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确《性解》对宋儒人性论的批判
2014-04-09张天杰
张天杰
(杭州师范大学 国学院,浙江 杭州311121)
晚明清初的大多数学者还继续停留在理学的阵营之中,不是从事王学就是转向朱学,而陈确(1604-1677,字乾初,浙江海宁人)则是其中较为独特的一位,他自幼就“不喜理学家言”。黄宗羲就曾指出:
乾初读书,卓荦不喜理学家言,尝受一编读之,心勿善也,辄弃去,遂四十年不阅。……问学于山阴。先师深痛末学之支离,见于辞色。乾初括磨旧习,一隅三反。逮先师梦奠,得其遗书而尽读之,憬然而喻。取其四十年所不阅者重阅之,则又格格不能相入,遂见之论著。[1](《陈乾初先生墓志铭》四稿,P.375)
陈确“不喜理学家言”,即使受学于被称为宋明理学的殿军的刘宗周之后,再去读理学家的著述,还是“格格不能相入”。清军攻占浙江之后,他隐居乡里践履更加平实,对于宋儒之学则开始加以批判。他自己说:
诸儒之学未免杂禅者,非全诋其为禅学也。……今诸儒皆确然圣学,而其议论之夹杂,不能无近于禅者,亦不可诬也,虽诸儒之夹杂,实不害其为确然圣学,而后贤罔识,或反遗其确然圣学之实功,而深奉其夹杂禅学之虚论,则人心之蔽塞,圣路之榛芜,将何由而通辟哉。[2](《与吴裒仲书》,P.580)
宋儒的学术,陈确并非全部诋毁为禅学,但认为其议论夹杂禅学、近于禅学,对于圣学有害无益,所以他主张去除“夹杂禅学之虚论”,彰显“确然圣学之实功”。
陈确“不喜理学家言”,对于“形上玄远之学”非常排斥,这在清初的思想界是非常突出的一例。这种排斥,主要表现在他《性解》与《大学辨》两个系列的论著之中。王汎森认为清初思想界的一个特色,就是“形上玄远之学”趋于没落,这种“去形上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他们不再静坐冥想、不再求本体。关于陈确的《性解》,王汎森指出,在打破先天预成论上最有贡献的人是陈确,把“本体”抹杀掉,正是陈确思想的独特之处,也是他的同门黄宗羲感到不能认同之处。[3]
宋儒论性分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形成了先天预成的人性论,后天的修养工夫就是要变化气质,恢复本然之性,朱熹的“格物穷理”与王阳明的“致良知”其实都在求“本体”。陈确认为“本体”二字都是佛学中来的,所以提出不消去谈“本体”而抹杀掉,提出性善是可以发展的,主张“扩充尽才而后见性”,重视的是后天的日用事物之中的践履。所以陈确在《性解》系列的论著①陈确著有《性解》上下篇,系统阐发其“性论”,其他论性的著作还有同被收于《瞽言》之三、四的《知性》《禅障》《气情才辨》《气禀清浊说》《原教》《子曰性相近也二章》《性习图》《无欲作圣辨》等等,可以看作与《性解》为一个系列。中展开了对宋儒人性论的批判,与他的《大学辨》一样都是清初批判宋明理学的重要论著,反映了清初“形上玄远之学”正渐趋于没落。
陈确本人对其“辨学书”《性解》特别重视,曾将其呈于王阳明与刘宗周的画像之前,以求“千圣同一心,遐哉俟冥契”[2](《癸卯正月三日设阳明山阴两先生像拜之呈性解两篇感赋一首》,P.660)。同门友人黄宗羲,也特别重视《性解》,曾专门写了书信进行论辩,其中说:“《性解》诸篇,皆发其自得之言,绝无倚傍,绝无瞻顾,可谓理学中之别传矣。”[1](《与陈乾初论学书》,P.158)后来黄宗羲为陈确四撰墓志铭,其中二、三两稿,摘录《性解》等文颇多,四稿也保留其精华,并指出其论学“虽不合于诸儒,顾未尝背师门之旨”[1](《陈乾初先生墓志铭》四稿,P.374)。当时陈确本人著述流传不广,但通过黄宗羲的推介,有了较为广泛的传播,甚至钱穆等学者认为黄宗羲本人受陈确的影响,故而晚年思想有极大转变。[4]目前学界对陈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辨》,《性解》系列论著则关注不多,而且重在讨论其性善论思想,对其宋儒人性论批判则讨论极少,②目前学界尚无专题讨论陈确对宋儒人性论批判的专著或论文,只在讨论陈确人性论的相关论文之中,提及对宋儒的批判,如辛冠洁《陈确三论——陈确对程朱理学的三次发难》,载《中国哲学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詹海云《陈确人性论发微》,收入氏著《清初学术论文集》,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故有必要对此问题作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
一 “‘本体’从佛氏脱胎来者”
陈确指宋儒之学为“禅障”,主要是就“无欲”、“无极”、“主静”等命题而言,这些命题又是与“求本体”密切相关。他说:
宋明诸大儒,始皆旁求诸二氏,久之无所得,然后归本《六经》,崇圣言而排佛老,不亦伟乎!然程、朱谓二氏之说过高,弥近理,则犹是禅障也。非惟程、朱为然也。虽周子之言无欲,言无极,言主静,皆禅障也。[2](《禅障》,P.445)
他并不是全盘否定宋儒之学,对于宋儒“旁求诸二氏”,最后能“归本《六经》”是有所肯定的,但是他认为宋儒于“二氏”之学“无所得”,实际上否定了适当借鉴“二氏”之学的合理性,具有儒学的原教旨主义色彩。他说周敦颐“无欲”、“无极”、“主静”等命题都是禅障,也有武断之嫌。陈确对“禅障”的批评,更多集中在程颐、朱熹那里:
朱子谓“静”字稍偏,不若易以“敬”字,善矣。而伊川每见人静坐,辄叹其善学。门人问力行之要,曰:“且静坐。”朱子则教学者以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其体“静”字,较周子弥粗,去禅弥近矣。[2](《禅障》,P.445)
对程颐、朱熹的“主敬”说,陈确多有肯定。但是程、朱也说“主静”,提倡“静坐”。“体静”之说,在他看来就是禅障。接着他列举了十多个宋儒之学的重要命题,并都指为禅障,其中大多与求本体相关。“察识端倪”、“观未发前气象”等都是在讲“主静”以“求本体”;“性通极于无”、“才说性便已不是性”等涉及“天命之性”,其实也是在讲“本体”。
“非工夫则本体何由见”,陈确几乎完全不讲先天的本体,只讲后天的工夫,他说:
盖孟子言性必言工夫,而宋儒必欲先求本体,不知非工夫则本体何由见?孟子即言性体,必指其切实可据者,而宋儒辄求之恍惚无何有之乡。如所云平旦之气,行道乞人之心,与夫孩少赤子之心,四端之心,是皆切实可据者。即欲求体,体莫著于斯矣。[2](《原教》,P.457)
从原始儒学出发,陈确认为孟子即便讲“性体”也“切实可据”,如“平旦之气”、“四端之心”等等所以求本体就应该落实于这些“切实可据”、当下即可做工夫的地方。对比孟子论性,宋儒之学确实较为玄远,“先求本体”而不讲工夫,就很容易陷入“恍惚”的境地。陈确较为集中地反对“本体”的论述还有《与刘伯绳书》,其中说:
来教以弟引孟子“存心”、“求放心”等语为道性善本旨,而不言性善之体,此亦蔽于习而不思之故也。性即是体,善即是性体。既云“道性善”,又云“不言性善之体”,岂非骑驴觅驴乎!“本体”二字,不见经传,此宋儒从佛氏脱胎来者。……后儒口口说本体,而无一是本体;孔、孟绝口不言本体,而无言非本体。子曰“性相近”,则近是性之本体;孟子道性善则善是性之本体。[2](PP.466-467)
在陈确看来,“道性善”,承认人性本善,就是说善是性之体,也就不必再去别求一个“性善之体”了,或者说“性善的本体”的说法本身就是荒谬的。他认为,原始儒学的经典中根本就没有“本体”之说,没有形上之论,只有形下的“下学”工夫而已;“本体”二字,完全是宋儒从佛教那里借来的。陈确将“性相近”、“道性善”等孔、孟切近之言作为对于性学本体的把握,因此孔孟不谈本体却能真正把握本体,宋儒“口口说本体”却无法把握本体。他的这些说法,都是从“非工夫则本体何由见”的观念出发的。陈确还在《气情才辨》中说:
气、情、才而云非性,则所谓性,竟是何物?非老之所谓无,即佛之所谓空矣。故张子谓“性通极于无”,程子谓“才说性便不是”,其供状也。彼自以为识得本然之性,而已流于佛、老而不自知,斯贼性之大者。今夫心之有思,耳目之有视听者,气也。思之能睿,视听之能聪明者,才也。必欲冥而思虑,黜而睿智,以求心之本体,收而视听,杜而聪明,以求耳目之本体,安得而不禅乎?故践形即是复性,养气即是养性,尽心、尽才即是尽性,非有二也,又乌所睹性之本体者乎?要识本体之性,便是蒲团上语,此宋儒之言,孔、孟未之尝言也。[2](P.454)
陈确认为张载“性通极于无”、程颢“才说性便不是”等关于“本然之性”的本体之学都是流于佛老。所以他论性,就落实于“气、情、才”等形下的工夫之学,回归于践形、养气与尽心、尽才等扩充尽才的具体的修养工夫之上。
程颢说:“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便已不是性矣。”这一命题,陈确常常举为禅障的典型,认为如此捉摸本体,完全就是凌驾于孔、孟之上,离开了儒学本来。他说:
甚云“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便已不是性矣”,则所谓性竟是何物?惑世诬民,无若此之甚者。犹各侈然自以其说直驾孔、孟之上,此尤可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也。[2](《原教》,P.457)
关于此问题,牟宗三指出:“至于‘人生而静’以上,则‘不容说’也。‘不容说’是无性之名与实之可言,并非言语道断,不可思议之义也。有生以上既不容说性,则一说性时,便在有生以后,便与气禀滚在一起,便有因气禀之不齐与拘蔽而成之不同之表现,便已不是性体自己之本然而粹然者,故云:‘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不是性,是说不是性之本然与粹然,并非言不是性,而成了别的。实仍是性,不过不是性体自己之本然与粹然而已。”[5]程颢的说法,其实并不是去故意捉摸“性之本体”,而是将性分为“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那么人生之后说性则都是后天的“气质之性”,这一点牟宗三已经作了分析,陈确显然有所误解;但他说“求本体”与禅宗的流行有关则是说对了。陈确改重本体为重工夫,重孟子论性的价值,在当时也有重要意义,黄宗羲《孟子师说》就曾大段引述陈确发挥孟子思想的言论。③邓立光认为:“依《孟子师说》的体例,凡引他人之文例必标示著者之名,示不掠美。引陈确之文而不标其名,反而在引文的首尾增添文句,变成自己的著述,如此既不符本书体例,亦有违学术良心!然亦以此,黄宗羲成为陈确学说的代言人。”见氏著《陈乾初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第156页。
二 “分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为二”
宋儒论性“分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为二”,义理之性也就是天地之性、天命之性、本体之性、本然之性、本心等等;气质之性则是后天禀气而生成。张载说:“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6]义理之性即源于天、道的人之本然之性,与后来生成的气质之性相对;义理之性是超越的、理想的。气质之性是现实的,需要经过不断的道德实践“工夫”,才能越来越接近义理之性。这些讨论也都与“本体”之说相关,属于形而上的义理之学。陈确反对形上、本体之说,进而反对将“性”区分为“本体之性”与“气质之性”。
说到宋儒“性二分说”的根源,在陈确那里有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源于告子与孟子,他说:“后儒无识,罔欲调停孟、告之间,就中分出气质之性,以谢告子;分出本体之性,以谢孟子。”[2](《气情才辨》,P.452)陈确还说:
夫子之言性如此。抑孟子道性善,实本孔子。后儒妄生分别,谓孔子所言,气质之性也;孟子所言,本然之性也;本然之性无不善,而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支离如此。夫有善有不善,是相远,非相近,是告子之说也。如是言性,可不复言习矣。
大抵孔、孟而后,鲜不以习为性者。人岂有二性乎!二之,自宋儒始。既分本体与气质为二,又分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为二,不惟二之,且三之矣。若谓孔、孟皆见其偏,而张、程氏独见其全,尤极狂悖。彼自以调停孟、告而得其中,抑子所云“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2](《子曰性相近也二章》,P.458)
在陈确看来,宋儒首先将孔子、孟子论性二分:孔子“性相近”为“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孟子之说为“本然之性”,无不善。然而论性“有善有不善”,本来就是告子之说,所以还是告子之说在作怪。孔孟之后的儒者,往往“以习为性”,“分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为二”,甚至“三分”为“上智、中人、下愚”等等,其目的则是调停孟子与告子,从而解决性与习的关系,这样就支离了。至于有的宋儒以为孔、孟论性“见其偏”,张、程论性“独见其全”,则被认为“尤极狂悖”。陈确对于宋儒“性二分说”,还有另一说法,即从荀子、告子那里继承了“气质之性”,从佛老那里继承了“本体之性”:“诸儒言气质之性,既本荀、告,论本体之性,全堕佛老。”[2](《圣学》,P.442)又说:
宋儒分本体、气质以言性,何得不支离决裂乎?性即是本体,又欲于性中觅本体,那得不禅!其曰“气质之性”者,是为荀、告下注脚也;曰“本体之性”者,是为老佛传衣钵也。[2](《与刘伯绳书》,P.620)
陈确强调性就是“气、情、才”的本体,本不可二分,宋儒还要在“性”中寻觅出一个“本体之性”,就是禅障,就会将性“支离决裂”了。
陈确这两种批评性二分说的理论依据,其实还是由孟子的“道性善”而推出“气、情、才”都是善的,如果性都是善的,那么强分为二就有了矛盾。陈确在《答朱康流书》中说:
知才、情、气之本于天,则知所谓天命之性,即不越才、情、气质而是,而无俟求之玄穆之乡矣。惟《中庸》言天命,仍不离乎日用伦常之间,故随继之以率性之道;尤不可忘戒惧慎独之功,故又终之以修道之教。三语一直贯下,非若《乐记》分天与人而二之也。[2](《答朱康流书》,P.472)
《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三句“一直贯下”,本来就没有区分天、人,而且《中庸》也指出了天命、道不离日用伦常,需要戒惧慎独之功等等,所以陈确得出“天命之性”也就是“才、情、气质”,这二者本来就是一回事。他的这种解释,凸显了《中庸》论性的形下一面,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毕竟《中庸》论性还有形上的一面,所以如此批评宋儒并不适当。从《中庸》出发批评宋儒性论,陈确还说:
兄谓“《商书》‘维皇降衷’、《中庸》‘天命之性’皆指本体言”,此诬之甚也。皇降、天命,特推本之词,犹言人身则必本之亲生云耳。其实孕育时,此亲生之身,而少而壮而老,亦莫非亲生之身,何尝指此为本体,而过此以往,即属气质,非本体乎?以词害意,便动成隔碍。[2](《与刘伯绳书》,P.466)
伪《古文尚书·汤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在陈确看来,只是关于人身的“推本”之论。这里陈确将“推本”解释为“人身则必本之亲生”,将形而上的“推本”,与形而下的“推本”等同起来,以此来反对宋儒区分“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这样的做法就批评将人生之初定为天命之性、后天生成定为气质之性而言,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母与子的关系的推本,是形下的、具体的事例;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则是形上的、抽象的理论上的探讨,二者的类比是有问题的,混同了形上与形下,还是难以说服他人。陈确关于“性二分说”的批评,也反对张载的“性通极于无”之说。他说:
如“性通极于无”等语,皆指本体言,尤罔世之甚者。性岂有本体、气质之殊耶?孟子明言气、情、才皆善,以证性无不善。诸子反之,昌言气、情、才皆有不善,而另悬静虚一境莫可名言者于形质未具之前,谓是性之本体,为孟子道性善所自本。孟子能受否?援儒入释,实自宋儒,圣学遂大泯丧,人心世道之祸,从此始不可振救也。[2](《圣学》,P.442)
“气、情、才”三者在孟子那里是否真的“皆善”,难以定论。至于“性通极于无”,陈确一见“无”字便以为佛老,更是有点过了。他的老师刘宗周说:“心体浑然至善,以其气而言谓之虚,以其理而言谓之无。至虚,故能含万象,至无,故能造万有。而二氏者,虚而虚之,无而无之。是以蔽于一身之小,而不足以通天下之故;逃于出世之大,而不足以返性命之原,而谓之无善也亦宜。”[7](《学言中》,P.410)在刘宗周看来,儒家言说本体、虚无等等,与佛老是不一样的,佛老说虚无目的在于一身的出世,儒家说虚无则是通天下之故、返性命之源。所以陈确的这种批判,与其师相比则过头了许多。不过陈确反对宋儒“性二分”则有一定的道理,这主要是继承了刘宗周的思想,刘宗周说:“凡言性者,皆指气质而言也。或曰‘有气质之性,有义理之性’亦非也。盈天地间止有气质之性,更无义理之性。如曰气质之理即是,岂可曰义理之理乎?”[7](《学言中》,P.418)刘宗周认为只存在一个气质之中的性,性不可二分,陈确将之发展,并且对宋儒的“性二分”展开了较为细致的批判,对于后来的学者撇开宋儒来探索人性之生成,有一定的价值。
三 “无欲安可作圣”
陈确对于宋儒性论的批评,影响最大的还是天理人欲之辨,指出“无欲安可作圣”。此问题出自《礼记·乐记》,陈确说:
《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二语,本是禅宗。其书大半本《荀子》,曾何足凭!不意遂为性学渊源,后之言性体者必本之,此大怪异事,正弟所欲亟辨者。[2](《与刘伯绳书》,PP.466-467)
《礼记·乐记》的“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被宋儒引为“本体之性”与“气质之性”二分的依据;而其中的天理、人欲之辨,则更是被宋儒发展为“存天理灭人欲”之说;还有《乐记》之中已经将天、人判然分作两橛等等,陈确所指明的这些性论源流可以说基本就是事实。不过,他认为《乐记》“本是禅宗”或“大半本《荀子》”,这一批评依旧十分武断,说是禅宗则不符合禅宗发展的历史,说是《荀子》则也根据不足。
陈确反对捉摸本体,反对人性的天、人二分,最终指向的就是人欲与天理的不可分。他十分大胆地指出:“无欲安可作圣,可作佛耳。要之,佛亦乌能无欲,能绝欲耳。”[2](《禅障》,P.445)故此,他作有《无欲作圣辨》:
陈确曰:周子无欲之教,不禅而禅,吾儒只言寡欲耳。圣人之心无异常人之心,常人之所欲亦即圣人之所欲也,圣人能不纵耳。饮食男女皆义理所从出,功名富贵即道德之攸归,而佛氏一切空之,故可曰无,奈何儒者而亦云耳哉!确尝谓人心本无天理,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好处,即天理也。向无人欲,则亦并无天理之可言矣。……又曰:欲即是人心生意,百善皆从此生,止有过不及之分,更无有无之分。流而不反,若贪愚之俗,过于欲者也。割情抑性,若老、庄之徒,不及于欲者也。贤人君子,于忠孝廉节之事,一往而深,过于欲者也。顽懦之夫,鞭之不起,不及于欲者也。圣人只是一中,不绝欲,亦不从欲,是以难耳。无欲作圣,以作西方圣人则可,岂可以诬中国之圣人哉![2](《无欲作圣辨》,P.461)
在此文中,陈确还是照旧将“无欲”断为禅学,凡是说“无”都是佛老,周敦颐“无欲故静”、“主静立人极”都是禅学,都有大弊。然后,他指出儒学只是“寡欲”而不是“无欲”,“欲即是人心生意”,所以只有过、中、不及之分,没有有、无之分;还说圣人之心与常人无异,因此圣人之欲也同于常人,圣人与常人的区别只是在于能够不“纵欲”,即合于义理,“圣人只是一中,不绝欲,亦不从欲”。他还从亲身的体验说明,“寡欲”、“一中”实为难,至于“无欲”更完全不可能,“绝欲”则都是佛老之说了。至于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他的看法更是颠覆性的:“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好处,即天理也。”天理、善,都在人欲之中显现,彻底打破了天理、人欲的二分。
陈确反对无欲,甚至说“真无欲者,除是死人”。刘宗周曾写过《学戒四箴》,认为“人生大戒,酒色财气四者”[8]。陈确却认为这四者并不需要一概摈弃。他说:
不为酒困是酒中之理,不淫不伤是色中之理,不辞九百之粟是财中之理,不迁怒是气中之理,虽指为道中之妙用,奚为不可?太王好色,公刘好货,文王、武王皆好勇,固是孟子曲诱时主之书,却正是近情之言。所欲与聚,推心不穷,生生之机,全恃有此。……真无欲者,除是死人。此尤吾学与异学人禽分别处,不敢不力辨也。[2](《与刘伯绳书》,PP.468-469)
陈确指出“酒色财气”,“君子则何尝一概谢绝”,而且还以周朝的先王太王、公刘以及文王、武王、孟子等等的好色、好货、好勇为例,这些圣人喜好“酒色财气”等等,只是所欲得乎中道。所以,“酒色财气”只要守中,即是合于理,也就是“为道中之妙用”。反过来,周敦颐“无欲故静”之说,有禅学的嫌疑了。
关于什么是“人欲”,陈确将“富贵福泽”与“忠孝节义”都定为人之所欲。他说:
人欲不必过为遏绝,人欲正当处,即天理也。如富贵福泽,人之所欲也;忠孝节义,独非人所欲乎?虽富贵福泽之欲,庸人欲之,圣人独不欲之乎?学者只时从人欲中体验天理,则人欲即天理矣,不必将天理、人欲判然分作两件也。虽圣朝不能无小人,要使小人渐变为君子。圣人岂必无人欲,要能使人欲悉化为天理。君子、小人别辨太严,使小人无站脚处,而国家之祸始烈矣,自东汉诸君子始也。天理、人欲分别太严,使人欲无躲闪处,而身心之害百出矣,自有宋诸儒始也。君子中亦有小人,秉政者不可不知;天理中亦有人欲,学道者不可不知。[2](《近言集》,P.425)
在陈确看来,贤人君子往往对“忠孝节义”之欲追求太过,譬如东汉党人,君子、小人之辨太过严苛,使得小人无处立脚,也是导致国家祸乱的根源。反之,对于“富贵福泽”之欲遏止太过,譬如宋儒,天理、人欲之辨太过严苛,使得正常的人欲无法躲闪,也导致了种种身心之害。他认为君子、小人没有明确的界限,天理、人欲也没有明确的界限,都不能判为两件。君子与小人之分别,就在于“两欲相参”,如何取舍,是否合于理。陈确说:
生,所欲也,义,亦所欲也,两欲相参,而后有“舍生取义”之理。富贵,所欲也,不去仁而成名,亦君子所欲也,两欲相参,而后有“非道不处”之理。推之凡事,莫不皆然。[2](《与刘伯绳书》,P.468)
“舍生取义”的前提是“生”与“义”“两欲相参”必须要有一个取舍。《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同样“富贵”与“仁”其实也是“两欲相参”要有一个取舍。《论语·里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这里都是一个“所欲”的取舍问题,而不是要绝灭其中某一“所欲”,因为生、义、富贵、仁都是人之“所欲”,只是“不可得兼”,不得不作出选择。那么选择的标准就是理、道,最后看是否合于理的欲胜过了不合于理的欲,凡事都是如此而已。陈确说:
欲胜理为小人,理胜欲为君子,绌欲从理,儒者克己之学也。世俗流而不反,以至于纵;二氏一切空之,以至于无。两病正相等,要是其诈耳。二氏乃多欲之甚者,却累离尘,以求清静,无欲之欲,更狡于有欲。而曰长生,曰无生,妄莫大焉,欲莫加焉。[2](《与刘伯绳书》,P.469)
欲与理的胜负,也就决定了君子与小人,但是这一分辨不可过于严苛。纵欲是要反对的,同样绝欲也是要反对的,陈确认为二者都有弊病。而且“无欲之欲”,也即寻求“长生”、“无生”更是大妄、大欲,更是弊病。陈确反对宋儒“天理人欲之辨”,对于宋儒的学说并不多作分析,所以其理解有其隔处,不过就清初的人性论发展来看,他舍去宋儒的种种分与辨,强调在“人欲正当处”求天理,当更加有利于道德的实践。
四 结语
陈确的人性论,具有明显的儒家原教旨主义色彩。他不喜“形上玄远之学”,所以一谈及形上问题就以“禅障”、落入佛学为理由极力辟之。他反对“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的天、人二分,认为强分为二就是“离人尊天”的表现,也是“援儒入释”的表现。宋儒谈“本体”,确实是受到佛学的影响,这一点陈确说得没错。再看“性二分说”,无论是否吸收了佛老元素,就解释人性的先天与后天等问题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陈确的批评没有太大必要。宋明理学本来就是吸收佛、道两家的某些因素而发展起来,但是其核心思想却还是儒学,所以也不能因为涉及佛老的语言便一概排斥。
事实上陈确反对捉摸本体,反对人性的天、人二分,最终指向的就是人欲与天理的不可分,指出“无欲安可作圣”、“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他说宋儒的性论离佛老二家近,希望通过自己的批判使得孔孟之旨复明。陈确反对空谈心性,通过对宋儒人性论的批判,倡导践履笃实的心性之学,将心性之学落实于日用事物之中的工夫。就心性与践履的关系等方面,他在先儒人性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对于救治晚明学术的空疏之风也有一定的作用。
其实,不论是陈确的《性解》还是《大学辨》,他的考辨都有失之武断之处。陈确其实既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理学家,也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考据学家,所以他在人性论上提出了一些新看法,但他的这些新看法对于宋儒的批判还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尽管如此,陈确对宋儒人性论的批评,在中国人性论发展史上也有重要的意义。明中叶以来,出现了一批反对宋儒“存天理灭人欲”观念的学者,在陈确之前有罗钦顺、王廷相、吴廷翰、李贽等人,之后还有朱之瑜、王夫之、颜元、戴震等人,而陈确围绕宋儒人性论所做的较为详尽而彻底的考辨,不但在同时代的学者之中颇为少见,在明清之际的人性论发展史上也具有一定代表性,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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