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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犯罪预防本体理论解读

2014-04-16崔海英

警学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犯罪预防犯罪人犯罪

崔海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情境犯罪预防本体理论解读

崔海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传统犯罪预防模式在应对犯罪方面的局限性促使人们另辟蹊径,探索了另一条犯罪预防道路——情境犯罪预防。情境犯罪预防日益深入人心,缘于其背后厚重的理论支撑。情境预防已发展为五大策略和25种具体手段,其显著特色是预防措施手段具体化且可操作性强。情境预防的实质在于:通过增加犯罪难度、增大犯罪风险、减少犯罪收益、减少犯罪诱惑和消除犯罪借口等措施,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情景预防已经成为发展最快的一种犯罪预防方法,成为可与传统的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并驾齐驱的第三条独立的预防犯罪路径。

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理论基础;具体策略与方法

以被害人和犯罪机会为中心的情境犯罪预防理论自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问世以来,已经发展为理论基础厚重、实证案例翔实、操作措施详尽的综合性犯罪预防理论,其显著特色是预防措施具体化且可操作性强,情景预防理论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在我国要想使情境犯罪预防发挥良好的作用,成为预防体系中的一道坚固防线,就需要对情境犯罪预防的本体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深入地进行情境预防中国化的研究。

一、缘起与发展:情境犯罪预防溯源

(一)情境犯罪预防的缘起

传统犯罪预防模式在应对犯罪方面的局限性引发人们对传统犯罪预防模式的反思,人们开始另辟蹊径,探索了一条与传统犯罪预防模式截然不同的另一条道路——情境预防。

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大体上包括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司法预防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实施,尤其是通过刑罚的适用达到遏制犯罪,震慑犯罪人,最终达到防止其再犯,并对其他公民起到震慑、警戒作用,从而起到对犯罪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之功效的犯罪预防作用。社会预防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合适的公共社会政策,避免和解决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病,如种族歧视、失业、贫富不均、教育不公、机会和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等,消除、限制容易滋生犯罪的社会条件,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发生的综合性犯罪预防方法。

1.对传统犯罪预防的理性反思

(1)对司法预防效果的反思

传统的司法预防认为只要刑事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和惩罚了犯罪人,就自然能够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英国政府自1945年起在刑事司法机构方面的投资大量增加,对服刑犯动用了各种矫治措施,得到的回报却是每年5%~7%的犯罪增长率和居高不下的再犯率。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增加了司法系统的经费投入(有些城市已达到全部财政预算的1/4),也增加了监禁的使用,但美国依旧是发达国家中犯罪率最高的国家。[1]传统的司法预防在犯罪率高涨的社会现实面前似乎无能为力。

(2)对社会预防效果的反思

英国学者克拉克和考尼希对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预防这样总结:对于社区自治小组或居民协会、警察与学校的联系工作、福利活动、青年工作等在抑制和预防犯罪方面,没有实际证据可以支持。[2]社会预防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其来源极为有限,而且社会预防的价值取向又往往同其他社会发展目标的价值取向冲突,这就导致政府也没有足够的权威保障社会预防项目的有效开展。尽管社会预防的成效并不明显,但犯罪学家和实务部门对社会预防的探索从未中止,之后发展起来的情境犯罪预防与各种社会预防措施往往是互为依托的。

2.情境犯罪预防的兴起

传统的司法预防在犯罪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失败,社会干预、社会改良等社会预防措施的苍白无力,使得英美不少犯罪学家在20世纪70年代末发出了“什么都无效”(nothing works)的感叹,如社会学家马丁逊认为矫正效果除个别的例外,在控制重新犯罪方面不理想,得出“矫正无效”论,[3]整个犯罪学界在20世纪70年代末在犯罪预防问题上沉浸在一种悲观情绪中。在问题意识的导向下,以罗纳德·克拉克(Ronald V.Clarke)为代表的一些犯罪学家把关注的视点由追问犯罪如何发生转向探究犯罪怎样能被阻止,从而将犯罪预防的视线从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转向犯罪发生的具体环境(immediate environment),把关注的重点由犯罪人转向被害人及犯罪机会,催生了第三种犯罪预防方式——情境犯罪预防。

(二)情境犯罪预防的发展

罗纳德·克拉克(Ronald V.Clarke)这位西方犯罪学界情境预防研究的集大成者对情境犯罪预防(SCP-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的定义是:针对特定的具体犯罪,通过尽可能系统和永久的微观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设计、管理和改造,以增加犯罪的难度和风险,减少犯罪收益和犯罪借口,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4]

情境预防最早可以追溯到1965年英国的考尼希委员会报告,但在当时如石沉大海,并未引起英国当局足够的重视。[5]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情境犯罪预防被内政部摆在犯罪预防政策中的突出位置。一般认为,情境犯罪预防是20世纪80年代早期英国内政部研究与规划小组主任罗纳德·克拉克和其同事的研究成果。克拉克一生致力于情境犯罪预防的实践和发展,是SCP领域研究的开拓者和领军人物。情景预防策略和具体的手段都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进程,克拉克于1992年提出的是3类策略,12种手段,1997年发展到4类策略,16种手段,2003年则是5类策略,25种手段。

1990年,《预防犯罪实施战略》在莫斯科的联合国预防犯罪研讨会上形成,重点对有关国家的情境预防经验进行了总结,把情境预防措施提高到战略高度。[6]时至今日,情境预防的有效性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联合国国际犯罪预防中心将情境预防作为其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一项措施向各国推广。2002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批准通过《预防犯罪准则》,自此情境预防理论获得了青睐和认可,被列为预防犯罪的方法之一。在过去的20年里,情境预防成为发展最快的一种犯罪预防方法,日益成熟和完善的情境犯罪预防(SCP)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良好的犯罪预防效果。

二、背景透视:情境犯罪预防(SCP)的理论支撑

情境犯罪预防之所以能够日益深入人心,除了缘于人们对传统的犯罪预防模式的失望外,还缘于犯罪学不断发展的理论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情境犯罪预防的理论基础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环境犯罪学(可防卫空间理论、CPTED理论)、日常活动理论等。这些理论基础是互补性的,而不是竞争性的。

(一)理性选择理论

理性选择理论是罗纳德·克拉克(Ronald V.Clarke)和德里克·科尼什(Derek B.Cornish)在20世纪80年代发展的理论。理性选择理论(又称新古典主义犯罪学)继承和发展了古典主义的意志自由和功利主义观点,认为自由意志并非绝对相同,在某些情况下自由意志会受限,使人不能完全按照自由意志行事,[7]进而认为犯罪是行为人的理性选择。理性选择理论试图从微观层面解释人们行为的决策机制,认为具有理性的犯罪人之所以会选择犯罪行为,是在对犯罪得失进行理智思考后认为犯罪所得大于所失而做出的决策。因此,犯罪预防的重点就在于通过增大犯罪难度与风险、减少犯罪收益等来干预人类行为的决策。

克拉克的早期理论将自由意志作为当然的前提,将行为人权衡的利益得失仅限于可用物质衡量的经济利益,打着深深的古典学派和犯罪经济学理论的烙印,后期逐渐褪去了这种烙印,将犯罪人理性选择过程复杂化,认为犯罪人的“理性”选择并非是完全理性的,还要受到特定的个人背景因素以及时间、能力和信息等的限制,其最终行为选择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人收益最大化,这与古典学派似乎撇清了关系。此外,克拉克认为犯罪人所谓的犯罪收益还包括其动机和特别嗜好,如获得社会认可、满足自尊和得到报复的快感等,外人也许看来毫无价值,犯罪人却感觉意义重大。

理性选择理论有两条预防犯罪途径,一是以犯罪人为本位,消除其犯罪动机或犯罪倾向;二是以情境为中心,通过减少犯罪机会等来预防犯罪发生。但是,谁具有犯罪倾向,怎样消除这些犯罪倾向,始终都是不好解决的难题。情境对于犯罪预防来讲比犯罪人更可掌控,从犯罪情境和被害人着手更具有可操作性。研究表明,犯罪热点地区(hot spot)确实存在,谢尔曼(Sherman)认为以犯罪地点预测犯罪的精确度是通过犯罪人进行犯罪预测的6倍,对此他异常兴奋地说:“为何我们不多考虑一下犯罪在哪里发生,而非谁将使它发生。”[8]因此,理性选择理论更多是通过接近控制、目标强化、强化监督等实践操作手段来减少犯罪机会,从而预防犯罪。

(二)环境犯罪学(可防卫空间理论、CPTED理论)

情境犯罪预防认为具体的情境(包括环境)对犯罪的发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环境犯罪学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持。环境犯罪学的理论主要是指CPTED理论和可防卫空间理论。

CPTED(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这个词最早是由美国的犯罪学家C. Ray Jeffery首创和使用。与Jeffery同时代的建筑学家Oscar Newman提出了一个更具体的理论——“可防卫空间”(defensible space)。二人均是在承继前人Elizabeth Wood、①Jane Jacobs②和Schlomo Angel③的研究基础上进行了突破和超越。

1.可防卫空间理论

奥斯卡·纽曼的经典著作《可防卫空间:通过城市设计预防犯罪》于1972年出版,该书深受简·雅各布斯启发,深刻探讨了与建筑物的物理设计有关的犯罪。作为建筑学家,Newman关注的重点是特殊的设计特色。可防卫空间在其理论发表两年内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美国投入了大量联邦资金去演示和推广可防卫空间理念。与雅各布斯相比,纽曼更关注比社区更具体的物理环境,如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他运用定量方法研究建筑设计和犯罪之间的关系,[9]进而提出防卫建议:限制或减少逃跑路线、增加监控、减少匿名等,以打造安全空间,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

由Newman创造的可防卫空间理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可防卫空间必须让人们能经常看到别人和能经常被别人看到,这会最终消除居民对安全的担忧。其次,当犯罪行为发生时,人们必须愿意去干预和报案,鼓励人们主动掌控本地区,担当起主人翁的角色。Newman的防卫空间理论包含四项要素:一是强化领域感;二是加强自然监督;三是形成建筑意向;四是整顿周围环境。[10]

2.CPTED理论

CPTED这一术语最早在1971年由C.Ray Jeffery出版著作(同名书)后获得了认可。出于种种原因,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Jeffery的理论没有引起重视。Newman改进版的CPTED理论引发时人重新审视Jeffery的著作。后来Newman和Crowe对CPTED理论进行了发展,人们广为接受的CPTED理论就是Newman/Crowe模式。1997年改进版的CPTED被称为第二代CPTED,使CPTED开始关注犯罪人的个性,也更进一步暗示人们通常不把Jeffery的理论视为CPTED的一部分。④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PTED)源于对环境行为的研究,通过合理设计和妥善利用建筑物环境,在环境设计上堵塞犯罪的可能性,创造一种不能实施犯罪的环境,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11]一般认为,CPTED理论有6个核心方略,即自然监督、领域强化、入口控制或接近控制、目标加固、开展活动/行为支持、地方保养。

(三)日常活动理论(routine activity theory)

日常活动理论是由犯罪学家Lawrence Cohen和Marcus Felso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与日常生活中的某些因素密切相关,人们的一些日常生活方式往往有利于犯罪的发生。[12]

该理论指出,所有直接掠夺的犯罪事件都有3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有动机的犯罪人(motivated offenders)、适宜的目标 (asuitabletarget)和缺乏有能力的监控者 (absence of capable guardians against violation)。Cohen和Felson将适宜目标的标准归结为一个词VIVA(4个单词的缩写),即犯罪目标的价值(value)、移动性(inertia)、可见性(visibility)与可接近性(accessibility),影响被攻击或被抢夺的可能性。[13]有能力的监控者可以是警察、警卫、保安或管理员,也可以是家人、亲友、邻居、旁观者、路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或保安措施等,若现场没有任何犯罪抑制者或设施,犯罪人将会作案。这3个因素只有同时聚合在同一时空中,才有可能产生犯罪行为,缺乏任何一个条件,犯罪行为将不会发生。日常活动理论认为被害与四要素有关:一是暴露;二是抑制者;三是对危险的认知;四是吸引性。[14]

总体来说,根据日常活动理论,日常生活中犯罪被害行为的发生与是否存在有能力的监控者、被害人与潜在犯罪人接触的频率以及被害人自身的某些显著特性存在关联。

三、具体化和可操作:情境犯罪预防的策略与具体方法

最初,克拉克曾把情境犯罪预防体系分为增加犯罪难度、增大犯罪风险和减少犯罪收益三大策略。随着实践的发展,情景预防的策略和具体方法经历了渐进发展、逐步完善的过程,至2003年已经发展为5类策略,25种具体的技术手段。

(一)增加犯罪难度(increase the effort)

该策略旨在通过人为增加犯罪实施的障碍和难度,使潜在的犯罪人知难而退,不得不中止犯罪行为,或者使身临其境的行为人感到防范森严,无从下手,不会产生犯意,进而减少许多偶然性的犯罪。一般来说,该策略有以下5种技术手段:

1.目标加固(Target Hardening)

所谓的目标加固就是增加目标的坚固程度,对目标本身或靠近目标处设置物理性障碍设施。如使用铁窗、强化材料、保险箱、栅栏、锁等保护性设置,使潜在的犯罪人望而却步,放弃犯罪。在情境预防的历史实践中采用目标加固并收到良好效果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澳洲在银行设置的自动弹起式防护屏被认为是柜台抢劫案件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几个实证研究表明,英国和澳大利亚安装的强化版的投币箱对减少盗窃和破坏公用电话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15]

最新的情境预防策略提倡安装汽车方向盘转向柱锁、汽车点火防盗控制系统、汽车反抢劫监视屏,使用防篡改的包装、防撬锁的行李包,安装防盗玻璃、房屋防盗网和报警器等。

2.入口控制(Access Control)

入口控制又叫接近控制,指采取措施阻止潜在的犯罪人进入办公室、工厂、住宅区等场所。它和目标加固同样拥有悠久的历史,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就修筑护城河、吊桥、吊闸等对其城堡入口进行控制,以防备外来者入侵。现代生活中,情境预防建议使用入口电话、入口对讲机、电子门禁卡、电子出入卡、行李检查,对停车场采用电子准入制度、进入小区登记、进入计算机系统和银行账户时要求出示个人电子身份识别码(PINs)等入口控制措施。

3.出口扫描(screen exits)

为增加罪犯逃离现场的难度,情境预防策略建议建立出口验票和查验证件准出制度,超市使用货物电子条形码等电子商品标签。出口扫描是在出口处设置电子扫描仪检测身体及行李物品,防止把不该带走的物品或未付款物品带出特定区域,预防和阻止偷窃的发生。此类技术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还包括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出口设检票人员,以防止逃票,在超市和商场出口对行李物品进行扫描以防止偷窃,在海关要求出口文件,以防止物品非法出境等。

4.转移犯罪人(deflectoffenders)

转移犯罪人即采取措施使犯罪人离开潜在的犯罪目标。现实生活中,转移犯罪人的方法很多,如开设公交夜班车;把夜间酗酒滋事的青年转移至市郊区,减少其接近犯罪目标的机会;对经常发生滋事的娱乐场所如酒馆取缔或关闭,或者在一定区域内控制酒吧等娱乐场所数量,同时把这些娱乐场所分散开设,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区域;封闭某些常发犯罪的街道,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无处聚集;对长期空置而被吸毒人员、聚赌人员等作为非法用途的房屋查封;女卫生间独立设置,也可防止对女性的性骚扰,等等。

5.控制工具/武器(control tools/weapons)

通过对犯罪工具和武器等这些犯罪推动因素的管理和控制来减少犯罪的发生。美国拓荒时期就用这种方法来控制酒后枪战,即要求参加沙龙的顾客在入口处交出其携带枪支才能获准入内。[16]现代社会里,通常建议杀伤力较小的武器生产商家生产能发射蜡子弹、电流或镇定剂的枪支或生产“智能”手枪;对杀伤力较大的枪支严加管控;在容易生事的酒吧用塑料杯代替玻璃杯,或者用钢化啤酒杯,以防止滋事者把易碎玻璃杯当做凶器使用;防止金属物品被带入特定场所,要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查;限制喷漆销售给青少年,以防止其用做涂鸦等非法用途。

(二)增大犯罪风险(increase the risks)

增大犯罪风险就是通过增加或改善多种形式的监督,改变具体情境,使潜在犯罪人伸手必被捉,大大增加其被逮捕的可能性,从而消除其侥幸心理,以期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措施主要有以下5种:

1.扩大监护(Extend guardianship)

根据日常行为理论,扩大监护针对可能被侵害的目标和场所,引入有能力的看护人。扩大监护的途径有3种:一是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如久未住人的房子要给人一种一直有人居住的假象,对自己的物品留下占用的标记,夜间出行要结伴,不去偏僻地方等;二是引入邻里守望计划,使犯罪预防的方法和信息能够在社区居民之间有效交流;三是外出随身携带手机,手机、车辆使用GPS定位服务,一旦有危险可及时报警或呼救。

2.协助自然监督(Assist natural surveillance)

这是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理念,是一种对物理空间的设计,旨在使潜在的犯罪人和犯罪目标能够被看到,提高被害人和第三者等对有关环境的防卫能力和监控力。相关研究表明,这种自然监督的作用主要发生在心理层面,能够对潜在犯罪人产生一种心理上的震慑作用,使其放弃或中止犯罪,其实对无关的第三者来说无用,他们或者看不到犯罪,或者认为被害人不需要帮助,或者会误把这种行为看成无辜行为。自然监督的手段如进行可防卫空间设计,剪除房屋尤其是窗户周围的灌木以开阔视野,通过广设路灯以提高照明,给商店橱窗安上透明玻璃,等等。自然监督还支持居民之间检举揭发,使居民对自己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一定的敏感度和警觉度,也使潜在的犯罪人因担心被检举揭发而有所顾忌和收敛,不敢明目张胆地作案。

3.减少匿名(Reduce anonymity)

现代生活使人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彼此陌生的世界,社会流动性大大降低了犯罪的社会成本,社会匿名性也使潜在犯罪人的犯罪风险大大减小。减少匿名就是暴露犯罪人的真实身份,增加其犯罪风险,从而使其被迫放弃犯罪。减少匿名性在现实生活中的主要方法有:

(1)规定学生在学校统一着校服,校服上标有学生姓名、班级等个性化标志,学生一旦在校园内违纪或越轨很容易被识别身份,也能够防止校外不法人员混入校园。日本很多学校明令学生着校服,左胸印有学校名字,右胸印着学生名字,学生实施不轨行为或遭遇欺侮都很容易被发现。

(2)出租车司机使用统一的出租车司机证件,向乘客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亮证营运有助于减少宰客现象,也有利于保证出租车运输安全。

(3)在汽车车身张贴标记,标明车主的驾驶水平,如“我的驾驶技术怎么样”“新手上路”“请爱护新手”等,以防其他驾车者产生误判,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在网吧等场所实行实名制。

4.利用现场管理者(Use place managers)

克拉克以前的著作把利用现场管理者称为雇员监控。雇员监控不同于正式监控,不是由专业执法人员来实施,而是由单位内部一般雇员充当监视者的角色,有效地监控潜在犯罪人的活动,这些一般雇员本是雇来做其他工作的,如商店店员、饭店服务生、停车场管理员、公园管理员等。当然雇员监控也可以通过闭路电视进行,如北英格兰在双层公交车上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使乘客在大巴上层破坏车座的行为大大减少,尽管当时因财力所限,仅安装了一小部分汽车,但针对所有大巴车座的破坏行为下降了2/3(顶峰时期每月80起)。[17]利用现场管理者还要求对警惕性高的雇员行为进行奖励,以鼓励其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

5.强化正式监督(Strengthen formal surveillance)

该手段就是由专业执法人员——警察和保安人员等组织实施的监督,包括配置专业保安人员、安装专业警卫设备(如防盗警报器、红外线摄像机)来震慑潜在的越轨和犯罪行为,其他正式监督包括开展阻止犯罪计划、设立举报犯罪热线等。不少国家为了防止汽车被盗,鼓励车主张贴宵禁标签于车身,巡警一旦发现此类汽车在夜间出行即盘查,能够有效防控盗窃汽车案件的发生。荷兰的3个城市把1 200名失业青年雇做情报搜集、现场控制和保安人员,使得地铁逃票行为、恶意攻击和故意破坏行为大为减少。[18]

(三)减少犯罪收益(Reduce the rewards)

减少犯罪收益就是从减少犯罪人所期待的利益入手,如降低赃物的价值,使犯罪不再有利可图,使其犯罪收益和回报降低,从而使犯罪丧失吸引力。尽管犯罪难度和犯罪风险很大,但是如果犯罪回报或收益很高,潜在犯罪人依旧会铤而走险。减少犯罪收益主要有以下5种措施:

1.隐藏目标(Conceal targets)

建议措施包括:远离街道停车,使窃贼很难发现作案目标;使用无性别显示的电话簿(特别是对女性而言),防止捡到者对失主和通讯录中的人进行电话骚扰(尤其是针对女性的骚扰);不要穿金戴银,提倡不露富;使用无标记装甲卡车,使潜在的犯罪人对车上物品一无所知,没有猜测线索。

2.移除目标(Remove targets)

此项措施是指移动和置换易成为犯罪目标的物体,使其远离潜在犯罪人的视线。现实中的应用主要有:使用可随时拿回家的拆卸式汽车音响,防止犯罪人顺手牵羊;为需要帮助的妇女设立妇女庇护所,避免其流落街头,沦为性攻击对象;将现金交易改成票据转让,使用信用卡等代替现金交易,商店柜台减少现金存放,游戏娱乐场所以代币代替现金,家中不存放和随身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等;使用预付费卡打电话,话费用完就不能再打避免手机被盗和电话费诈骗;针对盗窃医院患者钱财案件,可采取医院集中保管和规劝病人及家属不要把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到医院的做法。

3.财产标识(Identify property)

在贵重物品上标刻不易察觉和不易毁损的永久性标记,并在相关机关注册,使其有标志可识别,从而使该物被盗抢后难以使用或销赃,同时有利于警察局返还被盗抢物品。奴隶社会的奴隶主给奴隶打上烙印,美国拓荒时期给自己的牲畜打上烙印,都是财产标识的体现。“成熟的财产标识方法与对汽车的标识有关,1905年起美国就对汽车进行登记,接着,伊利诺伊斯州于1935年实行汽车强制登记计划,汽车识别码是凡在美国出售的汽车都必须有的标识,自1984年起还要求车主在其汽车的主要零部件上打上识别码。”[19]今天许多国家的车辆挂牌照和汽车零部件标刻已成为固定做法。财产标识还倡导在贵重物品上做标记,如在电视机后盖上刻上自己的姓名和邮编,在名贵手表上镌刻其独特的表号;劫持人质案中在赎金上做不易察觉和消除的标记等。有些国家的ATM机被破坏后,机内钞票会自动被“染色”,从而使此类犯罪丧失收益。

4.瓦解黑市(Disrupt markets)

如果仅仅是对财产进行标识,只会造成这些财产无法在公开市场销售,但它们还可以进入黑市交易,造就黑市繁荣,这样的话,财产标识的意义仅在于使标识的财产贬值,而不会使犯罪劳而无获,犯罪人再多偷或多抢几件就把降低的收益赚回来了。瓦解黑市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使赃物无法变现和出售,彻底丧失犯罪收益。瓦解黑市的措施有:为防止赃物以抵押形式变现,监管当铺和典当行;杜绝非法经营,对街头商贩发执照实行许可证管理;加强对二手市场的管理,防止赃物以二手货形式流入市场或进入废品收购站;加强对分类广告的监管,防止犯罪人利用分类广告销赃。

5.抑制获利(Deny benefits)

抑制获利与减少犯罪诱惑相关,但概念不同,抑制获利是指抑制犯罪人的犯罪所获利益,使罪犯劳而无获,从根本上无法获得收益。历史上成功的实践很多,如车载收音机安全加密技术的发展,使得窃贼在把它安装到其他汽车上时必须知道收音机的PIN码,使得这种车载收音机的被盗几率很低。另一个实例是“把货物标签涂上墨水”,设计目的是使商场扒手的获利降低,如果这些标签被篡改或胡乱摆弄,会立即流出墨水,同时会给贴标签的服装染上不可消除的墨迹,在防盗方面这类标签比电子标签更有效。还有一个实例是对公共场所的涂鸦实行立即清除政策,大大降低涂鸦者观赏其涂鸦作品被公开展示的满足感。[20]若公共场所的涂鸦被长久保留,涂鸦者会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快速清除则使涂鸦者无法获得这种满足感,从而放弃涂鸦。20世纪70年代初华盛顿地下交通当局对地铁涂鸦实行24小时立即清除政策,与没有采取该措施的亚特兰大、芝加哥、波士顿的地铁相比,同期涂鸦大幅下降。抑制获利的其他做法还有将可能被盗的公共设施(如沙井盖)换成无法销售的材料,使被盗手机失去使用功效等。

(四)减少犯罪挑衅(诱惑)(Reduce provocation)

减少犯罪挑衅是克拉克的最新理论成果,在现实中尚未得到充分检验。

1.减少挫败和压力(Reduce frustration and stress)

有些暴力犯罪属于激情犯罪,源于生活琐事,如公交车效率低下发车周期太长,服务人员态度恶劣,火车或飞机晚点,排队加塞,公共场所过于嘈杂和拥挤,等等,这些都会引发人的怨气,使人感受到挫败和压力,诱发人际冲突,进而发展为暴力犯罪。减少挫败感和压力的手段包括:使公共交通线路高效运行(包括公交、火车、飞机等);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使服务业能够提供文明礼貌和舒适宜人的服务;设置排号机,减少排队时间,设置饮水机,提供书报给等候人员浏览;在公交车和其他公共场所多设座位;在公共场所播放舒缓的音乐、使用柔和的灯光等。

2.避免纷争(Avoid disputes)

绿茵世界经常发生球迷暴力事件,西方足球发达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双方冲突事件发生,如用围栏等隔离物或者大量保安等严格隔离双方看台,双方出入口分设,或实行错时进退场等。避免纷争的实例还有减少酒吧中的人群数量,避免酒吧过度拥挤,以防止发生人际冲突事件;对出租车费用固定标准,避免因费用高低不一引来的资费纷争等。

3.减少诱惑和刺激(Reduce temptation and arousal)

该手段就是采取措施改变环境,减少生活或工作中所面临的诱惑和刺激。诱惑和刺激行为,如在大街上穿金戴银或把车停在对窃车兜风者来说有吸引力的地方,非中性电话簿会促发犯罪人对女性拨打性骚扰电话,许多研究表明仅仅是存在武器(如枪)就能引起某些人的攻击性反应,即“武器效应”。James Wise认为,“武器效应”也同样适合于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行为,有些墙体的表面特性易招致涂鸦,因此需要减少此类诱惑。另一个减少诱惑的实例是“快速修复”,任由损坏的物品不修复就会招来进一步破坏。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实施了“安全旅行”项目,对涂鸦和故意破坏造成的物品和地方,尽快修复和精心保养,结果使犯罪率和故意破坏行为大幅减少,这也是“破窗理论”的效应。⑤

现实生活中减少诱惑和刺激的做法有:

(1)控制暴力色情信息的传播。暴力色情作品(包括网游)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具有很强的诱惑和刺激,当前许多国家建立了分级制度,或者采用特殊软件对不良信息进行过滤,以防止不当传播,禁止未成年人观看限制级作品。

(2)男医生在没有护士或其他医护人员在场时不能对女病人进行关键部位的身体检查,这可使医生免受错误控告,也减少了对不轨医生的刺激和诱惑;要制定规则尽量减少男老师单独给女学生辅导功课等,禁止恋童癖者从事与儿童有接触的工作。

(3)强化足球场上的好行为,防止粗鲁不雅行为对球迷造成情绪刺激,引发暴力事件。

(4)禁止种族诋毁。种族侮辱和诋毁等行为会对少数民族构成一种挑衅和刺激,引发敌对情绪,引起暴力事件甚至恐怖袭击事件。

4.化解同伴儿压力(Neutralizepeerpressure)

对个体行为而言,同伴儿压力有很大影响,许多意志薄弱的人尤其是青少年是迫于同伴儿压力才走上犯罪道路,如许多新员工是在老员工的诱惑和教唆下开始偷窃雇主财物,青少年酗酒飙车吸毒等,是受其同伴儿鼓励或刺激的结果,那些在乎同伴儿认同又意志薄弱的人很难抵抗这些压力。因此,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来化解同伴儿压力,预防犯罪的发生。化解同伴儿压力的常见措施有:

(1)学校将表现出不良倾向的学生(捣蛋生)分散管理,即编入不同班级,以避免他们互相影响,同伴儿之间的不良压力会使其越轨行为不断升级。

(2)开展敢于对各类越轨行为说“不”的大规模宣传活动,使个体在面对同伴儿不当压力时能够做出正确回应,使其明白“说不没关系”。

(3)面对同伴儿的不良诱惑和刺激,要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如对同伴儿要求其酒后开车的,坚决、明确地告诉他“白痴才酒后驾驶”。

5.阻止模仿(Discourage imitation)

破窗理论告诉我们,任由一个轻微衰败的现象发展,就会导致整个社区环境恶化,因为不良和衰败现象会促使人去模仿,导致更多的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为防止后来者模仿,要快速消除轻微违法造成的后果。阻止不良模仿的措施有:

(1)加强管理,快速修复故意破坏和损害痕迹,以防止模仿者对其进行更严重的破坏。

(2)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审查并删除有关犯罪手段、方法细节的片段。

(3)家电制造商在电视机内安装能阻止色情暴力电视节目的电子装置——“V”芯片,能够屏蔽儿童不宜的节目。

(五)消除犯罪借口(Remove excuses)

个体在进行犯罪行为前后也会进行道德推算,会为自己与道德准则相背离的行为寻找理由和借口,抵消内心可能产生的罪责感和耻辱感,心安理得地去实施犯罪行为,推卸责任,从而达到内心合理化的目的,这也是犯罪人的一种自我防御机制。因此,防控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消除犯罪人的借口。消除犯罪借口同样有5种具体方法:

1.制定规则(Set rules)

制定规则就是引入新的规则或程序,澄清某些规则或程序,消除任何有关可接受行为的模糊规定,使得犯罪者难以使用合理化手段来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比如,香港海洋公园为杜绝插队,对“插队”专门做出3种明确定义,使人们再无“插队”借口,此类纠纷也因此大大减少。[21]

制定规则的常见措施有:

(1)制定严格的各种合同,如租赁合同等,考虑到各种具体细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商业机构向员工明确其收受现金程序,并要求严格执行。

(2)法律上确立明确的性骚扰定义,避免行为人以“我只是跟她开玩笑”等理由使其行为正当化、合理化。

(3)旅馆业制定住宿登记制度并明示旅客。

2.张贴告示(Post instructions)

将有关公共行为准则张贴于特定场合就是张贴告示,能够起到警醒市民的作用,也防止个体声称自己不知道规定而故意违反。张贴告示有利于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常用手段有:

(1)张贴“禁止停车”警示牌于禁止停车场所。

(2)对敏感地带尤其是裸露在外的私人所有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贴上“私人财产”的标签,以防止有人以公共财物为借口横加破坏。

(3)在易引发火灾而又经常被选为野营的地方设立“熄灭篝火”的告示,杜绝疏忽大意的借口。

3.唤醒良知(Alert conscience)

唤醒良知不是追求持久改变犯罪人的违法态度,而是仅仅试图在犯罪人考虑实施特定犯罪行为的一刹那唤醒其内心的良知,从而阻止其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在曼哈顿港务局公交总站贴着“在这儿抽烟是非法的、自私的和粗鲁的”警示语。对于酒后驾车者,澳大利亚亮出了这样的标语:“好伴侣决不会让自己的另一半酒后驾车。”在英国,逃避购买电视播放许可的公民一旦被发现会被警察和法官视为“普通罪犯”来打击和整治,英国这样宣传了三十多年,使得电视播放许可的购买急骤增多。[22]

唤醒良知的具体做法有:

(1)路边设车速限制的交通告示显示屏。

(2)在海关申报表上签字,表明其要如实申报,如有不实申报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3)商铺门口张贴“商店掏包、夹带就是盗窃”“偷一罚十”等警告牌。

4.帮助守法(Assist compliance)

帮助守法指帮助潜在的越轨者、不良行为者或犯罪者,使其更方便地实施合法和守规矩的行为,消除越轨者对其越轨行为进行合理化的借口。当19世纪的龙勃罗梭建议把在大街上当众小便的人关起来时,他的学生菲利则建议在大街上设立男用公共小便器,这就使得在大街上随地小便的人不再有借口,菲利的建议就是情境预防中帮助守法的一个典范。帮助守法有很多成功的应用实例,如对拉醉酒者回家的出租车给予补助,迪斯尼乐园对复杂人群的控制和管理,包括使用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和物理障碍(对错误调头增加难度)等,极大地减少了交通违法的可能性和不文明现象的发生。[23]

常见的帮助守法手段有:

(1)改良和简化图书馆还书手续,避免为违反图书借阅规则的人提供借口。如减少借还书排队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读者为拖延还书找借口。

(2)为涂鸦者和街头艺术家在合适公共场所提供专门绘画场所或“涂鸦板”。

(3)在公共场所设置更多便利的垃圾箱和公共厕所。

5.控制毒品和酒精(Control drugs and alcohol)

犯罪不仅会由武器之类的工具所引发,也会由毒品和酒精所诱发。毒品和酒精会钝化感觉,损害认知,使人正常的社会道德控制能力下降甚至丧失,因此许多人在酒后和毒后违反了法律都不自知,还有人以醉酒或吸毒导致情绪和行为失控为自己辩护。历史上控制毒品和酒精的举措很多,如醉酒司机一接近汽车就会被内置在点火系统的呼吸检测仪限制,使其打不着火,这通常是针对经常酗酒开车的惯犯所采用的措施。在控制饮酒的历史上,瑞典曾在20世纪90年代仲夏夜时定量供应白酒,以减少醉酒和违法行为,瑞典也曾于20世纪80年代实施长期的周六卖酒商店关门措施,使得因喝酒引起的攻击、故意破坏和家庭冲突案件大幅下降。[24]

酒精和毒品常见的控制措施有:

(1)在饭店、酒吧、KTV等场所内设置酒精测试器,避免顾客过量饮酒,增加代驾服务。

(2)加强禁毒驾、禁酒驾宣传,干涉毒品和酒精的供给,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3)倡导市民举办无酒精聚会活动。

四、结语

情境预防理论在最初被阐述时,几乎没有引起犯罪学家的兴趣,一部分原因是它与该学科的倾向性假设背道而驰,部分原因则是发端于“管理犯罪学”诱发的下意识怀疑。突破传统视角局限的情境犯罪预防理论尽管相比传统的犯罪预防形式遭遇的伦理道德批评更少,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过道义上的责难,经受过既有利益者的阻挠和打压,即便如此,它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国际犯罪预防领域的重要理论。情境预防理论在中国的道路是“路漫漫兮其修远兮”,需要研究者们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不畏压力,需要决策层能够高瞻远瞩、注重实效、开拓前进,更需要广大群众能够转变观念、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最重要的是,对情境预防本体理论的研究和核心理念的把握。

注释:

①20世纪60年代,Elizabeth Wood与芝加哥住房主管部门一起制定了有关安全问题的指导原则,虽然未付诸实施,但是成为CPTED理论和可防卫空间理论的思想启蒙。

②1961年,美国新闻记者Jane Jacobs出版了《美国大城市的消亡和生机》(英文名为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在书中她批评了美国传统的城市设计,质疑当时城市设计的原则,列举了使城市街道安全的三大要素:私密空间和公共空间要有清晰的界限;街道的用途要多样化;人行道上的行人使用率要高。参见:Jacobs J.The Life and Death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New York:Random House,1961.

③Schlomo Angel的博士论文《通过城市设计阻止犯罪》发表于1968年,他认为:“物理环境能够通过设计措施对犯罪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对领域进行界定,以划定或取消边界来减少或增加可接近性,方便居民和警察监督。”他认为犯罪与街头活动为负相关。

④Jeffery的理论与现在广为流行的CPTED理论有很大的不同:他的理论基础是现代学习理论中的实验心理学理论,他最早的CPTED理论模式是一个刺激——反应模式,即犯罪个体从惩罚中学习,在环境中强化其行为方式,消除强化犯罪行为的因素,犯罪行为就不会发生。参见:Robinson,Matthew B.The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of“CPTED”:25 Years of Responses to C.Ray Jeffery. Advances in Criminological Theory,1996,(8).1977.Jeffery在他的第二版《环境设计预防犯罪》中,倡导一种复杂的行为模式理论:多样化的物理环境、犯罪人的个体行为、社会大众中的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相互影响的。而在《犯罪学:一个跨学科的解决问题方式》(1990)中,Jeffery的CPTED的理论核心是:环境从来不对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它通过操纵大脑影响行为,任何犯罪预防都必须既包括内部环境(大脑),又包括物理环境。参见:C.Ray Jeffery.Criminology:An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90.

⑤Wilson和Kelling(1982)在“破窗理论”中把这种尽快修复和精心保养的精神发挥到极致:如果对社区里任何一种微小的衰败行为(如乞讨和卖淫)不及时处理和干预,就会使惯犯们乘虚而入,造成小区治安环境迅速恶化,失去控制。

[1][2][5][6]郝宏奎.评英国犯罪预防的理论、政策与实践(二)[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6,(6).

[3]R.Martinson.What Works?——Questions and Answers about Prison Reform [M].Public Interest,Spring,1974.

[4][16][17][18][19][20][22][23][24]Ronald V.Clarke.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Successful CaseStudies[M].New York:Harrow and Heston Publishers,1997.

[7][12]吴宗宪.西方犯罪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8]David Weisburd.Reorienting crime prevention research and policy:From the causes of criminality to the context of crime[R].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 Research Report,U.S.Department of Justice. Washington: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97.

[9]王海涛.试论对犯罪的情景预防——犯罪控制的第三条道路[D].北京大学,2005.

[10]庄劲,廖万里.情景犯罪预防的原理与实践[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

[11]崔海英.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PTED)在北美的实践审视[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

[13]曹立群,任昕.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4]蔡德辉,杨士隆.犯罪学[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6.

[15]Ronald V.Clarke.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Successful Case Studies[M].Albany,NY:Harrow and Hesston,1997.

[21]曾利平.犯罪情景预防综述及借鉴思考[J].广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

(责任编辑:孙秀娟)

Interpretation of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Ontology Theory

Cui Haiying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38)

The limitation of traditional crime prevention modes’response to crime urges people to find another way of preventing crime that is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SCP).SCP filters into people’s mind due to its strong theoretical support.SCP has developed into 5 major strategies and 25 specific tactics.Its outstanding features are its specific and operable prevention measures.The essence of SCP aims to reduce and prevent crime through increasing the effort,increasing the risks,reducing the rewards,reducing provocations and removing excuses.SCP has already been the fastest growing method and has been called the third independent route of crime prevention that can compete with traditional juridical and social prevention.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theoretical background;specific strategy and tactics

D917.6

A

1671-0541(2014)06-0101-11

2014-08-20

崔海英(1974-),女,河南三门峡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2级刑法学专业犯罪对策方向博士生,铁道警察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学、犯罪心理学。

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国小学校园安全研究——以情景预防为视角》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ZD-005;铁道警察学院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 《铁路常见刑事犯罪打击与防范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TJJBKY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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