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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警察执法中知觉预测能力的个体心理因素

2014-04-10吴娴兰

关键词:个体预测职业

吴娴兰,魏 毅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治安系,江苏 南京 210046)

警察职业是一个高危险、高应激的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人格特质要求相对较高,例如,需要具备快速敏锐的感知觉能力、较强的记忆能力、理性的分析能力、较强的情绪控制能力、独立的工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及诚实、热情、冷静、理智等心理素质,这些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将有助于警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执法活动,并能够较大力度地提升警察的执法水平以及执法形象。

在警察的执法过程中,知觉预测能力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执法情境以及执法对象的认知与评估将决定着警察的执法行为。因此,对于知觉预测能力的了解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将有助于提高警察的执法水平与效率。

一、知觉及知觉预测能力

(一)知觉及相关理论

1.关于知觉

个体对于周围世界的了解有懒于感觉和知觉。感觉的层次比较低,是以生理为基础的感觉器官接收外在的信息,个体间的差异比较小。而知觉,虽然以感觉作为基础,但范围却要比感觉来得广泛,并且不以现实环境中的刺激为限制。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从信息加工的角度看,知觉是把感觉获得的信息转化为一种有组织、有意识的整体的过程。由此可见,知觉是对感觉获得的信息作进一步的处理,赋予意义,给予解释。知觉来源于多种感觉的统合,不仅包含客观成分,还有主观成分在内[1]。知觉中包含着个体当时的心情、期盼以及过去的经验和学得的知识。因此,知觉有个体主观经验的参与成分,对于同样的刺激情境,个体的解读往往差别较大。

个体对周围环境的知觉历程,可以分为物知觉和人知觉。物知觉是人对周围环境物体的性质、形状、颜色等的知觉;而人知觉则是人对人的知觉,根据他人的面貌与行为去进行观察,从而获得对人的认识,对人的知觉又被称之为社会知觉。

2.知觉的相关理论

知觉心理学是现代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格式塔心理流派对于知觉的研究曾经做过许多实验,以探索知觉的规律。该派的主要观点认为,包括多种刺激的情境可以形成一个整体知觉经验,但是这个整体知觉经验并不等于各种刺激单独引起的知觉的总和。也就是说,知觉现象并不遵循科学上的相加原理,整体并不等于部分之和。

另一个有影响的观点是关于知觉基本性质的推断理论。美国心理学家W·詹姆斯对这个理论作了如下的叙述:“现在足以证明知觉的一般法则:人们知觉的一部分东西是通过感官来自于人们面前的物体,另一部分(可能是大部分)总是来自于人们自己的心灵。”他认为,根据当时触发感官的刺激,个体可能会产生对这种刺激的物体性质的推断。这是人在整个生活中形成的感官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推断,具有很高概率的可能性。心理学家H.von赫尔姆霍茨也指出过知觉的推断是一个自动的无意识的过程[2]。

知觉推断理论的基本假设则认为个体的知觉经验是一个混合物,一部分来自于当前的感觉,另一部分来自于大脑储存的信息中提取。个体则会根据在整个生活中获得的经验对作用于感官的刺激做出物体性质的推断。

知觉推断理论的另一个基本假设为,瞬间输入的感觉信息是初步的、模糊的或不完整的,不能以此确定相应的外在物理刺激是什么,这只是提供了认知事物的线索,而不能对瞬间刺激背后的信息提供真实而完整的描述,因此,必须借助于瞬间刺激的线索以及根据个体自身的以往经验来对更为广阔的客观世界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二)警察执法中的知觉预测能力

1.知觉对于警察职业的重要性

警察的感知觉是有效完成警务工作的基本前提和要求。警察职业的重要功能在于有效地打击与预防犯罪,这需要警察具备迅速灵活、细致严谨的感知能力。在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讯问罪犯、询问证人的时候,如果不能有效地进行感知,将不能进行周密细致的观察,也就不可能获得有价值的犯罪资料和信息,不能搜集到具有说服力的痕迹与证据。

另外,尤其是在警务实战过程中,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展开徒手格斗、运用警械等进行实战时,需要警察具备快速的反应力,能够利用对先行信息的判断预测对方的动向,实时调整自己的作战方略[3],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警察在实战中的伤亡比率。

2.警察的知觉预测能力

警察的任何一项执法活动,都离不开知觉的参与。对于警察而言,应该做到能够在一瞬间,在发现一般人不易发现、不易引起注意和警觉的事物和现象中发现问题,利用部分信息以及先行信息预测对方的意图,并进行合理的推断,揭示事件背后的本质。高效快速的知觉预测能力是警察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必要前提。

警察在执法中的知觉预测能力主要体现在:(1)对人的判断与预测,即会看人[4]。能对日常生活中一闪而过的人进行快速反应,从对方的动作、表情、神态以及姿势等细节中发现可疑之处,锁定嫌疑人后,能根据嫌疑人的不同行为做出准确快速的预判断,从而对突发状况做出快速反应行为。(2)对事物的感知与判断。对于执法现场事物的观察与信息的搜集,需要对物体的物质属性进行判断,并对事物背后的本质进行判断,以全面了解执法过程中事件的全貌,并由此进一步认知人。例如,交通警察往往通过观察马路上车辆的轨迹来判断事故发生的经过。只有知觉现场中的细节,才能比较完整全面地判断事件全貌。(3)对执法情境的认知与判断。对于警察来说,到达执法现场,除了知觉当时的人与事物之外,对于现场的事件要有一个整体的认知与判断,对于情境中的人以及事物进行再知觉,整合所有的信息,才能有效应对一些突发性事件。

二、影响警察知觉预测的因素

对于警察来说,知觉预测在其执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良好的知觉预测,将有助于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掌握主动权,能够对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有所掌控,并能预先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保障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了解知觉预测背后的影响因素,能够为警察个体提高反应力提供帮助。

如前所述,知觉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人脑产生的主观反映。影响知觉的因素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因此,影响警察执法过程中知觉预测的因素,从警察个体主观层面来说,有自我知觉、直觉以及当时的情绪状况的影响;从客观层面来说,执法过程中的人与物以及事件情境本身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警察的知觉预测能力。

(一)自我知觉对其执法行为的可能影响

自我意识是一种评价、校正和调节自身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的系统,自我知觉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许多有关自我知觉的理论以及实证研究表明,个体的自我知觉,尤其是自我知觉的乐观倾向对于适应和成功具有重大意义[5]。警察的执法活动是一种特殊而复杂的社会性活动,警察的自我知觉对其执法行为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

首先,个体对自己的社会角色、性格、能力、身体等各方面的认知,决定着个体按照与自我认识相一致的方式选择行为目标,形成一定的职业期待。一个有着良好自我知觉的警察,能在工作中充分认知警察角色,认为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就有可能形成一定的职业期待,并在从业过程中时刻调整自己的特点,努力形成职业所需的品质,例如,养成细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敏锐细微的观察力,等等,在执法活动中尽心尽职地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自我知觉能够指导并调节个体行为。警察的自我知觉能够对执法活动的目的、性质有明确的认知,并以此来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能积极主动地调动各种心理成分参与其中,思维活跃,观察细致,知觉快速,使得执法活动高效开展;反之,将会阻碍执法活动的顺利展开。例如,一个有着良好自我知觉的交通警察在长期的路面执勤过程中,能够有耐心地指挥交通,并热情地帮助弱势群体过马路等。

运用个体的元认知能力,有意识地指导和调节自己的认知过程,有意识地选择有效认知策略的控制、执行过程。加强个体元认知训练,采用积极的自我谈话可以调整个体的自我认知,增强个体自信心,同时积极的自我谈话可以帮助警察明确警察职业的性质与目标,增强主动性,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观察,勤于思考,提高知觉预测能力。

(二)个体个性品质的差异

个性是每个个体独特性的体现。作为一种职业,警察群体有着与其他职业不同的个性特点。由于长期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诸如明察秋毫的观察力,迅速反应、严谨细致等个性品质。但个体由于从事警察职业的时间不一,对于职业的要求尚不明确等原因,往往差异较大。个体自身存在的个性差异将在从业过程中慢慢接受职业的锻炼。

但是,来自于个体自身差异的个性品质在警察执法过程中使得每个人的执法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一个气质类型为胆汁质的警察,具备较快速的反应能力,但是由于行事较为冲动,导致虽然能迅速进行知觉预测,但在精密性以及预测结果方面往往存在结果不准确等特点;而一个气质类型为抑郁质的警察,往往能够冷静思考,运用自身推理优势进行判断与分析,知觉预测能力相对而言会强一些。

因此,对于警察个体而言,了解自我个性特点,有利于做到扬长避短,提高自身知觉反应、预测能力。

(三)直觉影响正确预测与判断

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思维,是一种直接的领悟性的思维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说,直觉思维是长期逻辑思维的凝聚和简缩。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也需要凭借直觉思维的参与。但是,这种直觉也是建立在长期执法经验基础上的。

因此,从业时间的长短导致经验方面的差异会直接体现在执法过程中。例如,在街面巡逻中,同样是观察人,新民警往往只能知觉到对方的外貌特征等,而老民警不仅会知觉对方的外貌体态特征,还会密切注意对方发出的非言语信息。这些非言语方式表达的信息将于其他外貌信息一起,提高警察的警惕性,使他更容易发现对方是否有所隐瞒。或者对于对方的站姿等,也会让老警察觉得是否有必要上前做进一步的谈话。

作为警察个体而言,在从业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积累相关执法经验,与各种类型的人打交道,通过观察对方的言行举止获得对当前意图的判断,学会捕捉对方细致的表情变化,察觉真实的意图与情感,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判断,才能使警务工作更高效地运行。

(四)当下的情绪会影响预测与判断

情绪是个体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身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以及相应的行为反应。客观事物并不直接引起情绪,只有当客观事物与个体的需要相关联,才会导致情绪的产生。

一些有关积极情绪体验研究的被试者们,表现出了在认知能力上的变化,例如,注意力的宽度更广了,工作记忆能力提高了,语言表达更流畅了,对知识的感受性也提高了,等等[6]。可见,积极情绪有促进个体认知能力提高的作用,也能影响知觉预测能力的提高。

警察在工作中遇到危险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目前,暴力抗拒以及袭警案件主要发生在交警、派出所民警、治安民警、巡警等执行任务、处置群体性事件、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工作的压力导致警察处于焦虑、愤怒等不良情绪状态中,另外,许多基层公安机关都存在着警力不足的问题,警察经常超负荷工作,加班加点,身心疲惫。

职业所带来的情绪方面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调整和控制,那么可能会导致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本身情绪状态不太稳定,影响到对事物及人的判断,不能冷静客观地面对执法过程中的人或物,从而影响执法水平与效率。

(五)注意对知觉历程的影响

知觉是根据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的[7]。这需要有注意的参与。根据注意过程中个体主观努力的参与程度,可以将注意分为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在警察的执法过程中,这三种形式的注意都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8]。对于新警察来说,要时刻提醒自己有意注意执法对象的一举一动,将感知觉到的一切信息包括语言的、非语言的信息加以加工,从而进行准确的分析与判断。而经验丰富的老民警,更多地是一种有意后注意,经过多年职业化的训练,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能够非常自然地知觉对方行为的细节,并能够较迅速地进行知觉预测。

因此,为了提高知觉预测能力,对于新走上工作岗位的警察而言,要着力于提高执法过程中有意注意的成分。例如,对执法目的、性质以及意义的深刻理解,自我提醒、自我提问,到达现场后应当观察什么,等等,这将有助于帮助自己进行思考。

[1]张浩军.知觉的主动性与主动综合[J].现代哲学,2010(5):85-87.

[2]张旭锦.知觉流畅性对判断和决策的影响[J].心理科学进展,2010(18):639-644.

[3]汤英凯,魏毅.人民警察在巡逻盘查时对微反应的应用[J].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2):97-98.

[4]林少菊,王勇鹏,皮华英.警务心理学实用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23-25.

[5]李凌.自我知觉积极偏向的理论解释和意义分析[J].心理科学,2004(27):246-248.

[6]克里斯托弗·彼得森.积极心理学[M].徐红,译.北京:群众出版社,2010:39.

[7]Peter B.Ainsworth.警察工作中的心理学[M].安福元,庄东哲,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70.

[8]魏毅.借鉴注意理论提升警务实战知觉能力[J].德州学院学报,2012(12):90-94.

【责任编辑 赵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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