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丛子》的史料价值
2014-04-17傅亚庶关秀娇
傅亚庶,关秀娇
(1.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吉林师范大学职教部,吉林四平136000)
论《孔丛子》的史料价值
傅亚庶1,关秀娇2
(1.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吉林师范大学职教部,吉林四平136000)
《孔丛子》成书于魏晋时期,作为孔氏家传文献,该书在叙事说理中,引用了大量的先秦两汉时期的文献材料,涉及到《尚书》、《诗经》、《墨子》、《春秋经传》、《吕氏春秋》等传世文献,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失传的历史文献及相关材料,对于补正上述文献流传中的讹误及佐证、纠正时人的某些研究结论,以及儒学思想史的探索,具有重要的价值。
《孔丛子》;文献校读;价值;辨伪
《孔丛子》是继《论语》之后儒学的一部重要著作,为孔子的后代子孙相继撰述而成,据可靠的文献记载,该书当成书于魏晋之际①《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皇甫谧《帝王世纪》:“《孔丛》所谓‘忧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即政,谓之明王’者也。”这段文字见于宋本《孔丛子·论书篇》,《帝王世纪》有“陈留王即位禅晋,封陈留王就国治邺,奉魏宗祀”一段文字,陈留王即魏元帝曹奂,灭国之年为公元263年,《帝王世纪》记事止于此,就其中所引有《孔丛子·论书篇》文字来看,虽然不一定是《孔丛子》的最后定本,但当为目前所见引用《孔丛子》的最早文献(详见《再论孔丛子的成书与真伪》,兰州学刊,2013.1)。,在思想内容上具有孔氏家学的特点,其中的记言记事,存在大量引用、套用前代典籍旧语的现象,其中有些是已经失传的史料,因此可据以补正被引用、套用的前代文献在流传中所发生的讹误及佐证、纠正时人的相关研究结论。
一
《孔丛子》对于研究《墨子》有参考价值。《墨子》是春秋时期重要的子部文献之一,早期墨家学派与儒学针锋相对,故撰有《非儒下》,对孔门学派进行诘难,孔学后人对此予以回击,《孔丛子》中撰有《诘墨篇》。欲回击就要引述《墨子·非儒下》的相关内容,因此《墨子·非儒下》传世刻本的一些文字讹误,可据《孔丛子》以改正。
《墨子·非儒下》:“孔某之齐,见景公。景公悦,欲封之以尼溪,以告晏子……公曰:‘善’。”毕沅曰:“(公曰)二字旧脱,据《孔丛》增。”②参见毕沅.吕氏春秋校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按:《非儒下》与《诘墨篇》此段文字详略各有不同,唯《诘墨篇》“公曰”二字可补《非儒下》之脱,否则下文无以续接。
《墨子·非儒下》:“子贡、季路辅孔悝乱乎卫,阳货乱乎齐。”毕沅曰:“旧脱‘乱’字,据《孔丛》云‘以乱卫’增。‘齐’,《孔丛》作‘鲁’。”孙诒让《闲诂》:“此当从《孔丛》作‘鲁’。《左传·定九年》阳货奔齐,又奔晋,无乱齐之事。”[1]按:《诘墨篇》:“《墨子》曰:‘孔子诸弟子,子贡、季路辅孔悝以乱卫,阳虎乱鲁。’”[2]吴毓江《墨子校注》赞同秋山之说,谓“子贡”当作“子羔”[3],然《诘墨篇》之“乱”字,则正补毕校本《非儒下》之阙。
墨家学派诘难孔子的言行在《孔丛子·诘墨篇》中共出现九条,孔学后人逐条进行辩解。就《非儒下》的行文特点来说,前半部分是谈论孔子学说的言论与行为,后半部分是例举孔子的某些言行来佐证前面的说理,总计《非儒下》排列出孔子言论与行为共七件事,孔子门徒言论行为二件事,共举九事而诘难,故《非儒下》最后说:“今孔某之行如此,儒士则可以疑矣。”这可能是《非儒下》全篇的结语,因此《诘墨篇》所录为“墨子曰”的七、八、九条,疑当补今本《非儒下》所阙。这三条虽不见于今本《墨子》,但俱见于今本《晏子春秋》,可见《孔丛子》的价值非同一般。
二
《孔丛子》对于研究《吕氏春秋》有参考价值。《孔丛子》中某些叙事与《吕氏春秋》相近,其文可能采自《吕氏春秋》,也可能采自相同的某些传说,二者比较,有《吕氏春秋》传世刻本讹误而《孔丛子》不误之文,可资补正《吕氏春秋》之误。
《吕氏春秋·乐成篇》:“孔子始用于鲁,鲁人鹥诵之曰:‘麛裘而韠,投之无戾。韠而麛裘,投之无邮。’”毕沅曰:“‘鹥’盖鲁人名,《孔丛子》作‘谤’。”孙诒让谓“鹥”当读为“繄”,为发声词。章炳麟谓通作“殹”,为病声也。陈奇猷谓“鹥”乃“翳”之异文,引申有“密”义,鹥诵即密诵,即今语背后诵之[4]。按:《孔丛子·陈士仪篇》:“先君初相鲁,鲁人谤诵曰:‘麛裘而芾,投之无戾;芾之麛裘,投之无邮。’”谤即背后议论之义。此文作“谤”,较释“鹥”为“翳”之异文以引申而解,更为直接、简明。又“韠”字,毕沅曰:“原讹‘鞞’,当作‘韠’,与‘芾’、‘绂’字同,《孔丛子》正作‘芾’。”按:《左传·桓公二年》“衮冕黹珽”,孔颖达《正义》:“郑玄《诗笺》云:‘芾,大古蔽膝之象也,……以韦为之。’……经传作‘黻’,或作‘韨’,或作‘芾’,音同也。……魏、晋以来,用绛纱为之,……以其用丝,故字或有为‘绂’者。”[5]上古无轻唇音,“芾”当为古字,后“韠”、“鞞”、“黻”、“绂”等字皆为因名物之沿革而生之今字,则此文《吕氏春秋》用今字,而《孔丛子》用古字,然不可谓《孔丛子》袭用《吕氏春秋》,此文二书或有共同的资料来源,可互相参校。
《吕氏春秋·淫辞篇》:“孔穿、公孙龙相与论于平原君所,深而辩,至于臧三牙。”《孔丛子·公孙龙篇》:“公孙龙又与子高泛论于平原君所,辨理至于臧三耳。”治《吕氏春秋》诸家,清代学者如毕沅、卢文弨、王念孙,近人马叙伦、王启湘俱言当据《孔丛子》作“臧三耳”。钱穆曰:“则实今《吕览》字误。毕氏沅、卢氏文弨皆据《孔丛》以改《吕览》,是也。黄氏三曰:‘《庄子·天下》,惠子言鸡三足,与臧三耳相似。龙意两耳形也,又有一司听者以君之,故为三耳。’今按黄说甚是,惟改‘臧’为‘羊’则非。吕氏下文有‘荆柱国庄伯令其父视日,而其父曰“在天”’云云一节,均所答非所问,正证明臧获之听言以令,于两耳之外更有一耳之意。则臧是臧获,谓仆人耳。”[6]按:“臧三耳”义虽待考,然足证可以据《孔丛子》改《吕氏春秋》之讹。
《吕氏春秋·观表篇》:“孔子闻之曰:‘夫智可以微谋,仁可以托财者,其郈成子之谓乎?’”毕沅曰:“《孔丛》作‘仁可与托孤,廉可与寄财者’。”陈奇猷曰:“‘财’与‘仁’义不相蒙,显有脱文,当据《孔丛》补正。”按:《孔丛子·陈士义篇》作“智可与微谋,仁可与托孤,廉可以寄财者,其郈成子之谓乎”,据此可补《吕氏春秋·观表篇》之阙误。
《吕氏春秋·务大篇》:“孔子曰:‘燕爵争善,处于一屋之下,母子相哺也,区区焉相乐也,自以为安矣。灶突决,上栋焚,燕爵颜色不变,是何也?不知祸之将及之也,不亦愚乎?’”毕沅曰:“‘及之’当作‘及己’。”陈奇猷曰:“毕说是。‘己’、‘之’草书形近而误。《谕大》正作‘及己’,《孔丛子》同,皆可证。”按:《孔丛子·论势篇》:“先人有言:‘燕雀处屋,……燕雀颜色不变,不知祸之将及己也。’”
三
《孔丛子》对于研究《晏子春秋》、《尚书大传》、《韩诗外传》等有参考价值。《晏子春秋·外篇》第七:“仲尼曰:‘灵公污,晏子事之以整齐;庄公壮,晏子事之以宣武;景公奢,晏子事之以恭俭:君子也。’”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引孙星衍云:“句上脱‘晏子’二字”,《集释》进一步援引孙星衍引《孔丛·诘墨篇》中孔子的话:“灵公污,而晏子事之以洁;庄公怯,而晏子事之以勇;景公奢,而晏子事之以俭:晏子,君子也。”[7]按:孙星衍说是《晏子春秋》所脱“晏子”二字,当据《孔丛子》以补。
《尚书大传·略说》:“子张曰:‘仁者何乐于山也?’孔子曰:‘夫山者……草木生焉,鸟兽蕃焉,财用殖焉。生财用而无私为焉,四方皆代焉,……此仁者之所以乐于山者也。’”《孔丛子·论书篇》:“子张曰:‘仁者何乐于山?’……孔子曰:‘夫山,草木植焉,鸟兽蕃焉,财用出焉,直而无私焉,四方皆伐焉。……此仁者之所以乐乎山也。’”①伏胜.尚书大传[M].见《四部丛刊》影印陈寿祺重校补本.以《孔丛子》文证之,《尚书大传》之“代”乃“伐”字之讹,当据《孔丛子》正之。
《韩诗外传》卷二“子夏读书已毕”,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读书’旧作‘读诗’。赵本作‘读书’,校云:‘读书’本皆作‘读诗’。”许维遹《集释》指出:“《尚书大传·略说》、《孔丛子·论书篇》皆是‘读书’。此下所论亦是书,其作‘诗’者,疑后人习读《论语》,因妄改此。今据二书以复其旧。”又“夫子造然变容曰:‘嘻!吾子殆可以言书已矣’”,许维遹《集释》:“‘殆’旧作‘始’。赵本‘始’作‘殆’。校云:‘殆’本皆作‘始’,讹。据《(尚书)大传(略说)》、《孔丛(子论书)篇》改。”[8]
综上所述,证明《孔丛子》对于改正、研究秦汉及以前的古书在传抄中发生的某些文字的讹误,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古文献学家孙诒让、孙星衍,近代学者吴毓江、谭戒甫、陈奇猷等在他们的著述中,都毫无例外地使用了《孔丛子》来改正他们所研究的某些文献典籍在流传中出现的一些文字讹误。《孔丛子》中有大量与秦汉以前的文献互见的文字,凡《孔丛子》引证的文字正确而互见文献之文出现错误的地方,这些学者们可以顺理成章地据《孔丛子》的文字为依据予以校正,然而也有《孔丛子》的引文出现错误的地方,对于这些,一旦被他们发现,就会按照惯例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孔丛》伪书,不足据”,这种一件事情采用两个标准,不是科学的研究方法,这种唯我所用地对待《孔丛子》,是不公平的,这也是历史上延续形成的一种偏见。而事实上,毋庸赘言,《孔丛子》在这方面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四
《孔丛子》中保留了某些历史文献较原始的内容与形式。
今本《孔丛子》二十一篇,主要内容为:记孔子、子思、子高、子顺、子鱼及子顺后人的言行,其于记事、说理所涉及到有关古书记载,与该书传世本有所不同,有些可能反映出该书未经后人篡改的较原始的一些面貌。谭戒甫说:“按《孔丛子》,前人多疑其伪,然间有抄存古说,殆犹后世辑佚之类,不可概视为无用矣。”①参见谭戒甫.公孙龙子发微[M].北京:中华书局,1987.汤用彤先生亦认为“此书虽不可靠,其中或许保存一些未被窜改过的真实史料”②陈梦家说:“当初写‘古文尚书作者考’时,也以引用《孔丛子》一书颇觉不安。曾请教于汤用彤先生,他认为此书虽不可靠,其中或许保存一些被窜改过的真实史料,未尝不可以援用。”《尚书通论》第247-248页,中华书局2005年.,其所论《孔丛子》,虽然有个“伪书”的前提,但也不失为公允了,今则具体加以阐释。
《孔丛子·论书篇》:“《书》曰:‘维高宗报上甲微。’”清姜兆锡《孔丛子正义》:“《书》无文,盖逸《书》与?”③《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姜兆锡《孔丛子正义》,影印清雍正11年寅清楼刻本.上甲微事,早期文献仅见《国语·鲁语上》:“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韦昭注:“上甲微,契后八世,汤之先也。”[9]后王国维考证出卜辞中当有“上甲”,对于《孔丛子》所言“维高宗报上甲微”之文,王国维说:“此魏晋间伪书之未采入梅本者。今本《竹书纪年》‘武丁十二年报祀上甲微’即本此。”[10]王氏谓“魏晋间伪书之未采入梅本”者,属《尚书》今古文研究事,与本文并无直接关系,但可证明《孔丛子》此处存有《尚书》旧语。
《孔丛子·论书篇》:“《书》曰:‘其在祖甲,不义惟王。’……大甲即位,不明居丧之礼,而干冢宰之政。”姜兆锡《正义》:“此释《书》‘祖甲不义惟王’之义,与今本《书传》不同。按《书传》太甲、祖甲各一人,而‘不义惟王’,盖祖甲不以王位为义而避之也。今则以祖甲为太甲,而谓其居丧行不义矣。”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无逸篇校释译论》说:“其实本篇原文见于汉今文者,系按先后几个名王顺序谈的,先太宗(太甲,殷第五任国王),次中宗,次高宗,而伪孔本则承汉末古文本改按年数多少排,先七十五年,次五十九年,次三十三年,而在武丁后称为甲的国王只有祖甲,就以‘祖甲’替换了‘太宗太甲’。祖甲并非有名贤王,其拼凑之迹显然,故不用古文及伪古文之说,恢复汉今文顺序,将此段文字移于‘中宗’前,并将‘祖甲’改回为‘太宗’。”④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无逸篇校释译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在该篇“诗论”的部分,顾、刘文认为“太宗只有三十三年,本该移于末;然而太宗的时代在前,决不该放在最后,无可奈何,只得不管《国语》、《史记》之文,把祖甲来顶替太甲了。”《太平御览》卷八十三引《帝王世纪》:“太甲反位,又不怨,故更尊伊尹曰保衡,即《春秋传》所谓‘伊尹放太甲,卒为明王’是也。太甲修政,殷道中兴,号曰太宗,……一名祖甲,享国三十三年。”[11]此与《孔丛子》文合,反映了魏晋之际《尚书》文本流传的某些情况。
《孔丛子·记问篇》:“叔孙氏之车子曰鉏商,樵于野而获兽焉。”宋咸《注》:“《春秋经·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左氏》曰‘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与此云‘樵于野’小殊。”按:《艺文类聚》卷十引《琴操》:“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薪者获麟,系之,伤其左足,将以示孔子。”[12]此文与《孔丛子》“樵于野”说接近,乃传闻之辞各有所本。
《孔丛子·公孙龙篇》载孔穿与公孙龙论辩事,先记“齐王之问尹文”事,后言“楚王遗弓”事,为整体的一段文字。今本《公孙龙子·迹府篇》分为二段,而以“楚王遗弓”在前,“齐王之问尹文”在后。陈澧《公孙龙子校注》说:“此二条皆后人所述,故同一事而一举楚人遗弓之说,一举齐王谓尹文之说,所闻有异也。《孔丛》合为一,是也。”⑤(清)陈澧.公孙龙子注[M].《续修四库全书》本.按此,《孔丛子》成书时所见到的记载,应当是后人所述公孙龙事迹的较早文本。
《孔丛子·执节篇》:“其在《商书》,太甲嗣立而干冢宰之政。伊尹曰:‘惟王旧行不义,习与性成,予不狎于不顺,王始即桐,迩于先王之训,罔以后人迷,王往居忧,允思厥祖之明德。’”宋咸《注》:“此文与《尚书》差多,疑其未删旧语尚存。”按:孔传《古文尚书·太甲上》:“伊尹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予弗狎于弗顺,营于桐宫,密迩先王其训,无俾世迷。王徂桐宫居忧,克终允德。’”[5]164《孔丛子》所述《太甲》之文,疑为该书编定时所见孔传本《尚书》的抄本之一,故义是而文有异。
《孔丛子》一书引用了许多《尚书》中的文句,其中包括有《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孔传《古文尚书》。引用的方式有明引文句加篇名、明引文句不加篇名、称“书曰”、泛称“书”、疑似为暗引《尚书》者多种。据许华峰所考证,“以孔子论《书》的数量最多,达二十三则,其中明引《尚书》文句达十九则。其余子思五则,子高二则,子顺五则,子鱼二则,共十四则……至于《连丛子》有四则”①许华峰.孔丛子引尚书相关材料分析[J].辅仁大学:秦两汉学术(第一期),2004.,其中引《益稷》、《太甲上》等篇名,不见于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今文尚书》及孔壁中书《古文尚书》十六篇之内,而见于传说为东晋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五十八篇之内,某些文句如“惟高宗报上甲微(《论书篇》)”,《今文尚书》、孔传《古文尚书》均失收,说明《孔丛子》为说理而引用的《尚书》文句,虽同称为“书曰”,但却有《今文尚书》、孔传《古文尚书》以外的材料。就其所引见于《今文尚书》、孔传《古文尚书》者,在文字、句式的排列上,二者也有差别,说明当时的《今文尚书》、孔传《古文尚书》存在版本差异,而非定本。这样看来,《孔丛子》中的材料,对于《尚书》流传的研究,就有了较重要的参考价值,遗憾的是,旧学多囿于“《孔丛子》伪书”论,没有能很好地利用《孔丛子》中的材料。
五
《孔丛子》中还保留了一些已失传的古代文献及相关材料,其中最重要的是保留了孔子论《诗》的部分内容。孔子论《诗》的一些内容,由战国至汉代文献记载中开始出现。《吕氏春秋·先己篇》:“《诗》曰:‘执辔如组。’孔子曰:‘审此言也,可以为天下。’”《说苑·贵德篇》:“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之道几哉!’”又《敬慎篇》:“孔子论《诗》,至于《正月》之六章,惧然曰:‘不逢时之君子,岂不殆哉!从上依世则废道,违上离俗则危身;世不与善,己独由之,则曰非妖则孽也;是以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故贤者不遇时,常恐不终焉。《诗》曰:“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此之谓也。’”[13]《毛诗·木瓜传》:“孔子曰:‘吾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5]328《韩诗外传》卷五:“子夏问曰:‘《关雎》何以为《国风》始也?’孔子曰:‘《关雎》至矣乎!夫《关雎》之人,仰则天,俯则地,幽幽冥冥,德之所藏,纷纷沸沸,道之所行,虽神龙化,斐斐文章。大哉!《关雎》之道也,万物之所系,群生之所悬命也,河、洛出《图》、《书》,麟凤翔乎郊,不由《关雎》之道,则《关雎》之事将奚由至矣哉?夫六经之策,皆归论汲汲,盖取之乎《关雎》。《关雎》之事大矣哉!冯冯翊翊,自东自西,自南自北,无思不服。’”[8]164-165《盐铁论·执务篇》:“孔子曰:‘吾于《河广》,知德之至也。’”②王利器.盐铁论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汉书·刘向传》:“孔子论《诗》,至于‘殷士肤敏,祼将于京’,喟然叹曰:‘大哉天命!善不可不传于子孙,是以富贵无常;不如是,则王公其何以戒慎,民萌何以劝勉?’”[14]孔子论《诗》的文句,当时只是散见于这些文献中,并不系统,但《孔丛子》出现后,孔子论《诗》的内容集中了,所论由《二南》至《小雅》,涉及到《柏舟》、《淇澳》、《考盘》、《木瓜》、《缁衣》、《鸡鸣》、《伐檀》、《蟋蟀》、《下泉》、《七月》、《东山》、《狼跋》、《鹿鸣》、《彤弓》、《羔羊》(《无羊》)、《节南山》、《蓼莪》、《四月》(《楚茨》)、《裳裳者华》、《采菽》二十二篇。刘向《序录》:“孔子虽论《诗》、《书》,定礼、乐,王道灿然分明。”[15]说明汉代确有孔子论《诗》的材料在流传,而刘向也确曾见到过这些材料,这从刘向编《说苑》中所收的二条孔子《诗》论可以证明。然而由于宋、明以来,《孔丛子》被怀疑为伪书,后来几成定论,所以《孔丛子》中孔子论《诗》的内容不被学界所重视。直到2001年,上海博物馆所收购的战国竹书首批资料公布,竹书中一批简文记载有孔子论《诗》的内容,可与《孔丛子》中的孔子《诗》论相比照:其中第26号简涉及《柏舟》,第18号、19号简涉及《木瓜》,第27号简涉及《蟋蟀》,第23号简涉及《鹿鸣》,第8号简涉及《节南山》,第26号简涉及《蓼莪》,第9号简涉及《裳裳者华》。见于《孔丛子·记义篇》以外的《诗》论,《韩诗外传》所引孔子论《关雎》,篇名见竹书第10号、12号简,《说苑·贵德篇》所论《甘棠》,篇名见竹书第10号、13号、15号简,《汉书·刘向传》中的孔子论《诗》,乃《大雅·文王篇》,篇名见竹书第21号简。③竹书简号及《诗经》篇名,参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上博简的公布,引起巨大反响,由此《孔丛子》的价值重新得到肯定。据此可以推论,《孔丛子》的编定者对汉代流传的孔子《诗》论的材料,选择了其中内容较集中的一部分加以整理,按当时《诗经》篇目顺序加以排列。在语言表述形式上,不再是像上博简和《韩诗外传》、《说苑》所见那样的大段论述或简短评析,而是把评论每一篇的内容概括为一个分句,行文简洁,句式排列有序,词语搭配整齐。在谋篇布局上,显然是经过了编写者的精心安排,其目的显然是要与当时流传的孔子论《诗》的材料在形式上有所区别。这种区别,还表现在孔子的“刑论”方面。《礼记·缁衣篇》:“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5]1647后来的出土文献亦有相关记载。《郭店楚简·缁衣》:“子曰:‘长民者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欢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上博简·缁衣》:“子曰:‘长民者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耻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免心。’”三段文字大同小异,“他们是同一篇文献的不同传本》”[16],在《孔丛子·刑论篇》,上述内容散见于相关段落中。《刑论篇》第一段,“孔子曰:‘古之刑省,……其为教,古有礼然后有刑,是以刑省;今无礼以教,而齐之以刑,刑是以繁。……夫无礼则民无耻,而正之以刑,故民茍免。’”第二段,“孔子曰:‘齐之以礼,则民耻矣。’”因此,《孔丛子》与上述三处来源不同的文字,应当有共同的渊源关系。《郭店·楚简》与《上博简》的相关文字,之所以定篇名为“缁衣”,因其与今传世本《缁衣篇》的文字内容十分相近,但不能说《孔丛子·刑论篇》上述文字直接来自《缁衣》,应当是《孔丛子》编写者对《礼记·缁衣篇》所表现出来的孔子关于刑教的论点进行了重新阐释,在形式上,以问答的方式表现出来。关于《缁衣》的作者,《隋书·音乐志》载沈约说,以为子思所撰。如此,《缁衣》与《孔丛子》的关系更加密切。上述说明《孔丛子》的史料价值不可否定,使朱熹、姚际恒、顾实、罗根泽诸家复起,亦无须复辩之矣。
六
《孔丛子》中体现出了一定的思想价值,其论证、说理亦有许多可取之处。陈澧说:“《孔丛子》云:‘赵王问子顺曰:“今寡人欲求北狄,不知其所以然。”答曰:“诱之以其所利而与之通市,则自至矣。”王曰:“寡人欲因而弱之,若与交市,分我国货散于夷狄,是强之也,可乎?”答曰:“夫与之市者,将以我无用之货,取其有用之物,是故所以弱之之术也。如斯不已,则夷狄之用,麋于衣食矣。殆可举棰而驱之,岂徒弱之而已乎?”’《孔丛》为伪书,可取者独此一段,读之令人感愤不已。自明以来,外夷与中国交市,彼正以无用之物弱我也。古人弱夷狄之术,而今夷狄以之弱中国,悲夫!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自今以后,勿取其无用之货,乃中国自强之术也。不取其货,则彼失其所利,是即弱夷狄之术也。后世当有读孔子顺之言而得治夷狄之术者,可乎?”①陈澧.东塾读书记·诸子书[M].《续修四库全书》本.陈澧从古为今用的角度,看出了《孔丛子》中一些议论的思想价值,这在清代学者中,是难得的。如果我们变换角度,不被“伪书说”所囿,上述的议论、说理,在《孔丛子》中是大量存在的。《论势篇》记有秦急攻魏,子顺为魏王献计,欲割地赂秦,以国质嫪毐一事,此为明、清学者所垢,以为此言必不出子顺之口,实为杜撰,并以此为否定《孔丛子》的证据之一。而日本学者冢田虎认为“天下皆从嫪毐,则秦国必有内乱矣,而乘其衅隙,则必可得报其怨矣。意者此子顺之计,实救其危急之奇策也已”②冢田虎.孔丛子注·序[M].日本宽政7年刻本.,明、清学者,是以正统的儒家圣人之言、圣人之学的观念来评估《孔丛子》,不免脱离实际,倒是日本汉学家冢田虎不受束缚,能够客观、求实地加以评价,在当时,这是十分难得的。
[1]孙诒让.墨子闲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306.
[2]傅亚庶.孔丛子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1:393.
[3]吴毓江.墨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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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艳红]
I206.2
A
1007-5674(2014)04-0032-05
10.3969/j.issn.1007-5674.2014.04.005
2014-05-3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一般项目“《孔丛子》研究”(编号:12YJA751012)
傅亚庶(1954—),男,黑龙江拜泉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训诂学,中国古代诸子文献整理研究,上古文化;关秀娇(1976—),女,锡伯族,吉林洮南人,吉林师范大学职教部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词汇与训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