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网络药店监管对策及启示
2014-04-15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29
李 坤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
互联网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电子商务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方向,药品互联网销售是以电子平台运营商为桥梁实现的。与药品互联网销售发达的国家比较,我国药品互联网销售起步较晚[2-3]。为更好发展我国网络药店,促进公众用药安全、便利,本文对国外网络药店监管模式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网络售药提供依据。
1 国外网络药店管理概况
美国是最早出现网上药店经营模式的国家[4]。1999年,美国启动网上药店开业站点认证计划(VIPPS):规定网络药店必须经过美国国家药事管理委员会(NABP)认证方可进行药品销售活动。通过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必须遵守NABP制定的一系列严格的标准,涵盖药店资质、经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及定期汇报等多项内容,并接受NABP的监督。通过认证的药房每3年进行1次重新检查,VIPPS会根据每年的注册和再次认证情况更新有关信息。
在监管方面,美国除了运用政府机构(也就是FDA)对网络药店进行有效监管之外,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两者分工合作,相得益彰。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实现对网络药店的监管。
1999年11月,英国开办了第一家网上药店。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公众对用药需求的不断增加,网络药店发展速度非常迅速,如何更好的发挥其服务作用,实现有效监管成为英国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英国网络药店的管理采取了许可制度[5],即通过英国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和皇家医药学会(RPSGB)认证,并在其网站主页标注认证专有标识后,经营者便可在网络上合法销售药品。
在监管方面,MHRA主要是监督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和供应行为,并对销售和供应假劣药品的网站进行打击查处。
总的来说,各国对网上药店均是较为积极的支持态度,对网上药店的开办采取的也是许可认证制度,但条件相对而言容易满足,网上药店容易获得批准;网上药店和医疗保险制度已紧密衔接;对网上药店的监管重点是处方药的销售控制、药师的管理和对非法售药的联合打击。行业协会在网上药店的自律和监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6]。
2 强化网上售药监管措施
日前有媒体报道,美国FDA关停了1 677家互联网药店,其中97%的网站是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作为公认的药品监管体系、制度完善规范的代表,美国出现关停网络药店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销售非法药品的严重程度。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应强化以下几方面措施:
2.1 健全法规体系建设
可以借鉴国外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管经验,考虑适当调整、放宽许可条件,让更多合法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培育良好的网上售药市场[7-8]。合法网站数量的增多对于打击非法网站也必然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是消费者可选择的合法网站数量增多,增强了消费信心,有助于网上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合法网站为了自身利益也会积极投入到对非法网站的监测、举报中来,形成自发打击非法网站的社会力量,努力形成良币驱除劣币的良好局面[9]。
2.2 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假劣药品预警系统
根据世卫组织统计,如今世界市场上有6%~10%的药品为假药,年销售额达到350亿美元。快速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对于打击假劣药品尤其是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是至关重要的。互联网因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为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不法分子以其为幌子可以轻易的逃脱监管部门的打击。同时,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充分利用其快速传播的特点也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措施。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出的快速警报系统(RAS),该系统以信息沟通为平台,收集汇总不同渠道报送的假药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向各国药品监管部门快速传递假药情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行动。
2.3 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网上药店减少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面对面交易的环节,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维权将面临更多困难,因此应更加严格日常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首先要严把审核关,不得擅自扩大宣传范围;其次要建立完善网络交易、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网络交易药品规范管理流程;最后要强化网络药店监管能力建设。网络药监执法不同于常规药监执法,需要使用现代高科技的网络工具进行调查取证。因此必须加强电子信息化、数据化网络管理。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注重吸收专业人才,强化网络市场违法经营类案件的侦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更有效的监管。
2.4 加强行业自律
我国医药行业协会发展较慢,并未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药剂师协会管理职能相比,差距较大。应加强行业协会的引导和发展,赋予其合理的管理职权,承担相应责任,让其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网上药店监管中的自律作用。减轻药品监管部门压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药品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 陈玉文,姜株泉,孟令全,等.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J].中国药业,2003,12(4):8-9.
[2] 张 婷.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崎岖之路[J].医药世界,2004(6):26-27.
[3] 王华忠.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展望[J].医药世界,2002(6):40-41.
[4] 张震巍,汪光宝,沈爱宗.美国政府如何管理网上药店[J].医药导报,2004,23(5):353-354.
[5] 欧洲国家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N/OL].中国医药报,2007-07-12.http://www.hyey.com/shwzx/dzswzt/yydzsw/gq/200707/102979.html.
[6] 张建平.欧美网上药店管制比较与借鉴[J].中国药房,2007,18(34):2718-2720.
[7] 陈 锋,洪晓顺.FDA网上售药管理研究及对中国的借鉴[J].中国新药杂志,2000,9(12):875-878.
[8] 刘少冉.加强我国网上药店监管的对策研究[D].沈阳:沈阳药科大学,2009.
[9] 孟令全,刘志刚,施伯淡,等.美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药房,2006,17(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