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的优化建议
2014-04-16徐诺金
徐诺金 梁 斌
借鉴吸收国际经验,结合我国金融统计的现状和金融业发展变化的趋势演变,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与监测也需要及时的修订与完善。
要根据货币信用创造主体的变化,适时纳入新的信用主体、防止信用主体游离在统计监测和调控之外。如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在欧美国家早已纳入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围。近年来,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迅速,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其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范围。
扩大货币的持有主体。如要根据地方政府的行为特点,将其视为一般公众持有主体。要建立健全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的统计,及时准确把握人民币境外流通的情况。
修改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围,使各层次货币供应量能更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各类金融工具的流动性特征。在目前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定义中,M1仅包括流通中的现金和单位活期存款,而真正发挥M1作用的货币供应量超过统计上的M1,如居民的活期存款也充当了一定的流通媒介的功能。银行卡是十分普通的流通支付工具。第三方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使得很多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在改变,互联网金融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对接,使得很多金融工具具有了支付功能,对于这些工具,我们也要加强监测,在合适的时机将其纳入货币供应量的统计。
按全覆盖、不遗漏的原则对金融机构表内表外业务进行全面统计。尤其是对银行业,要全面摸清银行表外业务统计项目和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规范商业银行表外科目设置、核算和统计,建立并完善银行表外产品统计制度和风险监测系统建设。
要在“统一、全面、共享”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将证券、保险、基金、货币经纪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统计范围,全面掌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整个金融业的资产负债及各类信用活动情况。金融业资产负债表能够更加详尽地反映整个金融业的流动性创造、资金的流量和流向,从而有助于分析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满足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以此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现代金融账户更是当今国际上金融统计发展的最新动向。如欧央行在货币金融统计中,运用金融机构合并资产负债表,除了统计货币供应量指标,同时统计分析整个信用状况及其结构,关心整个金融的来龙去脉。既从货币供应量组成部分来分析,也从货币供应量的对应方即信用的角度和货币持有者角度来分析。美联储、日本银行都建立了现代金融账户。近年来,我们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努力,2011年推出了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建立了从全国到地方的社会融资规模监测体系,为金融宏观调控提供了新的分析监测指标。同时,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人民银行正在推进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也是这方面的一个努力方向。其目的就是要改变我国现行的金融统计主要按机构分部门进行,很难全面反映金融创新跨行业、跨部门、跨产品的结构性特征,致使央行无法全面评估货币信用的整体情况和货币政策调控不足的状况。
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加快实现各监管机构、交易所和各行业协会统计标准的统一,朝着金融统计标准化、综合化、信息化和共享化的目标,推进大数据时代的现代金融统计制度建设,早日实现金融统计的转型升级。
(田风摘自《中国金融》2014年第17期《我国货币供应量统计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