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名利思想及其现代价值重估
2014-04-10高建立
高 建 立
(商丘师范学院 法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老子》是道家的代表作,包含有丰富的哲学思想和政治伦理思想。几千年来,其之所以流传不衰,正是因为其所含括的思想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不但深入研究了自然界的盛衰发展规律,同时也对人类社会的政治人伦思想作了很好的论述,成为历代思想家们争相汲取的精神营养。《老子》分为《道》《德》两篇,正如北京大学郑开教授所言,道与德不仅是《老子》思想的关键词,“道德之意”也是老子哲学的根本特征[1]。所谓道德之意,自然也含括有老子对世间人伦道德的积极阐发,名利思想即为其一。
一、《老子》名利思想的基本特征
思想是思想者的思想,是思想者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进行观察和思考的产物。这一特点就决定了思想对人本身的关注度。老子作为中国先秦时期的伟大思想家,他在关注自然界生成发展规律的同时,更多地是关注人本身,关注人的生存发展问题。在春秋这一动荡时代,老子对社会动荡的深刻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认为列国之间之所以发生战争,根本的原因是出于利益的争夺,所以他提出了名利思想,旨在解决一系列的社会人生问题。老子名利思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重于名,轻名薄利
老子生活于春秋时期,这一时期,“王纲解纽,周礼不张”,弃王道而尚霸道。生活于“霸道”时期的老子,在残酷的社会现实面前,他思索更多的是个体自身的保存和人类的生存问题,他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因此说:“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老子》13 章)认为只有重身养生、节制私欲才可以更多地奉献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才可托之于天下。他还说:“名与身孰轻?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44 章)老子在这里明确告诉我们要珍惜人自身的价值与尊严,不要贪图虚荣与名利,不以名利而弃其身。老子重身,但何以固身?他认为,身心欲望的平衡是固身的基本途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老子》13 章)。在老子看来,人心的过度欲望是固身的障碍,只有平和人心,使人不过度追求享受和纵欲,才是固身之本,而奢望和过度追求则只会带来对自身的损害。故而老子主张应重身轻名、薄名弃利,这才是人生价值之所在,否则会束缚于名缰利锁而不能自拔,到头来只能是身败名裂。而要想做到轻名薄利,就需要少私寡欲、致虚守静,回归到人的自然本性上来。其具体途径为:一方面要消除“欲”的作用,另一方面要达到“婴儿”境界。老子认为,人之所以要有“为”,是因为有“欲”,如果摈弃掉“欲”,就消除了“为”的动机,自然至于“无为”。这种功夫换而言之即为“致虚极,守静笃”(《老子》16 章)。所谓“致虚”即是对自己心智作用的消解,老子称之为“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48 章);而所谓“守静”,老子认为是“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老子》16 章)。“根”是指一切存在的根源,归根即是从“欲”中超脱出来,回到生所自来;而所谓“守静”,乃是由寡欲而至于无欲。“欲”从“身”来,身是欲的根源,要彻底无欲,则必然要求无身,所以老子说:“吾所以有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所谓“无身”,是不为自身所羁绊,达到与万物同体的精神状态。当然,应该看到,老子所要求的无知无欲,绝不是对基本的生理欲望的简单否定,而是要求人的欲望应以纯生理的本能而存在。在老子看来,人如果任其生理机能自然运行,就会达到一种纯生理的混浑状态,老子将之比为婴儿或圣人。圣人即是去除了各种贪欲而与自然为一的高尚人格,是效法自然之道、遵循自然天道的楷模。要想达到圣人人格或“婴儿”之境界,最重要的要少私寡欲。如老子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19 章)“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老子》37 章),同时还要做到知荣守辱。老子认为,荣辱是引起人们相互争斗、倾轧的根源,是一切“恶”之源头,故而老子提出“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善,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老子》28 章)。前两者做到了,还有不足,老子又提出处虚守静,把私欲荣辱置之度外,在精神上保持虚静状态,复归于自然,从而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道”,完成圣人人格的构建。
(二)知足知止,谦下不争
老子重身轻名,薄名弃利,认为人的过度欲望是固身的障碍,所以主张平和欲望和利益,以求身心的和谐,认为这才是养身之道。那么,如何做到重身轻名、薄名弃利呢?老子开出了知足知止、谦下不争的药方。他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44 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老子》33 章)老子主张人要“知足”、“知止”,要努力去抑制、控制欲望,不能一味贪婪地追求安逸的生活。老子强调“名与身孰轻?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之,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44 章)。在老子看来,“无欲”、“知足”、“知止”是与人类的生存密切相关的,也是人应该遵循的自然之道。“知足常乐”和“知止不殆”两者相辅相成,二者的和谐也是人类自然和谐之道。很显然,老子提出“知足”、“知止”、“无欲”,旨在要求人们适当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欲望,将之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过天地万物的极限。因此,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51 章)最深的德在于“知足”、“知止”、“无欲”。这种德,老子称之为“玄德”。老子所谓的“玄”,即是幽昧、深远之意,可以引申为难以捉摸、把握,幽深不明,可与儒家提倡的“明德”相对应。是一种最高意义上的“德”、深远之“德”。《老子》中所谓的“上德”、“孔德”等即是玄德之谓。老子把“知足”、“知止”、“无欲”归之为“玄德”,可见老子对“知足”、“知止”、“无欲”的高度重视和认肯。
如何将人的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呢?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初中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8 章)老子认为,人只有“知足去欲”、“顺其自然”、“为而不争”,才能达到“上善”的理想境界。只有具有“不争”的美德,才能没有怨咎。所以老子说:“天之道,利而无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81 章)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不争呢,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老子》67 章)认为能对“三宝”“持而保之“,则可达到不争之境界。
那么,如何做到“不争”,到达这种“玄德”之境界呢?老子提出了谦下与自损的方式方法。老子以水为喻,认为“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8 章),水的特征是处下,所以其所预示的品格即谦下,如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成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老子》66 章)很显然,谦下的品质带来的是吃小亏而获大利的人生哲学和处世之道。而“自损”比“谦下”所体现的伦理道德境界更高。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48 章》)老子所言的“损”,其一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其二是为自损。自损的目标是“损之又损”,不求增益。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玄德”境界。
(三)宠辱不惊,功成身退
中国历史上,关于人生的思考,儒道可谓两途。儒家向来主张“学而优则仕”,而道家则主张个体自我心灵的自适,在养生的同时,追求更多的是个体人心灵的自由。儒道两家在秦以后都有不同的发展,并且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尽管隋唐以后佛学中国化,使得佛教思想深入人心,但儒道依然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影响深远。从魏晋时期第一次儒道思想融合之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从此就深深烙上了儒道兼综的思想和人格印痕。传统士人顺境入儒、逆境从道的境况,就是对儒道影响的最好诠释和注脚。
老子作为道家思想的创始人,对人生是极为关注的。他不但关注人的生存,还更多关注人的如何生存、如何才能更好地生存。所以他的名利思想中含括了大量对人生关注的思索,并由此提出了薄名轻利、知足知止的一系列名利思想。老子甚至把知足、知止、谦下、不争、自损、自下等归结为“玄德”的表现,认为守此即是人之至德。而把名利等世俗判断视为不屑。老子说:“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老子》13 章)老子从“贵身”的角度出发,认为生命远贵于名利荣宠,所谓名利者,实为缰锁。不能因为贪图名利而为缰锁所缚。因此,老子提倡人们应清静寡欲,不为声色货利所动,将荣辱、祸福、生死置之度外。
对名利的淡漠,对玄德的追求,就决定了老子重视“功成身退”的思想。他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老子》2 章),“功成而不有”,“功成而不处”,“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老子》9章)。老子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发展总是会向着自己的反面转化的,否泰相参、祸福相位。故老子劝人们要功成而不居,急流勇退,不要贪婪权位名利。否则,富贵而骄,便会招来祸患。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史,居功自傲而招致杀身之祸者不胜枚举。
二、《老子》名利思想的哲学根源
置身于春秋“霸道”时期的老子,面对激烈残酷的社会现实,在倡导重身养生的同时,力求弥合身心二者的和谐,并从中找出一条既能养生又可怡心的路径来,这就是他提出的玄德之论,试图通过玄德的张扬,使人们清新寡欲,知足知止,抛弃世俗的名缰利锁、过度的物欲追求,进入大道玄德之境。这一思想的提出,并非出于偶然,而是老子在对自然人生进行深入思考反省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循着这一道德伦理结论进行反向观察,从中可以看出这一道德伦理思想背后所隐含的深刻的哲学玄思。
(一)唯道是从,知常循道
《老子》对传统中国哲学的最大贡献是提出了“道”这一概念,并把“道”设定为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和自然人生的总规律。正是因为道总领天地万物之理,所以道就具有了最高的价值地位。老子这样来描述“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1 章)“道”在这里被表述为宇宙万物赖以生成的最一般规律,是万物生成和存在的根源,是“万物之母”。正是道的至高无上性,决定了人类一切智慧和理性的生成必须要顺从“道”这一自然规律。故曰:“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老子》21 章)孔德即玄德,亦即是说,人类最大的德性智慧就是“唯道是从”,遵守大道的规律,而大道的规律反映在自然界上就是天之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纟单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老子》73 章)天之道就像笼罩在普天之上的大网,虽然经纬稀疏却不会有所遗漏。可见天之道的严密无间和统御能力。鉴于天之道的严密无间和强大的统御能力,所以老子提出了顺从天之道的基本伦理原则。老子认为,“道”是高于一切的绝对精神,而“道”的精神实质又是“自然的”,即“道法自然”。所以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朝着复归于自然的方向发展,要顺从于自然之“道”和自然之法,这才是道家道德伦理思想的最终目的。
(二)道法自然、含德之厚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 章)他认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而自然就是要抛弃强制性的作为,就是要自然无为。无为的主旨并非什么也不做,而是强调要遵从事物发展的规律,反对人为的干扰和破坏,在顺应自然发展的基础上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理想状态。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37 章)还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九章)所以,老子认为,只有“致虚极,守静笃”(《老子》16 章)、退守于自然,才能真正有所作为,有所成就。
老子重视遵循自然之道,强调人们的活动要依从自然规律,合乎自然大道。这一思想认识反映到人性上,就是强调要依从人的自然本性,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样就可以“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专气致柔,能如婴儿”,“常德不离,复归如婴儿……,常德乃足,复归于朴”(《老子》28 章)。这里的含德、常德之“德”,即是由道所决定的人之本性,是人类及其他具体事物各自的物质基础及其本性和自然规律。因而老子认为,人们必须“尊道而贵德”(《老子》51 章),做到虚静无为,薄名弃利,完全遵循自然规律,才能使天下归于安定,人人各得其所。
在倡导“道法自然”的同时,老子对西周以来的仁、义、礼等道德规范给予了有力的抨击,认为周礼所倡导的“仁、义、礼”等道德规范,是对自然人性的强制改变,是社会的退化。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18 章)又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中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38 章)认为人们必须放弃所谓的有为,去追求顺应自然的无为,才能与道为一,顺道而为,人们的活动才更能合乎于道,与道同昌。
三、《老子》名利思想的现代价值重估
老子以“玄德”树立了其伦理道德思想的标杆,并依此为基础对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和人伦理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尤其是面对当时社会的动荡和尘世追名逐利的喧嚣,经过自己的冷静思考和细心观察,提出了与西周以来所宣扬的仁义礼智几乎是相对立的名利观,表达了道家对社会人生的独到看法和担当意识。老子所提倡的重身轻名、薄名弃利、知足知止、谦下不争、宠辱不惊、功成身退的名利思想,不但有其深厚的哲学思想做基础,形成了先秦道家独特的价值观,而且这一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即使在当代社会仍然有其独特的价值。
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2]3256一个“利”字深刻形象地刻画了古今中外的世态万象!追求利益从一定意义上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如果缺乏利益的动力驱动,社会发展则无从谈起。但是,逐利是要有前提的,它必须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否则就会陷入歧途,走向反面。老子之所以提出“玄德”论,并以此衍生出薄名弃利等一系列名利思想,旨在将人们追名逐利的欲望给予合理的限制,在循道的护翼下实现适当的利益价值,而不是违背自然人伦天性,甚至不惜牺牲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去追求一种过度的个人利益和价值。
现代社会中,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类几乎已经达到了无所不能的程度,在人类过度行为的背后,实际上就是人的物欲的过度膨胀。这种过度的物欲膨胀,致使人们开始迷失本性,其结果必然是对自然的过度消耗,对人性的过度销蚀,最终必然是被自然所抛弃。因此,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告诫我们要“去甚、去奢、去泰”,并竭力要人们懂得“不为所欲为”,做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要顺应自然,抛弃过度的欲望,过一种精神安宁、健康满足的自然生活。这种反向的智慧,对于治疗现代人类的疾病是有效且必要的。这一思想对于指导我们在现代社会如何处理发展和环境、生态关系以及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协调具有现实意义。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征之一就是提倡竞争,但往往在竞争当中,由于私欲和名利的诱惑,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地争斗,结果导致双方付出高昂的代价,甚至达到身败名裂的地步。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并非是实现发展的唯一手段,合作共赢才是最好的选择。在发展中,我们不仅需要竞争,同样也需要合作。大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小到一集体、一单位、一个人,都需要合作共事,都需要和谐共处,都需要谦让不争,这是解决社会人生问题的重要方法。当然,过度的、一味的谦让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以牺牲国家民族利益和个人尊严为代价,那么这种谦让则不成其为谦让,而是怯懦和懦弱了。
老子认为,在人类的发展中,人应当以内在生命的含蓄内敛去体现个人的完美人格,这样才能使个体达到一种较高的生命境界。在当代,伴随着经济的飞速膨胀,在激烈的竞争生存环境中,人们内心日益失去了清宁。因此,用老子的名利思想来冲淡世俗的功利之心,让人们的内心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过一种与自然和谐的生活,这是现代人应该追求的一种生活境界。
[1]郑开.玄法论——关于老子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解读与阐释[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3(1).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