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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区别的相对性

2014-04-10石阔

关键词:物质性区别马克思主义

石阔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辽宁 阜新 123000)

理论与实践区别的相对性

石阔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辽宁 阜新 123000)

我国哲学界把实践仅仅理解为人改造外部世界的物质性活动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种观点既不能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有效地解释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也不能很好地说明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统一。实践应当包括人的一切活动,它由人的物质性活动、感性认识活动和理性思维活动三部分组成。理论和实践的区别不在于物质性活动和精神性活动的不同,而在于认识和被认识,说明和被说明的关系。因此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

物质性实践;精神性实践;理论的实践;相对性

我国哲学界在理论与实践问题上的观点基本上都是把实践仅仅看作人的感性的物质性活动,而对理论又很少做较为明确的界定,只是笼统地看作精神性活动,是对实践的反映,并把两者的区别看作截然对立的。我认为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并有理论和历史的根据,但是也有着难以克服的缺陷。所以必须重新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及其两者之间区别。

一、传统观点及其缺陷

对理论和实践及其关系的理解在我国可以说具有普遍性。这在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教科书和其它论著中都有明显的表现。比如由肖前、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把实践定义为“实践是人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1]同样由肖前主编,黄楠森、陈晏清任副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说:“人的这种以一定手段有目的地改造外部世界的能动的物质活动,就是实践。”[2]由杨耕、陈志良、马俊峰所著《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说:“实践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3]近几年作为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一书中也把实践定义为“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4]。还有一些书虽然把实践定义为人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活动,也就是说在改造后面加了探索二字,但并不表明这种实践包括精神领域的活动,因为这些著作在进一步论述实践的特征时,总是把客观物质性看作是首要的特征,然后才是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等等,可见他们所说的探索活动不过是指科学实验之类的实践。何况很多持后一种定义的论著往往在“活动”二字的前面也都直接加上物质或感性等定语。和对实践概念给予明确定义相反,很多论著对理论概念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把它看作实践的反映,看作与感性认识不同的理性认识,并且是指一些系统的理性认识。在这些方面大家基本上是一致的。

笔者认为,这种把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性活动,而不包括一切精神性活动的观点,虽然抓住了问题的主要方面,而且能够明确地同理论活动区分开来,但是从总体上看是不全面的,因此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首先,这样界定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关系很难解释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现象。比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讲解某一数学定理或者某类作文的规则,这肯定说是在讲理论,而学生再根据这些理论演算数学题或练习写作文,无疑说具有实践的意义。再如,纯粹的天文观察和地质考察对于天文学和地质学的研究来说有其基础性的意义,而且对于天文学和地质学的理论来说这种观察活动就是最基本的实践。但是按照上述实践的定义来说就不应当归结为实践,因为这两类活动都没有真实地改变客观事物。其次,传统观点在学理上也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统一。理论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其中历史的统一又根源于具体的统一。所谓具体的统一就是说实践是什么样的,反映这个实践的理论也是什么样的,因为实践是具体的,是多方面的综合,所以理论也是具体的,也是多方面的综合。当然,我们不能把理论和实践的这种统一作绝对化的理解,即把它们看作如影随形,亦步亦趋,完全一致。但是基本一致则是必然的,也是主观上力求做到的。而且对于研究这个问题本身来说,两者越一致,人们就越容易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那些远离物质生产活动,改造社会的活动和科学实验活动的理论认识的实践基础是什么呢?比如逻辑学、文艺理论、哲学认识论等学科的实践基础是什么呢?当然,我们可以笼统地说是物质生产实践或社会生活实践,因为这些实践是一切其它一切实践的基础。但是,这是用一解释一切,失去了不同理论与不同实践相统一的具体性。二是理论界一般都把理论和实践看作涵盖人的全部活动的两个范畴,但是如果把实践仅仅看作物质性活动,而把理论仅仅看作思维活动及其结果,那么它们就不能概括人们的全部活动。例如,感觉、知觉和表象活动就没包括在内。其实,很多人在谈论理论和实践是人的全部活动的时候往往是把它们归结为理论性活动了。其思想根源是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和物质与意识关系问题混为一谈。可见明确区分理论和实践两个范畴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具体认识两者的联系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应该怎样理解理论和实践及其关系

实践就其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应当包括人类的一切活动。既包括物质性的活动,也包括精神性的活动;既包括较纯粹的思维活动,也包括感性的认识活动。也就是说,实践应该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可见的或感性的物质性活动,二是思维活动,也可以称作理论性实践,三是介于物质和思维两种活动之间的感觉知觉等感性认识活动。实践具有很多特征,如能动性,生产性,历史性等。但是,最本质的特征只有两条,一是人的活动,二是这个活动能被人自身所认识。自然的运动,动物的活动显然不是实践,人的活动才是实践。人在进行任何一种活动时都能够对它产生感觉和记忆,有时还会产生一些反思性的理性认识。当然这些认识过程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潜在的,但是过后可以回忆和表象出来。这为进一步的理性认识提供了前提。不仅人的有意活动是实践,无意活动也是实践,因为它不仅是作为人的活动,而且,尽管当时无意识,但过后也能被认识。

所谓理论是人们通过思维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探索和认识,是对实践的反映。理论也可以有很多特征,如探索性、创造性、生产性、继承性、相对独立性等,但是,在我看来,它最根本的特征也只有两个:第一,特指理性思维及其成果。如果仅是描述事物现象的感性认识就不能称为理论,只有在此基础上为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进行的理性思维才称为理论。如我们说花是红的,树是绿的,石头是重的,这些显然都不是理论,但如果我们进一步说不同的颜色是因为不同的光波刺激人的视网膜所引起的感觉,石头的重量由地球的引力所至,这就是理论了。另外,理论这个概念可以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一是理论思维过程,它被称为一种实践,即理论的实践是很自然的了。二是作为理论思维成果,即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概念或观念形态的理论。它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其特点是想到时显现于脑际,没被想到时也作为记忆潜存于头脑中。尽管这样,我认为它们也可以归结为理论的实践。因为概念或观念,即使很成熟,有很强的相对稳定性,也总是有一些变化的。同一个概念或观念在不同人的头脑中,以及在同一个人的头脑的每一次想象中都是不完全一样的。第二,对实践过程的依赖性。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可以独立存在,这个独立存在,并不是说它没有对象,也不是说它不用意识或理论的指导,相反,实践总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只不过和传统观点相比,应将其对象理解为内外两种,而不应当只理解为外部世界。同样,绝大多数实践也是有意识和理论指导或参与的。之所以说实践能独立存在,完全是和理论相比较而言的,是说和理论相比它是一种直截了当的行动。而理论则总是某种实践的理论。那种理论的实践之所以依赖于其他实践只是因为它的理论性质,而不在于它的实践性质。

既然理论是实践,感性认识也是实践,那么理论和实践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对于人的一个特定的活动来说,我们说它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是有条件的,是相对于它的对立面而言的。对于物质性的感性活动我们之所以叫做实践,一方面是因为虽然这种活动中也往往贯穿着理论因素,即对它的理性认识因素,但不是主要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反映这种实践的理论能够相对独立地存在。即作为一种思想形态的东西存在于人的头脑里和书本中,对它人们可以进行相互之间的交流,实践相对于它们才叫做实践。感性认识活动的情况和物质性活动相似,其中也有理性认识的因素,之所以把它叫作实践,也是因为它同对这种感性认识本身的理解性认识是两回事。它们之间有直接和间接,说明者和被说明者的区别。至于理性认识活动,亦即通常说的理论活动,它们到底被称作实践还是理论就完全看对谁而言了。因为它是一种认识,所以对被认识的对象来说就是理论,但是这种认识本身又是人的活动,它自身也要被认识,因此它作为被认识者来说,相对于对自身的认识者来说就是实践。对认识进行认识,对思维进行思维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总的发展链条中的各环节之间前者对于后者具有实践的意义,后者对于前者具有理论的意义。也就是说,理论和实践的区别不在于物质和意识的区别,而在于认识者和被认识者、解释者和被解释者、说明者和被说明者的区别。这种认识、解释和说明都是人的活动,因此它们本身都是实践。理论只是实践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

当我们这样理解理论和实践及其关系的时候很多问题就容易解释了。比如,逻辑思维规律的实践基础就是实际的思维过程,认知心理学的实践基础就是实际的感觉知觉等认知过程,美学理论的实践基础就是审美实践,文艺理论的实践基础就是文艺创作及其同社会的关系。理论和实践,即认识者和被认识者肯定是具体统一的。它们两者能够双重地涵盖整个人类活动。

三、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关系

为了进一步说明传统的理论实践观的思想根源,同时划清新观点同唯心主义的界限,有必要简单谈谈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同哲学基本问题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同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比如我们对理论无论怎样理解都应当归属于意识的范畴,而对实践不管怎样理解又总是包括物质性活动,于是两者的关系就十分类似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此外,理论和实践是经过变换了形式的对物质和意识关系的具体化,在实际生活中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主要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表现出来。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对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仅研究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只能导致旧唯物主义,而不可能创立辩证唯物主义或实践唯物主义。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在不同程度上把理论与实践同物质和意识问题混同起来了。但是理论与实践同物质和意识毕竟是两对根本不同的范畴。它们无论在内涵外延,还是在人们对它们划分的视角上看都是不同的。物质和意识是对整个世界上的一切现象所做的划分,两者的区别在此标准所涉及的范围内是非此即彼的。而且从概念的性质来说是一种存在概念,我们对它们无须再问是什么的物质或意识,等等。理论和实践只是对人这种存在物的活动方式所做的划分,它们两者可以重合,可以亦此亦彼,而且从概念的性质来说它们应当是一种活动性,或运动性概念,它们是描述主体的运动性质和状态的,我们对它可以问是谁的实践或理论等等。当然也有人主张无主体的实践,但这是另外一回事。至少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多数人都主张实践是人的活动。正因为两者有如此根本的区别,我们就不能把理论与实践的划分等同于物质和意识的划分,不能简单地把后者的关系套用到前者身上。

也许有人会说,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来看,不也是把实践主要地理解为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吗?比如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5“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5]11“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5]44马克思还多次批判费尔巴哈不懂得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意义。这就是说,经典作家当年所讲的实践主要指的是物质性活动。那么我们现在的观点是否违背马克思主义呢?笔者认为不是。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明确地讲到实践不包括感觉和思维。其次,他们之所以更多地讲物质性实践,主要是因为作为新世界观的奠基人,更重要的任务是批判费尔巴哈等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对实践的狭隘理解,批判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实践观,批判青年黑格尔派不懂得实际地改造社会现实的革命斗争,只是诉诸于纯粹的哲学批判的做法。对新实践观的某些细节问题还不可能作出更多的阐发。如果说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的话,那就是当时社会分工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数占绝大多数,当时物质性实践在整个实践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而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革命家所面临的主要历史任务是推翻资本主义的统治,解放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而且强调物质性实践的作用,同他们着力阐发和宣传的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是一致的。这就是说,当时的社会状况、历史任务、理论立场都需要他们更多地阐明物质性实践的基础性作用。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社会分工细化,社会生活复杂,包括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在内的各门科学空前发达,非物质性实践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在一些国家早已成为现实,还由于其它一些原因,马克思主义从主要地直接地指导无产阶级进行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逐步转变为发挥全面指导社会实践,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本身在各个细节上也要进行完善和发展。在这方面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在做着应有的贡献。具体到理论和实践问题上,有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例如,阿尔都塞等人就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观点。他把实践划分为四个方面,即生产实践、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和理论实践,并对实践的总体特征和内在结构作了全面的阐述。阿尔都塞就其承认有意识形态和理论的精神性实践这一点来说是正确的。他的实践观的主要缺点;一是主张所谓无主体的实践,即把实践看作是一种受自身条件结构规定的活动过程,而实践者不过是这一活动的代理人。二是虽然认为生产实践,即经济实践有基础性作用,但又强调理论实践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在他的结构辩证法中,任何要素及其作用都在结构中发生并受制于结构,因此经济实践与其它实践形式都基本上处于等值的作用关系。他还割裂理论与意识形态、理性与经验的关系。这些使它的唯物主义实践观有一定的唯心主义倾向。

我们的理论实践观同一切唯心主义观点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承认实践的主体是具体的现实的人;二是承认理论等精神性的实践对物质性的实践有反映和被反映的依赖关系。只不过是不仅承认有精神对物质的反映,也承认有精神对精神的反映。认为从人的最简单的物质性活动到最高形式的思维活动之间,有无数个反映和被反映、作用和反作用的阶梯。

[1]肖前,李秀林,汪水祥.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杨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张雷声,张辉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王凤娥】

B-49

A

1674-5450(2014)02-0037-03

2013-11-20

石阔,男,辽宁阜新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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