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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2014-04-06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慈善事业慈善公益

黄 闯

(南阳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这为我国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对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弥合乡村社会经济分化,引导农村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社会凝聚力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有着重要作用。不过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都是以城市为导向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是城市,农村成为我国社会慈善事业均衡化发展的一支短板。无论是社会公益慈善意识的生成和发展,公益慈善行为的践行还是慈善组织体系完善抑或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都存在着明显不足。

一、农村社会慈善事业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短板

1.农村社会公益慈善意识淡漠,缺乏普遍参与慈善的行为实践

慈善意识的生成和发展对于社会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没有相应的慈善意识就难以产生良好的慈善行为实践。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居民慈善意识总体上相对比较淡漠,影响了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农村社会慈善观念的淡漠与慈善意识的缺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源于当前农村社会的空心化,农村社会内部的无组织化状态,缺乏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农村社会对农民进行慈善意识和慈善实践的宣传、教育以及动员农民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二是与我国传统的慈善文化密切相关。传统慈善文化认为,慈善是有钱人的事,与普通民众无关,特别是对还处于社会底层的大量仍然没有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来说,慈善始终与农民保持一定的距离。农村居民更多的时候是作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救济对象,并没有把他们看作可以促进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三是市场经济观念的渗透影响了农民的慈善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渗透不断弱化了农村熟人社会的共同体意识,改变了传统社会中存在的互帮互助传统,一切自愿无偿互帮互助具有慈善特性的行为开始被有偿服务的市场观念所取代,市场化观念正不断引导着村民的日常行为逻辑。

2.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缺乏完善的农村社会慈善组织机构

慈善组织机构是社会慈善事业运行的载体,完善的慈善组织机构是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生发于农村,面向服务于农村居民的社会慈善组织。当前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已经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慈善组织机构,设立了村级慈善工作站、村级慈善基金。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截至2011 年底,基层慈善组织发展迅速,已广泛分布于乡镇、街道、村和企事业单位,构成了颇具生命力的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全国已建立了 3.4 万个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不过总体上我国社会慈善组织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率仍然较低,而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社会慈善组织机构数量更少,缺乏完善的农村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机构网络,无法激活农民的慈善意识,从而参与慈善实践。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慈善组织的发展不仅面临慈善组织数量上的总量不足,慈善组织机构的有效覆盖率低,而且还面临着慈善组织机构良莠不齐,质量不高,缺乏常态性慈善活动的开展,大部分的慈善组织机构处于沉睡状态。当然农村社会慈善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在于农村地区的公民社会发展缓慢,农村社会慈善意识不足,难以动员人员参与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而且在于地方政府缺乏对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正确的有效认知,缺少对农村社会慈善组织事业发展的持续推动和政策支持。

3.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着慈善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的困境

善款善物等有形资源和爱心服务等无形资源在内的各种慈善资源是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然而在转型时期,民众公益意识淡薄、慈善资源供给短缺,是遍及城乡、不容争辩的一个基本社会事实[2]。缺乏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就难以保障农村慈善组织的茁壮成长,无法满足农村社会底层群体的慈善需求。

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资源供给不足是有现实困境的,除了农村社会慈善意识不足和缺乏完善的慈善机构,没有有效的捐赠和服务渠道外,慈善资源供给不足的原因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源于城乡二元分割下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广大的农村社会居民由于经济收入水平有限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是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的能力不足,缺乏积极的慈善营销宣传。当前农村社会的慈善组织大多数都是由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的,成立时红红火火但是缺乏持续性的活动开展,缺乏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是农村社会公益慈善管理人才的缺乏,制度管理缺乏规范化,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有待提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村社会精英开始不断流入到城市,农村社会留下了大量的老弱病残群体,这就直接导致公益慈善领域缺乏有意愿而且有能力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根据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村社会慈善组织机构的负责人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由于他们缺乏相关的现代的慈善理念和慈善管理运作的专业知识,使得慈善事业发展始终难以走上常态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比如大多数慈善组织的资金募集主要集中春节期间的一日捐活动,缺乏常态化的资金募捐活动,而且也缺乏运用现代新媒体手段进行募捐的能力。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管理混乱等现实问题,最终导致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足,缺乏有效的慈善资源供给。

二、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

1.进一步弘扬农村社会公益慈善文化、持续践行慈善行为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是与人们的主观意识密切相关的,没有强烈的主观意愿不可能有积极主动的行动,因此发展慈善事业须先培养并弘扬现代慈善意识,不断践行慈善行为[3]。

一是弘扬农村社会慈善文化,需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慈善活动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唤醒村民沉睡的慈善意识。我国传统乡村社会虽然缺乏具有现代化的慈善组织机构,但并不缺乏公益慈善的传统和慈善实践。无论是传统乡村社会中农村居民的乐善好施,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行为以及家族成员内部的行善积德行为,还是现代社会中的捐资助学抑或城市中出现的大量农民工无偿献血的行为,都意味着农民有着良好的公益慈善传统。因此如何让农民在原有的慈善事业中焕发出现代的生命力,从临时性的非常态化的慈善行为向常态的规范化运作发展,就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的慈善意识,让他们认同公益慈善的理念。地方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机构要密切同农民之间的联系,持续不断地深入农村社会田间、地头宣传慈善的意识和慈善文化,引导农民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不断提高村民的慈善理念。

二是慈善文化的普及还需要纠正慈善发展中的认识误区。一方面慈善文化的普及需要改变一些村民认为做慈善只是“有钱人的事”与个人无关的理念误区。农村慈善事业的发展要走出富人慈善的理念,迈进人人慈善,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村民慈善行为的积极性,形成慈善文化的大众化,才能使得村庄呈现出“人人参与慈善,人人奉献爱心”的热烈氛围。另一方面,慈善事业发展从走出物质慈善的观念的误区,迈向慈善形式的多元化,促进物质慈善和服务慈善的共同发展。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不过农村居民却有着相对比较多的闲暇时间可以投入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服务中去。因此对于乡村慈善的理解应该更加多元化,无论是物质还是服务都是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正是有钱出钱无钱出力,捐献物质钱财是一种慈善而提供服务同样属于慈善的范畴。农村慈善事业的发展不能缺少物质资源,同样离不开人力资源,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农民身体力行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农村社会慈善事业中。

三是农村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通过学校教育的方式,引导农村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公益慈善意识。农村青少年是我国农村社会慈善事业未来发展的主要中坚力量,对于农村慈善事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学校教育的不断引导,让农村青少年意识到其本身应该具有的社会责任,从小就树立起正确的慈善观念为其未来践行慈善行为创造良好的心理基础,为未来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机构,提升慈善组织机构质量

完善的公益慈善组织机构是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进一步建立慈善组织机构网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机构质量,提升慈善组织发展的能力。但是由于传统计划体制在我国存在30多年,形成了强政府、弱社会的发展格局,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组织几乎没有存在的土壤,因此农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地方政府要积极的担负起应该具有的责任。

一是地方政府和上级慈善部门依靠行政力量推动慈善组织机构的建立。在农村居民公民意识不足和公民社会发展有限的现实情况下,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和上级慈善部门的行政推动。地方政府需要将村级慈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农村社会慈善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既可以采取由上级慈善部门帮扶的形式,在农村建立慈善工作站的方式,也可以重新成立一个慈善组织。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地方政府及上级的慈善组织都应该把慈善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的最基层,实现慈善组织网络的全覆盖。

二是完善农村公益慈善组织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农村公益慈善组织机构的建立只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第一步,慈善事业的发展还需要完善农村慈善事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关于税收减免和社会组织登记的政策,以一种更加宽容平等的态度支持农村慈善组织的发展,为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加强农村公益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提升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慈善组织作为从事慈善活动的专业组织,若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形象,就可以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其在农村社会募集资金的能力。当前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要严格慈善资金管理,全程公开、监控慈善资金的运作和去向,保证广大群众特别是捐款者的知情权,确保专款专用、落到实处。只有慈善资源全部用于当地的扶贫济困和公益事业,让村民感到好事做在眼前、看得见、摸得着才能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激发村民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四是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机构管理人才的培训,为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岗位培训、吸纳优秀人才等手段,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慈善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3.不断拓展农村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增强慈善资源满足农民慈善需求的能力

农村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是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但公益慈善资金的缺乏和不稳定限制了其慈善服务的内容和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慈善需求。当前农村社会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足,一方面在于农村居民社会慈善意识缺乏和慈善组织机构的管理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在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居民慈善意识生成发展和慈善行为的显现不仅仅是出于高尚的情怀,对慈善文化理念的认同,还需要有着一定的经济能力。实际上在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区域实践中,东部地区由于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从宏观上,农村公益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需要改变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结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

但是从微观上,农村社会慈善资源的有效供给需要重建农村社会内部的共同体意识,增强慈善组织内部慈善资源的供给能力,需要地方政府向农村公益慈善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增强慈善组织外部慈善资源的供给能力。

一是重建农村社会内部的共同体意识,增强慈善组织内部慈善资源的供给能力。当前农村社会正在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转变,农村社会的共同体意识不断消解,但是农村社会仍然是农村人,包括从农村走出去的城市人(农民工)的精神家园,他们与农村社会之间依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重构农村社会内部的共同体意识,构建农民的精神家园,可以增加农村社会内部凝聚力,增强对农村社会的认同感,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为农村社会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服务。

首先,积极鼓励留村农民的慈善行为。留村农民是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受益者,也是慈善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只有动员留村农民参与才能为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多人力、物力资源。

其次,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的捐款意愿。当前农村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面子竞争,对于已经走出去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村人,由于并没有彻底的脱离于农村社会的关系,因此可以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积极宣传慈善文化充分引导先富裕起来的农民为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做贡献。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河南邓州市构林镇张营村的慈善事业发展,就充分利用从农村走出去的富裕的人员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天然的联系,通过积极的引导,实施一日捐等行为在短短的几年范围内实现慈善资金的大幅度增加。当然对于农民的慈善行为一定要赋予其一定的仪式,给予其一定的社区认可,满足其在村庄社区内的价值和地位需求。很多研究发现,当人们的善心或慈善行为被受助对象或社会公众所关注时,他们会很享受这种关注所带来的满足感[4]。

再次,积极鼓励农村社区本土企业捐款,特别是对于村集体经济相对比较富裕的村庄以及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社区,要积极采取各种办法激活企业参与农村慈善事业的热情,增强其社会责任感,鼓励企业开拓巨大的农村市场,通过参与农村慈善事业,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地方政府向农村公益慈善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增强慈善组织外部慈善资源的供给能力。政府向公益慈善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形式,也为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不论是农村项目扶贫还是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发展都可以采取政府采购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的方式。实际上农村社会慈善组织是政府扶贫工作在贫困村、贫困户层面理想的代理机构,由政府向慈善组织购买村级扶贫服务,是将参与式扶贫落到实处,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最简便可行的方法,而且政府扶贫资金规模大且稳定,若能获得政府扶贫资金的支持,慈善组织也能得到快速发展[5]。当前农村社会慈善组织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其组织能力相对比较弱,不具有竞争优势,因此政府应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农村公益慈善组织更多的政策性倾斜,为农村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支持。

三、小结

发展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大众化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对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弥合乡村社会经济分化,引导农村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社会凝聚力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城市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相比,农村社会慈善事业仍然是我国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短板。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不仅面临着农民慈善意识淡漠,缺乏慈善行为实践,而且缺乏完善的慈善组织机构以及慈善资源供给能力不足等现实困境。但是我国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也有着良好的经济社会条件,随着城乡一体化国家战略的不断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慈善意识的不断觉醒,农村慈善组织机构的不断完善,以及地方政府鼓励与支持,农村公益慈善组织的资源供给能力将会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社会底层民众的慈善需求。对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出现的社会慈善行为实践,地方政府应该以一种更加宽容平等的态度去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发展,为我国农村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吴光明.村级慈善组织建设重在设计引导[N].中国社会报,2013-08-09.

[2]刘威.慈善资源动员与权力边界意识:国家的视角[J].东南学术,2010,(4).

[3]郑功成.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需要努力的方向[J].学海,2007,(3).

[4]郑风田,江金启.公共品社会动员机制——关于慈善捐赠的一个理论综述[J].浙江社会科学,2009,(10).

[5]朱俊立.政府向慈善组织购买村级扶贫服务研究[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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