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朝鲜史料视阈下的明代西南石砫土司

2014-04-07张万东

关键词:马援马氏万历

张万东

(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20世纪以来,土司史的研究进入鼎盛期,涌现出大量的优秀的成果。[1]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学者们对土司相关史料的挖掘越来越深入,但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中出现史料利用上的瓶颈。正如李世愉先生所言,“随着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就显得尤其重要”[2],笔者以为,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除了要充分注意到李世愉先生提到的清代档案外,中国周边国家所留传的汉文文献也是开掘土司史料的重要的突破口。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些文献中有关中国土司的记载关注甚少。葛兆光教授曾提出“从周边看中国”的中国史研究新思路。这一研究途径就是通过对周边国家所保存有关中国的汉文文献的研究,即借助异域的眼睛来重新审视中国。[3]我们知道,朝鲜王朝是中国明清两朝最重要的藩属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与中国有着十分密切的交往。朝鲜王朝所存留下的大量的汉文文献是研究中国史的重要史料,早在1980年,吴晗先生就曾将《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辑出,编成《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一书出版。多年来,中国学界利用朝鲜汉文文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或许因为地缘的关系,鲜有学者对朝鲜文献中关于中国西南土司的记载进行整理、研究。尽管朝鲜与中国西南地区相距甚远,但并不意味着朝鲜史料中没有中国西南土司的记载。下文中笔者将以明代石砫宣抚司为例,考察朝鲜文献对研究中国西南土司的价值。石砫宣抚司为明代川东南地区一个土司。洪武七年十二月,石砫土官马克用遣子向明朝朝贡,正式臣服明朝。[4]洪武八年,明廷升石砫安抚司为石砫宣抚司。于此确立土司制度,石砫土司宣抚使一职由马氏家族世袭。[5]天启元年,石砫土司因援辽有功,朝廷提升为宣慰司。[6]有明一代,石砫土司为明王朝纳贡从征,成为明廷镇戍西南边疆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学界对石砫土司隶属关系、朝贡制度、军事征调等基本问题已有相应的研究,[7]但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考察仍有待深化。朝鲜文献中有关石砫土司的记载为进一步的考察提供了宝贵的历史信息。

一、秦良玉生卒年和所用兵器考

在石砫土司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无疑是明朝末年的女土司秦良玉。秦良玉的丈夫为明代石砫土司宣抚使马千乘。[8]明神宗万历年间,马千乘因开矿事下狱并瘐死狱中,而其子马祥麟年幼,依据“土司例:死则子袭,子幼则妻袭”[9],秦良玉因此代行宣抚使职。[8]在秦良玉任职期间,以其卓越的军事才能,率领石砫土兵为朝廷屡立战功,使得石砫土司的政治地位在明末达到了巅峰。秦良玉也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以女将身份载入正史将相列传的女性。[10]中国史籍中关于秦良玉生卒年的记载尚存不同说法。乾隆《石砫厅志》记载“(秦良玉)至戊子岁病终,寿七十有五,或曰六十有五”。[5]《忠州秦氏家乘》亦载“(秦良玉)家居至戊子岁,病卒,寿七十有五,或曰六十有五”。[11]对此学界前辈大多倾向于秦良玉“寿七十有五”之说。如黄次书先生在其所撰《秦良玉》一书中认为“到了顺治五年五月二十日庚申卒于家,年七十有五”[12];陈世松先生亦认同黄次书的看法:“关于秦良玉的生卒年……根据各方面材料推断,寿七十有五较为恰当,又黄次书《秦良玉》称:秦良玉‘五月二十日庚申卒于家,年七十有五’。本文有关秦良玉的年龄皆从黄说”[10];彭福荣、李良品也认为秦良玉卒于顺治五年(1648),享年七十五岁。[13]以上研究虽然都认同“七十五岁”说,但都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因此秦良玉的生卒年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出使明朝的朝鲜使臣黄中允在通州遇到率军援辽、抵御后金军队南下的秦良玉一行人,并将其所见所闻记录在其所著之《西征日录》中,留下极其珍贵的记载:

是日(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十五日)行至曹庄,遇马门秦氏。体甚肥大,网巾、靴子、袍带一依男子。能文墨,熟兵书。马上用八十斤双剑,年可三十五六许。吹角打鼓乘轿而气势颇壮。厥夫马姓云已死,厥子年十六,其母姊兄弟并领各队。凡女兵四十余名,着战笠,穿战服,黑靴红衣,跨马驰突,不啻男子骁健者。凡战阵器械俱以车运。其初自四川募精兵七千往征辽贼,盖其自奋,非朝廷命也。朝廷壮之,官其子游击云。[14]

大约在同一时间,出使明朝的使者尚有李廷龟,其在京城办理两国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将从明朝官员那里听到的有关秦良玉的信息记录在其所撰《庚申燕行录》中:

……援辽兵马,连续出去。四川女将军宣抚使司掌印女官秦氏上本自募領手下兵三千赴辽讨贼。兵部奖谕其弟秦明屛、其子马祥麟幷格外加衘,激劝忠勇云。闻秦氏能使五百斤大刀,其子祥麟,年今十六岁。而乃马伏波三十八代之孫。亦有勇力云云。[15]

这两条朝鲜史料皆为当时人记当时事,特别是黄中允还亲自见到秦良玉,因此史料价值极高[16],为我们解决秦良玉生卒年的问题提供了关键证据。如果秦良玉卒于顺治五年、寿七十五之说成立,可推知秦良玉当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年。万历四十八年时,秦良玉则应该47岁。但是根据黄允中的记载,言其“年可三十五六许”,这两者相差甚大。尽管黄中允并不能完全确定秦良玉当时的年龄,但是“三十五六许”这一说法当大致不差。首先,如果按秦良玉“寿六十有五”来计算,万历四十八年时秦良玉当37岁,与黄允中所言“三十五六许”基本一致。其次,黄中允和李廷龟都以十分确定的语气记载马祥麟时年十六岁,李廷龟的这一信息是来源于明朝的官吏之口,黄中允虽未记载信息来源,但由于其并不认识秦良玉、马祥麟,所以关于秦良玉“能文墨,熟兵书”、马祥麟16岁的记载很可能也是来自明朝官员的口述。马祥麟当时为石砫土司应袭舍人,而明朝对于土官的承袭管理较为严密,据《明会典》:

(正统)六年奏准:预取应袭儿男姓名造册四本,都、布、按三司各存一本。一本年终类送吏部备查。以后每三年一次造缴。

嘉靖九年题准:土官衙门造册,将见在子孙尽数开报。某人年若干岁,系某氏生,应该承袭;某人年若干岁,某氏生,系以次土舍。未生子者,侯有子造报。愿报弟姪若女者,听。布政司依期缴送吏兵二部查照。[17]

可见到明朝后期,朝廷对土司应袭舍人有着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应袭舍人的姓名、年龄等信息,都会报送中央。作为应袭舍人的马祥麟的相关信息也肯定早就造册报送朝廷。因此朝廷相关官员能十分确定的告诉黄中允、李廷龟关于马祥麟的年龄。换言之,马祥麟的年龄信息应该来自官方官档,可信度很高。如果按照前辈学者的说法,秦良玉出生于万历二年,那么其生马祥麟时已经32岁,这显然并不符合古代社会女性正常的生育年龄。因此以马祥麟的年龄亦可以推知秦良玉此时大约在三十六七岁左右。再结合《石砫厅志》的记载,可以得出结论:秦良玉生于万历十二年,卒于顺治五年,享寿65岁。

记载秦良玉相关史实的中国史籍虽多,但是却罕有史料记载秦良玉所用是何兵器。由于秦良玉嫁给马千乘后,根据石砫当地的自然资源以及石砫土兵的作战特点,打造出使用白杆长矛的白杆兵。因此在石砫当地人们常常认为秦良玉自己在作战中亦使用白杆长矛。如现在重庆市石砫县有一座秦良玉雕像,其形态便为“骑跨桃花马,身披铠甲,手握白杆长矛”。[13]但是根据黄中允的记载,秦良玉本人以双剑作为兵器。而李廷龟则记载听闻秦良玉使用五百斤允大刀,由于黄中允本人亲自见到秦良玉,因此《西征日录》的记载应该更为准确,由此可得出结论:秦良玉兵器既非白杆长矛亦非大刀,而是重量为八十斤的双剑。

二、马氏土司构建先祖汉人身份考

据乾隆《石砫厅志》和道光《马氏家乘》记载,石砫马氏土司入川始祖马定虎为汉代大将马援之后,南宋初年因授命平定五溪蛮叛乱,而被封为石砫安抚司。[5]换言之,马氏土司先祖为汉人,乃名将之后,并非当地土著蛮酋。对这一问题田敏先生曾有细致的分析,认为“从石柱马氏之族属看,志谱以马氏为汉代马援之后,意即外来迁入之汉人,这又与《渝州志》所载不同。《渝州志》称马什用为‘蛮酋大虫’,又称马定虎为定虎什用即马什用,都证明石柱马氏应该是当地土著蛮酋,而并非外来汉人”。[7]笔者完全同意这一论断。那么在此基础上需要追问,石砫马氏是何时构建和怎样构建自己的先祖的汉人身份的呢?《庚申燕行录》为我们考察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点蛛丝马迹。

首先,由于记载石砫马氏是马援之后这一信息的《石砫厅志》和《马氏加乘》皆成书于清代石砫土司改土归流之后。因此仅凭这两种史料尚不能确定石砫马氏对先世汉人身份的构建是土司时期马氏的攀附还是改土归流之后马氏后人的建构。根据上文所述《庚申燕行录》的记载,我们可以确认石砫马氏为马援之后的这一说法在明朝时就已经存在。众所周知,明代是华夷之辨思想较为盛行的时期。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土司始终存在身份焦虑,因此通过重构先世汉人身份来“去土著化”就成为当时土司摆脱“蛮夷”身份的重要方法。如明代广西的部分土司就声称自己的先祖为汉人军官,因马援南征或者狄青征蛮有功而留居该地,世守其土。[18]这种叙述模式和石砫土司称自己为马援之后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笔者以为马氏土司为马援之后的这一说法当形成于明代。

其次,一般而言,西南土司往往借助族谱这一联通古今的媒介以此来掩饰自己的蛮夷历史,建构正统汉人的身份象征,达到合理化统治的目的。[18]但这种方式毕竟影响力有限。《庚申燕行录》中所记马氏土司为马援之后的信息是李廷龟从一位明朝官员处听来的。这给了我们更多的启示。第一,汉人士大夫是明朝的统治阶层,他们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马氏土司的身份建构如果能得到这些人的认同势必会提升马氏土司的地位和影响力。从向李廷龟透露这一信息的明朝官员是一名京官这一点可以看出,马氏土司努力在汉人士大夫当中传播自己是马援之后的这一身份信息,并且辐射到了京官当中。第二,对于明朝而言,女真人乃是“叛乱的夷狄”,因此秦良玉率军援辽就具有一种“攘夷”意味。众所周知,马援的主要功绩在于“征夷平蛮”,因此当“平蛮攘夷”马援之后与现实中“平蛮攘夷”行为结合在一起时,秦良玉率军援辽之举就有了构建和传播马氏土司先世汉人身份的意味。

最后,《庚申燕行录》中记载马祥麟为马援的第三十八代孙,但是马援主要活动于东汉初年,以每代三十年计,马援以下三十八代约一千一百余年,当为宋代。这与马祥麟生于明万历年间相差甚远。这本身也可以印证马氏土司源自马援之论不足采信。又据《马世家乘》云,马氏土司入川始祖马定虎为“汉伏波将军三十九代孙也”[19],显然这与明朝万历末年时的说法已有明显不同。这说明清代马氏土司后人在撰写家谱、建构先祖身份时,已经注意到世代传承的时序合理性问题,他们修正秦良玉时期马氏土司汉人身份建构的世系,以使其系谱在时间上更为“合理”。可以说,《庚申燕行录》和《马氏家乘》所呈现出的变化过程为我们提供了土司构建先世汉人身份的绝佳范本。

三、石砫土兵抵达通州时间考

石砫土司在明代的数次军事征调中,援辽之战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役是石砫土兵首次在西南以外的地区作战;也是著名女土司任宣抚使之后作为石砫土兵主帅所指挥的第一战,秦良玉与石砫土兵都因此战而名闻天下。此役之后石砫土司从宣抚司升为宣慰司,跻身土司序列中的最高品级。[6]学界前辈对具体战斗过程多有考察,但对于战争以外的信息却少有关注。比如石砫土兵抵达通州的时间问题便是一例。

明人王在晋所著《三朝辽事实录》明确记载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四川石砫女官秦良玉率兵三千援辽,所过无犯。至通州。偶与浙江相触格斗,地方官谕解旋止步”。[20]《三朝辽事实录》虽有较高史料价值[21],但所谓孤证不立,仅凭一条史料尚难确定秦良玉抵达通州的准确时间。因为黄中允明确记载其见到秦良玉的时间为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十五日,所以《三朝辽事实录》的记载可以坐实。据《明实录》记载:

(万历四十七年十一月)兵部左侍郎杨应聘覆……调酉阳宣抚司兵四千,宣慰冉跃龙亲领。石柱宣抚司兵四千,应袭马祥麟同秦邦屏亲领,以遵义参将童仲揆统之。仍将四川副总兵陈策升授辽总兵官,责成统领两省抚按仍各议委道臣一员监兵兼程前来,沿途不得骚扰迟滞,仍望速赐批发以便遵行,从之。①《明神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八,万历四十七年十一月戊子条,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1962。

可知朝廷下令征调石砫土兵援辽的时间为万历四十七年十一月,而据《三朝辽事实录》和《西征日录》记载石砫土兵抵达通州的时间为万历四十八年五月,可见石砫土兵从四川到通州的时间约为五个月,这对于研究军事征调中土兵的行军速度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石砫土兵民族成分构成考

石砫土兵在明末之时帮助朝廷东征西讨,誉满天下,《明史》就记载“西南边服有各土司兵。湖南永顺、保靖二宣慰所部,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四川酉阳、石砫秦氏、冉氏诸司,宣力最多。”①(清)张廷玉:《明史》卷九一《兵志》,中华书局,1974年。这样一支骁勇善战的部队的民族构成是怎样的呢?既有的研究并没有对此进行专门讨论。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两点:第一,相关史料几乎没有对此问题进行记载,第二,石砫地区乃是土家族聚居区,因此石砫土兵皆为土家族似乎成为不言自明之事。[13]但朝鲜英、正时期的著名学者成大中在其所撰《华阳洞记》一文却有不同的记载:

秦良玉之征胡也。亦赐之诗曰:蜀锦征袍手制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不乏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良玉滇土司妇也。其夫死于狱。兄弟死于虏。而良玉犹自将苗部万里勤王。忠勇无与比也。故帝特奖之。良玉绣于其旗。以表其荣。属国尤宜知此。故附记之。大统历则崇祯丁丑。②文中秦良玉为滇土司妇的记载有误。(朝鲜)成大中:《青城集》卷之七《华阳洞记》,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2000年。

文中所言秦良玉“自将苗部,万里勤王”清楚的说明石砫土兵中存在相当数量苗兵。而这在中国的史料中亦可找到印证。湖北利川地区与石砫土司辖境接壤,双方互动联系颇为密切。据当地谭氏家族的族谱记载:

九世,大斛、大忠、大科等,因土酋马斗斛,屡统土兵,劫掳烧杀,于万历十四年告蒙两院批允,容令回籍,殊土酋马斗斛,挟忿愈甚,纵男马千乘,统聚苗夷,围困黄宗受宅,杀烧几尽。[22]

《谭氏族谱》中明确称马千乘统领的兵士为“苗夷”。而马千乘又为秦良玉之夫。因此两相映证,推知石砫土兵之中当有为数不少的苗兵。这些苗兵在明代后期的石砫土司的军事征调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土司地区实行全民皆兵,兵民合一的制度,因此可以推知,石砫土司辖境之内有为数不少的苗民居住。

其实四川、湖广、贵州三省正是苗民聚居生活的重要地区。这一地区土司辖境之内,大多居住有一定数量的苗民。这说明土司有帮助朝廷控御、镇戍和管理苗民之责。苗民善战,因此有些土司会将苗民编入自己的军队中,甚至凭此扰乱地方,犯上作乱。比如与石砫土司有联姻关系的播州土司杨应龙在万历二十四年时“益统苗兵,大掠贵州洪头、高坪、新村诸屯。已,又侵湖广四十八屯,阻塞驿站”。③(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三一二《四川土司传》,中华书局,1974年。可以说在这一地区,苗兵是土司军队中重要组成部分。

[1] 李良品.中国土司研究百年学术史回顾[J].贵州民族研究,2011(4).

[2] 李世愉.研究土司制度应重视对清代档案资料的利用[J].青海民族研究,2013(1).

[3] 葛兆光,等.从周边看中国[N].中华读书报,2010-06-09(101).

[4]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三一二《四川土司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清)王萦绪.承袭志[M]//石砫厅志,点校本.重庆:重庆市欣荣铭印务有限公司.

[6]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四三《地理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 田敏.土家族土司兴亡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8] (清)张廷玉,等.秦良玉传[M]//《明史》卷二七 O.北京:中华书局,1974.

[9] (清)道光.马氏家乘[M]//川东南少数民族史料辑.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329.

[10] 陈世松.论秦良玉[J].四川大学学报,1978(2).

[11] 秦嵩年.秦良玉传汇编初集[M].羊鸣山房校印本,1911.

[12] 黄次书.秦良玉[M].北京:中华书局,民国三十六年.

[13] 彭福荣,李良品.石砫土司文化研究[M].重庆:重庆出版集团,2009:222.

[14] (朝鲜)黄中允.西征日录[M]//燕行录全集:第16卷.韩国东国大学出版部,2001:43.

[15] (朝鲜)李廷龟.庚申燕行录[M]//燕行录全集:第11卷.韩国东国大学出版部,2001:48-49.

[16] 杨昕.朝鲜使臣笔下的明代中国女性形象[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5).

[17] 万历《明会典》卷六[M]//吏部五·土官承袭.北京:中华书局,1989.

[18] 蒋俊.帝国边陲:桂西土司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D].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73.

[19] 清道光.马氏家乘[M]//川东南少数民族史料辑.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326.

[20] (明)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三[M]//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1] 赵毅,栾凡.20世纪明史研究综述[M].哈尔滨: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277.

[22] 鄂西土家族苗民自治州事务委员会.鄂西少数民族史料辑录·谭氏族谱[M].鹤峰县国营民族印刷厂,1986:645.

猜你喜欢

马援马氏万历
穷当益坚
书坊与名士:万历年间戏曲评点兴起的双驱
一类时间变换的强马氏过程
有环的可逆马氏链的统计确认
关于树指标非齐次马氏链的广义熵遍历定理
马援将军
一致可数可加马氏链不变测度的存在性
论万历朝播州杨氏土司之覆灭
日本藏万历世德堂刊传奇《水浒记》考述
明代万历年间“矿监税使”研究的现状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