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探析
2014-04-09车庆芳
车庆芳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探析
车庆芳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具有整合、协调、维稳、治理的功能,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效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其中,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前提,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是基础,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是保障。
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民主政治;作用
协商民主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其中,“广泛”指的是协商民主所应用的范围,即协商民主不仅仅局限在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和基层组织,在社会组织中也要建立和拓宽协商民主的渠道。作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应充分发挥其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协商民主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
《决定》中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民主在当今时代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标准,但不同的国家由于政治经济状况和历史文化的差异,民主常常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如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谈判民主。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不断学习借鉴人类民主的有益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就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实践的独特创造。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以实现民主为根本任务,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积极探索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同志就提出通过民主协商来建立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之后,新政协的召开就标志着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在我国的实现。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反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式,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把它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协商民主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而且具有其他民主形式所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首先,协商民主有助于更好治理国家。通过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中国共产党可以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更好地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助于形成政治合力。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质是要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团结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阶层的各方面爱国人士。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形成政治合力。再次,协商民主贯穿民主全过程。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
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其本质在于坚持和实行人民民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党代表人民的根本性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包含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又体现了党重视群众参与、愿意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真正的民主。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把群众路线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实现最大限度的人民民主。
二、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
协商民主制度不是单一的、唯一的,而是涵盖着从上到下各个领域的相互关联的完整的体系。社会组织作为其中的一个载体,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公益性的特点,其功能决定了它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社会组织具有整合功能,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协商民主除了需要具备协商场域外,对协商主体也有一定的要求。公民的政治参与需要在有序的前提下进行,公民作为单个的人无法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也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协商,社会组织的整合功能,就是将单个的公民组织起来,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约束,使组织成员的活动由无序状态变为有序状态。同时,社会组织将分散的个体整合成一个新的强大的团体,形成集体合力。这种合力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公民通过社会组织这一形式参与协商民主,既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又有利于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社会组织具有协调功能,在有效反映群众诉求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特点,又被称为“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具有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在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它既能协调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又能协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通过协调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将分散的、局部的利益诉求转化为整体利益;通过座谈会、参政议政等协商民主形式将整体利益传递给党和政府,有效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协商民主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就是要通过民主协商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协调关系、凝聚力量、增进共识,为党和政府制定有效对策提供帮助。社会组织的协调功能决定了它在协商民主中能够有效反映群众诉求,推动人民民主的实现。
社会组织具有维稳功能,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现代社会是由无数个利益集团组成的,不同利益集团的有序博弈构成了社会秩序。不同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出现冲突,如果表达机制不健全,社会就会出现无序。只有把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通过恰当的渠道表达出来,使利益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社会才会表现为有序。利益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参政议政。单个的人力量相对薄弱,话语权也相对软弱,需要寻求组织来表达各自的利益。但是,这个组织不能是政党,而是植根于社会的社会组织。一方面,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历史形成的政党制度,其优势就在于将社会各界代表人士集中起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尽可能表达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团结。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利益分化日益严重,政党不可能去表达所有人的利益。一旦利益渠道不通畅,个人利益得不到表达和满足,就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植根于社会,能够深入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利益表达的最佳渠道。社会组织作为协商载体,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更富有人情味。与司法手段、行政手段相比较而言,社会组织在调节矛盾纠纷方面更加关注矛盾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能够以一种较为平和的方式处理矛盾,负面影响较小,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组织具有治理功能,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决定》中提出了“国家治理”的概念,标志着党对社会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将改变过去单一的由政府自上而下的方式,逐步建立一个主体多元、社会协同的治理格局。一方面体现为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不仅仅依靠政府这一种力量,而是要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力量来共同治理国家。另一方面体现为过程的民主化。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更多地需要对话协商沟通合作。从过去的“管理”到现在的“治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被提上了从未有过的高度。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社会组织有着自身的独特优势,能够发挥政府和市场无法替代的作用。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导致市场主体往往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忽视、偏离甚至破坏整体利益。仅依靠政府来纠正这种偏差,结果导致政府过多干预市场,带来管理成本增大、效率降低,甚至腐败现象多发等问题。随着全能政府向服务政府的逐步转变,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具有比政府和企业低成本、高效率、灵活多变的优势,一方面弥补政府对公共服务投入的不足,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唯利是图现象,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组织的治理功能,决定了它能够作为与政府平等的主体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我国正处于经济加快转型、社会加速转轨的时期,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会面临多元利益群体博弈、公共事件多发等多种挑战,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必要而紧迫。发挥好这一作用,关键在于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其中,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前提,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是基础,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是保障。
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弥补政府和市场不足的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社会组织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不利于优势互补与差异整合。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去积极地引导、建设和管理。统一战线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以和而不同为理念,以协商民主为主要形式,在沟通协调、凝心聚力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注重发挥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作用,为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平台,是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近年来社会组织得到了很大发展,作用也不断显现,但由于缺乏了解和深入研究,对于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组织作用的日益扩大,如何引导、建设、管理好社会组织就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任务。引导、建设、管理得好,社会组织可以成为积极力量,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相反就可能转化为消极力量,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重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
第二,健全联动机制,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各级统战部门要针对社会组织的特点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大社会、大统战”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针对社会组织归属单位不同、情况复杂的特点,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或科室,确保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分工明确、有序进行。二是建立健全联动配合机制。社会组织往往各自为政,缺乏沟通性。针对这一难题,探索建立以统战部门为主,民政、工商、财政、税务以及街道共同参与的联动配合机制。这有利于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建立社会组织联动协商机制。针对社会组织代表不同利益的特点,建立健全联动协商机制,明确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协商形式以及协商成果的具体运用。
第三,搭建教育平台,推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社会组织中不乏作用突出的代表人士,要搭建好教育平台,加强对这部分代表人士的培养,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一是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政治共识教育;二是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的主阵地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教授基础理论及有关知识,提高代表人士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一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采取何种形式,是由国家的国情和党情决定的。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对社会组织实行多元化的管理体制,这无可厚非。但是,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不能只是控制,还应包括扶持和帮助。目前,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着注册、运行、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困难,需要我们为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等。这是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
第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社会组织在我国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迫切需要法律引导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就更需要通过法治化来规范它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其参与民主协商的能力。
第二,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决定》中指出,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大包大揽的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加快推进政社分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必须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按照政府意愿和社会需求开展活动。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降低社会组织注册门槛,简化登记手续,营造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通过健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慈善捐赠,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便利。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放宽准入门槛,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及时防范和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舆论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社会组织的性质,提高社会组织的知名度;扩大社会组织典型宣传,使社会各界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社会组织要真正发挥作用,自身建设是保障。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社会组织要在思想上构筑公益精神和服务理念,强化服务与责任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这样,社会组织才能在协商民主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反映群众诉求,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第二,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抓好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健康、可控发展;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选拔、培训等方法,培育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能够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说服能力,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协商民主中能够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公信力是社会组织成长的基石,而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就面临着公信力缺失的危机,要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制度建设是根本。社会组织必须围绕组织目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的民主决策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社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履行职责,从而获得公众的认可,提升其公信力,更好地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
[2]沈瑞英.协商民主与社会组织发展[N].联合时报,2012-07-20.
[3]张洪武.非营利组织与协商民主[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2(9).
[4]林海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N].惠州日报,2013-10-31.
[5]何霜梅,江卓.公共治理视阈下的社会组织与社会统战工作[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
(责任编辑 赵晓旷)
D613
:A
:1008-9012(2014)03-0053-04
2014-07-08
车庆芳(1983-),女,山西平陆人,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多党合作教研室助教,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