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再探讨
2014-04-16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无锡 214000)
20世纪60年代,为反对早期法国学派把比较文学仅仅看作“国际文学关系史”(基亚,1983)[1]这一狭窄的定义,美国比较文学学者雷马克给比较文学下了一个新的定义:比较文学研究是“超越一国范围的文学,并研究文学跟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诸如艺术(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其他学科、宗教等之间的关系。它把一国文学同另一国或几国文学进行比较,把文学和人类所表达的其他领域相比较”(雷马克,1982)[2]1。随后,跨学科研究也成为比较文学领域“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之后较为显著的一个研究分支。
然而,无论是对跨学科研究的理论认识理解还是从具体研究实践看,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虽然为比较文学引进了新的研究视角,拓宽了研究领域,但实际上也给比较学科本身带来了不少问题甚至是一定程度的混乱。如果说,比较文学研究从单纯的影响研究扩展到平行研究是合理的一步,那么跨学科研究的提出则是危险的一步。“比较文学的危机其实也就是一种学科理论的危机”(刘象愚,2003)[3]57,必须从完善学科理论的意义上,辨析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理论和实践的不足乃至错谬,在比较文学学科体系中重新定义跨学科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一、学科边界和“文学性”的丧失
一定意义上讲,跨学科研究让比较文学学科本身拥有了无限的扩展性,从而使得学科界限变得模糊甚至不再存在。诸如对贯穿于小说《约翰·克里斯朵夫》中的音乐形式、音乐内容的分析鉴赏(叶绪民,2004)[4]447,对围棋与中国文艺精神之间关系的探讨,利用计算机统计某一作者的行文特征(例如用词的频率、词长、词序、节奏、韵律、特征词等)并以此来说明某一作品是否为某一作家所写等等都被标榜为“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美国学者韦斯坦因很早就提出质疑:“如果把研究领域扩展到那么大的程度,无异于耗散掉需要巩固现有领域的力量。因为我们现有的领域不是不够,而是太大了。我们现在所患的是精神上的恐泛症。”(韦斯坦因,1987)[5]25我国学者刘象愚也认为,美国学派所谓的跨学科研究实质上把比较文学推向了一个“毫无边际的领域”[3]57中(刘象愚,2003)。干永昌在25年前曾说:“文学本来就同艺术与科学结下不解之缘。文学与历史结合产生过史诗、历史小说和小说体传记;文学与音乐结合产生过歌剧、颂诗和民歌;文学与宗教音乐结合产生过清唱剧、赞美诗……随着电影、电视艺术的发展和心理学、神话学等学科的最新成就的取得,比较文学的领域正在不断开拓,有发展成为比较文化的趋势。”(干永昌,1985)[6]但当初的欣喜憧憬之语如今看来就似谶语,跨学科研究早已悄悄越出“比较文学”的领域,落入“比较文化”的范围。从音乐、绘画等其他艺术以及学科中借鉴方法,把新方法运用于比较文学的研究中无疑是必要的,这也为比较文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不竭的动力。然而,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之所以争议不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研究范围“扩张”惹的祸,因为跨学科研究变得越来越像一门无所不包、纵观古今、关涉中外的“超级学科”(钟华,2007)[7]83。
扩张必然要付出代价,比较文学付出的代价是在一次次扩张之余慢慢丢失了文学性,这是跨学科研究带来的第二个重大问题。
本来,跨学科研究强调“从文学的外围入手,以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领域,通过系统的、整体的汇通性研究来显现文学的美学特征和独特风貌,探寻和把握文学自身的价值和本质规律”[4]190。但实际上,在具体研究实践中“文学却成了其他学科或领域的附庸和陪衬,甚至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一项”(查明建,2008)[8]11。尽管学者们强调跨学科研究的重心应在文学,或者“起码是文学与其他学科或其他艺术的对等比较”(刘献彪,2001)[9],但在具体研究中,文学的地位已慢慢下降,甚至逐渐沦为其他学科或领域的附属品。不少跨学科研究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偏离了文学,把重点放在了文学之外的学科上,拘泥于其他学科的术语体系、概念、表现手法的探讨。例如,文学与音乐的跨学科研究到最后就成了音乐入门辅导,原本的雕塑与文学跨学科研究也极有可能做成雕塑美学欣赏。有学者关注到如何运用计算机像创作三维动画、电子音乐那样创作出诗歌、小说,但是研究的侧重点偏向于计算机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文学退出舞台的中心、人类其他表现领域成为主角的现象可能是雷马克自己都始料未及的。面对这种喧宾夺主的现象,雷马克只能无奈地说:“那些自认为自己是文学学者的人,其跨学科的野心日益膨胀,导致了他们文学感以及掌握外国语言和文化知识的能力衰减了。比较文学在这种境地中没有切实地得到善待,而成了附庸。”(查明建,2008)[8]12
“文学性应该是比较文学的核心及终极目标”(叶绪民,2004)[4]29,所有研究都必须以文学为中心,最终都要解决文学问题,文学性应该贯穿于比较文学研究的全过程(叶绪民,2004)[4]30。文学性也是比较文学最本质的规定性,它决定学科的性质和类属——比较文学毕竟是文学研究的一种。不论跨学科研究的领域多么广泛,都不能脱离文学这个中心。如果脱离了文学性,那么文学与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可以归类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旗下,文学与科学的跨学科研究也就不该属于比较文学的领域,它可以归类于科学研究的阵营。为什么文学与宗教的比较研究就是一种文学研究,而不是宗教研究呢?多数跨学科研究除了以文学为中心换一个学科作为对象之外,在学理上和研究的价值意义上与其他类型其实并无太大差别(乐黛云,2004)[10]138。关注文学性是比较文学研究的标志性特征,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丢弃自己安身立命的根基是危险的。“任何忽略或偏离了文学本体的研究,其学术价值都值得怀疑。”(胡燕春,2008)[11]88在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中,要时刻秉承以文学为中心的理念,谨慎从事,以适当的分寸进行。
二、可比性与“跨越性”的模糊
当下的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还有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常常忽视研究对象的可比性问题。随着跨学科研究的提出,许多学者蜂拥而至,为了做跨学科研究而做跨学科研究,甚至不惜“为赋新词强说愁”,认为只要把文学与其他学科一结合一比较,就成了跨学科研究。事实上,很多此类研究可能并不具备比较文学意义上的可比性。正如韦斯坦因所忧虑的,例如中国诗和西洋画两者属于无法通约的知识系统,如果硬加比较,比较出来的也许具有跨文化研究的意义,但与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并不相干(韦斯坦因,1985)[5]。随着牵强附会的跨学科研究大量出现,且不论其研究方法等技术层面的合理性不足,即便在对象的选取和范围的界定上也很不科学,故其偏差和缺失不容忽视。雷马克曾说:“只有是系统性的时候,只有在把文学以外的领域作为确实独立连贯的学科来加以研究的时候才能算是比较文学。”(雷马克,1982)[2]6也就是说,在雷马克看来,只有将建立在系统性之上的文学与建立在系统性之上的其他学科拿来作比较研究,才具有融会贯通的统一系统,才有共通的本质和内涵,这样的跨学科研究才有可比性。
即便是具备了雷马克意义上的“可比性”,同时也关注“文学性”的不少跨学科研究,也有大可质疑之处。究其原因,是“跨越性”带来的混乱,而这在笔者看来是跨学科研究至今为止引发的最大的问题。跨越性的确是比较文学研究很重要的参数之一,但从目前跨学科研究的大量课题来看,似乎比较文学界已经默认,只要实现“跨学科”这一“跨”,就可以算是比较文学研究。例如不少通用的比较文学教材一谈到“跨学科研究”中的宗教和文学,举的例子往往是西方文学与基督教的关系,探讨西方国家文学创作中反映的圣经故事或创作手法、作品内容上与基督教的千丝万缕的关系,例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人物带有宗教仪式性特征的历难与拯救,《日瓦戈医生》中主人公的死和再生等题材;谈到文学与艺术、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哲学、文学与历史、文学与科学等则往往泛谈文学与这些学科如何同源混生、互相渗透。研究者们关注的往往是出自同一个文化圈、甚至同一个国家、同一民族文化中的跨学科研究。也有一些比较文学研究实践除了跨学科,也跨了文化。为人所乐道的中国文学与宗教关系研究最关注的是文学与佛教的关系,很多比较文学教材都以钱仲联先生所做的佛教与中国古代诗歌关系研究为典范。钱先生细致入微地论述了佛教对于我国诗歌的创作内容、音韵格律、诗学理论等方面的影响(钱仲联,1999)[12]。钱先生的研究同时涉及了文学与宗教这两个不同的学科,还兼顾到中国与印度两个文化体系,在这两个方面都满足了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要求,即跨学科和跨文化。但此研究侧重于外来宗教对本土文学的影响问题,与影响研究没有本质区别。目前不少跨学科研究也是如此,学者们探讨的多是其他艺术形式、其他学科对文学影响或与文学互相借鉴的问题,像基督教与中国文学的关系研究,其实也主要是异域文化对中国文学的影响问题。
从上面所例举的一些主张和研究案例来看,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理论在“可比性”和“跨越性”等方面存在相当一块模糊的区域。如果我们姑且把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理解为文学内部的比较研究;那么跨学科研究是不是就是文学外部的比较?上述论述成立的话,跨学科研究就不应该如某些学科理论家所认为的继影响研究、平行研究的第三个学派,而是比较文学两个分支中的一支,一支是学科内研究(包含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另一支是跨学科研究。但事实上,无论在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中,跨学科研究的影子无处不在。如果跨学科研究并不是完全区别于影响研究、平行研究,可不可能存在“跨学科的影响研究”或“跨学科的平行研究”?如果可能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雷马克提出这个概念到底有多大的价值?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作为一个领域提出以来,笔者上面所提到的一些问题一直存在,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可比性和跨越性的模糊。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并非试图不自量力给出答案,只是希望通过反思这些问题,寻求找到解决问题的可能路径。
三、跨学科研究的歧义与界定
追究问题的根源,我们得回到雷马克当初给比较文学下的定义。当他说比较文学可以研究“超越一国范围的文学,并研究文学跟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的关系”时并未对怎样的跨学科研究做清楚的解释,也未身体力行为学界提供研究范例,其定义本身就容易产生歧义。如果雷马克所说的比较文学研究既指“超越一国范围的文学”研究,也指“研究文学跟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的关系”,那么,后者就是他所说的跨学科研究,与跨民族、跨语言等“跨越性”无关。假设如此,跨学科研究带来的种种问题和混乱都与此定义相关。若雷马克的意思是,“研究文学跟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的关系”必须基于“超越一国范围的文学”研究,也就是说,单一的“跨学科”并不能形成比较文学学科分支的充分条件,“跨学科”必须同时满足“跨国界”的条件,那么,是学界一些人在实践过程中误解了雷马克的初衷,把许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课题、文章、著作标榜为“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
对雷马克比较文学定义的两种不同理解,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跨学科”研究。我们认为,若按第一种理解,跨学科研究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学的历史主义或阐释学研究,在比较文学作为一种方法论提出以前,这种研究路径早已滥觞于文学理论和批评中。所以,相对而言,第二种理解更贴近比较文学学科的演进逻辑,一个学科理论不可能去把已经成为普遍经验的东西作为拓展的方向。照第二种理解,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建立在一个共同条件下,就是必须“跨国界”,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跨学科研究才能真正建立起自己的价值和地位。也就是说,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必然要强调“跨学科”,但“跨学科”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前提就是,我们所研究的对象必须首先是一个比较文学领域中的对象。法国学者谢菲尔在他上个世纪末出版的《当今比较文学:方法与视角》一书的开篇第一章就对此作了解答:“要区分比较文学与其他比较学科,首先只要问一个问题:当根植于其自身文化的人类心智遭遇到出自另一文化并表达那种文化的作品时会发生什么?换句话说,这种与外来者(他者)的相遇,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相遇,必须是比较文学研究的中心,比较文学研究也凭此而得以立足和正身。这个‘他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相异的文化,只要还未曾被人了解过,他甚至可被视为野蛮人,发出‘巴巴巴巴’无意义的音节(反之亦然,这个从未了解过你的他者也可能把你当做野蛮人,因为不存在人类通用的语言)。比较文学便是通向他者的运动,并且研究这种运动。”(Yves Chevrel,1994)[13]也就是说,只有跨越了国界、民族、语言、文化、或文明,有了与他者的相遇,才有比较文学研究所必需的平台。从谢菲尔慎重谨慎的观点看,比较文学学科得以存在的首要条件是其他的几个“跨越性”,而非“跨学科”。因此,目前打着“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旗号的不少研究成果虽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意义,但从谢菲尔的观点看,其研究并不属于比较文学研究范畴。
谢菲尔所说的“他者”,实际上超越了“雷马克”单一的“跨国界”之说。这个他者是身份多样的,可以是来自于不同国界,也可以是来自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或文明。作为跨学科研究的基础,“跨民族”、“跨国界”、“跨语言”、“跨文化”、“跨文明”等其他几大“跨越性”到底哪一种是最重要的?这实际上是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中又一个复杂问题。例如,国家和民族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个国家之内可能有一个以上的民族,而有的民族在特定的一个历史阶段当中也未必是一个国家;语言与民族、国家等概念之间情况也一样,一个国家可以有不同的民族、语言,一个民族可使用不同的语言,说同一种语言的也可能不是出自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国家。跨民族与跨语言、跨国界经常出现不尽一致的时候,跨文化就更复杂了,一个民族可以有自己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文化又可以组成一个更大的文化范畴,例如中国的56个民族就组成了中华文化。在更广的视角来看,还可以有东西文化之别。但是不管这些“跨越性”如何难以辨析,有一个原则必须加以确立:即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必须建立在这些“跨越性”的基础上。
四、结 语
人类的文学活动向来不是孤立存在的,文学创作、文学发展、文学研究都与人类意识活动的其他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文学艺术、其他艺术、语言、神话、宗教、科学等等均是“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文学与其他学科或者同源共生,或者相互渗透、互相推动。因而,从理论上讲,将文学与人类认知活动的其他领域联系在一起,丰富文学研究的视角,沟通文学与其他人类思维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揭示文学的内涵和发展规律,而且可以在根本上促进人文学科研究。而比较文学本身就是一门开放性、多方位的动态学科,它的目的就在于推动这种不同文化和不同学科的“间性”或“互文性”的研究(乐黛云,1998)[14]。应该说,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的提出,既抓住了人类知识体系的“同源性”特点,又适应了比较文学学科的开放性要求,总体而言是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的重大进步。但是,片面孤立地追求“跨学科”,从而引发比较文学研究范围无限扩大,造成学科界限模糊,使得比较文学成为大而不当的“超级学科”,实际上是在消解“跨学科”研究本身的价值。因此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应严格界定研究成立的条件,确定基本研究领域和模式,不能南辕北辙。在具体的比较文学跨学科研究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两个方面:首先在跨越不同学科界限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学性、可比性,应该以文学性为重心,不能游离在两种学科之间或之上(陈富瑞,2008)[15];其次研究要建立在跨文明、跨文化、跨语言或跨国界的基础之上,寻求对话所必需的与“他者”平台,并在与“他者”的相遇中更好的反观自我并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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