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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我国政治参与制度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原因

2014-04-09杨家兴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制度化公民政治

杨家兴 周 颖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南京210003)

“一个国家如果能为政治参与很好地提供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证,就是高度政治制度文明的表现。”[2]现代政治文明的进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政治制度的完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政治参与制度的成熟和定型。而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制度的 “监护人”即政府与公民诉求进行博弈与互动,从而为政治参与制度的革新与进步提供动力。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脱离现实政治实践,必须通过发现、厘清、回应政治参与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实现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现代民主政治观念的增强制约了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力

制度的生命在于实践,而制度权威性是有效实践的前提。有学者认为,“所谓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尊重的和不断重视的行为模式。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3]。这种价值和稳定性的产生必然来自全体公民发自内心的遵循,来自制度权威性的发挥。从中国自身政治传统来看,臣民思维、人治痕迹烙印深刻,传统政治思维、观念与现代政治需求的博弈,制约了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性。

(一)现代 “公民”与传统 “臣民”的文化博弈考验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力

中国的封建统治制度是一种高度发达的一元化君主专制,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样的封建专制下,被统治者没有任何独立人格可言。 “在中国人的传统政治文化中,自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特别薄弱,而国家意识、服从意识却特别强烈。”[4]这种政治自主意识的缺乏导致的结果是 “臣民”思想的根深蒂固,人民政治参与意识淡薄,政治参与文化基础薄弱。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几千年的封建统治被推翻,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真正站起来了。但外在形式的独立不能代替内在精神的转变,公民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的树立仍未实现。改革开放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全球一体化席卷而来,中国公民的现代民主观念逐渐增强。公民与臣民观念的博弈始终存在。这就直接导致了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被弱化,在政治生活中被动服从多于主动参与。虽然政治参与制度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公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依旧不足。如就村民自治制度来说,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政治活动中公民参与的人数不足,选举、罢免、表决等实践操作存在一定困难。在遇到个人权利的诉求与维护时,老百姓依旧习惯于通过 “找关系”、上访 “告御状”、吸引媒体眼球曝光等方式进行,而不是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进行解决,这就使得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性遭到挑战,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自我实现需求强化与参与制度供给相对不足考验了政治参与制度的权威力

美国心理学家、人本主义心理学创立者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类的需求有五种,且按需求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当人的低层次需求被满足之后,会转而寻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实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巨大成就为我国公民的需求实现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基础。公民在满足了基本的生理和物质需求之后,开始通过对政治生活的参与进一步推动个人或者集体的利益实现,更深入地影响社会公共生活,走向善和正义。但现实的制度供应并未能满足公民这种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和自我价值实现需要。甚至由于这种制度的不完善,公民选择了无奈地疏离于现实政治生活。以选举为例,有学者指出,“厌选的根本原因在于,选举缺乏内在动力和吸引力,因为选举对他们没有用,如果选举对他们有用,会影响他们的命运,百姓决不会厌倦”[5]。这种动力和吸引力的缺乏反映到制度层面则是,政治参与制度供给的相对不足。这种需求强化与制度供给不足的矛盾必然导致参与质量下降,最终则会造成政治参与制度权威的缺失。

二、社会阶层变迁分化加剧制约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

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基本组成部分,社会阶层的变迁堪称一次巨大的历史变革。它是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产物,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阶层分化紧密相关的是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意识形态的变迁,它将导致政治系统内部张力加剧,从而对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提出了挑战。

(一)阶层利益多元分化冲击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活动日益深入。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由于个人能力、禀赋、成长环境以及努力程度的不同而造成了社会成员的财富占有量出现较大差异,进而促进了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最终使得各阶层利益呈多元化发展。这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有助于劳动积极性的提高。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阶层利益的分化必须保持在一定 “限度”之内,必须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能够公正地、各得其所地享受发展成果。而当前社会现实是,利益分配在各阶层之间以及阶层内部拉开了较大差距,贫富分化加剧,社会不公现象增多,“仇富” “仇官”情绪蔓延,社会各阶层间关系紧张。这些现象无疑对当前我国政治参与制度容纳力提出了重要挑战。同样,这种社会矛盾冲突的缓解,需要依靠政治参与制度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通过政治参与制度包容性的增加为各个阶层的公民提供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整合社会需求,缓解阶层分化压力。

(二)利益表达不均衡冲击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无不与利益有关。”[6]随着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增加。而政治参与的主要功能就是公民通过进入政治系统,进而影响政治过程的运行,促进自身利益的实现,尽可能地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我国现存政治参与制度的设计来说,阶层势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利益表达的能力和有效性。 “一部分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愿望难以获得满足,加剧了政治系统内部的张力。”[7]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工阶层的利益表达问题。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数量庞大,涉及范围广,需要有充分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渠道来实现其利益诉求。但在现实政治格局中,他们始终处于政治参与的边缘状态。我国当前的政治参与制度系统还未能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凸显其容纳力不足。长此以往要么导致政治冷漠、疏离感的增加,要么推动着他们通过非制度化手段进行利益表达,最终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而与农民工类似,存在利益表达能力相对弱势的还有农民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等,这种影响力不容小觑。

(三)主导意识形态式微冲击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

现代化的历史潮流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是,传统社会单一、单向度的集权统治体系向现代社会多元、多向度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系统的转变。在此过程中,社会多元化出现并加深。而且这种分化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更体现在思想观念领域。尤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加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分化带来的影响显得尤为突出。在政治观念领域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意识形态更为多元化和加速分化,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纷繁复杂、甚嚣尘上。纵观当下,“非主流意识形态中最具代表性、且具有相当同马克思主义争夺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实力的,当属新自由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和 ‘新左派’思潮”[8]。他们通过叫嚣 “共产党不合法”,崇尚 “三权分立”,鼓吹 “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公开提出 “军队非党化、实现军队国家化”,直接冲击了马克思主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而这些错误论调会刺激公民情绪,降低公民政治参与热情,甚至煽动公民质疑、对抗当前政治参与制度。从这个角度看,意识形态多元分化、主导意识形态式微同样对政治参与制度的容纳力形成了挑战,其恶劣影响不容忽视。

三、政治信息传播模式变革制约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回应力

数字化、信息化的急速推进对整个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革命性影响。甚至有学者指出,“人类传播发展的七座里程碑的最后一座就是电脑技术的发明,人类传播的五次飞跃的最后一次飞跃就是20世纪中后期,电脑和因特网的发展,使人类进入了数字传播时代”[9]。这种数字传播时代的来临对现代政治文明最直接影响就是政治信息流通方式的急剧变革,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政治沟通革命。无疑,在信息化条件下,从非制度参与到纳入制度参与,总有一个 “时滞”,进而带来制度回应能力的滞后。

(一)政治信息沟通扁平化考验政治参与制度的回应力

与传统的信息流通方式相比,信息时代传播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扁平化传播。这种扁平化的信息流动特性瓦解了传统 “T”字型传播模式下类似于金字塔式的信息管制结构,在政治沟通过程中使各级政治主体能更为直接、紧密地进行交流。同时,其高度公开性和公共性使得信息沟通对政治生活的影响更为敏感。毫无疑问,这为现代民主政治的进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这种扁平化的信息流通模式也对当前政治参与提出了新挑战。政治参与的制度设计能否适应这种公开、直接的信息输入,并及时作出合理回应,这是当下沟通渠道扁平化对政治参与制度回应力的直接考验。另一方面,它对处于政治参与主要指向和回应者的政府系统或政治官员的自身定位问题同样提出了挑战。

(二)政治信息生产个体化考验政治参与制度的回应力

随着微信、微博等最前沿传播方式持续深入地进入现代生活,微时代悄然来临。而所谓的 “微时代”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单个信息容量的 “微”。公共表达从长篇累牍的理论阐述逐渐向几百字、几十字的清晰明快的微博过渡。另一方面是信息生产者的 “微”。即实现了传统社会中由政府或者政府管制的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到 “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转变,信息生产个体化。而反映在政治生活领域则是公民参政议政 “个体化”的进一步加深。公民可以通过新兴媒体发布信息、评论社会事件,甚至可以通过舆论力量直接影响政治参与进程。但同时,公民由于个体生活环境、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不同,思维固化并形成一个个独立、封闭、保守的 “信息茧房”。他们只选择与自身价值观念或者想法类似的集团,只愿意相信自身而导致过度自信,对当前的政治参与制度持怀疑态度,甚至产生极端主义。如果这种政治信息的输入未能得到及时回应则会导致社会心态浮躁,矛盾堆积,使得整个社会隔膜加深,最终产生社会对立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回应、缓解这种压力已经成为当前有序政治参与制度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三)政治信息反馈即时化考验政治参与制度的回应力

有效政治沟通是缓解当前政治生活张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信息沟通的扁平化、信息生产的个体化以及信息流通速度的急速提升使政治参与的主客体之间互动的频度和深度都有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使政府、社会、公民三者之间的交流更为深入,政治信息的有效输入和反馈,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于沟通不畅引起的政治不稳定现象产生。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互动反馈的即时化使得公民对于政治参与的诉求大量增加,而相对应的政府系统的回应明显不足。因为,在这种信息科技的推动下,从公民非制度参与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政治参与制度吸纳公民政治诉求,总有一个 “时滞”。主要表现为:首先,对转型期公民新形式的参与有认知上的非同步性,辨识这种新形式参与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次,有方案选择上的非同步性,搜寻一个弥补解决问题的办法需要时间;再次,有执行上的非同步性,可选择的最佳办法和开始实际动作之间需要一段时间[10]。这些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或者部门政策的制定、制度的设计中都会存在,而中国当前由于处在转型变革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处理好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关系的大主题下,这种政治参与制度的回应能力较弱的问题则瞬间凸显。

四、政治参与机制发展不足制约了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

“任何一种给定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想保持政治安定,当政治参与提高时,社会政治制度的复杂性、自治性、适应性和内聚力也必须随之提高。”[11]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单一、单维的制度设计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民主政治的需求,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发展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制度实效力弱化问题突出。在政治参与制度领域尤其如此。

(一)体制机制不健全影响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

制度失灵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制度结构单一,制度的分化水平较低,即体制机制的不健全。而这种不健全产生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规则和秩序异化。由于传统政治文化的烙印和整个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所限,中国在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上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公民有效的政治参与需要有具体的参与制度和程序做保障,只有在制度和程序上同时有保证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进行。”[12]虽然我们已经形成了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具体制度共同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但在对具体制度的落实上,体制机制的配套、完善上依旧不足。在政治参与领域的制度建设中依旧如此。当前我国政治参与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同时还有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政治参与的渠道。但这些渠道的组织化、制度化程度低,在一些具体的参与实施环节和程序上还不够成熟,可操作性不强,使得这些参与制度大多只停留在空泛的原则规定而难以具体实施。因此产生了参与规则和秩序的异化问题,使得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大打折扣。

(二)体制机制不成熟影响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

体制机制的不成熟容易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进而破坏现代社会的 “契约社会”共识的形成和巩固,影响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1861年,英国法律史学家梅恩在他的代表作 《古代法》中提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 ‘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而这种契约社会是指公民民主意识的加强和对交往各方独立法律人格的承认,并以制度的形式进行确立,最终保证经济、政治生活的正常运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也有所论述,恩格斯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来源》中指出,英国的法学家亨·萨·梅恩说,从过去流传下来的状态进到自由契约所规定的状态,他自以为他的这种说法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实,这一点,就其正确之处而言,在 《共产党宣言》中早已说过了。由此看来,对于这种自由契约状态的承认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而我国政治参与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以此为基础的,即基于公民的共识和认同。但目前来看,在体制机制方面还不成熟,不遵守制度去追求利益所带来的成本相对较低,时常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也就是说,“制度在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方面并不总是有效的”[13]。这种行为是对契约共识的一种破坏,具有错误的示范效应。由于体制机制的不成熟,制度规则遭到破坏,形成了事实上的制度失灵。而在政治参与制度建设中同样如此。政治参与体制机制的不成熟所产生的机会主义现象,会导致参与不公的出现,使得政治参与制度形同虚设,参与的实效性大大降低。

(三)体制机制的不定型影响政治参与制度的实效力

定型化是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指向。体制机制的不定型会导致非制度化参与始终存在并引发社会不稳定。 “现代民主社会中多数权威安排的制度化政治参与途径并不总是能够使现代社会中日益多元化、差异化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通畅的表达,也就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出现。”[14]而这种非制度化参与和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制度化的参与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就我国自身现实来说,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这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现象逐渐增多,围攻政府、暴力对抗执法人员、煽动民族情绪形成的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暂不论其成效如何,这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从侧面反映了我国正式的政治参与体制机制还未完全成熟定型,依旧缺乏足够的利益需求容载能力,使得政治参与制度落实的效力降低。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对非制度化参与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关注和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体制机制,实现制度的配套化、体系化才能保证制度作用的发挥。

五、结语

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作为实现现代国家有效治理的重要体现,其基础是公民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对政治体系运行施加合法影响,实现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而 “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是靠一整套健全的制度来实现的,制度化所涉及的组织、程序和制度规范都必须切实有效,能够被落实和运用,保证参与的公正性”[15]。因此需要我们从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出发,审视其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遭遇到的挑战和原因,从而使制度设计的初衷得以完整实现并投入现实政治实践。通过政治参与制度的变革发展、成熟定型,最终实现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及和谐的现代民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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