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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

2014-04-09张会龙

思想战线 2014年1期
关键词:族际国族少数民族

张会龙

从民族构成角度来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国家形态角度来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民族国家构建的初步完成,中国开始成为一个民族国家性质的多民族国家。可是,在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完成之后,中国还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民族国家建设任务。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尤其是各少数民族对新生国家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抵触和排斥,以及各民族之间的隔阂,成为制约国家建设的巨大阻力。为此,国家继续高度关注族际政治整合问题,在全面总结我国王朝国家时代族际政治整合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仿照苏联经验重构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模式。这一模式实行60多年来,我国的族际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有了明显的提高,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进程有所加快。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模式也遇到了民族意识日渐强烈、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有所加剧、中华民族不断“虚化”的强力挑战。在此形势下,全面地分析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目标、取向、进程、完善等问题,发现其可取与不当之处,找准其发展的路径,就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了。

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

族际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基本维持机制,由于它关涉到多民族国家的存续和发展这一根本问题,也日益将其凸显为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最为重要的政治机制。族际政治整合的完整涵义可以阐释为:在多民族国家内,将组成多民族国家的各个民族维持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和巩固、强化各个民族的政治结合的过程,也是多民族国家通过协调族际政治关系来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的过程。[注]周 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50页。关于族际政治整合的这一完整定义,也决定了多民族国家内部所有旨在维系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制度、机制、政策、措施、行动,都属于族际政治整合的范畴。在国家间竞争日益激烈的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只有开展卓有成效的族际政治整合活动,才能保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才能在既定路线和方针的指导下开展民族国家建设,不断提升多民族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对于世界上普遍存在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其国家发展大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作为一个拥有着5 000年发展文明史的国家,其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探索和实践进程可谓由来已久。在每一个时代,在不同的封建王朝时期,族际政治整合总有着特定的时空条件问题,这些特定的时空条件构成了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也意味着当代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的时空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可是,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不是凭空而来的,也不是人为构建起来的,而有一定的历史延承性。概括起来看,封建王朝时期族际政治整合的理念、经验和教训,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自辛亥革命以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现实基础;历史上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构成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基础。这三大基础和条件的形成和确立,对于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产生了深刻而重大的影响。

(一)中国封建王朝时期的族际政治整合实践及其后果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2 000多年时间里是中国的封建王朝国家时代,那时的中国就是一个民族众多且民族间互动频繁的多民族国家。基于统治和管理的双重需要,历代封建王朝中央无不建立各种制度、采取各种举措,协调民族间的关系,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控制,以使其置于王朝国家的版图之内。这些制度的建立,这些措施的推行都包含着丰富的族际政治整合元素。王朝国家时期疆域的拓展,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建立和巩固,中华民族的“自在”发展,中华民族璀璨文化的形成,无不与王朝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有着密切关联。

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国家时代,“华夷之辨”与“华夷一统”两种看似对立实则内在统一的两种理念,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指导思想,“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注]吴 兢:《贞观政要》卷5《仁义》第13,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第158页。“慑之以兵,怀之以德”、[注]《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卷21,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第173页。“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第25页。的恩威并用的统合方式,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惯用方式,羁縻、和亲、武力征伐、屯垦戍边、直接管辖,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主要举措,对少数民族必需物资(如盐、铁、粮、棉、茶)的策略性控制,成为王朝中央族际政治整合的补充做法。王朝国家时代的族际政治整合在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加强各民族的融合、形成稳固的“大一统”意识的同时,也积淀了民族间的矛盾与隔阂,导致了各少数民族对国家政权长期的敌视与不满,客观上还造成了边疆民族地区与王朝中央腹地及其周围地区发展上的巨大失衡,这些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下来,共同构成了中国民族国家时代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基础。

(二)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及民族国家建设的起步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现实基础

多民族国家是民族构成意义上描述型“国家”概念,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演进意义上的发展型“国家”概念,二者并非是相互对立、非此即彼的。从本质上来看,民族国家就是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现代主权国家,它可以由单一的民族构成并实际控制国家政权,也可以由多个民族组成一个统一的国族并由其代表行使国家公共权力。衡量一个现代国家是否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形态,主要可以从是否具有法定为其他国家所普遍承认的明确领土、是否具有可以独立行使且至高无上的主权、各民族是否具有强烈的国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国家内部是否具有一套完整的民主制度和机制等4个方面来加以考量判定。

通过以上4把标尺的衡量,我们可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一个具备了民族国家形态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这样的民族民主国家,也成了鸦片战争以后历代仁人志士毕生追求的目标。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日渐觉醒与交融一体,中华民族的独立,各民族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成为中国建构起民族国家的三个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将由辛亥革命开启的由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的历史进程画上了一个句号,建立了主权独立的人民共和国,宣告了中国民族国家的建立。[注]周 平:《论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载黄卫平,汪永成《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VI》,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06页。这一历史事件,在中华民族发展史和中国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对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当代实践具有决定性意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历史进程,正是在民族国家构建完成以后,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之内,依靠民族国家的公共权力,以民族国家的暴力机器和强大经济实力为基础而渐次展开并不断推进的。因此,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可谓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最为重要的现实基础。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及其变动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基础

对于具备了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执政党和国家之所以必然要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从逻辑上来讲,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在内部的民族关系上形成了一种“多元一体”的格局,且这种格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逻辑起点和逻辑基础也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内的民族关系处于一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及其变动的态势。费孝通先生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作了精辟而深刻的分析,实际上论述了当代中国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应注意的两对重要性矛盾,即如何更好地处理“多元”与“一体”、“同”与“异”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多元”是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间的差距会长期存在,但“一体”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未来走向,必须在承认民族差异的基础上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挖掘,通过现代化建设,带动中华民族的“一体”化程度的提高。

二、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

当代中国的族际政治整合,是多民族国家针对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而实施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行为。为保证族际政治整合的有序性和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根据当时国家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特点,以及当时中国少数民族发展和族际关系的实际状况,合理地确定了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主要由三个具体的子目标构成,即基础性目标、工具性目标和高层次目标,它们共同支撑起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目标体系框架,共同引导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

(一)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性目标:维持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

维持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对于任何性质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抑制和消除潜在的或已存的政治分离,保持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和稳定,都被视为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基础性目标,也是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所有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都是力图“将族际冲突控制在不致危及整个多民族国家生存的范围内”。[注]陈建樾:《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族际整合与合法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国家主要领导人也曾多次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

当今的中国恰逢民族国家时代,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外在形态,成为了国际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行为主体之一。可是,由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决定了当前的中国从民族构成角度来讲,仍然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内部,民族与民族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在利益需要与利益满足互动与实现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民族问题成为在所难免的“历史宿命”。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民族既可以共创、共守、共建一个国家政治共同体,也会产生从业已存在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分离出去,并另立新的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冲动。尤其是当有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的竞争中总是处于劣势,民族与国家博弈的过程中民族的利益诉求总是无法满足时,另立符合民族发展利益的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冲动就会直接付诸实践。恰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一个民族就是一个情感共同体,这种情感可以在一个它自己的国家中得到充分表达;因此,一个民族就是一个通常会倾向于产生一个它自己的国家的共同体。”[注][德]马克斯·韦伯:《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文集》,阎克文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1页。亨廷顿也曾指出:“即使是最成功的社会,也会在某个时候遇到内部分界和衰落的威胁,或是受到更加激烈和无情的外部‘野蛮’势力的威胁。”[注][美]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1页。

这样的实例,不只是在民族国家时代到来以前的各种国家形态中时有发生,而且在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形成以后、世界体系对民族分离予以限定之后,仍然屡见不鲜。当代中国是世界上民族问题解决的最好的国家之一,现在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民族分离主义的挑战。“疆独”、“藏独”等分离势力,“藏青会”、“东突”、“世维会”等分裂组织,与外部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不断挑起事端,破坏边疆地区的治安和稳定,对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分裂势力的存在,以及对国家统一稳定造成的冲击,进一步彰显了把维持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巩固,作为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基本目标的必要性。

(二)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高层次目标: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

对于当前的中国而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国家开展族际政治整合活动的基础性目标。这一目标短期内的实现,可以通过合理的民族政策的施行和有效的民族问题的治理来达成。然而,国家要想通过族际政治整合的实践“根除国家解体的威胁,必须把国族和国族建设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稳定的国族,国族的价值得到彰显和广泛认可,国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多民族国家解体的威胁”。[注]周 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91页。这也就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高层次目标问题,也就是加强中华民族建设,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民族成为中国的国族,支撑着中国民族国家的“政治屋顶”,掌控并行使着中国民族国家的公共权力。可是,中国的民族国家形态毕竟与欧洲原生性民族国家存在巨大的差异,最大的差异在于国族的整体性与同质性的程度不同。欧洲原生性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伴随着其民族国家建设的进程,历经数百年,其整体性和同质性程度已然很高。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虽已历经千年,但真正具有明确的整体意识和族属观念,却是近代以来的事件。因此,中华民族的整体性水平、同质化程度仍然与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这种落差,鲜明地体现在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差异还非常明显,各个民族的民族分界意识还非常强烈,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还有待提高,中华民族没有由“多元”真正走向“一体”。在苏联,国族建设的失败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在美国,美国国民特性受到的侵蚀和面临的挑战,引起了亨廷顿等人的极大担忧,甚至将其视为使美国走向解体的根本因素。在中国,“民族”而非“公民”是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社会身份,至少是在日常生活中屡屡被强调和突出的身份。“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和不断地被强化,甚至导致了国族的虚拟化”,[注]周 平:《中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分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第2期。长此以往,显然与中国的民族国家建设和国族一体化建设背道而驰,不利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整体性的提高、创造性的发挥,甚至演变为滋生民族分离主义思潮及其运动的重要根源。

(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引导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

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底线”,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整体性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根本”,那么如何在固守“底线”的基础上实现“根本”呢?也就是如何在维持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前提下,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整体性以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呢?这就涉及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问题。所谓工具性目标,也就意味着,它既是族际政治整合追求的目标期待之一,同时又是实现另外两个目标的工具和手段。工具性目标的缺失或难以实现,将会对另外两个目标的实现造成直接的影响。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由低到高、层层递进的,但又是相互影响、相互牵制、密不可分的。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工具性目标,就是在保持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基础上,有效化解族际矛盾和族际冲突,引导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促成族际关系的和谐发展,以此来带动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整体性的提升。简而言之,就是引导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促进族际关系的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民族成为了中国惟一的国族,但中华民族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国家的外力“统合”而成的,它看似一个整体,实则由56个各有其独特文化的次一级民族构成。这些次一级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构成单元,充其量只能在民族国家统一的制度框架和权力体系中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不能建立或保持独立或半独立的次级民族政治体系,如民族的自治共和国、加盟共和国等。但是,在人类历史上,民族是一种比国家更为久远的人群共同体。民族的界限和差距不会因为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而马上消失,仍将遵循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在民族国家内部缓慢地演变着。而其他形式的互动,如族际间的经济互动、文化互动、社会互动等,也会在民族意识不断强烈的条件下、在利益追求与实现的过程中,日渐常态化、多样化、普遍化,并对民族自身的发展和国家政治秩序的维护产生深刻的影响。

族际间的互动尽管形态各异,但其本质都是民族间的利益博弈,都是民族以个体或群体或整体的形式围绕利益展开的活动。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各个民族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都是国家的主人,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族际间互动的常态是良性的,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才得以确立和维护。然而,同处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共同体中的56个民族,即使在共同利益或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也可能因为局部利益的不同,在有限的稀缺性资源的竞争中发生矛盾和冲突。一旦这些矛盾和冲突不能得到及时的化解,就会导致族际关系的紧张,甚至会打破来之不易的族际关系的平衡状态,导致族际关系的恶性发展,进而威胁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造成族际关系恶性发展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民族意识过于强烈造成的,也可能是外部势力干涉造成的,还可能是民族政策的调整或失当造成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族际关系的恶性发展,都会破坏民族间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威胁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影响中华民族整体性的提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正好凸显了,把引导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的良性互动列为国家族际政治整合工具性目标的价值所在。

三、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取向

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来说,价值取向是一个十分重要甚至是根本性的问题。在考察族际政治整合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它的价值取向问题。

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取向,是族际政治整合本身所体现出来的一定的价值偏好,它指的是族际政治整合实践过程中,渗透和体现出来的基本倾向和精神实质,也是指族际政治整合的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族际关系和族际矛盾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和价值倾向。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取向,是族际政治整合的价值底蕴、精神内涵,也是族际政治整合的行动指引。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在族际政治整合实践中具体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进而影响着族际政治整合的走向和成效。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价值取向,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在深入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族际关系的实际状况,结合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所确立起来的。因此,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价值取向在族际政治整合活动中的影射和体现。这一取向有着鲜明的国家主义特征,体现为一种强烈的“求同”取向,是一种典型的“扶异求同”的取向。所谓“扶异求同”,其基本的逻辑预设在于“先分后合”,它首先承认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发达民族和后发达民族之间差异的事实存在,并把这种差异的消除看做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以此为基础,试图通过对后发达民族尤其是弱小民族的扶持和帮助,逐渐消除民族间的差异,最终达到各民族一体化的目的。其基本做法在于,国家在各个方面给予少数民族以照顾、帮助和扶持,促进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希望在赢得少数民族“感恩戴德”的基础上,增强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对国族的归附,最终实现国族的一体化。

为有效地贯彻这一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族际关系问题,大力提高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确立了一套以少数民族利益为基本取向的民族政策体系。毛泽东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研室:《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61页。周恩来一直强调要以“向少数民族赔不是”的态度来处理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以此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民族隔阂和民族矛盾。邓小平更是主张:“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同少数民族商量。”[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研室:《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59页。为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制定了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体系,以此来调整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这些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很明朗和一致的,这就是对少数民族及其聚居的地区即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支持、帮助和扶持。”[注]周 平:《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模式研究》,《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2期。同时,国家还在1953~1979年间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识别出55个少数民族,以此为依据,赋予识别出来的各个族体单位以固定的族称、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由上可见,不管是国家主要领导人处理民族关系的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确立的民族政策体系,还是具体的民族工作实践,处处都体现着国家在族际政治整合上的“扶异求同”取向。这样的价值取向在具体的族际政治整合实践过程中,根本的目标指向是维护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同质性,具体实现路径是对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然而,其现实结果又往往是事与愿违的,也就是说并没有因为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真正达到维持国家统一和稳定、提升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同质性的根本目标。反而出现了,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民族意识的不断强化、族外排斥心理增强、族际争夺加剧,甚至是个别少数民族群体的民族分离主义现象严重等问题,对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当前,在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对于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价值取向问题尤为关注,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形成了相互激辩的态势。学者们大多都是在批判或借鉴西方同化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取向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族际关系和民族国家建设的需要,构建自己的逻辑体系的,其中最具影响的观点主要有“公民化”、“文化化”、“民主论”、“和谐论”和“求同论”五派观点。“求同论”的主张不仅有利于平息目前我国学术界存在的纠结不清的价值取向“主义之争”,更符合我国族际政治整合模式发展与完善的现实需要,无疑更具实用价值。

四、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族际政治整合模式,在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保障各民族间团结和引导族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时下之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目标已经实现,正朝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我国已经由全面建设时期想全面发展时期转变”。[注]周 平:《中国的崛起与边疆架构创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与之相对应,我国的族际关系发生了一些新变化、面临着诸多新挑战,主要包括:族际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显著增强、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日渐加深、国际竞争背景下的外部势力干涉加剧等。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国的族际政治整合的思路、模式、机制、措施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方能保持族际政治整合的适应力、效力和活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调整族际政治整合模式,需要以解决影响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重大问题为突破口,围绕这些重大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不断提升族际政治整合的意识和能力,是族际政治整合的必由之路。

(一)树立族际政治整合的“求同”取向和民族政策的“国家主义”取向是根本

在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实践中,有两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族际政治整合的实际效果、未来发展走向和成败,这就是族际政治整合本身蕴含的价值取向和族际政治整合的最重要手段——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能否根据不同时代条件下族际政治整合实践的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族际政治整合和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党和国家在调控族际关系、进行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部分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秉承的“求同”取向更为可取,实际上,中国传统的族际政治整合本身也蕴含着深厚的“求同”的取向。因此,从历史上看,“突出国民的共同性,强调以‘统’与‘和’等基本价值取向的意识形态,往往能够引导各个民族倾向于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注]周 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110页。在当前,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渐渐变成为旅游产业中的“展示性”文化,现代的大众的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日益居于主导地位,少数民族语言逐渐衰落,民族互动呈现空前加强乃至某种“自然融合”的倾向,这也是民族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故此,政府应顺应形势,确立更加鲜明的“求同”取向,通过政策不断增强各民族间的共性,建设中华民族文化,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而人为的通过政策固化差异的做法,无疑与族际政治整合是背道而驰的。

其次,应实现民族政策由 “民族主义”向“国家主义”价值取向的转型。国家主义的取向,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至上地位,始终以国家利益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从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民族关系及其问题。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相反是在一个新的基点上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边疆地区,我们可以制定“边疆治理”或“边疆发展”战略改善其经济环境;而对于内地不发达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以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帮扶”政策实现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贫困的少数民族居民,可以通过民政部门通过相关法律进行救济;对于民族冲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保证司法的公正和透明,消除民族之间的误解,等等。通过诸如此类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加强国家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政治屋顶”价值,增强其对国家的认同,同时也可以协调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在共同发展中构建不同民族之间新的“共同的历史记忆”,进而加强民族的融合。

(二)引导民族自治地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发展是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政策核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成功的重要制度保障。能否一如既往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族际关系的变动和族际政治整合的需要不断地变革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实现,也关系到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着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发展与效能问题。

对于少数民族而言,实行区域自治,在特定的区域内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不仅是国家赋予的一项特殊权利,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国家在进行这样的制度安排之时,也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论是在宪法中还是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能看到关于义务的表述。但是,通过对这项制度的具体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项制度安排中存在着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现象。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权利的规定较为具体和细致,操作性较强;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义务的规定则相当宽泛,操作性很弱。从实践层面来看,民族自己地方和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不仅付诸了实施,而且得到了诸多法律、法规、条例的保障,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落实自治权的规定不胜枚举,切实落实自治权成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共识,各种用好用活自治权的经验之谈也频频见于报端;而有关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义务的规定却并不多见,而且相当含糊。

以上这种重权利轻义务的安排,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尚不完善、自治权尚未全面落实的情况下,在少数民族发展程度较低、民族意识不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落后的条件下,是恰当和值得鼓励的。但随着少数民族发展程度的提高、民族意识的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大幅度提升之后,这种安排将会在实践中导致许多始料不及的问题,可能减弱其族际政治整合中的功能甚至会有失效之虞。因此,从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族际政治整合功能的角度出发,构建民族区域自治的监督约束机制,平衡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一个需要认真考虑、严肃对待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民族意识调控机制,协调民族认同与国民认同的均衡发展是关键

在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是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两种认同。如果民族认同能与国家认同协调发展,不仅能促进国家的巩固,而且能使得各个民族共同体分享国家政权。反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产生冲突,不仅有可能导致民族间的冲突,更有可能导致民族分裂主义的发展,甚至出现国家的分裂。[注]邱显平:《当代世界民族冲突问题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页。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民族识别赋予了各个民族以明确的族称,也就明确标明了各个民族之间的族际界线。与此同时,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少数民族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少数民族族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广泛实施,公民身份登记制度中民族成分的登记的严格规定,如此等等,客观上激发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持续增强。与此相连的则是民族认同的强化,甚至出现了民族认同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的趋势。“民族意识既是天使又是恶魔,关键看它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出现和怎样发挥作用。”[注]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8页。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增强,会直接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平衡构成挑战,进而影响到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心理基础。

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逐渐显现并趋于旺盛的民族意识,对我国的族际政治整合来说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这种挑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干预,则有可能演化为严重的问题。因此,适应族际政治整合发展的需要,构建完善的民族意识调控机制就显得无比迫切和必要了。首先,要建立民族意识的预警和评估机制,对少数民族意识增强的程度作出准确的评估,对出现过度发展的情况要有所预警。其次,对民族意识中过度发展的现象,国家要保持必要的调节和控制机制。

(四)加强中华民族建设,夯实民族国家统一和巩固的族体基础是保障

在民族国家时代,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维持和巩固,有赖于一个强大的国族。构建一个具有高度的内部认同和凝聚力的国族,不仅能够为民族国家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量,充分发挥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还能够为国际政治共同体的巩固提供坚实的基础。[注]周 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北京:中国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150页。反之,如果一个民族国家,不重视国族的建设,不重视国族内部认同和凝聚力的提升,致使国族内部分化严重、内耗不断,则既不利于国家共同体的稳定,更不利于国家建设的全面进行。

客观地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还是比较重视国族建设,即中华民族建设的。但由于我国长期贯彻“扶异求同”的整合路径,实施“民族主义”取向的民族政策,我国的国族建设的现实情况却并不理想,与民族国家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现实政治中对各个民族的区分以及不断强化,民族政策中族际界限法定化、固定化,这对于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建设来说是一种消解性的力量,它迟滞了中华民族的建设,造成了中华民族“虚幻化”的趋势。这样的现实对族际政治整合的进一步发展而言无疑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制约和阻碍,影响着族际政治整合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必须站在国家统一和国家建设的高度不断加强中华民族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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