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消费异化的逻辑
2014-04-17何玉琪
何玉琪
一、消费异化的逻辑起点辨析
(一)“生产”“需求”与“消费”的关系
一直以来,对于消费的逻辑起点,集中在两种被广泛讨论的观点,即“需求决定论”和“生产决定论”。持“需求决定论”者认为,消费的本质是对于需求的满足,有何种需求,才会相应产生何种消费;其次从过程看,消费的过程始终与需求满足的过程同一,即对消费品的消耗与需求的满足呈同步反向运动,这种运动直至需求的完全满足为止;再者,消费的效用及结果,均以需求的满足程度为评价标准,即由需求的满足程度来决定消费的有效程度。由此可见,消费自始至终围绕着需求而产生并展开,消费以需求的满足为其评价的标准。因此,消费的逻辑应是以需求为其逻辑起点,此即“需求决定论”的观点。
与“需求决定论”观点相异的,是“生产决定论”的观点。“生产决定论”包含着古典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或者更甚,“生产决定论”本身就是一种脱胎于古典经济学的消费理论解释。“生产决定论”作为消费的逻辑起点有两个方面的理解:首先,生产提供消费的对象,即生产决定着消费对象的特性和功能,进而决定着消费的形式和消费的水平,因为先有生产后有消费,所以可以说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其次,“生产决定论”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商品价值说指出,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以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而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在现实生产中具体存在的,那么,对于消费而言,生产本身包含了决定消费及消费品本质的因素,因此说,生产决定消费。
表面上来看,“生产决定论”有着浓厚的唯物主义色彩,而且其理论亦以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为依据,故得到不少学者的认同。但当对“需求决定论”和“生产决定论”作更深入的分析,尤其是结合二者的核心——需求与生产的关系来进一步探讨二者对于消费的意义的综合分析时,笔者发现,其实“需求决定论”和“生产决定论”何者为消费的逻辑起点的争论实则是一起“鸡同鸭讲”的范畴错位争论,即二者根本不是在同一比较范畴内的有效的理论探讨。简而言之,“需求决定论”与“生产决定论”的区别,实质上是“逻辑顺序”与“实然顺序”的区别,并且“生产决定论”本身亦需负上概念混淆的责任。一方面,“生产决定论”所依据的商品价值理论,实则是马克思对于商品使用价值的抽象理解,通过对使用价值的一般抽象,使其与同样为一般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得以衔接,从而揭示商品如何获得价值评价的可能以及其价值如何产生的秘密。我们应该注意,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所揭示的应当是商品价值的产生根源以及商品价值量的评价依据,其对象为商品的价值及价值量。而商品的价值及价值量,亦即消费品的价值及价值量并不能直接与消费的价值及价值量同一,更不能指称其即为消费,换言之,以商品价值理论解释消费逻辑起点的“生产决定论”其实犯了概念混淆的错误,即将商品价值——消费品价值等同于消费品,又进一步将消费品等同于消费。最后以生产作为消费品的价值的逻辑起点来说明生产就是消费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生产决定论”中关于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的论断实则是一种实然顺序的描述,简单来说,即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中发生的先后顺序。我们不难理解,当然应该是先有消费品的生产,然后才有消费品的被消费。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因为在时间上生产在消费之前,所以,生产就是消费的逻辑起点,此亦即前文所说的“逻辑顺序”与“实然顺序”的区别。所谓“实然顺序”即物理意义上的时间或空间上的顺序,通过“实然顺序”所判断的,是事物之间的物理关系;而“逻辑顺序”关注的是事物之间本质的联系方式,其所判断的是何者在性质上优先的问题,即事物之间何者为最终依据的问题。考察需求、生产与消费三者的关系,显而易见的是,生产只能是作为消费的实然顺序在先者,而需求才是消费的最终依据,需求决定着消费的性质,因此可以说,需求在逻辑上是先于消费的,即需求为消费的逻辑起点。
(二)发生在消费异化中的逻辑起点错乱
消费以需求为逻辑起点,需求的产生使得消费相应确立存在的依据和形式,存在何种需求即相应产生何种消费,消费的展开过程始终围绕需求,消费的过程与需求满足的过程是始终同一的,消费的运动即是消费与需求之间的辩证运动,对消费的评价亦以需求的满足为标准。因此,我们可以以“需求-消费”的结构形式来表述消费的逻辑,消费的展开自始至终在以“需求”为逻辑起点,以“需求-消费”为逻辑结构的辩证运动中进行。
按照“需求-消费”的逻辑结构,我们可以以此推演出由特定的需求所引起的一系列消费活动,判断消费的性质,确定消费的形式,评价消费的效果。按照这一逻辑,同样不证自明的是,对某一确定性质、形式、效果的消费行为,可以对其进行消费逻辑的逆向推演,从而回溯出一个与之相应的需求。通过对消费逻辑的全面分析,考察消费与其所根据的需求是否相符,即可判断该消费是否合理。
基于上述理论依据,试对消费异化进行分析。消费异化所指称的消费行为是一种异化的、不合理的消费行为,但作为消费本身,其逻辑地被规定了必然存在着一个产生出该消费的需求,通过对消费异化中的消费进行逻辑回溯,则可推论出这一需求的内容和性质。根据消费异化理论中对于消费异化的定义,即消费异化是消费目的的异化,消费不再以满足需求为目的,而是为了消费而消费,以消费本身为目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消费异化中,作为满足需求手段的消费僭越了需求,成为了目的,并且是以其自身作为自身的目的,即为了消费而消费。然而这一结论是不完满的,因为当我们说消费就是消费的目的时,若对作为目的的消费进行追问,将会导致一个无限循环回溯的逻辑困境,这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困境,亦是消费实践的困境,因为脱离了实际存在的需求的消费没有存在的现实基础,无论从逻辑上还是实践上消费都不能先天地存在。因此,当我们说消费异化是以消费为目的的消费时,当中作为目的的消费和作为手段的消费绝不是同一的。因此,理解消费异化的逻辑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消费异化的逻辑起点,即作为目的的消费何以可能。而消费异化的产生,从理论上来说,必然存在着消费逻辑起点发生错乱的根源。
二、对消费异化的逻辑推演
(一)“需求-消费”被“生产-消费”替换
根据“需求-消费”的逻辑结构,可知消费应是始终与需求相符的,消费运动的过程,也是需求运动的过程,消费使需求得到满足,即通过消费品的使用价值的耗损来达到需求满足程度的增加。消费过程,就是消费品的价值衰减的过程。但在消费异化中,我们往往发现这样一些现象:某些消费行为中,消费品发生了耗损,而其使用价值的衰减却并不致使其对应的需求得到满足,或者说根本不存在相应的需求,却无故地发生了消费品使用价值的衰减,比如说我们一般所讲的浪费;在另一些消费行为中,消费品没有发生耗损,其使用价值没有发生衰减,但却依然发生消费行为,即消费品所具有的使用价值所对应的需求不存在的情况下,该消费品却依然被消费了,比如说我们一般所讲的炫耀式消费。以上两种消费异化的现象从形式上来说是有明显区别的,即是否有发生消费品的耗损和使用价值的损耗,但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致的,因为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着消费品使用价值所对应的需求不存在的情况下,消费依然在发生的吊诡。这种看似自发的消费不再以需求为其逻辑起点,即消费不再有限制其运动形式和运动范围的约束。当消费不受需求的制约而以消费自身为目的的时候,消费实际上变成了无目的的耗损。结合前文所论述的消费异化产生的根源是消费逻辑起点的错乱的论述,我们必须要追问,这个错乱的逻辑起点究竟是什么?这种以消费本身为目的,但又没有消费的目的的消费,何以可能?
无限制的消费运动必须有其现实的消费品的支持,消费品是在现实的生产实践中产生的。要支撑这种不受限制的消费运动,即意味着有不受限制的生产活动的支持,但从现实的角度来讲,不受限制的生产活动是不可能的。那么,是什么缘由使得这种矛盾的生产方式得以存在呢?答案是资本。因为在工业化社会中,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的工业化社会中,生产不再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的物质需求而展开的社会活动,而更倾向于在生产过程中使资本得以通过各个生产和流通的环节实现资本的积累和增殖。资本的扩张性通过现实的生产活动来实现,资本要实现其扩张的意志,必然要求生产的持续进行,而资本的流转要形成一个不断增殖的循环,消费就必然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没有对生产产品的持续消费,资本则不能实现顺利的流转,更不可能实现资本的增殖。因此,生产俨然成了资本的提线木偶,资本要求疯狂地扩张,生产便无限制地持续,由此则必然要求消费无止境地进行,从而使得资本的循环得以畅通无阻。在这一背景下,“需求-消费”的逻辑结构毫无疑问是资本意志的绊脚石,因为现实的有效需求是有条件、有限度的,而资本的扩张本性是无限制的,那么,要实现资本无限制的扩张,则必然要求有限制的“需求-消费”逻辑结构被资本意志所驱使的,本身不具备目的的 “生产-消费”逻辑结构所取代。
(二)以“生产-消费”为逻辑结构的消费异化的展开
消费异化的“生产-消费”的逻辑结构,实质就是以资本意志为逻辑起点的消费逻辑。受到资本谋求不断扩张和增殖的推动,生产将在可行的现实条件下尽其最大的能力来提供产品,产品推向市场时,由于其生产并不基于实际的市场需求,那么,必然会产生需求和供应的矛盾,即所谓供过于求的矛盾,此时,对于产品消费的不充分必然导致资本回流的受阻,这是与资本扩张事与愿违的。因此,面对这种市场规律的矛盾冲突,“生产-消费”的逻辑结构的现实展开,不可能是简单地扩大生产和消费。否则,在其首先面临的供求矛盾时就马上被市场规律所抹杀了。
在“生产-消费”的逻辑结构中,关键不在于如何扩大生产,因为当生产不再依据于现实的市场需求时,生产方式本身就只剩下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和生产的物质条件限制,除此之外,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地穷尽一切生产效能来扩大生产规模和提供产品。而最重要的是,如何实现所生产产品被消费的最大化。这种不依据于需求,而纯粹为了将不被需求的产品再次转换成资本实现资本的循环的消费,其运作越是高效,则消费异化的程度就越是加深。
既然生产在市场之中受到供求关系的钳制,而生产本身又要求不受限制地扩大,那么,要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的资本意志,其必然结果显然只有创造出原本不存在的消费来实现供求平衡,又依据“需求-消费”的逻辑结构,既然现实的需求是有限的,这必然阻碍无限的消费的实现,那么,在“生产-消费”逻辑下的消费,则需要与之相应地创造出本来并不应该存在的需求,亦即虚假需求。从而使得无限的无目的的消费,被虚假的需求所接纳、消融。于是,我们便能在现实的商品市场中看到,商家们用各种带有煽动性的广告去推销他们的产品;琳琅满目的各式各样的商品,往往只是款式或包装的鲜明夺目,而其本身却没有实际用途;明明是同一种产品,有着同样的功能,却因为打上了不同的商标,就价格悬殊。这些所谓流行、所谓品牌、所谓格调等等,让人看得天花乱坠的市场新宠,说到底,不过就是“生产-消费”逻辑引导下的商业手段,究其目的,就是极尽推动消费之能事,使资本顺利实现快速的流转。这一切始终围绕着资本意志而展开。
(三)消费异化的逻辑悖论
在“生产-消费”这一逻辑结构下运作的消费活动,要求生产多少就消费多少,不管有没有消费的必要,只要有消费品就把它消耗掉,然后继续生产,继续消费,这就是资本意志的美梦。但这无疑是镜花水月,好景不长的。因为消费异化的逻辑——“生产-消费”的结构中,包含着两方面的致命矛盾:一方面,即生产条件的有限性和无目的的消费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资本的积累和增殖是建立在现实的生产和消费以及其他种种现实环节的不间断的衔接得以成立的基础上的,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必然导致资本链条的断裂,即资本流转的中断,从而不能实现资本的积累和增殖。而在这个流转过程中,生产和消费这两个环节最为关键,所以,整个消费异化的逻辑进程都是以“生产-消费”的逻辑结构为基础的。但显而易见的是,生产的扩张是不可能与消费的扩张永远保持同一的,即生产必然受到现实生产力和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而停止扩张。然而异化了的消费,不以任何现实的需求为依据,其本身即是无限的,这种消费同样也不考虑生产的有限性。因此,倘若任由“生产-消费”的消费异化逻辑持续下去,最终必然导致生产的不可持续,由此使得消费的不可持续。这是消费异化的逻辑悖论的第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异化了的无目的的消费与现实的需求的矛盾。前文已述,资本意志为了实现其无限的扩张,要求市场产生出虚假的需求来满足无限的无目的的消费。然而,虚假的需求是建立在有理智的人的意识上的。人的生存理性会驱使人尽可能合理地通过有效的消费来满足自身真实的需求;同样地,理性的人也会自觉到自身真实的需求,去判断何种消费是合理的。消费异化的无目的的消费要求虚假的需求来支撑,但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去煽动和瞒骗,理性的人类会在现实的消费活动中逐步认清这种虚假需求的真面目,从而拒绝这种异化的消费行为。因此说,“生产-消费”的消费异化的逻辑,有着不可挽救、终将灭亡的致命的悖论。
三、重建合理的消费逻辑
虽说消费异化的逻辑有着致命的逻辑悖论,但我们不能放任自流各安天命,任由其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损害。更何况消费异化的终结,很可能是伴随着维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的枯竭而同归于尽的。因此,我们必须发扬人类理性的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主动地去对消费异化进行批判和扬弃。
笔者认为,对于消费异化的批判和扬弃,其基础毫无疑问是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进步,因为消费异化从其根源,即其逻辑起点资本意志来说,是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体现,消费异化其实也是劳动异化的一种变形,是在消费领域的劳动异化的化身。因此,要扬弃消费异化,其根本即在于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扬弃,亦即要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可实现这一愿景。
然而,与客观的社会生产力条件相辅相成的,是人们对于消费的自觉意识的提高。只有当我们的消费意识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的提供同步协调时,才能真正彻底地扬弃消费异化。要具有合理的消费意识,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消费逻辑,如果说“需求-消费”的逻辑结构是一种天然的、不证自明的、不待自觉的消费逻辑,那么,在当今消费主义横行,“生产-消费”逻辑甚嚣尘上的消费异化的时代,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备,具有反省意识和自觉意识的更合理的消费逻辑来与之对抗,以理智的分析和判断,来抵抗消费异化的侵袭。
[1]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刘福森,蓝海.消费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后现代解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