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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涉警舆情应对措施研究

2014-04-16刘旸

警学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舆论

刘旸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新媒体时代涉警舆情应对措施研究

刘旸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新媒体 “颠覆”了原有的舆论引导格局。在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应积极与新媒体合作,掌握新媒体的特点,借助它们的力量来维护和树立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防止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不良舆论、负面信息的传播和蔓延,引导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从而创造良好的社会执法环境。

新媒体;涉警舆情;应对措施

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论坛、QQ、MSN等新媒体形式走进大众生活,信息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舆论环境发生了重大、深刻的变化。新媒体表达的信息和舆论形成方式与传统媒体不同,它反映的是原生态的民众声音,是社会上各种矛盾最直接的反映。对公安机关而言,新媒体的发展一方面有利于警务信息的及时传播和舆论监督,但另一方面给不良涉警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快速传播的渠道,这些负面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新媒体,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应对涉警舆情,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必须面对和努力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新媒体(New media)这一概念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mark)率先提出的。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新媒体具有形式多样化、覆盖广泛化、功能全面化的特征。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源”和“麦克风”,舆情环境也变得更加复杂。

新媒体在警务信息公开、宣传公安先进事迹、塑造公安机关形象活动中具有其他载体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抗震救灾中主动为地震中的婴儿喂奶而被称为警察妈妈的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巡警蒋晓娟,世博期间被热炒的奔奔交警,江苏省公安机关通过微博成功网络淘凶,洛阳警方网上悬赏抓捕杀人犯等,都是促进警民和谐关系的成功事件、凭借互联网破获重大案件的典型范例。不可否认,新媒体的迅速和强大传播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架起了警民沟通的桥梁,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但是,由于公众可以通过新媒体传播和讨论任何有关公安形象的话题,特别是当负面信息、虚假信息和谣言传播泛滥时,往往会激起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有时还会使公安机关陷入形象危机。诸如贵州瓮安事件、上海杨佳袭警案、哈尔滨警察打死人事件、杭州5·7交通肇事案、云南躲猫猫事件等,都是新媒体对公安机关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也反映出公安机关应对新媒体的能力还不足。因此,研究、探讨公安机关如何利用新媒体实现公安机关形象的维护和塑造,如何应对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挑战,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应成为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公安机关对新媒体的适应力还不够

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的新媒体为大众提供了平等的发言平台,任何用户都可以自由发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信息控制的难度日益加大,导致公安机关在应对舆情、引导舆情时“力不从心”。如对新媒体缺乏深层次研究,采用应对传统媒体方式对待新媒体;不善于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反应不快,宣传形式单一、落后,特别是面对突发事件,有的公安机关继续采取推迟信息发布、逃避媒体采访、封堵信息传播等处理方式,结果导致进一步加深舆情危机,影响公安队伍的正面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安机关对新媒体重视不够,舆论引导能力不足,缺少舆情应对联动机制和善于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的专业人才。

(一)对新媒体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足

在新媒体时代,由于新的传播形态、传播媒介不断涌现,每个个体都可以作为信息的传播者和发布者,当信息通过新媒体的传播和无限放大时,均可能引发巨大的网络舆论效应。公安机关历来处在社会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上,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关注度日益加强,小到民警的执法行为,大到公安机关面对突发事件的态度,经过网络等新媒体的“发酵”和“传播”,往往会演变为震动各界的社会热点事件,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这与公安机关长期以来普遍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的观念和作风分不开。公安机关对新媒体传播规律、方式和特点认识程度还不深,了解还不够,造成了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形象传播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受众面也不够,难以满足公众对公安机关各方面信息的需求。可以说,在应对新媒体方面,公安机关处于“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状态中。

(二)方法、手段单一,舆论引导能力不足

目前公安机关仍然习惯使用传统媒体正面宣传,对待新媒体习惯沿用传统媒体通稿配合的形式,忽视网络舆论阵地,对网络上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内容,认为封锁堵截、删除帖子就可了事,缺乏应对网络媒体、网民的技巧,对新媒体舆论平台的运用较为有限,更别提舆论引导能力了。研究表明,新媒体信息评论首次出现在网络上的24小时是应对的黄金时间,72小时是有效时间,错过这两个时间段,容易导致舆论危机。公安机关对新媒体带来的问题和冲击认识还不足,对新媒体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涉警舆情的信息搜集、研判工作比较滞后,对可能引发的危机事件缺乏敏感性,往往不能及时做出反应,在突发事件特别是面对涉警舆情中的不良信息时保持沉默或缺席,往往导致舆论话语权旁落,即便在舆论压力下做出了应对,形式也非常简单,结果不仅不能缓解舆论压力、化解矛盾,有时还会导致舆论态势升级。

(三)没有建立舆情应对联动机制,缺少舆情监测专业人员

舆情收集、整理、研判工作的滞后,会使舆情危机事件的处置陷于被动中。虽然一些公安机关已经开始重视和开展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如舆情引导的主体意识还不够强,舆情预警和研判能力还不足,舆情应对渠道还不够宽。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少不了信息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研判、信息决策这些环节,但实现这些环节需要强有力的技术系统支撑,尤其是一套高效、精准的舆情信息监测系统。目前公安机关缺乏那些与网络舆情监测和舆情分析相匹配的技术手段,在舆情危机事件发生后,难以及时有效地获取深层次、高质量的网络舆情信息,往往造成舆情处置工作的被动。同时,从事舆情信息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特别缺少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的新闻发言人、评论员、观察员等。

(四)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缺少精通新媒体的宣传人员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把工作重点放在办案上,在宣传工作上花的时间、经费和精力都不够多,宣传工作主要通过文字方式进行,即在报纸、杂志发表文章并辅之以一定的网络宣传,结果使公安机关的宣传工作局限在一种被动的视听范围内,缺少与媒体和群众的互动。同时,在公安机关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以兼职人员为主,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新闻业务培训,而迅猛发展的新媒体对宣传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仅仅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是不够的,还需要精通新媒体特点,会使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来说,公安机关在宣传方式上显得形式单一,传播内容深度有限,宣传队伍中缺少精通新媒体的宣传人员,整体宣传效果并不理想。

三、新媒体时代涉警舆情的应对措施

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新媒体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社会声誉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传播特点的认识,深入研究社会舆论环境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情况下的舆论引导规律,提高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建立全面的舆情预测体系与常态化应对机制,确保舆论主导权,为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

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对公安机关而言,新媒体时代的社会舆论形势非常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是否具备利用媒体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衡量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标志之一。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一种执政能力的考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提升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至少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要研究新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趋势,讲究新闻传播艺术,丰富新闻报道形式,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二要认真研究有关新媒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掌握管理新媒体的科学方法,用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实现管理方式上的创新和技术手段上的突破;三要加强对网上贴文、手机短信的监管,特别要重视网上“贴吧”、网络“推手”对新媒体舆论的影响,及时引导关于公安工作的舆论热点,积极有效地解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避免炒作,在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中占据主导位置,努力与群众达成共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

(二)建立全面的舆情预测体系与常态化应对机制

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挑战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应对机制,特别是预警机制。舆情预警机制主要包括制订预警方案、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等环节,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订比较详细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做到一旦危机出现便可启动预案,将发现、控制和破除涉警不良信息等工作常态化。特别是在面对突发负面舆情时,必须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切实加强正面引导和有效疏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在具体操作中,一旦发现涉警舆情,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研究舆情引导的方法、如何把握时机以及采取何种措施进行舆论引导。要派出工作小组到事发地点核实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和知情权。公安机关应从大处着眼,关注整个行业内有普遍影响力的议题,更要有针对性地对自身管理的领域实施舆情监测,要从上到下乃至在平行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共享舆情资源,形成全领域、多角度、多层次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通过设立涉警舆情监察员等方式,随时了解涉警舆情动态,随时掌握并处理公众共同关注的事件和议题。还可以建立涉警舆情分析中心,提高涉警舆情的处理技术水平,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对各类涉警舆情特别是网络涉警舆情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警。

(三)强化新闻发布工作,利用新媒体确保舆论主导权

目前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工作主要还是以传统的新闻通稿方式进行,新闻发言人与媒体面对面交流的时候不多,所以仍需要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上下功夫,培养善于与各类媒体打交道的新闻发言人,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新闻发布的次数,及时回应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公安工作热点问题,做好涉警舆情的引导工作。

利用好新媒体是确保舆论主导权的重要途径,虽然微博、论坛、QQ、微信等即时网络通讯工具已被大众普遍运用,但是公安机关以及工作人员开设工作微博和个人微博等明显落后。改变此种情况,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要充分发挥和发展壮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网站的作用和力量,提高公安机关官方网站信息的更新速度和影响力。二是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除了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外,还应利用微博、微信、论坛、QQ、MSN等新产品发布可以公开的警务信息,同时积极关注涉警舆情信息,一旦出现负面涉警信息,应尽快通过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辟谣,确保舆论的主导权。

(四)实施“议程设置”,提升公安队伍正面形象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只要对某些问题予以重视,为公众安排议事日程,就能影响公众舆论。“议程设置”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公安机关或者不会主动设置议程,或者设置不出让媒体感兴趣的议程,再加上宣传方式简单,导致的结果是公众根本不会对这类宣传感兴趣,更谈不上引导社会舆论、树立正面形象了。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公安机关应把公安机关的议题经过媒体的传播变为公众议题,把公安机关关心的事情和问题变成广大公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这需要公安机关走出自身工作局限,站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思考公安机关的具体工作,把公安机关工作的亮点、新闻媒体的关注点和人民群众的兴趣点结合起来,从火热的斗争实践中捕捉最生动的场景、挖掘感人的故事,积极推选出更多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切实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佩贤)

A Study of the Response Measures to Public Opinion Involving Police in the Age of New Media

Liu Yang
(Jilin Police College,Changchun Jilin 130117)

New media has changed the original pattern of public opinion guidance.In the age of new media,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ould be active in cooperating with the new media,and grasp its characteristics,maintain and foster the positive image of the police with the help of new media,prevent the unhealthy public opinion and negative information that is harmful to the image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from spreading,guide the public to right understanding and acceptance of public security work, create a good social circum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new media;public opinion involving police;response measure

D631.4

A

1671-0541(2014)06-0065-04

2014-06-25

刘旸(1977-),女,吉林长春人,吉林警察学院《净月学刊》编辑部编辑,副编审。研究方向:中国文学、公共关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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