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层建筑存在火灾危险性
2014-04-16高汉卿
高汉卿
(江西省南昌公安消防支队,江西 南昌 330010)
城市建筑越来越高,高层建筑火灾也是层出不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消防硬件设备的更新更是赶不上楼层高度增加的速度,高层建筑失火后,现有的消防设备很难对起火点进行准确地灭火,导致火势进一步蔓延,救援难度不断增加,死伤人数及财产损失也呈上升趋势,高层建筑火灾的防控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难题。笔者作为一名消防监督员,对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进行一个简单的阐述。
一、高层建筑的定义
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 m的公共建筑。
二、高层建筑火灾的特性
1、火势蔓延快,途径多。
高层建筑内电梯井,各种管道井比较多,发生火灾能很快形成“烟囱效应”,造成火灾扩大蔓延。
2、人员疏散困难,伤亡严重。
由于高层建筑比较高,火灾时,人员要安全撤离建筑物,需要较长的时间,再加上火灾时,人员极度恐慌,造成疏散困难。据国外报道,高层建筑一次火灾死亡上百人的事故时有发生。
3、火灾扑救困难。
由于高层建筑比较高,发生火灾后,消防车很难达到,只能靠内部的消防设施扑救。目前江西省消防云梯只能在38米左右,而高层建筑有的竟达200多米,火灾扑救相当困难。
4、易燃合成材料多,燃烧猛烈。
为了减轻结构自重,方便建筑上的空间布局和室内装饰的美观,不少高层建筑大量使用了可燃、易燃的建筑装饰材料和涂料,这些材料不仅易燃,而且燃烧后会释放毒气,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预防及对策
(一)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责任。
公安消防部门要用足执法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严格规范消防行政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对排查发现消防行政许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在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加强装修材料抽检,要加强对未经阻燃处理的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的取样鉴定。要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对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到位。消防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要提请政府组织召开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履职,强化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正常运行,真正建立科学、长效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查,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组织单位定期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疏散自救能力。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指导和督促公共娱乐场所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要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做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特别要学习和掌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根据此类场所从业人员常会变动的特点,消防培训工作要做到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
(四)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氛围。要针对季节火灾特点,改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注重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普及,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集中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上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声势,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意识上根本性地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2]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9.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016-2006),中国技术出版社,1995,10.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中国技术出版社,1995,10.
[5]消防监督检查.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4.
[6]杨师.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及对策.科技创新导报,2007(35):71.
[7]卿婉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5):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