钟、图片等,将文化遗迹与酒店高端商旅要求完美结合。这样一来,既保护了历史文化遗迹,又发展了城市的经济,促进了桂林的旅游,为尽快实现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目标缩短了距离。
(三)开发新形式,转型发展“锦上添花”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不是要建设一些玻璃罩下的博物馆,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经营历史文化遗产,并“借重于历史文化的传统,使城市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曾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过看法和观点:有的专家说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可以有景观型保护、格局型保护和肌理型保护;而有的则提倡原真型保护、风貌型保护、复兴型保护和改造型保护[2]。这些自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无论哪种保护形式、保护方法都要切合本市的特点和实际,针对当前城市快速发展的主要特征,从城市文化和城市转型发展的高度做出不同处理,从历史文脉、城市肌理、传统节点、院落空间等领域进行创作,寻找历史空间原型进行改造,保护老城的肌理和有机秩序,手法应该多元化。比如,对桂海碑林、叠彩山石刻、虞山石刻等石刻和磨崖造像以及名人故居的保护推荐原真型保护;对大圩古镇、江头村、兴安秦家大院等的保护推荐风貌型保护;对黄洛瑶寨和灌阳千家峒等的保护推荐复兴型保护;对靖江王城周边的东西巷的保护推荐改造型保护。这样,既丰富了城市发展的脉络,又使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城市发展趋向多元化,为转型建设“锦上添花”。
(四)赋予新载体,彰显城市发展“新精神”
非物质文化要保护并传承下来必须赋予其新的载体,使非物质文化“活化”或“物化”,使其扎根于群众,构建其激活、传承和弘扬的物质平台。比如,抗战时期享誉桂林市甚至在国内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的 “西南剧展”,这个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爱国的象征和精神。今天,为了把这种精神传承下来,使它继续流淌在人们的心里,广西师范大学的师生们组织了新时期的“西南剧展”,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号召人们不要忘记那段逝去的回忆,号召人们继续发扬抗战精神,怀揣爱国情怀。这种精神通过广西师范大学的师生们传承了下来。再如,壮族人民有赶歌圩对歌的传统,为了使这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好并流传下来,广西制定了“三月三”节日,专门庆祝这一传统活动,享受少数民族文化。通过这样一个节日,让少数民族风情及文化传承下来,被人们所熟记。这些都是“物化”并被“活化”的成果,也通过新的载体有了新的存在方式。通过与新载体的结合,无形中具备了现代城市的“新精神”。
总之,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可以增加城市的文化底蕴,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实力,这对促进城市转型发展非常有利。今天,在我们面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国际旅游胜地的“两个建成”的目标面前,我们更应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促进城市的发展建设,实现从功能城市向文化城市的转型和跨越。
[1]阳建强.基于城市发展机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J].城市发展研究,2009,(11).
[2]杨俊宴,吴明伟.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多元化发展趋势[J].现代城市研究,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