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的历史统一性
2014-04-09涂小雨
涂小雨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郑州450010)
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统一战线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特别是统一战线在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最广泛地团结大多数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凝心聚力,能够全面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这是我们党的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一、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法宝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中国力量,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团结就是最强大的力量,团结就是改天换地的战斗力,团结就是蒸蒸日上的生产力,团结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力量。依靠全党的团结,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沿着我们党历经九十多年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出的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风帆,就能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我们党善于做统战工作,求同存异,和衷共济,凝聚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得到了各个政治派别、各种政治力量、各社会阶层的最大限度的坚定支持。同时,我们党善于正确认识和分析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立场和动向,正确地分析了中国革命的动力,正确地把握了中国革命的最终依靠力量与决定力量,牢牢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和拥护。从这个意义上说,统一战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两大法宝,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一刻也不能忘记、不能放松、不能疏忽的生命线。
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取得了全面执政地位,建立了新中国,并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拓了改革开放新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掌握政权的共产党和革命时期的共产党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即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坚持?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是否还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法宝?答案是肯定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特别是领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状态,包括成员来源、结构层次、数量规模及精神状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的各阶层状况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也日益扩大,表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统一战线、群众路线不是不重要了,而是其重要性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明确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十六大以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都一以贯之地坚持、继承、发展和创新了党的关于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的理论与政策,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与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许多关于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的新论断、新思想、新观点。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是针对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的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是有效整合社会的重要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开始快速进入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共产党整合社会的难度逐渐加大。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各阶层利益的快速分化,表现为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利益差距逐渐拉大,利益矛盾愈加突出。利益的快速分化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中国改革开放正在向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与完善,社会活力在不断增强。但是,由于中国改革的特殊性、深刻性以及艰巨性前所未有,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改革的力度远远超越了社会的承受程度,改革就必须做出适当的调整,否则就会走弯路;如果发展的速度超出了社会的整体包括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发展模式就必须做出调整,要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客观规律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到社会个体来说,适当的利益差别、适度的利益调整、一定范围内的利益矛盾都是正常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但如果利益差距过大,利益调整过快,利益冲突过于激烈,就会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而影响整体利益的普遍增进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利益分化的另一面就是利益固化,即部分群体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而大多数人的利益却受到损害。这部分改革的受益者,就是所谓的既得利益者。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利益分配格局越来越固化,越来越集中于既得利益群体,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上任总书记后首次离京到广东考察时所提出的:“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1]近年来出现的官二代、富二代、垄二代、星二代等 “二代”现象,以及岗位招聘、职务晋升等领域存在的裙带关系等不正之风都表明了利益藩篱的固化以及改革难度的加大。这些现象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党宗旨,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必须要予以破除。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工作时针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明确的思路,要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在这种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统一战线、群众路线不仅不能削弱,相反还要进一步加强、巩固、创新和提高。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始终不懈的理想和追求。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曾经提出一个重要观点:“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3]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利益问题的妥善处理与解决,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的准确分析和有效统筹。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幸福指数、生存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他们对执政党的要求、对未来发展的期待、对自身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关切度更高、更迫切。中国共产党不仅要统筹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最现实最紧迫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还要统筹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问题。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用短短的28年时间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实现全面执政,建立新中国,之所以能在执政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道路,关键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解决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科学有效地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制度基础,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在国家政治层面的制度化体现,是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最新定位和提升。统一战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和阵地,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战系统只有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坚持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服务各族各界群众的工作理念,才能切实增强履职成效,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统战系统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有效运用统战系统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最大平台和 “地气场”作用,不断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切实增进各社会阶层大团结大联合,努力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独特作用,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头等大事。必须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各阶层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三、统一战线、群众路线是提升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工作时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来源于各阶层人民的认同和支持,特别是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下,党的执政基础包括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面临新的挑战,党的执政合法性资源有不断流失的危险,如果不能更好地坚持和巩固党的统一战线和群众路线,就会不断削弱党的执政合法性。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以宽广的执政视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对发展和完善统一战线和群众路线进行了不懈探索与创新,为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合法性、全面提高党的执政科学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必须高度重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提升党的执政合法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包括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同奋斗。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独特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要发挥统一战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优势,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新贡献;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组织优势,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智力密集、内涵丰富的资源优势,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优势,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领导统一战线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的体制机制,认真抓好基层统战工作,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统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必须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巩固党的群众基础,提升党的执政合法性。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执政风险,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执政地位、执政使命将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党从成立以来,就牢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党宗旨,时刻不忘党来自于人民,党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党的力量和智慧来自人民,党的全部合法性的根源在于人民,能否真正代表人民,为民谋利,为民造福,将直接决定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可持续执政。因此,群众路线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一个决定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左右摇摆,就会犯致命的错误。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定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和公仆意识,真正融入人民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力量。
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必须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党的全部工作的第一位,着力回应人民利益关切,加大利益协调力度,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群众利益无小事。早在苏区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那么,就得和群众在一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4]。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同志深刻地指出:“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 “一切为群众的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任何良好的个人愿望出发。”[5]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工作做好,首先就要把群众的利益问题处理好,使人民群众真心愿意跟着共产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利益统筹难度加大作为忽视群众诉求、漠视群众期待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借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使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需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政治智慧、政治艺术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推进发展的同时着力遏制利益分化的趋势,全面推进改革;需要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同心同德,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以承受的程度紧密结合起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深层次突破,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利益问题上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把改革的成效最终落脚在人民群众生活的普遍改善和幸福指数的普遍提高上。
[1]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强调: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N].人民日报,2012-12-12.
[2]习近平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N].人民日报,2013-07-25.
[3]毛泽东文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67.
[4]毛泽东选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8-139.
[5]毛泽东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