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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程:伦理与技术的融合

2014-04-10丽,郭

关键词:伦理学伦理决策

唐 丽,郭 维

(1.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2.葫芦岛市委党校,辽宁 葫芦岛 125000)

社会工程:伦理与技术的融合

唐 丽1,郭 维2

(1.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2.葫芦岛市委党校,辽宁 葫芦岛 125000)

伦理与技术的协调与冲突贯穿于人类社会实践和观念的全部历史。社会技术是伦理与技术的对立统一体。实践伦理学是社会技术的一种存在形态。对同样作为社会技术的社会决策过程伦理意义的评估,是伦理学作为一种社会技术的现实表现(政治哲学)。社会工程是在关注社会决策相关主体的构成、相关责任的分配及其价值取向偏好的前提下,对公平和高效社会决策机制的建设。

实践伦理学;社会技术;社会工程

我们可否将伦理看作为一种技术?伦理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技术?从常识来看,伦理与技术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甚至是互相对立的。但是,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我们发现伦理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并非对立,伦理作为一种通过习俗、规范和知识长久流传下来的、行之有效的观念和方法,具有科学和技术的很多特质。比如,伦理判断需要以基于科学研究的事实为依据,伦理实践需要借助具体的技术和方法才能有效行动。伦理只有依据科学提供的事实和技术提供的方法,才能成为人类智慧的完整体现。当代社会,应用伦理学知识(理论、方法和原则)分析社会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体现出了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技术的特质,换句话说,伦理学作为一种实践性知识体系,被应用于社会问题的分析、判断和解释,它是一种社会技术。从伦理和技术关系视角诠释和谐社会工程,在理论上开辟了社会工程哲学研究的新思路,在实践上有助于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理解和完善。

对伦理与技术关系的关注,在远古的神话故事当中就有了,通常神(或半人半神)是伦理和技术的统一体。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取盗神火,自己甘愿受罚。佛主大慈大悲,同时又法力无边。新约中的基督具备神的慈悲,还精通医学,能够救治疑难病症。兼具伦理关怀和技术能力是人类最初对彼岸世界救赎者的期待,也是人类对自身追求美好生活所应具备特质的设想,这种设想被赋予神,以神的行为来体现二者的统一。

人类先贤进入理性时代,开始思考自然、人和社会的问题,鉴于所处时代的不同,作者们对伦理与技术关系问题的表述略有差异。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通晓相关知识和技能即是善,或者是使善成为可能,而无知是万恶之源。亚里士多德将美德细分为:伦理美德和理智美德[1],他认为伦理美德规定了美德的目的(善目),理智美德是美德目的得以实现的必要手段。伦理美德包括:勇敢、节制和正义。理智美德是对智慧这一主德的诠释。他认为人类智慧的进阶是:科学、技术、直觉理解(努斯)、明智和智慧。理解理智与伦理,并能将二者合而为一,才是真正意义的伦理学。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观点,是人类文明社会早期对理想人格的向往,在西方的中世纪,这种理想人格重新被赋予神的身上。因为在当时,人或是人类很难同时具备这两种能力,或者对这两种能力的获得在时间上有间隔,有时候这间隔很大,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只能把希望重新寄托在神的身上。

希腊化后期,西方社会动乱、战争不断,个体相对于社会而言,如此渺小、如此无助,这使伦理学的思考进入内心,成为一种反身自省的修行,伦理自觉与社会外部环境越发疏远。进入中世纪之后,对神的虔诚代替了世间的伦理,伦理主要成为人类对上帝承担的义务(十诫)。文艺复兴重新发现了人的价值和人的创造力,对习俗和伦理力量的认识增强了。同时,文艺复兴使科学与艺术得到空前发展,但是,与当时科学和艺术发展相匹配的伦理共识尚未达成,“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成为大众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卢梭的《论科学与艺术》就是一篇针对这个问题的征文,为了引发轰动效应,卢梭反其道而行之,提出科学与艺术(技术)更多地是败坏传统道德,而不是捍卫传统道德[2]。这实质上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对新道德呼唤的心声。卢梭这篇征文中的观点和论证成为人文主义技术哲学思想的源头之一。

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在经济、文化和社会中的广泛应用,带来的种种预料或未预料到的后果不断显现和叠加,引起的争议也越来越多。特别是科学技术与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的结合,使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初期劳资矛盾更为激化[3],资本家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力大量采用机器代替工人的策略,更加剧了普通大众对科学与技术的反感。批量复制取代了艺术创造,技术造假和工业污染成为以科学技术应用为基础的现代工业文明留给我们的不可磨灭的印象。科学技术成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罪魁祸首。道德家认为是达尔文的进化论生物学,败坏了传统的基督教道德观,带坏了社会风气。现代分子生物学对自私基因的解释[4],以及分子生物技术对生命密码的揭示和改造,更加彻底地颠覆了人类传统的伦理观念。由此可见,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似乎是渐行渐远,无法弥合了。

在科学技术引发更多伦理问题的同时,科学技术从业者、关注科学技术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与公众,对科学技术伦理问题的关注热情在不断升温。基于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基因进化思想,生物学家提出了“自私基因”的道德观,它运用博弈论思想讨论道德问题,这是对传统道德观的挑战,并为新伦理道德观的建构提供了一个思路。科学技术共同体对其成员的职业伦理教育、研究和实践,正在试图探求沟通伦理与技术的道路[5]。随着掌握科学和技术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对科学和技术的了解也越来越多,在系统地分析了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之后,我们发现,我们不愿也不能真地逃离科学技术的现实,包括它带来各种问题。我们必须面对科学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而且发现对这类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科学技术和科技共同体的努力,科学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还需要更广泛的社会共同体和更广义的社会技术来解决。

伦理学从起源来看,多为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和长者对青少年劝告的箴言录,比如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是自己跟自己的对话,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据说是写给他儿子的一本书,至少也是他给学生讲课的记录。孔子的《论语》当然也是孔子教育弟子的记录。虽然亚里士多德和孔子并没有把伦理教育局限于个人和家庭,但是通常,人们会认为伦理道德是个人的自律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关系不大。这种观点的一个后果是造就了“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悖论[6]。如何将个体的道德行为(私德)扩展为社会群体的实践行为(公德),这是道德教育的一个难点问题。孔子认为,个人道德是可以扩展为社会伦理的,那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由己及人、由家及国的类推。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这种转变是非常困难的。社会伦理因为与政治联系密切,始终被认为是不太可能与个人伦理目标(人生理想)一致的。面对政治实践中的诸多复杂情况,哪怕是皇帝/执政者也很难实现其单纯的伦理目标。

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治哲学家J.罗尔斯复兴了政治哲学,开启了学术界和实践者对当代社会/政治哲学和社会实践伦理之间关系的探索[7]。社会/政治哲学通过对社会政治制度的道德评价和对人们建议用来评价社会政治秩序的那些原则的发展、阐明和评定[8]来探讨什么是好的政治,探讨社会理念对社会行动的影响。社会/政治哲学提供的经过仔细论证的理念为政府行为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目标,这也是评价政府行为的标准。政府行为及其后果的评价需要更多伦理学相关知识的运用。社会/政治哲学研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讨论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这无疑已经超越了传统伦理学的关注对象。传统的伦理学至多是对从政者个人品行方面的约束,基本上还是属于个体伦理学。当代社会的伦理实践主要是通过职业群体来践行,比如工程伦理、医学伦理、律师伦理和行政伦理等等。实践伦理学是社会/政治哲学和传统伦理学在当代融合的产物,社会伦理实践与社会组织技术融合,使实践伦理学成为一种社会技术。

将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技术,使其在社会决策和价值观念形成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的代表人物,是澳大利亚伦理学家P.辛格。辛格是当代应用伦理学的创始人,辛格将应用伦理学称为实践伦理学,是指在社会实践领域应用公认的伦理学理论与原则,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论证各种解决问题备选方案的利弊,以疏导人们的认识,促成共识的形成。辛格以古典功利主义核心思想为依据,分析各种社会问题的原因和社会政策的利弊,在其经典名著《实践伦理学》中,探讨了安乐死问题、国家间贫富差距问题、虐杀动物问题、动物实验和环境等问题。这些讨论为随后的各国安乐死立法、移民政策的制定、环保政策制定、环保行动和环保理念(素食主义/动物避难所)的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

辛格引以为据的古典功利主义者认为,下述行为是正确的,即对所有将受该行为影响的人而言,它产生的幸福增量最多或多于任何其他行为;否则,它就是错误的[9]。辛格认为,依据这个基本原则,在分析各类社会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受到某行为影响的人(利益相关者)都有谁;其次,我们要具体分析该行为将产生的与这些人相关的利益和弊端,并进行利弊权衡;再次,如果经过理性的利弊权衡,我们找到了对所有人相关利益群体来说,最多或最大幸福的行为,那么这行为就是对所有受此行为影响的人而言的、最优的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

辛格在《实践伦理学》中应用这个理论观点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的国际难民问题[9]。他认为,当时发达国家的与难民有关的移民政策在道德上是不正确的。首先,他们没有或是很少考虑到利益相关者——难民的更为重要的利益,而是以关注富裕国家公民的不太迫切的利益为由,拒绝为难民提供更多帮助。其次,他们没有考虑到富裕国家公民长远的利益,也就是接受更多难民给当地人带来的实际利益和潜在好处;最后,辛格提出,好的政治不应是只顾眼前利益的政治权宜,而应该是更加积极地促成有利于本国人和难民的最切身利益的移民政策。辛格对移民政策的分析属于公共政策研究的政策倡议层面,虽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富裕国家的移民政策,但是他的观点和论证方式促成了国际社会对广义难民问题的关注,并为积极解决难民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依据。

应用伦理学知识分析公共政策,不仅仅是公共知识分子的偏好,在现行的公共政策分析中,对公共政策目标和结果的价值(包括伦理价值)分析贯穿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的各个环节。实践伦理学理论和方法正在成为一种用以分析公共政策的社会技术。

对社会技术这个概念的关注和使用,至少可以追溯到美国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创始人R.K.默顿。默顿认为社会技术就是应用社会科学知识为社会决策提供服务[10]。这种服务通过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分子在公共科层组织中工作(作为公务员或高级顾问),或是作为独立知识分子参与社会决策而完成。基于默顿的社会技术思想,我们可以将广义的社会技术理解为:应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相关知识(理论、方法和原则)解释社会现象和问题,并为旨在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决策制定和执行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通常我们将应用自然科学知识解释和解决社会问题(国家安全、粮食安全、环保问题等),称为技术或工程,将应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哲学和伦理学)知识解释和解决社会问题,称为社会技术或社会工程[11]。其实一般技术与工程和社会技术与工程在实践领域的划分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们是密不可分的。本文更多关注的是应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解释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技术和社会工程。如我们熟悉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就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和原则解释和解决中国当代社会的问题。人们期待应用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来解释社会问题,提出更加人性化与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些思想和方案能够体现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12]。因此,我们可以将社会技术(社会工程)简单理解为:为了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应用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制定和执行社会决策。

伦理智慧作为一种社会技术,体现在社会决策过程的每个环节,在社会决策的问题发现阶段,对社会群体意愿和目标(核心价值、中间价值和边缘价值)的认识与选择,需要做伦理的考量,要运用伦理技术,帮助我们分析社会决策需要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的哪些价值和优先考虑哪些群体的利益诉求,并运用民众知识、实践智慧和伦理学知识阐释和论证社会决策问题的意义和价值,以及运用相关的各学科知识及其提供的各类事实来完善对价值和目标的判断。我们以“免费午餐计划”[13]为例,具体分析社会技术的伦理意义。

在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很多小学生学校离家远,没有食堂,周围没有合适的食物供应者,通常孩子们的午餐要自己解决——自己起灶炒菜做饭,或是顿顿黄豆蒸饭是很普遍的事。营养不良是这些孩子面对的一个大问题。对这个问题寄予极大关注并开始采取行动,是从媒体发现开始的。2011年3月,媒体人士邓飞发起一项为贫困地区小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的慈善计划,他们组织志愿者捐钱捐食品,并送到一些小学。他们这一善举的影响越来越大,后又联合全国五百多家媒体代表参与进来,这就是“免费午餐计划”。该计划施行半年后,效果非常好。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这意味着,民间慈善的努力得到了政府的关注和回应,这是一项典型的由民间探索引领国家行动,应用社会技术解决社会问题的案例。

“免费午餐计划”或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目的在于,帮助处于贫困生活中的小学生,让他们吃饱饭,并对未来充满期待,将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但是该计划在政府接棒之后,由于扩大了计划实施范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也出现了很多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比如,在食品供应方面,食品采购、运输和加工的配套费用没有或是不够,地方政府不愿意或是无力承担不足部分的费用。很多食品供应企业觉得无利可图,也就没有积极性为这个计划提供必要的服务,参与的服务人员不足使计划难以执行。还有就是该计划制定之初未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和各类成本(如食品运输和加工费用)的问题。有些食品来源把关不严,污染和有毒食品安全事件偶有发生。还有一些小学生因为家庭太困难,自愿将个人的午餐和补贴带回家中与更弱小和需要营养的家庭成员分享等。

类似于“免费午餐计划”这样惠及困难群体和普通公众的社会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是非常复杂和艰难的。比如,医疗制度改革、各种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对所牵涉价值观的认识,以及对各种价值的衡量和选择,这既关系到价值本身,还关系到相关事实的认定。基于有限理性的社会决策过程就像是建造和使用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社会机器[14],对机器本身的认识,对机器建造者、设计者和使用者的认识,这些都是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知识和经验分不开的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研究者来做专门的研究和考量,这些工作不是传统政策研究的理论和经验可以应付得来的。

如果将社会技术理解为,为了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应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制定和执行社会决策。对这种社会技术过程的反思包括对其中蕴含复杂伦理意义的阐释,那么社会工程就是指包含社会相关主体及其价值判断的完整的社会技术建构和应用过程。对社会工程的评价和争议远远多于对社会技术,这种争议的焦点就是社会工程主体的目标和价值是否合理,他们运用的手段是否合理。有学者据此将社会工程大致划归为四种类型[15]:适当的社会工程;朴素的社会工程;胡吹的社会工程;黑暗的社会工程。其中适当的社会工程是指有效社会行动的理论,就是一种应用社会科学,它假定已具备一套被接受的价值(目标)体系,和经过检验的描述和解释人类行为的科学命题,社会工程就是应用这些命题,为潜在的实践者提供实现其目标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这种社会工程就是波普所说的“渐进社会工程”。它从现有问题和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解决此类社会问题的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观察其效果,特别是事先未曾预想到的后果,随时纠正偏差,逐个和逐步地解决社会问题。适当社会工程就是问题和理论驱动的社会改良计划。

朴素的社会工程又称自力更生的社会工程,是指在社会或科层机构的社会实践工作形成的一些经验教条,其中包含有价值的实践智慧,也混杂一些无效的成规和惯例,它们在类似的情况下有效。通过有效的试错分析,有些经验可以转化为可检验的命题,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更多经验只是一堆难以做出解释和科学论证的指引而已。比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经验和道路,有些成功经验可以复制和推广,更多经验是无法说清楚和复制的。朴素的社会工程是目前最普遍存在的社会工程方式,以实践者的需要和经验为主导。适当社会工程与朴素社会工程在现实中难以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应用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的关系。

吹牛的社会工程是指基于某种空洞的社会理想和教条,但缺乏有效的实践和理论支持,难以真正为社会实践提供切实可行指导建议的乌托邦社会幻想。黑暗的社会工程是指将上述三种社会工程用于产生伤害的目的,即应用适当社会工程的科学命题,朴素社会工程的经验法则,胡吹社会工程的理想和热情,去实现坏的目的,比如大屠杀计划、残害人类普世价值计划等。

在当代社会,社会工程具体体现为各国内政和外交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这些决策由谁制定?为谁制定?谁来执行?怎样执行?这些决策的利益相关群体可能是谁?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反思是尽量避免黑暗社会工程和通向和谐社会工程的必要条件。

和谐社会工程首先要充分考虑社会工程的主体构成,即决策主体、参与主体与受众主体。决策主体包括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是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国家和地方官僚及其附属机构。参与主体包括影响决策的各类群体,比如各种利益集团、智囊机构和一些公民代表等。受众主体通常被认为是决策的客体,又称为决策对象或目标群体,他们是受到特定决策影响和制约的社会成员。由于受众通常与决策问题一起被作为决策客体,所以他们对决策的参与作用会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其实,受众作为相关社会决策后果,特别是一些未预料的不良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应当受到特别的关注。受众是一个包含最多群体的概念,因为决策者和参与者也是受众。大多社会决策受众最初对于与其相关的社会决策了解不多,除非在意识到其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决策影响情况下,受众参与社会决策的积极性才会普遍提高。因此,社会决策相关受众应当成为社会工程主体的构成部分(参与主体)或是决策主体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受众有权利更有责任提供更多相关信息为明智的社会决策制定和执行服务。

和谐社会工程还要充分了解和考虑上述各类主体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所在。决策者、参与者和受众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即使同为决策者,不同层面的决策者亦有不同的价值倾向。比如,有些中央政府的决策在推行后,经常会被不同的地方政府以不同的方式或执行或推诿。执行效果的差异除了执行能力之外,更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对决策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决策参与主体(包括受众)之间价值的竞争是影响社会决策公平的另一主要原因。各利益群体如果固守内群体的利益,势必造成对其他相关群体利益的侵害,如果这种侵害通过社会决策的形式合法化,那么一个不公正社会决策的影响和后果,可想而知。正确理解和阐释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形成和改变的机制,以及协调利益内群体与外群体之间的关系,这是和谐社会工程关注的最主要问题。总之,和谐社会工程是在尽量考虑各方主体、价值及其作用的前提下,协调各方利益和诉求,并通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广泛的宣传和充分的讨论,建立一个相对公正和高效的社会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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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梭.论科学与艺术[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5.

[3]马克思.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M].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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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免费午餐计划 [EB/OL].凤凰网评论 (495).2011.11.2http: //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mianfeiwucan/.

[14]Edwards,PaulN.“AVastMachine”:Standardsas Social Tech nology[EB/OL].Science2004,304 (5672):827-828.http: //www.sciencemag.org/cgi/content/full/304/5672/827?ijkey=G5JIk P07tZcn.&keytype=ref&siteid=sci.

[15]Podgorecki.Sociotechnics:Basicconceptsandissues[EB/OL]. Knowledgein Society,Spring1990 (1):23-57.http://www. springerlink.com/content/17654444tk267765/.

【责任编辑 李 菁】

C35

A

1674-5450(2014)02-0026-05

2013-11-24

2009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L09DZX019);2013年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课题(ZTS201310)

唐丽,女,吉林通化人,沈阳师范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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