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堤河防御渭河洪水倒灌工程运行管理的思考
2014-04-06梁林江
◎梁林江 袁 峥
◆1.作者系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
◆2.作者系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计财处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1 河流概况
石堤河发源于秦岭北麓,源头高程在2000 m~2640 m,出峪口后降至500 m~600 m,坡陡流短,穿越山前洪积扇裙高程降至340 m~350 m,平缓流入渭河。河流域面积134.8km2,河长36.8km,总落差1439 m。河流洪水多由暴雨形成,由于山高坡陡,汇水快流程短,洪水陡涨陡落,洪水过程约持续6 h~7 h。为了监测降雨情况,1999年7月,在石堤河中上游建成了五龙山和上灰池子两座自动遥测雨量站。石堤河于渭淤10断面注入渭河。
渭河在该河段属蜿蜒型河道,弯曲系数1.2,主河槽宽300 m~500 m,河道比降0.15‰~0.2‰,河相系数为5~10。该河段下游有华县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积106498km2。
2 受灾统计及原因分析
2.1 灾害统计
1965年石堤河发生较大洪水,罗夫堡水文站洪峰流量177m3/s,华县水文站洪峰流量3200m3/s,造成石堤河堤防决口;1976年华县水文站洪峰流量4900m3/s,倒灌石堤河造成堤防决口;1980年华县站洪峰流量3770m3/s,倒灌石堤河造成堤防决口;1987年石堤河涨水,造成堤防决口;2003年华县站洪峰流量3570m3/s,倒灌石堤河造成东堤决口。
2.2 灾害原因分析
一是暴雨洪水陡涨陡落,峰高量小、峰型尖瘦,防不胜防;二是堤身单薄,工程质量差,遇水即溃,造成堤防决口;三是河道内杂草杂物影响河道行洪,壅高水位,造成堤防决口;四是“地上悬河”增加了防汛压力,河底高出堤外地面2 m~4 m;五是渭河洪水顶托倒灌使河口淤积抬高,从1990年至2010年10月河口约淤高2 m~3.5 m,河口处渭河现状滩面340.8 m~341.2 m,比石堤河河口处现状滩面339.8高1 m~1.4 m,洪水下泄不畅;五是渭河洪水倒灌直接导致堤防决口,据不完全统计,倒灌长度达4km~7km,倒灌决口占到洪水决口的70%以上,灾害占80%以上。
3 防洪治理情况
3.1 堤防工程
最早在三门峡建库初期,石堤河按1952年规划进行河道整治,1960年~1965年裁弯取直,加高培厚堤防和砌石护岸等,建成4级堤防,按20年一遇洪水设防,相应洪峰流量234m3/s。1998年,渭洛河下游近期治理项目对石堤河进行除险加固,“03·8”洪水灾后重建右堤退建0.92km,左堤决口处新建堤防0.26km,2006年左堤加高培厚1.16km,2011年全面启动渭河全线整治。截至目前,石堤河堤防建设已全部完成,堤顶宽8 m,临水侧坡比1∶2,背水侧坡比1∶2.5。
3.2 防倒灌工程
从洪水灾害原因分析可知,渭河洪水倒灌石堤河形成决口占到70%以上,造成灾害占80%以上,必须开工建设防御渭河洪水倒灌工程。2012年5月25日,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2]203号《关于石堤河防御渭河洪水倒灌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防倒灌工程按石堤河20年一遇洪水和渭河50年一遇洪水设防,要求按度汛应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强建设管理,省江河局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充水橡胶坝1座,长76 m;泄洪(冲沙)闸1孔,闸门净宽6 m,启闭机1座;水源井2眼,蓄水池1座,蜗壳混流泵2台,潜水泵2台;供电线路2.4km,整装箱式变电站1座;建成管理站和附属工程等。共完成土方开挖1.88万m3,土方回填4.68万m3,浆砌块石894m3,铅丝笼块石1934m2,宾格护坡6042m2,砼7233m3,草皮护坡6142m2。
4 防倒灌工程的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要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的问题。要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根据《陕西省水利现代化规划纲要》的要求,按照公益性工程政府保障原则,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维护养护机制,推进“管养分离”。
4.1 成立管理机构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根据《陕西省渭河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渭河防洪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成立工程管理站,独立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编制,可隶属华县河务局,也可将华县河务局作为运行管理单位,下设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
依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员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使用频率小的特点,工程定员级别为4级,设置工程管理岗和运行维护岗,可编制6人,季节性工作和后勤辅助人员临时雇佣。也可以将即将建成罗纹河和遇仙河防倒灌工程结合起来管理。
4.2 划定管理范围
根据工程管理需要划定管理范围,包括工程各部分的覆盖范围,为保证工程安全、加固维修、美化环境等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管理和运行所必需的其它设施占地,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由管理单位使用和管理。同时为了保证工程安全,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划定保护范围,按照《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打井、爆炸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4.3 落实运行维护经费
本工程运行管理包括泵站、橡胶坝、泄洪闸和启闭机、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水源井和水工建筑物等,这些都要按照相关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运行管理经费包括工资和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应按照防倒灌工程的各个部分相关的养护标准、办法和定额进行测算,由省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4.4 加强人员培训
该工程运行涉及的类型多,需要引进相关专业的人才,或者对现有职工中挑选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技术文件、图纸等,工程技术管理的有关标准和办法等,控制运用、观测监测、运行维护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及成果等。
4.5 建立安全鉴定制度
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相关规定,该防倒灌工程应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可根据需要在技术预验收前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安全鉴定。对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单项工程必须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程序包括现状调查分析,安全检测,复核计算,安全评价,最后形成安全鉴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4.6 加强宣传工作
运行管理单位要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宣传《水法》,《防洪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也可利用农村集会时间不定期地向沿河群众宣传,让他们参与保护渭河、保护水工程,共同建设安澜渭河、美丽渭河,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最终实现水旱灾害可控化,河湖环境优美化,工程运行良性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公共管理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