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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性”叙述与反讽效果
——关汉卿《蝴蝶梦》文本解读

2014-04-10吴雪美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蝴蝶梦王三王母

吴雪美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悲剧性”叙述与反讽效果
——关汉卿《蝴蝶梦》文本解读

吴雪美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包待制三勘蝴蝶梦》是关汉卿元杂剧公案戏代表作之一,可简称《蝴蝶梦》。《蝴蝶梦》结合文本叙述与舞台叙述的特殊要求,以“悲剧性”叙述手法进行创作,剧情发展弥漫着浓郁悲剧气氛,但关汉卿却在结尾处笔锋一转,以喜剧形式落幕,让《蝴蝶梦》戴上“喜剧”的光环,产生明显反讽效果。“以悲剧叙述,以喜剧结局”根源在于:元杂剧创作形式的特殊要求;儒家伦理观念惩恶扬善的历史要求;以不现实喜剧结尾消解“悲剧”所带来的痛苦。

《蝴蝶梦》;悲剧性叙述;文本;舞台;反讽;

《蝴蝶梦》是关汉卿为数不多的社会公案戏之一,全剧四折一楔子,是由王婆一人主唱的旦本戏。《蝴蝶梦》以王老汉遭受飞来横祸为起始,以老汉的三个儿子为父寻仇,失手打死仇人葛彪被捕入狱为情节发展之高潮,以最大受害者王母的心路历程为情感聚焦点,整个剧情弥漫着悲剧气氛。剧中,王母遭遇了丧夫、失子、对薄公堂、严刑拷打、求救无门等悲惨境遇,最后却戏剧性地被封为贤德夫人,三个儿子也意外封官,实现其“峥嵘发迹梦”,可谓“九重天飞下纸赫书来”、“今日个苦尽甘来”。《蝴蝶梦》这一突兀的喜剧结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悲剧表达的效果,但从整体来看,《蝴蝶梦》仍是一出较为成功的悲剧之作。

1 《蝴蝶梦》之“悲剧性”叙述

什么是悲剧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是对完整、严肃的,有一定情节的特定对象的模仿”;黑格尔认为“悲剧源于各具片面性,是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恩格斯则指出,悲剧的本质在于“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而鲁迅则认为“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些说法奠定了“悲剧”理论的基础。

什么是“悲剧性”叙述?《美学大辞典》解释:“叙述,是一种文学表现手法。一般指作品中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介绍、交代和说明。”“叙述”起到介绍作品人物身份、经历以及人际关系,交待事件起因、进展、结局与演化,或说明环境和背景的陈设或更移等作用。“叙述体戏剧”是西方戏剧家布莱希特最先提出概念,他以“叙述的形式”和“戏剧的形式”对戏剧文学文本创作与舞台演出两种不同艺术表达形式进行区分,并指出二者的共同点是皆以“叙述”为基础。可知,戏剧文学的叙述形式由文本叙述与舞台叙述两部分构成。“悲剧性”叙述是指以“悲剧”为创作基调,通过人物命运悲剧、社会现实悲剧等来完成“悲剧”表达的叙述。元杂剧是中国古典戏剧文学,《蝴蝶梦》之“悲剧性”叙述同样由文本叙述与舞台叙述两部分构成。

1.1 文本“悲剧性”叙述

文本叙述是指“以时间叙述推动空间叙述的一种叙述方式。剧作者或隐含的剧作者是其主导,叙述故事,展现冲突。”[1]文本叙述以语言表达为依托,“它可以让读者领略情节始末,把作品的其他各要素、层面贯通成一个既完整又疏密有致、张弛相生的形象系统和审美境界。”[2]《蝴蝶梦》的文本“悲剧性”叙述可分为“显性”悲剧和“隐性”悲剧两种类型。“显性”悲剧是能从剧本文本阅读中直接感受到的悲剧;“隐性”悲剧则是隐藏在文字表达之中,需要结合特定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才能深入感受到的悲剧。

1.1.1 “显性”悲剧——王母之悲剧形象

《蝴蝶梦》文本叙述的“显性”悲剧以王母形象为中心,王母的遭遇、心路历程是文本叙述的一个焦点。王母是《蝴蝶梦》所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也是全剧的主角。王母之悲剧形象也是崇高的表现,而悲剧与崇高的本质是一致的,“体现的都是实践主、客体之间的尖锐斗争,主体暂时失败而终将胜利,主体终将会迫使客体与其相统一的动态趋势,烙有深刻的斗争印痕,间接地肯定正义的力量”[3]。王母的崇高形象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具有反抗意识与反抗精神;二是在强烈伦理道德意识作用下的“大义灭亲”之举。

首先,王母是一个有反抗精神与反抗意识的人。《蝴蝶梦》的文本叙述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先是王老汉横死街头,三兄弟寻仇,失手打死葛彪锒铛入狱,然后是包公梦蝶审案……在这一过程中,王母一家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只能“任人宰割”。在第一折里,王老汉上街替儿子买纸墨,不小心与喝醉酒的平人葛彪的马发生冲撞,葛彪将老汉殴打致死。消息传回来,王老汉的三个儿子(王大、王二、王三)去替父亲寻仇,失手将葛彪打死,三兄弟也被捕入狱。王母是这一连串事故的最大受害者,一天之内就经历了丧夫、失子的重创。在剧中,老汉横死街头的消息传回来,王母唱到:“若是俺到官时,和您去对情词,使不着国黄亲戚、玉叶金枝;便是他龙孙帝子,打杀人要吃官司。”可见,她并不畏惧权贵,决心要讨回公道。王大三兄弟为父报仇失手打死葛彪,王母为儿子担心的同时,持赞成的态度,她认为自己的孩子做得对,“你为亲爷雪恨当如此,便相次赴阴司,我也甘心做郭臣埋儿。”再最后对薄公堂,包拯判定王大三兄弟有罪,要一人抵命,先判王大,后改判王二,王母接连两次骂包拯是葫芦提,大胆为自己的儿子请命。可见,王母虽然无法改变儿子杀人的事实,但却具有强烈反抗意识与反抗精神。

其次,王母具有强烈伦理道德意识。在第二折中,包拯判长子偿命,王母以长子孝顺驳回;判次子偿命,王母以其会“营运生理”驳回;判幼子偿命,王母却意外同意了。包拯怀疑王三非王母亲生,怒斥王母,询问之下乃得知:“长、次皆前妻生,唯幼乃己出”。王母“大义灭亲”之举实际上是一种伦理道德意识的体现。然而,王母的伦理精神与亲子之私肯定也发生过激烈的冲突,最后在矛盾冲突中伦理精神占据上风,将其唯一的亲生儿子送上伦理的祭坛。“王母崇高的伦理精神是在一个完整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这个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充满了强烈的内心冲突,为伦理精神的胜利,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4]王母的选择也是一种崇高形象的体现。

1.1.2 “隐性”悲剧——儒生的悲剧命运

《蝴蝶梦》文本叙述之“隐性”悲剧主要指儒生的命运悲剧。要深入了解剧本的“隐性”悲剧,就要了解其创作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状况。元代是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朝代,统治者十分歧视知识分子,他们把人分为不同等级,而最后四等是“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儒士社会地位低于娼妓,在社会上受人欺凌,得不到尊重。《蝴蝶梦》在楔子里首先叙述了王老汉一家母慈子孝、其乐融融的场面,老汉的三个儿子从小饱读诗书,不做农庄,盼望着有朝一日“首登龙榜首,身到凤凰池”,这可以说是“有价值的东西”。按照鲁迅先生:“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说法,关汉卿再接下来的叙述中,便将王老汉与其三个儿子的“峥嵘发迹梦”打个支离破碎。老汉在街头被平人葛彪打死,王大三兄弟同时被捕入狱,生死未卜。王母在剧中唱到:“再休想跳龙门、折桂枝,少不得为亲爷遭横死。”“不能勾金榜上分明题姓氏,则落得犯由牌书写名儿”。

在第三折中,王三兄弟被打入死牢,王母探狱,王母分别询问王大、王二还有什么话说,王大云:“母亲,我有一本《论语》,卖了替父亲买些纸烧。”王二云:“母亲,我《孟子》,卖了替父亲做些经忏。”而王三在准备接受死刑的之前唱到:“腹揽五车书……都是些《礼记》和《周易》。眼睁睁死限相随,指望待为官为相身荣贵,今日个毕罢了名和利。”三兄弟最后的求仕之梦都彻底幻灭。《论语》《孟子》都是儒家的经典,是科举考试必考书目,而王三兄弟遭遇大难,父亲横死街头,到最后却要卖书葬父。这体现了王大三兄弟对儒士传统道路的彻底失望,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关汉卿对元代轻儒现实制度的嘲讽。王大三兄弟体现出了一代儒士的绝望与悲观情绪,而其罪魁祸首就是时代的统治者,儒生的命运悲剧其实是社会的悲剧。

1.2 舞台之“悲剧性”叙述

舞台叙述是指“以空间叙述推动时间叙述的一种叙述方式,演员及其扮演的角色加之灯光、布景、音响等辅助性手段成为其主导。”[5]舞台演出就是将戏剧作品扮演到舞台上进行表演,使作品形象化的活动。“戏剧文学尽管也可以作为读物,把在舞台上演出作为预想的假定状态。但是,在观众面前演出的作品才被认为是真正的戏剧艺术品”[5]。舞台演出也需要一个“叙述”的过程,《蝴蝶梦》的舞台“悲剧性”主要由王母的演唱部分与王老汉一家“遇难”的几个不同场景构成。

1.2.1 舞台演出中正旦王母的唱辞

元杂剧的舞台演出由唱、白、科三部分组成。唱是杂剧的主要部分。白,即宾白,是剧中人的说白。“科”包括动作、表情和舞台效果等。《蝴蝶梦》中王母的演唱是舞台悲剧构成的重要部分。王母是《蝴蝶梦》舞台演出的正旦,由王母一人主唱到底,有大量唱辞,如《仙侣赏花时》、《混江龙》、《油葫芦》、《鹊踏枝》、《贺新郎》、《滚绣球》、《正宫端正好》、《太平令》、《鸳鸯煞》等,加起来共53首。这些唱词的舞台艺术性强,演出者除了要唱出不同曲子的感情基调,还要加上动作、表情的配合,是其悲剧性表现的重要方式。第一折中,王老汉被葛彪打死,王大三兄弟入狱,王母在唱辞把这一悲惨场景生动展现了出来,催人泪下。

《油葫芦》你觑那着伤处一埚儿青间紫,可早停着死尸。你便可从来忧念没家私,昨朝怎晓今朝死,今日不知来日事。血模糊污了一身,软答剌冷了四肢,黄甘甘面色如金纸,干叫了一炊时!

《金盏儿》苦孜孜,泪丝丝,这场灾祸从天至,把俺横拖倒拽怎推辞!一壁厢碜可可停着老子,一壁厢眼睁睁送了孩儿。可知道”福无重受日,祸有并来时”。

第二折包拯审理案件,审判之初,包拯不问缘由,不分青红香皂白,严厉呵斥“村妇教子,打死平人”、“不打不招”,不容分辨,便严刑拷打,最后判决需一人偿命,母王在一旁痛彻心扉,却求救无门,“打的来伤筋动骨,更疼似悬头刺股”、“景潺潺无人救,眼睁睁活受苦。”

《红芍药》浑身是口怎支吾,恰似个没嘴的葫芦。打的来皮开肉绽损肌肤,鲜血模糊,恰浑似活地狱。三个儿都教死去,你都官官相为倚亲属,更做道国戚皇亲。

《隔尾》一壁厢大哥行牵挂着娘肠肚,一壁厢二哥行关连着痛肺腑。要偿命,留下孩儿,宁可将婆子去。似这般狠毒,又无处告诉,手扳定枷梢叫声儿屈。

《蝴蝶梦》正旦唱辞占据了舞台演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唱辞以王母感情、心路变化历程为聚焦,可谓句句都是血与泪,语言表达悲切,表现了王母对命运与现实的控诉,也引起台下观众的同情,将悲剧表现推向高潮。

1.2.2 老汉一家“遇难”不同场景

除了王母唱词,戏中王老汉一家几个不同“遇难”场景的演出,也是舞台悲剧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唱、白、宾的搭配之下,将舞台整个悲剧气氛表现得淋漓尽致。《蝴蝶梦》舞台演出之悲剧主要由以下三个场景构成:

场景一:王老汉长街市被葛彪殴打致死。《蝴蝶梦》楔子部分描述的是王老汉一家母慈子孝、其乐融融的场景。然而,在第一折中,老汉上街为三个儿子买笔墨,走乏了,且坐一坐歇息,却不小心与醉酒的葛彪发生冲撞,被葛彪殴打致死。这是《蝴蝶梦》舞台演出的第一个悲剧场景,而王母的悲剧也由此展开。

场景二:王大三兄弟遭严刑拷打。王老汉被打死街头的消息传回来,王大三兄弟替父寻仇,失手将葛彪打死,被押送官府,一天之内王母就经历了巨大变故———丧夫、失子。第二折开封府审案,三兄弟遭到严刑拷打,王母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打得皮开肉绽,可谓心胆俱裂,但却求救无门,只有无奈痛哭;最后包拯判刑需一人抵命,母子四人皆争自揽罪,兄弟情深、母慈子孝的场面催人泪下,也是舞台“悲剧性”叙述构成之一。

场景三:王母探狱、道别。包拯判长子或次子偿命,王母皆谓不可,最后判幼子偿命,王母应允,询问之下乃至王三为其亲生儿子。第三折里王母与邻里讨了些残汤剩饭,去死牢看望王三兄弟,无钱贿赂狱卒,再三恳求之下才得到允许。王母先给王大喂饭,然后给王二喂饭,最后才到王三;王母之带了两个烧饼,一个给王大,一个给王二,且吩咐道“休教石和看见”;王母探狱一幕,是舞台演出的第三个悲剧场景。

2 “悲剧叙述,喜剧结局”之反讽效果

反讽是一个西方文艺理论概念,“本身是指说话者所用的词语含双重意义,而听者则只知其一,不知其二。”[6]现代文学批评把反讽分为两个主要类型:一是词语性反讽;二是戏剧性反讽。词语性反讽是指话语的表面意义与真正含义相反。戏剧性反讽是一种特殊的戏剧情节结构。悲剧中主人公的命运总是要发生逆转或发生灾难,这是悲剧反讽构成的重要部分,通过不同角色或情景的比较或对照形成反讽效果。《蝴蝶梦》的反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 读书求仕——“卖书葬父”

要深入了解《蝴蝶梦》的反讽效果,同样要深入了解元代的社会背景与社会现实。元代实行严厉的等级制度和民族歧视政策,前面已经提及,读书人的地位十分低下,“九丐十儒”。此外,元朝初期废除了科举考试制度,对儒士打击与排斥,读书人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是难上加难。然而,王老汉与王三兄弟始终做着峥嵘发迹之梦,滑稽的是,在一家经历巨大打击与劫难之后,母亲被封为贤德夫人,王大三兄弟各自封官加爵,这实际上是对元代社会制度的一种反讽。王大三兄弟经历了一个绝望无助的过程,在死牢里嘱咐王母,把家中的《论语》《孟子》买了,替父亲烧些纸钱,这些都表现了一代儒仕的悲观绝望之情。儒生的悲剧属于社会悲剧,结尾处的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前后两种截然不同情景的形成比较与对照,实现了戏剧的反讽效果,关汉卿这一反讽的手法实际上也深化了悲剧的思想深度。

2.2 包公断案—“清官不清”

关汉卿的《蝴蝶梦》乍一看,似乎塑造了一位清官形象,但认真细想,其实不然,《蝴蝶梦》中的包公也并非真正的体面无私,包公的形象其实是——“清官不清”,这也是反讽的一个体现。关汉卿《蝴蝶梦》表面上是对包公断案进行歌颂与赞扬,其真实意蕴在于讽刺元代的昏官恶吏。

《元史·刑法志》规定:“人杀死其父,子殴之死者不坐。”而包公是如何审理案件的?审判之初是不问青红皂白,严刑拷打,要一人偿命,在王母几番哭诉之下,才意识到案件存在蹊跷。剧中(包待制云):我试看这文咱。(作看科,云):中牟县官好生糊涂,如何这文书上写着王大、王二、王三打死平人葛彪?这县里就无个排房典吏?这一细节反映了元代地方官员文化底下,不识汉字,经常出现冤假错案的社会现实。此外,包拯“梦蝶救人”,而非法理救人。包拯审理案件之前,做了一个“蝴蝶梦”,在梦中救了一只陷入蛛网中,而没有得到大蝴蝶相救小蝴蝶。在最后判决中,包拯得到蝴蝶一梦的启发,决定救王三一命。然而,包待制救王三是“假救”而不是“真救”,包拯始终不敢判“权豪势要”葛彪有罪,亦不敢依法释放王三“不坐”,而改用“掉包计”,要酸枣县偷马的赵顽驴代替王三接受死刑,王三虽然得救,但在法律角度来说,他仍然是一个“代罪之身”,这是关汉卿其元代官吏制度的一个讽刺,真正意图并非歌颂清官的铁面无私。《蝴蝶梦》的这一出“包公戏”表面上是歌颂包拯的铁面无私,实际上是对元代官吏制度的一个反讽。

3 “悲剧叙述,喜剧结局”的根源

关汉卿《蝴蝶梦》“以悲剧叙述,以喜剧结局”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元杂剧演出形式的特殊要求;二是儒家伦理观念惩恶扬善的历史要求;三是以不现实喜剧结尾消解“悲剧”所带来的痛苦。

3.1 元杂剧演出形式特殊要求

元杂剧的产生与繁荣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元杂剧在金院本和诸宫调的影响下,吸收了不同表演艺术的发展结果,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戏剧形式;元代城市的繁荣发展,大城市出现大量供伎艺集中演出的勾栏瓦肆,为元杂剧的繁荣提物质基础。元杂剧演出频繁,在元代受到民众的广泛喜爱,拥有大量观众。可知,元杂剧演出的对象以普通民众为主,而大众的审美心理往往是“好喜不好悲”。元杂剧主要用为舞台演出的剧本,在公共场所进行演出,具有娱乐性,属于大众阶层的娱乐活动,出于舞台演出效果与受众看戏的心理需求,悲剧的结局自然不符合群众的期待视野,因而安排一个喜剧结局为其必然性。其次,《蝴蝶梦》是社会公案戏,而公案戏是元杂剧中最富有现实性的一类作品,取材于社会现实,反映社会现实,其主要特点在于,描绘社会黑暗,揭露权豪势要的暴行。公案戏往往以大团圆式的喜剧结局,宣扬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道德观念。

3.2 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历史要求

戏剧文学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文化的母体中诞生,不免打上传统文化精神的烙印。高益荣指出“遍观中国戏曲的优秀剧目,其思想内涵无不遵循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赞美忠臣义士、爱国仁人,宣扬因果报应,自觉或不自觉地承担了传统文化宣传的载体”[7]。伦理道德观念的历史要求,就是要从中国文化精神传承与延续的角度,对戏剧文化精神的构成作出解释。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所宣扬的伦理道德观念,对戏剧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它所倡导的文学教化功能。元代是一个吏治腐败、社会伦理意识淡薄、小民受欺的时代,现实难以满足民众的生活需求。元杂剧公案戏的社会价值在于反映社会现实,褒扬正义与善良,书会才子们只能通过戏剧的形式,将现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放置到舞台艺术表演中,给人民的生活的希望,因而戏剧中含有浓厚的理论道德观念。《蝴蝶梦》中王母的形象符合伦理道德观念要求,是悲剧与崇高的的完美体现。这一幕在现实中似乎显得滑稽可笑,然而正体现了王母强烈的伦理道德意识,起到感化人心的作用,符合儒家的思想道德要求。元杂剧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是明显的,汤显祖就明确指出戏剧“可以合君臣之节,可以浃父子之恩,可以增长幼之睦,可以动夫妇之欢,可以发宾友之仪……岂非以人情之大窦,为名教之至乐也哉。”指出了戏曲有助于通过陶冶情操而达到道德教化的积极效果。王母的悲剧与崇高形象符合儒家思想原则和伦理道德标准,因而剧尾被封为贤德夫人,其三个儿子封官加爵,是对儒家孝、信、仁等思想观念的一个肯定与赞扬,也是其惩恶扬善的历史要求。

3.3 关汉卿对现实的深刻认识

关汉卿“以悲剧叙述,以戏剧结局”的创作方式,实际体现了关汉卿个人对社会的深刻认识,在“冷眼旁观”中以喜剧形式消解悲剧所带来的痛苦。戏剧是一种特殊的文体,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只能以一种非叙述性话语,表达自己的意识和倾向,是一种隐蔽的“戏剧性评论”。胡亚敏指出“戏剧性评论指叙述者自身不出面评说,他隐身于幕后,由人物和场面显示其见解。人物的对话和思考是戏剧性评论的主要方式。”[8]这一叙述形式的主要特点在于,戏剧人物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议论,作者在他们身上体现对自身、对世界的看法。关汉卿在《蝴蝶梦》刻画了儒生的悲剧命运,可见他对当时元代轻儒社会现实是有清醒认识的,带有一种悲观的情绪。

其次,叙述带有主观性,作者个人的创作态度与情感偏向,往往决定着一部作品的整体艺术效果。“叙述时虽根据需要可以不直接表达其中某些要素,但它们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目中都应该是清楚的,否则就会使叙述眉目不清,读者也就不能透彻明了叙述的主要内容。”[9]从《蝴蝶梦》文本叙述与舞台叙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关汉卿对社会的一个基本态度与评判。他对儒生的命运的抱着同情的心态,最后“正义战胜邪恶”,王三得救,王母被封为贤德夫人,可以看出关汉卿本人还是受到了儒家思想观念的影响。但关汉卿对元代社会的整体情况有深刻认识,安排这样一个结局在于消解悲剧给观众以及自己内心带来的痛苦。

[1]王丹莉.情调:《北京人》文本叙述与舞台叙述的艺术契合点[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1998,(4):32-34.

[2]唐达成.文艺赏析辞典[K].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377.

[3]李泽厚,汝信(名誉主编).美学百科全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17-19.

[4]李汉秋,李韵.关汉卿名剧赏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69.

[5]竹内敏雄.美学百科辞典[K].刘晓路,何志明,林文军,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445-446.

[6]周式中,等.世界诗学百科全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154-157.

[7]高益荣.元杂剧的文化精神阐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19.

[8]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12.

[9]林崇德,姜璐.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M].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3:849.

Tragic Narrative and Ironic Effect——Analysis of Guan Hanqing’s“Butterfly Dream”

WU Xuemei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Nanning Guangxi 530006)

Guan Hanqing’s“Butterfly dream”is one of the Yuan dynasty drama case-solving operas.“Butterfly dream”is a combination of the special requirements of narrative text narrative and stage narrative, creating by the tragic narrative writing, makes the whole plot filled with rich tragic atmosphere. However, it ends in the form of comedy, which shows a notable effect of irony. The reason:the Yuan dynasty drama creation system requirements; Confucian ethic moral requirements; the pain of unrealistic comedy ending.

“Butterfly Dream”;Tragic Narrative;Text; Stage; Irony

I207.37

A

1672-2094(2014)04-0077-05

责任编辑:周哲良

2014-03-05

吴雪美(1989-),女,壮族,广西崇左人,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先秦两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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