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一V/VX”及其形成机制探析
2014-04-07张亚明
张亚明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湖北十堰442000)
一、引言
本文所说的“一V/VX”指下列语句中包含的一种特殊结构形式。如:
(1)我带着股顽强的冒险精神开始对她们说我所知道的世界各地的脏话,一说说了一缸子(脏话)。她们只是笑,或者彼此交换些意见,显然不懂也不生气。
(2)不知道什么原因,还是等待什么,反正一等等了三十年,这三十年就没有研究报告,也没有人再提。
例(1)、(2)两句中的“一说说了一缸子”和“一等等了三十年”,从结构关系来看,都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由动词V与副词“一”组合而成,另一部分则由拷贝动词V及其宾语或补语成分X构成。因此,与一般所说的动词重叠不同,“一V/VX”中的两个V在句法上并无直接联系,二者不属于一个结构体,其句法层次只能是“一V/VX”,而非“一/VVX”或一VV/X。在自然的话语语流中,两个动词之间在韵律上存在“可能的停顿”,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韵律单元。为便于称说,本文将其概括为“一V/VX”。
实际上,例(1)、(2)中的“一 V/VX”已具备了构式的基本特征。形式上,原本各自独立的两个部分“一V”和“VX”,因长时间频繁共现而形成依存性关系,如果去除其中的一个部分,该构式就会失去存在理据;意义上,“一V/VX”蕴含着强烈的主观意图,构式整体旨在突显V的结果X超出了人们一般的常规认识范围而呈现出一种偏离的、偶发的状态。这一述评性的“结果超出预期义”独立于构式的组成成分之外,不能完全由组成成分推导出来,只能是由构式“一V/VX”赋予,因此整体意义大于组成成分之和。可见,“一V/VX”并非“一V”和“VX”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对应体,具有构式的地位。
关于“一 V/VX”的研究,目前主要有周荐(1995)和刘雪芹(2003)。这些论述因研究旨趣或关注焦点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不尽一致,因而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本文拟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对“一V/VX”进行统一的分析和解释,讨论其句法构成、构式义以及构式的形成机制等问题。
本文的例句除部分转引于已有论著以外,均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CCL)和网络,还有部分由内省获得,文中不一一注明出处。
二、“一V/VX”构式的句法构成
(一)“一”的表义及性质
对构式“一 V/VX”来说,“一”的作用至关重要,无论是句法上还是语义上,“一”都是整个构式的必有成分。就本义看,“一”是数词,表示最小的正整数,常与量词组配用来修饰名词或代词。当“一”用在动词V前时,其性质就变得比较复杂了。根据刘雪芹(2003)的归纳,关于动词前“一”的性质,学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副词;二是数词;三是动量成分。事实上,说“一”表动量并未否定其数词的词类地位。因此,三种意见的分歧主要在“一”到底是数词还是副词。本文赞成将“一”的词性定为副词。这是因为,数词的基本功能是表示事物的数目大小,意义实在,无论是实指或虚指,其语义配置目标都以名词性成分为主,例如:
(3)在我的后园,可以看到两棵树,一棵(树)是枣树,还有一棵(树),也是枣树。
(4)凡中国人都受过类似的教育,也写过不少诸如节约一滴水、节约一粒米、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的文章。
“一”在例(3)中是实指性的,说明事物的客观数目;在例(4)中是虚指性的,形容节约的程度,并不代表客观情况真的如此。
反观“一V/VX”构式,其中的“一”全是虚指性的,不是对具体的动作量或动作次数的记录,而只是强调动量小,意义空灵,主观性强。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当其后的动词为单音节时,“一”所起的作用主要是调整音节、加强语气或是化抽象为形象。如:
(5)姜三膘子择佳婿,蝴蝶迷选汉子,一选选了十多年,蝴蝶迷已经二十八九,年轻的少爷公子们也就干脆不要了。
(6)王朝灭亡的时候,项羽到了当时的咸阳,他一把火先把阿房宫烧了,一烧烧了三个月。
众所周知,汉语的“自然音步”一般由两个音节组成,例(5)、(6)中的“一”可理解为是满足这一规则的具体手段,否则语句不合法。语义上,两句中的“一”都是虚指性的,强调动量“极小”,至于实际动作量的具体数目是多少,则不在“一V”关注范围之内。从世界语言范围来看,由数词语法化为副词并不罕见,静态的共时体系通常是历时发展的结果,但历时空间里的源流关系不能掩盖共时状态下的属性差异。由此,有理由认定“一V/VX”中的“一”是个副词。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及,那就是构式“一V/VX”和形式近似的条件紧缩句式“一P就Q”中的两个“一”是否为同一性单位?我们认为这两个不同框架中的“一”并不相同。按照联系项居中原则,联系项总是居于两个被联系成分之间(刘丹青,2003)。相应地,作为条件紧缩复句连接标志的“一”和“就”,二者的句法地位并不完全对等。“一P就Q”中的“一”在语境充分的条件下是可省略的,而“就”则不能省略,试比较:
(7)a.他一看见我就跑了。 b.他看见我就跑了。
(8)a.那时我一坐汽车就吐。 b.那时我一坐汽车吐。*
(8b)缺少居中的联系项“就”,整个句子不合法,因而不说。(7a)、(7b)和(8a)则因居中联系项“就”的存在,使得“一”的隐现比较自由,句子的合法度也高。
而作为整体构式的“一V/VX”,即使其中的V是满足“自然音步”条件的双音节动词,构式中的“一”也是不可省略的,如:
(9)a.这事一耽误耽误大半年。b.这事耽误耽误大半年。*
所以,框架中有没有联系项“就”,动词前的“一”性质是不同的。有“就”,“一”是连词,表示“一旦、一经”之类的假设义;没有“就”、“一”是表动量义的副词,二者不是语法上的同一性单位,不能混为一谈。
(二)X的构成
从句法关系上看,X是动词的宾语或补语,能够充任X的成分类别比较复杂,且X与动词之间或X之后常有已然义的时体标记“了”。就实际的语料来看,X主要是时量短语、数量短语(含名量和动量)以及“到”介引的介词短语或是由补语标记“得”或趋向动词构成的相关成分。X也可以由其他名词性或谓词性成分来充当,但在实际语料中的出现频率极低。例如:
(10)要说离婚,她能给你闹得天翻地覆,这样想想也可怕,于是就拖了下来,一拖拖了二十多年,有了三个孩子,这时想离婚也已经晚了。
(11)本来只去四个人就够,可是都想早点见面,一去去了十来个。
(12)白天忙工作,晚上写论文,往往一写写到深夜一二点。
(13)结果皮球一蹦蹦得很高,差点就上房顶上去了。
(14)转眼他已经站在屋顶上,轻而易举地一跳跳上了烟囱。
(15)这韩先生看似力气不大,不料把那个好端端的墙一挖挖塌了。
尽管X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看,X的主要功能要么是描述动作行为所达到的动量、时量以及所达成结果的数量特征,要么是表现对动作行为所达成结果的社会评价。如上述例句中的“二十多年”、“十来个”、“一两点”等即是表现数量范畴的词语,而“很高”、“塌”等则可以归结为基于一定标准的评价性词语。这两种不同类别的X,涵盖了从客观命题表述到主观意图评判两个领域,表面上看起来差别明显,但本质上却又有统一的认知机制,都反映了动作结果与预期之间的背离,只是后者的抽象程度更高。
三、“一V/VX”的构式义解析
构式语法学家认为,构式不只是一个结构形式的问题,它本身就有独特的意义,反映了人类认知能力与现实世界之间的互动体验,构式是对这种体验的把握、概括和语法化的结果。因此,构式是有意义的语言单位,每个构式自身都能传达一定的意义。我们认为,作为构式的“一V/VX”具有多重意义,这些意义可分为下面三个部分:
(一)表示事件的已然性。这里所说的“已然”,既指动作行为的已然,也指动作行为所达成结果的“已然”,这是该构式固有的、稳定不变的意义,亦即衍推义(entailment),作为一种纯逻辑推导义,“已然义”具有不可消除性,一旦被消除就会产生语义矛盾。如:
(16)a.一写写到深夜一两点,其实没写。*
b.一拖拖了二十五年,其实没有二十五年。*
这一固有的语义特征投射到句法层面就表现为大多数“一V/VX”构式中都有表现事件已然性的体标记“了”或与之具有语义等值关系的其他成分。某些基本对应于“未然”范畴,以表现[预期目标]的结果为原型的粘合式动补结构(张旺熹,1999),如“挖深”、“挖塌”等,在被整合进入该构式时,或者出现频率极低,或者被强制要求与表示已然义的标记共现,如前例句(15)。
(二)表示对动作行为所达成结果的突显。作为“一 V/VX”构式的两个组成构件,“一 V”和“VX”的地位并不相等。“一V”在语义上除开表示动作小量以外,还要求表达该动作行为所产生的效力,反映到句法上,“一V”是非自足的,脱离后续成分便无法独立存在,而“VX”则自足性较强。从信息传递的角度而言,“一V”部分主要是对动作行为作粗略的描述,为后续事件提供一个背景范围,然后以其为参照点,引出所要突显的目标事件。可见,“一V”表述的是背景信息,“VX”表述的则是前景信息,是整个构式所要突显的对象。再进一步,“VX”中的V是对前面动词的“复现”或“拷贝”,在语流中属于已知的信息,X作为新信息外加又位于后续成分“VX”的末端,具有尾焦性,自然是构式整体所要突显的中心。因此,形式和语义诸方面的分析都说明代表动作结果的X是整个构式的中心,是说话人意欲突显的重要部分。
(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结果超预期性的强调。通常情况下,说话人主观预设了一个与小量行为“一V”有关的预期结果序列,并将X放置于该序列的末端,认为X在该序列中属于非典型的类别。因此,一旦结果X成为现实并超出预期时,说话人便会表现出惊讶、意外甚至不满的感情色彩。如:
(17)如此猖獗而明目张胆的一起特大抢劫案,竟然一拖拖了十几年没能破获!
(18)你拨弄开我的头发,在我的头顶吻了一下,一吻吻得我竟大叫起来。
严格地说,说话人的这种主观强调属于语用伴随义,具有非规约性,这一点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不同的说话人会产生不同的认识情态,例如:
(19)a.一给给了一百块钱,关键时刻这些钱还真帮了我们大忙。
b.一给给了一百块钱,关键时刻这点钱能干什么?
同样是一百块钱,在(21a)中高于说话人的预期,在(21b)则远低于说话人的预期。
其次,某些特殊的语境中,“超预期”的主观评判义可以被消除,例如:
(20)报告送上去,没两个星期是不会有结果的。果然,一等等了十来天。这才有了点消息。
料定语气副词“果然”的出现意味着“等十来天”的结果在说话人的意料之中。可见,说话人的预期是主观认定的,所附着的相关感情色彩也会随着语境的变动而变化。但是“一V/VX”总是表明说话人对事件结果的强调,总是有相应的主观情感与之相伴,这一特殊的语用意义是构式在整合过程中的浮现意义,不能从构式的组成成分解读出来,应归属于构式本身。
据此,“一V/VX”构式所具有的三重意义中,至少第三重意义不与该格式中的某个构成部分的意义相对应,只能看作构式在使用过程中主观情景的固化。而第二重意义看似与第三重意义存在部分重复,二者实则具有语义上的相邻关系,因为主观评价是以动作行为所达成的结果为客观依据的。
作为构式的整体意义,说话人就“事件结果的超预期性”所做的强调会对进入该构式的构件产生整合效应,使之与整体相适应。回顾前文对“一V/VX”中充任X的各种成分的描写可以发现,无论宾语还是补语,大多可以归入“非规定宾语”或“组合补语”的行列,依照郭继懋等(1998,2001)的解释,“非规定宾语是未受到动词词汇意义规定”,而“粘合补语表现的是规约性的因果关系,而组合补语表现的则是偶发性的因果关系。”构式义对构件成分的“压制”由此可见一斑。
四“一V/VX”构式的形成假设
Goldberg(2007)指出,构式形成一个网络,它们由承继性关系连接起来,承继性关系为许多特定构式的特征提供了理据。更普遍地说,在连接主义网络中,如果新信息被分析为已知信息的变异,那么新信息可以更容易地被吸收。因此这类系统中的优化能产出有理据的结构。同时,Goldberg认为构式之间的承继性连接存在非对称性,当且仅当构式B从构式A承继其特征,那么A就为B提供了理据。本文将以此分析“一V/VX”构式与“一XP就VP”构式之间的承继关系。
就以往的研究来看,多数学者都认为“一XP就VP”不是一个匀质的结构,内部语义关系比较复杂。比如邢福义(1985)就指出:“‘一 XP就VP’,有时是连贯句式,属于并列类复句;有时是条件句式,相当于‘只要…就…’,属于因果类复句;有时相当于‘因为…所以…’,属于因果类复句。”如果径直将“一V/VX”构式的形成归结为“一 XP就 VP”中“就”的简省及XP与VP核心动词的拷贝化,这样的形成假设看似直接,但过于简单化了。根据朱军(2010)的分析,“一XP就VP”依构式显著度可以分为典型性的“表结果超常性”和非典型性的“表结果偏离性”和“表动作超常量”三类。撇开观察角度的差异,比较而言,朱文所说的“表示动作超常量”的“一XP就VP”与“一V/VX”实际上具有相同的构式义,且两者在结构特征方面共性较大,兹转引数例如下:
(21)由于引力小,在月球上一跳就能跳到半空中。
(22)往南一走就走一千里,真了不起。
前文说过,条件紧缩复句中的“就”不可省略,朱文归纳的前两类“一XP就VP”中的“就”也具有相同的特点。而例句(23)、(24)中的“就”已经主观化,成为一个表强调义的标记。作为“标记”,有“就”会使语义表达显豁,没有“就”一般也不会影响对语义以及其所隐含的强调义的解读。如(23)、(24)就可以省略“就”转换成“一V/VX”形式。
(23)由于引力小,在月球上能一跳跳到半空中。
(24)往南一走走一千里,真了不起。
当此类非典型的“一XP就VP”句省去强调标记“就”以后,原先并置的多核心结构被整合为单核心,打破了既有的信息结构,这就为突显句位X上的成分提供了可能。这可以视作“已知信息的变异”,为“新信息”的产生提供了铺垫。
综上所述,构式“一V/VX”承继于非典型性的“一XP就VP”结构。但这种承继并非是无限制的,伴随着形式和意义两方面的调整。因为“一个构式不是‘原生态地’直接表征外界发生的事件,反映在构式里的内容已是人们通过‘反思’处理过而得来的概念化的事件。”(李淑静,2013)构式是一个完形的整体,不同的具体完形过程构成了不同的构式效果和构式意义,这也正是“一V/VX”构式存在的理据。
五、结论
陆俭明(2013)指出,构式语法理论有助于开拓汉语语法研究的思路,帮助我们来解释一些所谓边缘性的句法现象。本文从构式语法角度对表达式“一V/VX”作了分析,认为该表达式存在三重意义,其中“事件结果超预期性”的强调义不与该格式中的某个构成部分的意义相对应,只能看作归属于构式整体。“一V/VX”构式的存在具有理据性,它承继了非典型性的“一XP就VP”的基本构式义,同时又突显了“事件结果”和“结果的超预期性”,因而具有自身的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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