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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本体论思想

2014-04-08李仁君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曾子本体论儒家

李仁君

(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2;2.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汶川 623001)

曾子是儒家至圣孔子的得意门生,也是孔学的正统继承者和弘扬者。曾子在孔子道德本体论学说的基础上,把“孝”作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和核心,对孝道理论进行了深刻而系统的分析论述,夯实了儒家孝道思想的理论根基。曾子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本体论思想宛如一朵绽放在儒家思想体系中绮丽的奇葩,对后世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儒家道德本体论及曾子之孝

儒家对道德极为重视,儒家至圣孔子通过对周代及以前人类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梳理和整合,他以“孝”为起点,“仁”为统摄,对人伦道德进行了理论化和系统化建设,在形式上完成了道德的哲学架构。在此基础上,他又将人类社会之道德宽泛到天地、自然甚至宇宙万物,认为人伦道德就是宇宙法则的具体外现和衡量标准,从而在理论上把道德纳入了本体论范畴。在众多道德范畴之中,曾子作为孔子学说的正统继承者,又倍加推崇孝道,认为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和核心,并通过一系列论证,最终形成了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思想体系。

1.儒家的道德本体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本体论是指探究天地万物产生、存在、发展变化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的学说。道德本体论,就是把道德视为宇宙万物存在和变化的依据和原则,这一点,在儒家思想中体现得尤其明显。

儒家思想认为“天”和“地”统摄于道。儒家重要经典《周易·系辞》里讲道:“一阴一阳之为道”。意思是“阴”和“阳”乃构成“道”的两个元素。天为阳,地为阴,地天是阴阳的最高体现。“天”和“地”顺应了“道”的要求,而合乎“道”的要求就是合乎德性的。“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1]670,就是说天地日月之德性体现在覆盖和承载万物上,没有私心和偏见,一视同仁,囊括了万物,包含了一切美与丑,善与恶,真与伪。

关于“道”与“德”,《周易·系辞》云:“形而上者谓之道”。“道”为无体之名,没有形状,看不见摸不着,只能够靠理性去把握。这种无体之名,其实就是宇宙万物运行的普遍规律和存在的根本依据。《说文解字》上说:“德者,得也。内得于己,外得于人。”“德”的本意就是合乎了“道”,是顺应“道”而在内心有所“得”,在行动上有所实践就做到了“德”。从这一点上看,“道”和“德”联系在一起,就构成宇宙万物的依据、原则和规律。

儒家将道德视为万物的本体,主要采用了两种途径去证明。一种是从外在的生成论角度去论证,另一种是从内在的人性论角度去论证,前者主要说明道包含阴阳两个方面,阴阳生成宇宙万物,万物(包括人,人为宇宙万物之灵)因顺应“道”便有了“德”,所以道德是万物的本源,是万物存在的依据,这一点前面有所叙述,在此不再赘述。后者主要说明道德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是人的本性,且不是外在强加的。儒家至圣孔子说“性相近也”,说明人的本性是相近的,孔子得出此结论,是因为人性是合乎道德的,所以相近。孔子还将这作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15敬是有道德的表现,如果不讲道德,那么赡养父母和饲养动物就没有区别了。因为道德是人的本性,所以操守道德完全是自己的事,即谓“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2]138。孔子主张“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2]187,曾子认为要“吾日三省吾身”[2]3,其依据就是道德是人性所有,其目的就是要做到道德自律和道德实践。

由此可见,儒家把道德纳入本体论范畴,认为道德是宇宙的普遍性原则和依据,并通过对道德的本体论架构,使道德成为天道、地道、人道、万物之道的最高本体,为作为人伦之道德找到了最高支撑点,同时又将人伦之道德抽象化为天理万物之本体。儒家道德本体论由此可窥见一斑。

2.曾子以孝为核心的道德观。曾子的伦理道德思想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比如仁、义、忠、信、毅、礼、恭、谦等道德都是他所倡导的。在众多道德中,他最推崇孝道,并将孝道作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和核心。

首先,孝道是顺应自然之道。《礼记》曰:“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3]何为大经?就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和规律。也就是说,作为人伦之孝道,是顺应了自然之道,是不可更改的。这句话是有理论根据的。《周易》所强调的“与天地合其德”,就是说人道要顺乎天道、地道,只有顺乎天地之道,人道才合乎自然之道。《周易·说卦传》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人道效仿地道和天道,阴要顺乎阳,柔要顺乎刚,在人伦道德中,父母属阳、刚,子女属阴、柔,所以子女要顺乎父母,顺乎就是孝顺,这里的“顺”不是无原则地顺从,而是恭敬、礼让的意思。人法地、地法天,孝是顺应了自然之道,所以《曾子》中说道:“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4]8说明孝是合乎天性,是天性在人性中的呈现和反映。

其次,孝为德之本。《曾子》记载:“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4]3这句话是孔子传授给曾子的。孔子的道德概念,其外延是丰富而广博的,比如仁、义、礼、智、信、刚、毅、木、讷、勇、忠、恭、宽、敏、惠、温、良、俭、让等等,这些道德都是孔子所提倡的。在这么多的道德范畴中,孔子唯独以“孝”作为一切道德的根本和基础,其原因主要有四点:第一,人的生命和身体是父母给予的,一个人如果没有“子女”这一身份,其他一切身份都不可能存在。第二,一切道德都离不开感恩、克制和理性三个因素,一个人感恩意识、克制心理和理性思维的最好培养方式就是奉行孝道,感恩意识培养了爱心,克制人性的弱点便懂得礼节,理性思考使行为有了优良选择。第三,一切道德行为的施行,又归结到孝道的圆满,因为儒家认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人类的终极追求,也是父母所希望的,完成了父母的夙愿,不是尽孝了吗?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切教化都是从孝道开始的,即谓“教之所由生也”。

由此可见,儒家认为人类的一切德性是因为顺“道”而得,道德是宇宙万物之道的体现,也是衡量万物之“变”符不符合道之“因”的标准,从而将道德论纳入了儒家思想的本体论范畴。而曾子又以孝统摄人伦众道德范畴,以此确立了以孝为核心的道德观。

二、孝是社会及社会与自然相互联系的普遍道德法则

曾子的孝道思想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孝是社会关系中的道德准则;另一方面,孝也是社会与自然相互联系的普遍法则。

1.孝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准则。曾子认为,孝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基石,是人类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这种准则不仅适用于家庭伦理,而且还可以扩大到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之中。

首先,孝是家庭伦理的普遍道德法则。在家庭关系中,儒家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最主要、最基本、最核心的。连接这种关系的两个道德是自上而下的“慈”和自下而上的“孝”,概括为“父慈子孝”。在“慈”和“孝”之中,儒家从人的天性和社会现象出发,认为父母慈爱子女是天然的,但由于当时社会不孝的现象比较突出,所以儒家道德的重心自然偏向了“孝”。曾子主张尽孝道有三层境界:一是“能养”;二是“弗辱”;三是“尊亲”。“能养”包括三个层次,即“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4]37。“弗辱”包括“不亏其体,不辱其亲”,“举足不忘父母”,“恶言不出于口”,“立身行道”等方面。“尊亲”笼统讲就是“爱而敬”,具体讲就是“谏”而“从”,“唯巧变”,“言必齐色”。通过一系列论证,曾子进一步确立了孝的家庭伦理地位。

其次,孝是政治伦理的普遍法则。在《孝经》一书中,曾子总结了孔子的语录,并认为作为家庭伦理的“孝”可以推广出去,也就是“移孝作忠”。“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5]221孝的第一个阶段是奉养双亲,第二个阶段是“移孝作忠”,以侍奉父母之心去忠诚于自己的国君,第三个阶段是立身扬名,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5]221。“扬名后世”是孝的更高标准,但是它只能与忠君紧密联系才能实现,因此,孝的第二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都是与“忠君”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孝治”的巨大政治功能。《孝经》云:“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5]265“孝”往纵向推广,“以孝事君则忠”[4]3,就是忠君事君。《孝经》还从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等五个方面对政治伦理孝道进行了详细论证,在此基础上,并对孝道进行了法律制度化规定,主张以立法的形式对不孝行为进行相应的五刑处罚。曾子真正确立了孝道在政治伦理中的普遍法则,也为后世“以孝治天下”的政治伦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再次,孝是社会伦理的普遍道德法则。人生活在社会关系之中,人与人之间有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伦理道德关系等等。在纷繁复杂的关系中,儒家思想认为伦理道德关系最为重要,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又是由“孝”衍生出来的。曾子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4]34从个人举止到朋友交往,从任职工作到军旅战事,都可以“孝”的标准来衡量。在曾子看来,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是相同的,孝还具有重要的社会伦理功能。

2.孝是人类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普遍法则。儒家既关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十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论语》记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2]83孔子不用系满钓钩的大绳来捕鱼,不射归巢的鸟,是因为在孔子看来,捕鱼和狩猎都有一个“度”。《孔子家语》云:“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6]万物都有自己的生长规律,遵循自然规律和法则就是仁爱精神,也就是顺应了人道。孔子又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1]仁爱的核心是孝,仁爱万物,是孝从社会伦理到生态伦理扩大化和延伸化的表现。

曾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之一,他对孔子的仁爱思想和孝道理论理解笃深,并将孝道理论进一步梳理和拓展,使儒家孝道理论开出了璀璨的奇葩。孔子关于孝的生态伦理思想也深深影响着曾子,曾子常常以孔夫子的话为标榜,倡道“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1]621。曾子认为滥砍滥伐、肆杀恣伤不仅破坏了人的生存环境,而且极不人道,其本质就是不孝。曾子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两点:

其一,天地万物同体合德。《易·说卦》曰:“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善与恶;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儒家认为天地人三才是同体的,也是合德的,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善恶,三者类而似之。还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儒家从“道”的本体论高度论述了“三才”同体,又从“德”的伦理维度证明了“三才”合德。所以人之孝德既顺应天地自然之道而来,升华后的孝德又是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大法则。

其二,天地万物的生命同源同理。《周易》说“生生之谓易”。易的实质就是生,生既是一种状态,也是一个过程。又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儒家从宇宙生存论角度论证了世界万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这样一个生存过程。“太极”是道的开始,万物都是由道而生,所以万物生命同源。万物要生存就需要繁衍,其中延续生命至关重要。人类延续生命叫守孝道,万物也需要这样的孝道,儒家仁爱万物的生命意识,其理论实质就是孝道精神。

三、“孝”与人生终极性关怀

人是一个有限存在物,上天智慧又天然地赋予人类企盼超越有限、达到无限和永恒的精神渴求。对生命来源的思考构成这种无限追求的原点,对生命回归的思考构成这种无限追求的延点,对人间尘俗的超越构成这种无限追求的精神高点。儒家在这一纵一横之间,从道德领域中的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对人生进行了终极性思考。而曾子的孝道思想正是人生终极性关怀的集中体现。

1.“孝”体现人对生命本源的终极性思考。生命来自何方?这是人类古老的话题。毋庸置疑,生命是父母给予的,正是基于这一点才有了最初的孝。《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5]221曾子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4]34生命和身体都是父母给的,尽孝首先就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身体。从这一点来看,曾子孝道思想是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崇拜生命的。

生命的生命又来自何方?《周易》云:“萃,享,王假有庙,利见大人。”《彖传》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致孝享”就是拿出供品来孝敬先祖,以表追念。对生命的追本溯源并以宗教形式进行感恩,恰恰体现了孝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如果说“善事父母”是直接的“孝”,是“事生”,是“第一生命”崇拜的“孝”,它更注重现实关怀,那么“致孝享”则是更高形式的“孝”,是“事死”,是“第二生命”崇拜的“孝”,它更贴近终极关怀。

生命的延续又如何?《说文》释孝:“子承老也”。意为生命有继承、有延续就是孝。相反,生命断绝,香火不续,就是最大的不孝,孔子也以“无后”为最恶毒的语言。比如他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7]8曾子的再传人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7]165没有生命的延续,就没有家族和种族的延续,儒家为这种大逆不道冠以“不孝”之名,于此,孝的生命关怀意识才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

2.“孝”体现人对生命回归的终极性思考。生命周期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过程,生命回归是指生命回归到最原始状态,回归到大自然中去,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儒家思想对生命回归(或终结)是十分重视的,曾子认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4]54他还说:“故孝子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4]46人死后,在埋葬和祭祀上都要做到不违背礼的要求,因为在曾子看来,生前做到尽孝并不难,最难的是父母去世之后,子女还具有一颗缅怀和敬畏之心。

再从“孝”字产生的殷周时代来看,祖先崇拜构成这个时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孝”字的正式产生就是这种文化背景孕育的结果。所以“孝”字的原义一开始就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舒大刚教授甚至认为:“从西周金文、《诗经》、《仪礼》等较早的上古文献看,‘孝’字的本义并非‘事亲’,甚至也还不是‘事人’,而是‘敬神’、‘事鬼’的宗教活动。这一意义上的‘孝’字,与中国上古时期‘祭必有尸’的习俗有关。从字形上看,‘孝’字上部象尸,下部象行礼之孝子。”[8]由此看来,“孝”所形成的一系列宗教仪式,体现了对生命回归的终极关怀。

3.“孝”体现人类道德精神的超越性。人类一切生存、繁衍和交往活动的道德性从根本上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道德精神是人类对原始生存欲望和物质欲望的一种超越。在曾子的道德观中,孝道的超越性集中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超越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超越人类世俗道德。

首先,曾子认为孝道超越了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曾子》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4]29曾子认为道德和物质是本与末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本对立的关系,二者不可兼得。还认为:“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4]31也就是物质是为道德服务的,道德才是人类的终极追求。曾子以此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衡量标准,所谓“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4]20。曾子不仅在观念上如此,在实践中也依然。如当他锄草时,误伤了蔬菜的根,其父用木棒狠狠敲打他的背部,致使他倒地后不省人事。醒来回到家里,怕父亲因此担心和自责,还抚琴而歌,以此告诉父亲自己没有受伤。《曾子》记载:“曾晳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4]50曾子不是不喜欢吃羊枣,是为了让父亲吃而自己克制着。曾子主张父母去世后,子女应守三年之孝,还曾经向孔夫子请教三年之孝的相关事宜。这些都说明,在曾子的思想中,孝已经超越了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将这种内在的信念外化于实践,实为难得。

其二,在曾子的孝道思想体系中,孝的道德精神超越性不仅仅表现在对基本生活需求的超越,更重要的是对世俗道德的超越,这就是孝的信仰道德化。《曾子》记载孔子对曾子的孝道教育理论:“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4]12在这里,孔子以古代圣明的天子为例教导弟子,只要虔诚地侍奉父母、奉祀天帝,天帝也能明了他的孝敬之心,就会显现神灵,降下福祉。这样伟大的孝道,充塞于天下,磅礴于四海,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它不能到达,没有任何一个问题它不能解决。所以说:“夫孝,天之经,地之义,而民之行。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4]7在这里,孝不仅是人间的世俗道德,更是彼岸世界的一种信仰,它超逾了经验和理性,矗于超验领域和信仰世界。

曾子将生命意识和信仰理念纳入孝道思想之中,目的是为孝道思想奠定毋庸置疑的坚实理论基础,其孝道理论对人生的终极性关怀在主观愿望上是美好而可贵的,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曾子在深刻领会孔子关于孝道思想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孝是世界的普遍道德法则,它横贯于自然领域和人类社会,纵贯于经验世界、理念世界和信仰世界。曾子把孝道提升至宇宙间永恒不变的道理和规律的理论高度并予以论证,并认为孝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缥渺不定又浩瀚无边,通于天地之神。通过一系列的论证,曾子最终确立了以孝为核心的道德本体论。

[1] 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下[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

[2]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 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3:32.

[4] 陈桐生.曾子子思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 胡平生,陈美兰.礼记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

[6] 王肃.孔子家语[M].王国轩,王秀梅,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148.

[7] 金良年.孟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8] 万本根,陈德述. 中华孝道文化[M].成都:巴蜀书社,20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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