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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董仲舒否定论之批判

2014-04-09

衡水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天人硬伤儒教

邓 红

(北九州市立大学 研究生院社会系统研究科,日本福冈 北九州 802-0841)

所谓董仲舒否定论,指从怀疑《天人三策》的个别语句开始,逐渐怀疑整个《天人三策》的存在,断定这是班固的捏造,最后发展到否定董仲舒建言的、汉武帝期间实行的、被表述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日本称“儒学国教化”)这一历史事件之论调。

无独有偶,在日中两国学界都存在着这样的董仲舒否定论,而且观点和展开轨迹都令人惊讶地相似。

中国学界的董仲舒否定论,全部来自南京市委党校的孙景坛氏。1993年孙氏发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 期)一文。这篇文章以《史记》没有明确记载为由,否定《汉书·董仲舒传》的《天人三策》。孙氏1995年发表的《董仲舒非儒家论》(《江海学刊》1995年第4期),首次提出了“天人三策为班固捏造说”。2000年孙氏的《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的伪作》(《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10 期),对“班固捏造说”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论述①。

其实,董仲舒否定论并不完全是孙景坛的原创。董仲舒否定论,滥觞于1941年日本东京教育大学平井正士氏发表的“关于董仲舒的贤良对策的年次”②一文。该文从《天人三策》第二策中的“夜郎康居”一语的时间问题着眼,开始怀疑整个第二策,并暗示是班固的捏造。这篇论文发表当初,因为观点过于奇特,没有得到日本学界的任何反应。直到1967年,早稻田大学的福井重雅氏发表了《儒教成立史上二三问题——有关五经博士设置和董仲舒事迹的疑义》③,将平井氏的第二策怀疑论发展为第二策全盘否定论,在此基础上否定汉武帝乃至整个西汉时期的“儒教国教化”。

孙氏的董仲舒否定论文群,发表以来不断受到严肃的批评,如今也没有被中国学术界接受④。

在日本,福井氏的论文“自发表以来至今,围绕它的赞否两论源源不绝”,福井氏如是自赞。福井1967发表当年,东北大学佐川修氏就撰写了《武帝的五经博士和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对福井重雅氏〈儒教成立史上的二三问题〉一文的质疑》⑤一文,对福井的董仲舒否定论进行了全面商榷。福井氏在受到佐川氏的批判后,一直保持沉默而没有提出反驳。自那以来日本的中国哲学思想史学界,大多认为福井的沉默意味着败北。

然而,38年后的2005年,福井重雅氏出版了《汉代儒教史研究——对儒教官学化固有说法的再检讨》⑥(以下称“福井2005”)一书。这本书的第二篇《董仲舒研究》,为将福井1967 第三节《关于董仲舒的再考察》大幅度改写改订补正而成。第三篇的《班固〈汉书〉研究》,则提出了不但班固捏造了《天人三策》,而且整个汉代的儒学官学化都是班固的捏造之惊人论点。

福井2005 发表时,佐川修氏已经去世,以后日本也没有学者站出来正面反驳过福井他们的董仲舒否定论。为此笔者特撰此文,先介绍日本的董仲舒否定论的主要观点,然后对其做一些方法上、逻辑上的分析。

一、日本的董仲舒否定论观点介绍

由于平井氏和福井氏的董仲舒否定方面的文章很多,本节主要介绍其中一些重要文章的主要观点。

1. 平井1941

平井1941 的主要观点如下。

1) 天人三策的年代不同。第一和第三策的对策年代应为元光元年,第二策为元光五年。

2) 第二策和第一、第三策相比,内容不相关、性质也不同。特别是“康居夜郎,殊方万里,说谊归德”这一句,如果说是元光五年的作品则年代不合,因为“康居的事情为汉朝所知,是在张骞归还之年的元朔三年(前126)以后”,可以推测应该是更后来的元朔或元鼎时期的作品。

3) “康居夜郎”一句,也可看成是后代的窜入,但第二策的内容非常繁杂,如果看成是元光五年的作品的话,则董仲舒作了两次对策,会造成对第二策的全面怀疑,所以不加以深究。也就是说,有伪作的嫌疑,但不想往下怀疑。

4) 班固为何要在和第一、第三策之间嵌入一个内容不一样的第二策呢?这和班固的编纂手法有关。班固在“编辑董仲舒的对策和奏议时,主要是要发挥其精神,不太注重精确年代”。也就是说,不能说班固故意捏造,但事实上捏造了。

上记的平井1941 发表以后,在日本学界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只是佐川1967 在指出福井1967 的董仲舒否定论的来源之际,曾经批判道:“平井说从对‘康居’之类的个别词语发出疑问,就去全盘否定第二策,是否做得太过?”

2. 福井1967

首先想指出的是福井1967 和平井1941 的关系。无疑福井1967年的构思(idea)受了平井1941 的启发。对此,佐川1967 曾指出说福井1967 第三部分《关于董仲舒的再考察》部分,受到平井1967“示唆甚多”。不单是构思,福井1967 第14 页将《史记》嵌入《汉书》的关联部分,也抄袭了平井1941。(平井1941 第81 页)

有了上述踏袭,福井1967 只用了一句“只要承认(平井1941)的出色的文献批判成果,以第二策为董仲舒的原文已经在事实上不可能”,没有作自己的论证,就将平井1941 的第二策部分怀疑论发展成了全面怀疑论。

其次,福井氏认为第一策也非建元元年的作品。其理由如下:

理由1,武帝的策问有“今临政愿治七十余岁”一句。汉高祖元年开始算起的话,到建元元年只有六十六七年的时间,和“七十余岁”一句不符合。

理由2,建元元年时窦太后的势力还很强大,儒者受到弹压,此时提出儒学独尊的对策似乎不太可能。

理由3,《汉书·严助传》有“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严助也成为了中大夫,不单单是董仲舒。

理由4,《对策三》有“民日削月朘,寖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这样的切迫穷困并非汉武帝即位初年的状态,因为武帝初年经过文景之治是平安丰盛的,这一句没有体现时代的气氛。

值得瞩目的是,福井1967 虽然否定第二策,但肯定第一、三策,认为是建元五、六年时的作品,并认为其“有儒教一尊的建言”包含在内。

3. 福井2005 的主要内容

(1) 对天人三策内容的考察

福井2005 第二篇《董仲舒研究》,对天人三策内容作了如下理解。

第一,将第一策分割成8个部分,2、3、4、5、8 部分从内容来看和董仲舒的对策不是没有关系。第1、6、7 条从“臣谨案”开始,先引用特定的经书,再陈述自己的意见。认为“这样的答问,在汉代的对策文中是很少见的变则式的体裁”。至于为何是“汉代的对策文中是很少见的变则式的体裁”,则没有论证。而且1、6、7 条没有有关的策问;和其他策问也没有关连性。再加上前面提到的70 余岁的问题。第一策的问题,大概集中在这3 条。

第二,第二策的问题,也还主要是“夜郎康居”一语。这一节对后世窜入和“拟作”两个角度进行了论述,认为都不太可能,揭示只有班固的捏造了。

第三,第三策的问题点,在于1、2、3 部分可能是董仲舒的东西。本来董仲舒的对策应该在此结束。第4部分“然而臣窃有怪者”以下,没有武帝的策问,所以值得怀疑。

(2) 全三策的问题及其形成

对策的内容在《汉书·杨恽传》和《后汉书·桓谭传》都有引用。《汉书》成立之前不应该见到,为何会被引用呢?他认为,在此之前,有一些被说成是董仲舒的文章存在并流传甚广。

(3) 董仲舒的对策、“董仲舒书”和班固捏造说

福井认为,《汉书·董仲舒传》成立以前,可以推测有一个作为母胎的祖本存在。根据福井氏的推测,当时世间存在一个多达123 篇的《董仲舒书》的书物,班固将之选择取材编集成了如今《董仲舒传》,这就是“班固捏造说”的根据。

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观点,但福井氏手中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一点。为此,在这一段中,福井氏发明运用了一个叫作“根据推论的考证”或者是“参杂推论的考证”的手法来论证。关于这个论证法,以后设专章讨论。

(4) 班固捏造说

第三篇《班固〈汉书〉研究》,对班固捏造说作了详尽的论证。

4. 福井2005 和福井1967 的关系

福井在福井2005《后记》里说,福井1967 是“和本书最有关连的主要原始论文”,所以对之进行了“大幅度的改写、改订和补正”,但没有指出改正的具体点。

本来,两篇文章都是福井自己的作品,大幅度改写本是自己的自由。但是从学术规范的视角来看,尽管都是本人的作品,经过了38年的岁月,思想不可能一成不变。改写时,如果不说出改写的理由、前面的论文有什么不恰当之点、其本人的思考变化轨迹有何变化、新论文和旧论文相比有什么新材料、新观点等等的话,改写没有任何意义。

经过仔细检证,我们发现福井1967 和福井2005 有许多不同乃至矛盾之处,甚至根本观点也有篡改之嫌。下面只想指出3 点不同之处。

第一,对天人三策的矛盾观点。福井1967 虽然否认第二策,却承认天人三策的第一策和第三策是董仲舒的,而且明确指出是建元五六年前后的文章。反之,福井2005 认为三策都是班固的捏造。

第二,福井1967 认为第二策可能是后世的窜入,福井2005 则对后世窜入说进行了批判,认为不可能窜入。

第三,对王充《论衡》的矛盾看法。福井1967 说:“即使到了东汉时代,以正史的《后汉书》和王充的《论衡》为代表的儒家文献中,关于董仲舒的对策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儒教的确立之类的事件都没有明确的记载,实在令人惊奇。”(福井书12 页)

然而,福井2005《董仲舒研究序章》(福井书247 页),对董仲舒的对策和王充的关系,却有如下记述:“最后考察和《汉书》同时代的东汉初期编纂的王充的《论衡》,发现里面有关董仲舒有三十来条记事。这些记事的共通特色,在于都将董仲舒说成是儒学的“大人物”。譬如,“董仲舒虽无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别通篇),“仲舒之道德政治,可嘉美也”(案书篇),还说“若仲舒之言,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本性篇),和前面提到的刘向同样,以董仲舒来比附孟子和孙卿(荀子)的文章很多。而且说“孔子生周始其本,仲舒在汉终其末尽也……孔子终论,定于仲舒之言”(案书篇),同样,“推《春秋》之义,求雩祭之说,实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殁,仲舒已死,世之论者,孰当复问?唯若孔子之徒,仲舒之党,为能说之。(明雩篇)”,可见此时董仲舒已经和孔子比肩并称的存在而神圣化了。

自己对福井1967 进行了否定,认为《论衡》有30 多条董仲舒的记事,而且王充还成了董仲舒神话的作俑者之一。

根据以上理由,依照学术惯例,本文将两者作为单独的论文看待。

二、关于董仲舒否定的证据

1. “硬伤”和“软伤”

董仲舒否定论的学者们有个共同特点,就是他们带着先入为主之见,用鸡蛋里找骨头似的方式,从历史资料中找出一些有关董仲舒的史料性错误,拿来作为否定董仲舒、整个《天人三策》乃至儒教国教化(中文叫“独尊儒术”)的证据。我们认为,这些证据有的属于“硬伤”,有的属于“软伤”。所谓“硬伤”,确实是史料性错误,但要做具体分析。至于“软伤”,则属于主观判断问题。

2.董仲舒传记史料的“硬伤”

(1) 班固的《汉书·董仲舒传》对董仲舒对策的年代没有明确交代,所以早在宋代司马光就发出了“然仲舒对策,不知果在何时”的叹息之硬伤⑦。

其实这个“硬伤”,不来源于班固的《汉书》,而来自于董仲舒否定论者们绝对信赖的《史记》。《史记·董仲舒传》有“今上即位,为江都相”,既没有说是哪一年,也没有说董仲舒被任命为“江都相”的理由。继承《史记》,《汉书·董仲舒传》说“对即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而《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武帝诏贤良对策,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的字样,于是《汉书》顺理成章地将对策之年定为元光元年,任命的理由说成是对策之功。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时,没有采取元光元年说,反而定对策之年在建元元年,但自己也不太相信,才发出了“不知果在何时”的叹息。

《史记》和《汉书》都没有记载董仲舒被任命为江都相的“年份”和“理由”,当然是这个史实的“硬伤”。但是这个“硬伤”的始作俑者是司马迁,董仲舒否定论者只怀疑《汉书》而不去怀疑《史记》,以《史记》否定《汉书》,不知是否公平?

(2) 第二策有“康居夜郎,殊方万里,说谊归德”,如果是元光年间的作品的话则年代不合,应该是以后的作品之“硬伤”。

根据平井氏的说法,“康居的事情为汉朝所知,是在张骞归还之年的元朔三年(前126)以后”(平井1941第108 页)。如果说法属实的话,有“康居夜郎,殊方万里,说谊归德”一句的第二对策应该是元朔三年(前126)以后的作品,所以是第二策的“硬伤”。

关于这个“硬伤”,佐川1967 认为这一句是“后人的窜入”(佐川1967 第67 页)。对此福井2005 从“后人的窜入”和“拟作”两个角度加以了批判,认为不能作如此“否定性的处理”,而只能是班固的捏造。

笔者认为,这个“硬伤”的问题在于,平井、佐川、福井三氏都没有真正理解到“康居”一句的真实含义。“康居”作为固有名词在史籍上最早登场,不是平井氏所说的《史记·大苑列传》,而是《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元光五年(前130年)司马相如向巴蜀之民发出的檄文有“康居西域,重译请朝,稽首来享”的字样。

换言之,平井氏说的“康居的事情为汉朝所知,是在张骞归还之年的元朔三年(前126)以后”,不是事实。平井氏指的是元朔三年(前126年)张骞归还之时,将康居的事情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报告。在此之前虽然不知“康居”的详细情况,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元光五年司马相如既然说“康居西域,重译请朝,稽首来享”,至少证明元光五年(前130年)前汉朝知道康居的存在,只是不知详情而已。

也就是说,“康居”一句不能成为董仲舒否定的证据,反而是第二策至迟是元光五年(前130年)以前的作品的傍证。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说谊”“重译”是什么意思,“康居”为何会在元光五年以前来朝过?对此不但平井、佐川、福井三氏没有提及,以往也没有任何人研究过。

有研究表明,当时康居领有“索格底亚那”(Sogdiana,汉语名“粟特”),索格底亚那商人世界闻名,在汉朝初年就来通商过,史载的康居使者,或许就是有关这些商人的记录⑧。

所以,“康居”一句最多只能作为判断第二策的时间的参考材料,而不能作为第二策的证据,更不能以此来否定整个天人三策。

(3) “今临政愿治七十余岁”之“硬伤”。

第一策武帝的策问里有“今临政愿治七十余岁”。而从汉高祖元年起算的话,到建元元年只有63年,到元光元年只有68年,和“七十余岁”不符合,所以否定论者认为这也是一条“硬伤”⑨。

数字不相符合当然是“硬伤”。问题在于“今临政愿治”之汉朝的起算点从何时数起。董仲舒否定论者的平井氏和孙氏都从汉高祖元年开始数,所以有了如此疑问。

其实,刘邦当汉王是在公元前206年,当皇帝是在公元前202年。从前202年起算的话,数字可能凑不上,但从前206年起算的话,到前134年元光元年有72年,刚好符合“七十余岁”的说法⑩。

那么汉代人是如何计算的呢?《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前206年刘邦首先进入关中的记事是“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记刘邦当皇帝那年为“五年”。可见当时的人是从汉王元年开始起算的。

如果将对策之年定在元光元年的话,刚好符合“七十余岁”的说法。所以连福井1967 也承认天人三策的第一策和第三策是建元五六年前后的文章,依据的就是这一条理由。

2. 董仲舒否定的“软伤”

(1) “文气”问题

本文所谓董仲舒否定的“软伤”,指董仲舒否定论者从《天人三策》或《汉书·董仲舒传》中找到一些和自己的观点不相符合的史料,于是对之进行主观解释,认为是有问题的材料。这样的“软伤”,构成平井氏、孙氏、福井氏的董仲舒否定论的第二手资料。

前面已经说过,董仲舒否定的“硬伤”都有问题,那么“软伤”的话,充其量只是解释者的主观解释不同而已。

譬如福井1967 提到第三策有“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认为这样的语言“没有反映经过文景之治平安丰盛的汉武帝即位初年的状态,也就是感觉不到时代的文气”。这里,所谓“软伤”,实际上就是解释者的“文气感觉”,也即主观感觉的问题。

中国的孙景坛氏也曾说过,《天人三策》第三策有“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犯法而罪多,一岁之狱以万千数”,认为汉武初年经过“黄老之治”,一年的犯罪者超过一万数千人是难以想像的⑪。可见这个软伤不超出解释者的“想像”。因为对于这个“软伤”也可以如下解释:到景帝晚期,社会秩序已经开始混乱,统治支配阶级和民众的对立已经激化。譬如《汉书·景帝纪》有“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汉书·杜周传》有“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的记录。也就是说,首都长安就有六七万民众被投入监狱。所以“一岁之狱以万千数”,在开始使用酷吏的武帝初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第三策才说“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

总之,“文气”和“想像”之类的“软伤”,完全属于主观的解释问题。

(2) “臣谨案”问题

福井氏(341 页)说:(第一策的1、6、7 条部分)从“臣谨案”开始,先引用特定的经书,再陈述自己的意见。认为“这样的答问,在汉代的对策文中是很少见的变则式的体裁”。至于为何是“汉代的对策文中是很少见的变则式的体裁”,则没有论证。

如果我们不去调查整个《汉书》,这简直就是个“硬伤”。其实不然。

经过我们的详细调查,《汉书》以“臣闻”“臣谨案”开头的策文,有如下几个例子。

1) 《汉书·魏相丙吉传》有“臣闻明主在上,贤辅在下,则君安虞而民和睦”,同传还有“臣谨案王法必本于农而务积聚,量入制用以备凶灾,亡六年之畜,尚谓之急”。

2) 《汉书·外戚传》有“后数月,司隶解光奏言:臣闻许美人及故中宫史曹宫皆御幸孝成皇帝,产子,子隐不见”,同传还有,“臣谨案永光三年男子忠等发长陵傅夫人冢。事更大赦”。

3) 《汉书·韦贤传》有“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于心也”,同传还有(“臣”字缺)“谨案上世帝王承祖祢之大礼,皆不敢不自亲”。

4) 《汉书·儒林传》有“谷永上疏曰:臣闻圣王尊师傅,褒贤俊,显有功,生则致其爵禄,死则异其礼谥”,同传公孙弘的对策有“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

加上董仲舒传,如此用例共有5 处。有5 处也还是“很少见的变则式的体裁”吗?是承认它们和董仲舒传的用例一样,都是常用的事例呢,还是都和董仲舒传用例一起,当作班固的捏造而加以否定呢? 恐怕就不只是解释者的主观感觉问题了。然而完全否定是不可能的,因为第四个公孙弘的对策“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一文,来自于《史记·儒林传》!

(3) 《董仲舒书》的引文问题

福井氏说,《汉书》卷六六杨恽传所载私信的一文有“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这一节文章见于第三策。《后汉书·桓谭列传》有“昔董仲舒言,理国譬若琴瑟,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这一句见于第一策。

福井对此提出如下疑问:《后传》(班彪)《汉书》(班固)在东汉前期才写成。“西汉末期和东汉初期的人们不可能直接从《后传》(班彪)《汉书》(班固)中的记事引用董仲舒对策中的文辞”“但是被引用了,说明董仲舒的文章已经存在于世,而且一部分流布很广”。

福井想说的是,董仲舒没有上过天人三策,《汉书》完成之前曾经有一本被称作“董仲舒书”⑫的书物存在,上述的文章就在“董仲舒书”中,班固以此为基础捏造了董仲舒传和天人三策。也就是说,福井氏的说法,依据于“班固捏造说”的假说,也即建立在假说上的假说。

反之我们认为,董仲舒确实在汉武帝时对策过,这个对策逐渐为世人所知,于是被以后的一些文献所引用。我们的这个假设比福井的“建立在假说上的假说”,真实性更大一些吧!

董仲舒对策的文章流传于当时的世间的,其实并不止这两条。《论衡》的作者王充之所以说“孝武之时,诏百官对策,董仲舒策文最善”(论衡·佚文篇),“董仲舒虽无鼎足之位,知在公卿之上”(论衡·别通篇),就是这个原因⑬。

三、关于“根据推理的考证”

福井氏对董仲舒否定的最大贡献,其实不在于他指出、鉴定了《天人三策》和《汉书·董仲舒传》的几处“硬伤”和“软伤”,也不在于将这些“硬伤”和“软伤”发展成为班固的捏造,因为这些都不是他的原创⑭。

福井氏对董仲舒否定论最大的贡献,在于将“硬伤”和“软伤”发展成为班固捏造说时,使用了一个叫“根据推理的考证”的方法。本节想对这个“根据推理的考证”方法进行考察。

根据科学研究的常识,推理和考证,是逻辑学上完全不同的方法。所谓“推理”是一种演绎法,其根据既知的事情,推论未知的事情。也就是说,从一些命题(前提)出发,推论出别的命题(结论)。也称推测、推量等。所谓“考证”是对一些传承和二手资料或某些事件,运用客观证据,通过对一些古文献或器物进行的详细调查,搞清楚这些事件实际上是如何发生的,其中有些什么情况出现。在“考证”时,对作为客观证据的一些古文献或器物等进行详细调查是最重要的,也就是用客观证据说话。没有这样的证据的话,考证就不成立。

综上所述,推理和考证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在做科学研究时人们往往交错使用这两种方法。

当想从一个命题(事物)发展到另一个命题(事物)时,如果没有客观的证据的话,通常使用推理法。但是推出来的结论,只能称作“假说”。反之,如果拥有客观证据的话,通常使用考证法。所谓历史的考证,就是根据新掌握的客观证据来进行,有时也会再次考究传承而来的古文献和器物,或者是鉴察出土文物乃至流失于外国的文献器物。

可见“根据推理的考证”并不是逻辑学上固有的研究方法,而是福井氏自己的发明。为何会发明如此荒唐的方法来呢,那是因为包括他在内的董仲舒否定论者们,要从《对策》或《董仲舒传》的一些“硬伤”和“软伤”出发,说是来源于当时存在着的一个叫“董仲舒书”的书物,最后得出班固根据这个书物捏造了《天人三策》乃至整个《汉书·董仲舒传》这样的结论,但是苦于没有任何“客观证据”。

没有“客观证据”,却要强词夺理得出想要的结论,于是不得不发明出“根据推理的考证”之方法!

从福井书第372 页“从而以下的文章,不得不使用”一句,到第380 页“以上,加以推论的考证”这一段里,福井氏的“根据推理的考证”或“加以推论的考证”,有如下一些例子:

373 页第5 行:“可以推测”。

373 页第13~14 行:“想要证明这个问题尽管没有证据”,但是有“董仲舒书”断片的存在一事,是完全可以“想定的”。

374 页第2 行:“作这样的推测是可能的”。

374 页第7 行:“可能是体现了某种盖然性的东西吧”。

375 页第13 行:“恐怕可以作这样的想像吧”。

375 页第15 行:“从常识来考虑”。

376 页第13~14 行:“从这里开始推论,就可以作如下考虑……”。

376 页第17 行:“据说当时好像存在着一个被称为董仲舒‘党’的思想家集团”。

377 页第13~14 行:“从这样的书名推论,无疑会……”。

377 页第17 行:“可作如此推理……”。

378 页第6 行:“不能否定这样的盖然性”。

378 页第14 行:“从这里看出不可解、不合理的疑念,也毫不足奇”。

这一节有关班固捏造说的关键性讨论,全是使用的如此“根据推理的考证”或“加以推论的考证”方法。

使用这样的方法和语言来进行推论的话,没有任何客观证据也可以得出自己需要的结论,用福井氏的话说,“不能否定这样的盖然性”,结果都“可以如此想像”。这样的推论没有超出推理法的范围,想像出来的结论只能是“假说”或建立在假说上的假说,而不是真正的考证。考证是要拿“客观证据”说话的,而福井他们没有任何“客观证据”!

推理是以“无(证据)”来推论假说,考证是对“客观证据”进行考察得出“有”之结论。“根据推理的考证”无异于“根据无的有”,从“无”中求“有”。这个方法和中国那句“无中生有”的成语倒是相符合的,但决非慎重的、科学的历史研究方法。

四、董仲舒否定论的逻辑错误

我们说过,没有根据的结论属于逻辑学的假说,“根据推理的考证”方法不是逻辑推理的固有方法,倒是和诡辩法的“强辩”法相近。也就是说,有必要对以福井为代表的董仲舒否定论,从逻辑学的角度加以考察⑮。

1. 含糊其词

“含糊其词”是诡辩术的主要手法之一。诡辩者的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于是制造各种不同的假象,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其特征是对学术性、现实性都有疑问的理论进行论说时,使用大量“恐怕”“大概”“似乎可以如此考虑”之类的暧昧用词。

上面论述过的福井氏的“根据推论的论证”时使用的“不能否定这样的盖然性”,结果“可以如此想像”之类含混暧昧、似是而非的手法,完全符合典型的诡辩术的“含糊其词”的特征。

为了达到否定董仲舒的目的,而不厌其烦地去寻找各种可以作不同解释的“硬伤”和“软伤”,也符合制造各种不同的假象,做出各种主观的解释,达到论证自己的观点的目的之“含糊其词”、混淆视听的特征。

特别是当他们的说法遭到别人反驳时,他们又会提出更多的、至今为止谁也没有提到过的所谓新的证据。如福井提出的“臣谨闻”和“臣闻”问题,就是谁也没有想到过的疑问。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孙景坛氏,他在《“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的新作”新探》一文的第二节中,为了反驳晋文的商榷,一口气重新指出了《天人三策》另有8个漏洞,诸如“三策不都是儒学策问”“三策对历史背景的描绘廻异”“三策在风格上也不同”等等。这些其实也还是一些主观解释不一样的问题⑯。

2. 轻率的归纳(hasty generalization)

诡辩法中有一种叫作“轻率的归纳”的方法。这种做法企图以少数的例子得出一般化、普遍化结论。用公式来表现的话,则为“局部是X=整体都是X”。

具体到董仲舒否定,以一句“夜郎康居”的时间有问题就去否定整个“天人对策”的第二策,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上面我们提到过,佐川1967 曾经批判道:“平井说从对‘康居’之类的个别词语发出疑问,就去全盘否定第二策,是否做得太过?”实际上就是对这种逻辑错误的批判。

福井氏以及孙氏以对董仲舒个别史实的“硬伤”,去全盘否定武帝时期的“独尊儒术”之儒教国教化,也是在这个逻辑问题犯了错误。因为即使把董仲舒个人否定掉,武帝时期“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⑰这样的兴儒政策的历史事实是否定不了的。所以即使是福井1967,虽然否定第二策,对武帝期的“儒教一尊”的史实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3. 合成的误谬(fallacy of composition)

和“轻率的归纳”类似的,是“合成的误谬”。用公式来表现的话,都可以说是“局部X=整体X”,但针对整体而言,无数的局部并不等于整体,这是和“轻率的归纳”不一样之处。

譬如福井2005(32 页)在介绍儒教国教化论争时,引用了渡边义浩的一段话来概括福井1976:“福井重视五经博士的设置以及董仲舒对策的史料,只在《汉书》出现,没有在《史记》出现一事。而且《汉书》是受以董仲舒为“儒者之宗”的刘向、刘歆父子思想上的影响的书物,班固于是以董仲舒为汉代儒教的确立者。……关于《天人三策》,也继承平井说,以第二策为后世的窜入,其他对策也没有得到具体的实现。也就是说,武帝的儒教政策仅在即位当初十余年间暂时施行,以后便没有实行而凋落下去。”

这个场合下福井氏想要证明的整体问题,是武帝期儒教国教化的说法是错误的。福井氏的论证法,针对“武帝期儒教国教化是错误的”这个整体,用了几个“部分是X=整体是X”,于是陷入了“合成的误谬”。

具体而言,福井用了“只在《汉书》出现,没有在《史记》出现”之X、“第二策是后世的窜入”之X,“其他的对策也没有得到具体实现”之X,“武帝的儒教政策只在即位当初十余年间暂时得以实施”之X,去证明“武帝儒教国教化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个整体问题也是X。我们已经说过,针对整体而言,无数的局部并不等于整体,所以说福井犯了“所有的这些局部是X,于是整体也就是X”的,被称为“合成的误谬”的逻辑错误。

另外,根据这个逻辑学原理,如此论证的结果一定不是真,但也未必是假。

所谓“结果一定不是真”,指的是“第二策是后世的窜入”,指的仅是天人三策的第二策的真伪问题;“其他的对策也没有得到具体实现”,指的仅是第一、第三策有没有实现的问题,“武帝的儒教政策只在即位当初十余年间暂时得以实施”,指的仅是武帝的兴儒政策的实施时期问题,即使在这3个问题上福井说得都对,得到的结果也一定不是真,因为这些都不足以否定整体问题,即否定掉武帝时期的儒教国教化。

“也未必是假”,指的这些个别观点本身倒是有成立的可能性。但是问题在于,福井氏只是提出了观点,而没有论证过。

4. 捡樱桃(Cherry Picking,任意挑选)

所谓“捡樱桃”,指的是在众多事例中,只挑出对自家论证有利的事例来论证命题。中文成语即“掩耳盗铃”。

前述福井氏的董仲舒否定论“福井重视五经博士的设置、以及董仲舒对策的史料,只在《汉书》出现,没有在《史记》出现一事(渡边语)”,也即仅重视《史记》而轻视《汉书》的手法,就是犯了典型的“捡樱桃”的错误。

同样,以《汉书》有记载而《史记》没有记载为理由,否定《汉书》记载的《天人三策》,也犯有同样的逻辑错误。

前面提到的福井氏对待王充《论衡》的态度,即福井1967 否认、福井2005 肯定的手法,也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因为如果使用同样手法,我们也可以反之只相信《汉书》,不信任《史记》。就信古式的学者而言,史料越古可能越接近历史事实;对疑古式的学者而言,史料越古越值得怀疑,倒是离自己越近的史料,越值得信赖,因为其有可能包含新发现的资料。譬如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大:司马迁当时没有见过《天人对策》,班固却看到了。且不说原来的《史记·孝武本纪》早已失传。

5. 错误的二分法(false dilemma,假两难推理)

福井氏在福井2005《董仲舒研究》一节中(267 页),曾要求学者们研究董仲舒时,在《史记》和《汉书》之间“两者择一”,并提供了选择的方法。那就是对《史记》和《汉书》的董仲舒记事进行“吟味”“比较对照”。但是,“吟味”“比较对照”也仅只是学者的主观判断而非证据证明。

更重要的是,福井氏要求的在《史记》和《汉书》之间“两者择一”的方法,犯有“错误的二分法”的逻辑错误。所谓错误的二分法,指人们依照一个预先决定好的原理性基准而进行两难判定。

具体而言,判定《史记》和《汉书》二分法方程式如下:

前提1:(有关董仲舒对策的史料)《史记》没有记载;

前提2:只有《汉书》才有;

结论:所以《汉书》不是真实的。

这个推理的原理性基准是:《史记》和《汉书》一个是善,一个是恶,必然分出善恶,《史记》是“好的史书”(离董仲舒近),《汉书》是“恶的史书”(班固捏造)。

要对这样的理论进行反驳太容易了:

1) 不见《史记》的历史太多了,难道那些都不是事实吗?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且不说“难道司马迁死后的历史书都不可信用吗?”《汉书》和《史记》的重复度大约只有1/3,那么其他的2/3 都是班固的捏造吗?佐川1967 批判福井1967“仅以现存的孝武本纪没有五经博士的记录,就否定这件事(设五经博士),是不是太性急了呢”,就是这样的批判。

2) 《史记》也有许多错误。在中国,针对孙景坛1993,管怀伦1994 曾做过如下反驳:《史记》是中国最初的通史性著作,固然值得信赖,但也不能将《史记》绝对化。《史记》错误也不少,譬如“采经抵牾”“论大道先黄老而后六经”“编次同类,不求年月”,而且重要的内容(譬如《孝武本纪》)欠缺。

譬如就本文讨论的董仲舒否定论而言,不正是《史记·董仲舒传》关于董仲舒的记事仅有“今上即位,为江都相”“不求年月”才引起了今天的董仲舒否定论和肯定论争执的吗?

3) 《汉书》也有值得信赖的部分。这是理所当然的。平井氏、福井氏、孙氏都在不同的场合大段引用过《汉书》。

五、关于董仲舒否定论的哲学史方法问题

那么,犯有那么多错误的董仲舒否定论,到底出了什么方法论上的问题呢。佐川1967 曾如此批判过福井1967:关于董仲舒学说及其价值,无疑应该对包含《春秋繁露》在内的所有史汉关系资料进行精细的考察才能得出结论,这也只能是(福井)氏所说的“哲学史的方法”。如果不做这方面的考察,就去否定董仲舒的学说,诋毁其价值,是否太速断了些?

那么,福井氏是怎样认识“哲学史的方法”的呢。福井1967“结语”部分,认为“以往的哲学史式的方法论”是“对思想内容进行详密的分析评价,重视在此之上的体系性把握”。而自己的研究方法“与之不同,将对象限定于汉武帝的史实真伪之考证学方面视野,追求具体的事实”的“历史学的方法”,从而将自己的“历史学的方法”和以往的“哲学史的方法”对立起来。

笔者认为,“历史学的方法”和“哲学史的方法”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存的。具体而言应该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义理之学”和“考据之学”

将“哲学史的方法”和“历史学的方法”对立起来“两者择一”,其实也犯有“错误的二分法”之逻辑错误。对此,只要一句“两者都是《史》,总有共通性吧”这样的反问就足够了。

而且必须指出的是,就在董仲舒的西汉时代,儒学研究朝两个方向发展开来。一个是“义理之学”,一个是“考据之学”。“义理之学”重视“微言大义”,从理论的角度系统把握儒学思想内容。这类似于福井所说的“对思想内容进行详密的分析评价,重视在此之上的体系性把握”之“哲学史的方法”。“考据之学”讲究“名物训诂”,也就是重视古典的文字、音义、文物以及典章制度,从文化学的角度来把握儒学。这类似于福井氏所说的“重视史实真伪之考证学方面视野,追求具体的事实”之“历史学的研究方法”。

在儒学发展史上这两种研究方法交错进行,相辅相存,在各个时代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既然“义理之学”和“考据之学”都不是相互对立的,“哲学史的方法”和“历史学的方法”更不应该是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的方法。

2. 关于哲学家个人生平的史实和他的哲学思想的关系

在中国哲学史上,个人生平史实不详不明的哲学家非常多,譬如先秦的老子、列子、墨子,汉代的陆贾,隋代的王通等等。

哲学家的一生默默无闻,去世后其著作出世,受到重视,但是其生平还是迷雾一般,充满疑窦,诸如庄子、王充之类。董仲舒就是一个典型。

一部分著作冠以人名,但是和这个人物的个人生平没有多大关系。譬如《管子》《吕氏春秋》《淮南子》之类。

著者不明的哲学书也不少。诸如《尔雅》《尉缭子》《九章算术》等。

哲学史研究并不会故意放弃自己的责任。搞清楚这些史实当然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因为史料方面的原因,弄不清楚的场合非常多。

在这种场合下,大多运用“义理之学”的方法,与其说弄清哲学家个人的史实,毋宁“对思想内容进行详密的分析评价,重视在此之上的体系性把握”。

换言之,“义理之学”式的哲学史的研究方法,最重视什么样的时代出现了什么样的思想。就董仲舒思想而言,为了适应汉武帝皇权专制、大一统政治,提出了要求思想一统的“独尊儒术”的建言。这样的思想与其说是属于董仲舒一个人的思想,还不如说是儒家思潮中的一个波浪,一个标识“a mark”。

“考据之学”当然最重视搞清哲学家个人的史实了,但整不明白的地方比比皆是,此时采取的方法就是暂且存疑。但历史上从没有学者像董仲舒否定论者那样,专门去找某个思想家的“碴”,也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似的去寻找这个思想家个人史料的“硬伤”或“软伤”,然后去质疑这个思想家的生平的每一个环节,最后达到否定这个思想家的思想之目的。

以老子为例。关于老子生平的历史资料最为混乱,除了《史记》有几处记事外,没有确切的传记,有的只是许多真伪难定的传说假说。但是,从来没有人专门去寻找老子史料的“硬伤”或“软伤”,以此否定老子的生平,再对老子思想本身加以否定。

要专门去“找碴”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以史料说话。“根据推理的考证”是行不通的。

3. 整体性和个性的区别

哲学史的研究方法,重视研究对象系统性、整体性、必然性。不孤立地看待某一个历史事件,而是将之放在历史的潮流中去做综合性的、系统性的考察。

就董仲舒研究而言,哲学史的研究方法注目于汉武帝时期出现的“独尊儒教”的思想潮流。这一思潮从汉武时代的“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史记·儒林传》)开始微澜,中间虽然有许多起伏,到20 世纪初,儒学都是中国皇权统治意识形态中的重要部分。对这一历史现象如何命名,哲学史家的智慧不同而名称各异。日本的某些学者称之为“儒教国教化”,福井称之为“儒学官学化”,中国学者有人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形容,使用《史记》的原话叫“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也未尝不可。

但是,董仲舒否定论者们,对此却不感兴趣,只知道用否定先行之有色眼镜,去寻找有关董仲舒资料的破绽。譬如福井1967 有如下一节:

(董仲舒的对策)献言独尊儒教,但武帝究竟接受了多少,其直接影响不太明了。《史记》说“对(策)既毕”,董仲舒只被任命为了一个地方职务的“江都相”,要实现献策的话,这样的职位似乎不太相称。总之董仲舒的对策即使很详细,也意味着马上得到了采纳。

而且对策一事,如前记所述,《汉书·严助传》有“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东方朔传》有“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炫鬻者以千数”,当时的学者都趋之若鹜,不能只夸大对董仲舒的评价。这样的事迹不被《史记》重视大概是理所当然的吧。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董仲舒献策促成了儒教官学化”之命题,是难以成立的。

按照福井的说法,董仲舒的对策献言“独尊儒教”虽然不错,但汉武帝并不一定接受并立刻实现了。也即汉武帝实行没实行的责任,应该由董仲舒来负。

董仲舒的进言固然很好,但并没有得到武帝的重赏,只得到了一个地方官位。而且得到奖赏的并不止董仲舒一个人。

哲学史的研究法,决不对哲学家个人提出如此刻薄的要求,因为思想家只负责思考和进言,实不实施是皇帝的责任。诸如“儒教国教化”“儒学官学化”之类,只是日本的一些学者对儒教服务于汉朝君主专制制度乃至2 000年来的皇帝专制制度的体制、形态、形式进行表述的一个形容词,一种表现方式而已。在这样的形态中,主导权捏在专制君主的皇帝手中。专制君主是主人,儒学是被利用的奴仆。维护皇权大一统政治才是“独尊儒术”的原动力。

用佐川氏的话说,“对策从理论上支持儒家一尊的政策,并担任了更积极的推进作用,这就达到了天人三策的思想史使命”。(佐川1967 第68 页)

4. 正确的考证方法

在进行哲学史研究时,遇到和自己的思考不相符合的历史资料时,一般不轻率认定其为“硬伤”或“软伤”,也就是说,没有证据不说那些是误写、窜入、后人的添削乃至捏造。因为考据的论证方法,最重视客观证据,没有考证学的视野,没有发现新的资料(包括出土文书等),不能轻易否定历史传承下来的,经过2 000年历史洗礼的,班固那样以慎重而闻名的历史学家留下来的史料。这些资料都经过2 000年历史的洗练,有明显破绽的话在历史上至少被人质疑过,怀疑论者最多只是2 000年来质疑者中的一个而已。譬如对董仲舒否定论而言,最重要的硬伤“康居”一句,其实也不是那么不堪一击⑱。

至于“软伤”那样的资料,更要慎重。譬如改变解释的,最重要的是从反面加以检验。譬如“臣谨闻”问题就是一个典型。

再就是检验国内外的其他学者的意见如何。譬如福井氏的董仲舒否定论中,可以看出其注目过孙景坛氏观点,但是对孙氏反对方的管怀伦、晋文等学者的意见,似乎没有怎么参考过。如果参考过的话,可能就不会对孙氏发明的“班固捏造说”去那么热心地诡辩,甚至发明“根据推理的考证”那样荒诞的方法去加以论证了。

5. “班马异同”

研究对比《史记》和《汉书》的异同,论述司马迁和班固的区别差异,被称之为“班马异同”,很早就存在于中国传统史学研究中,即使在现代史学史研究中也是热门。

中国史学史上所谓“班马异同”,指对班固的《汉书》和司马迁《史记》进行的比较研究,研究对象包括二者的文字异同、体例异同、风格异同、思想异同之类。研究的目的在于搞清异同的内容和原因,取长补短、互相验证。

在各个时代,“班马异同”之研究有时出现“扬班抑马”的倾向,有时出现“扬马抑班”的倾向,但从来没有见过以《史记》来否定《汉书》,以司马迁来批判班固的。为什么呢?除了刚才我们提到的,这样的“二者择一”犯有“错误的二分法”的逻辑错误之外,你在这样做之前,还得先证明《史记》比《汉书》更有价值、理论道德水平更高。不然的话,人们也可以《汉书》来否定《史记》,以班固来批判司马迁。真正的“哲学史的研究”或者是“历史的研究法”,都不会有意地去和传统的史学方式作对,更不用说以班固的增添补遗为“捏造”的了。

由此可见,董仲舒否定论者们从“重视五经博士的设置、以及董仲舒对策的史料,只在《汉书》出现,没有在《史记》出现一事”(前引渡边义浩语)这个出发点和着眼点上就开始犯错误了。

六、结语

本文以福井说为中心,介绍了日本的董仲舒否定论的主要观点,並从方法论和逻辑学的角度对它们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相信我们的批判,也适用于中国的董仲舒否定论。

注释:

① 同样的论文,还有《再论董仲舒非儒家》(《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思考》,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班固董子观献疑》(《岭南学刊》2002年第1 期),《汉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新探》(《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6 期)等。而且,日中两国董仲舒否定论者之间的关系不太明了。从论文发表的时间来看,日本方面否定“天人三策”在先,班固捏造说则是孙氏的首创。孙氏懂不懂日语不太清楚,平井氏和福井氏能读懂中文的文章。

②《董仲舒の賢良対策の年次に就いて》《史潮》一一-2,1941年。以下称“平井1941”。

③《儒教成立史上の二三の問題——五経博士の設置と董仲舒の事蹟に関する疑義―》,《史学杂志》七六-1,1967年。以下称“福井1967”。

④ 批判孙氏的论文很多,主要的有管怀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有其事——与孙景坛同志商榷》(《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6 期)、吴九成《略论董仲舒的儒家属性——兼与孙景坛同志商榷》(《江海学刊》1996年第4 期)、杨生民《论汉武帝是否独尊儒术——也谈思想方法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年第2 期)、晋文《也谈“汉武帝尊儒问题”——与孙景坛教授商榷》(《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10 期)等。

⑤ 《武帝の五経博士と董仲舒の天人三策について——福井重雅氏『儒教成立史上の二三の問題』に対する疑義》,《集刊东洋学》1967年。以下称“佐川1967”。

⑥ 《 漢代儒教の史的研究——儒 教の官学化をめぐる定 説 の再検 検》,汲古书院2005年。以下引用时称“福井书”,只记页数。

⑦ 福井1967 和福井2005,频繁引用司马光的这个叹息。

⑧ 余太山著《两汉魏晋南北朝与西域关系史研究》“西汉和西域”注11,84 页,商务印书馆2011年出版。

⑨ 平井1941、福井1967 以及福井书343 页,对这一点进行过质疑。

⑩ 以下的计算法参照前面提到的张进(晋文)氏的《也谈“汉武帝尊儒问题——与孙景坛教授商榷”》一文。

⑪ 孙景坛2000、平井1941 和福井1967 也谈到这个问题。同时这段话和汉武帝晚年的《轮台罪己诏》相符合,也有人说第三策为武帝晚期作品。

⑫《春秋繁露》确为后人加的书名,《汉书·董仲舒传》提到“董仲舒”一书时举出了《玉杯》《竹林》等,这些都是《春秋繁露》现存的篇名。《董仲舒》一书有《蕃露》之篇名,应该和《春秋繁露》有关。但是福井氏忽视这些历史记 载,一方面承认《董仲舒书》的存在,但又完全否定被当作是董仲舒著作的《春秋繁露》的存在(福井书385 页注35)。

⑬ 关于王充和董仲舒的关系,可参见拙文《王充和董仲舒》(《大分县立艺术文化短期大学研究纪要》第47 卷,2009年)。

⑭ 福井氏的董仲舒否定的构思来自于平井氏,班固捏造说的原形也来自于平井氏。但是正式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孙景坛氏1995年发表的《董仲舒非儒家论》(《江海学刊》1995年第4 期),比福井氏的《董仲舒对策的基础性研究》(《史学杂志》一○六-2,1997年)早两年。

⑮ 以下文章使用的逻辑学知识,除了逻辑学的一般教科书以外,特别参考了野崎昭弘著《诡辩逻辑学》(中公新书 448)。

⑯《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2 期。

⑰《史记·儒林列传》有“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

⑱ 作为补足,“康居”这个固有名词在中国史上疑窦非常多,处理时要特别注意。日本学者白鸟库吉著有《康居考》《粟特国考》(《白鸟库吉全集第六卷》岩波书店,1969年)。中国学者岑仲勉著有《汉书西域传地理校释》(中华书局1981年初版,2004年再版),对“康居”一词著有专门论文。根据岑氏的说法,“康居”这个地名,早在被认作是战国时代

的著作《列子》中就已经出现过。(前引再版书239 页)在《穆天子传》中也有类似的地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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