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通过极地航行新规则
2014-04-08
航海教育研究 2014年4期
2014年11月21日,在伦敦总部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第94 届会议上,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具有强制性的《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国际准则》,即极地航行规则。评论称,这标志着国际社会在保护船舶以及船员在极地水域航行安全方面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据悉,来往极地水域的船舶安全和极地自然环境保护一直是国际海事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两极环境下航行的船舶也会面对很多特殊的危险和挑战。近年来,国际海事组织就相关问题制定了许多相关的规定、条款和建议,但有关极地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亟须解决。因此,国际海事组织本次通过了具有强制性的“极地规则”,以有效应对现在和将来国际极地航行所面临的挑战。
据悉,新的极地规则中的环境保护章节规定适用于遵守《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的船舶,安全章节则适用于遵守《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船舶,主要规定公约未涉及的其他部分。按照国际公约制定规则,本次被纳入上述国际公约体系的极地规则,对公约成员国具有强制效力,这对规范极地航运、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本次制定的极地航行规则也并非毫无瑕疵,其在规范重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缺失也备受诟病。重油是指重质燃料油,即原油提取汽油、柴油后的剩余重质油,其特点是分子量大、黏度高。重油泄漏被认为是航运业带给人类的最大危害。
文献来源:中国海洋报(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