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存在问题分析
2014-04-05刘元江曾玉勤黄雪群罗月红邓雪萍陈法才
刘元江,曾玉勤,黄雪群,罗月红,邓雪萍,陈法才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清远 511510)
药学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存在问题分析
刘元江,曾玉勤,黄雪群,罗月红,邓雪萍,陈法才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清远 5115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药学专业就业岗位进行分类,分析目前药学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存在的问题,旨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提供有益参考。
药学;职业分类;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以下简称《大典》)是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并于1999年正式颁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在职业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能满足市场和人才培养需要。药学是生命科学中比较特殊的学科,它具有社会福利性,与服务对象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又在经济领域中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特征。本文依据《大典》对药学专业就业岗位的分类,分析目前药学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存在的问题,旨在为《大典》修订提供有益参考。
1 药学职业分类
依据《大典》,药学职业分类见表1。由表1可知,药学职业岗位覆盖范围较广,除职业大类的第三、第七、第八大类外,其他大类均有分布(共8大类)。药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高校或中职学校、药物研究院(或研究所)、医院药学部门、制药企业、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中药材种植企业、食品药品检验所等。
表1 药学职业分类的划分
2 药学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存在的问题
2.1 职业分类未体现药学专业的特殊性
《大典》的职业分类未体现药学专业的特殊性。例如,医药代表只能纳为《大典》职业细类中的营销师,属于全国统考职业。但显然,销售药品需要专业知识,普通商品销售与药品销售间存在很大差异。业内达成的共识认为,一个合格的医药代表至少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掌握医学和药学基础知识及相关新药知识;二是要深刻理解和遵守药品推广行为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再如,药学研究人员只能纳为职业细类中的医学研究人员,而QA专员、学术经理(或产品经理)、临床监察员(或临床专员)按照《大典》的分类方法,无法纳入任何职业。
2.2 药学职业分类未及时更新
现行的《大典》于1999年颁布,将我国社会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1 838个细类。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例如企业质量受权人、临床药师等近年来出现的新职业,并不在《大典》药学职业分类中。2011年,广东省作为全国试点省率先启动了质量受权人制度,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资格技术和工作经验,经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关键人员。2011年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中药炮制技术是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等生产的核心技术,药品质量的好坏、疗效的高低,关键在炮制。目前中药材真伪鉴别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常用中药出现了伪品、混淆品或掺伪品,使药材质量大打折扣。因此,中药炮制、中药鉴定对中药质量影响较大。但高水平中药鉴别人才并不多,近年来社会对中药炮制师、中药鉴定师的需求增加,但《大典》里尚未有上述职业。
2.3 药学职业标准缺乏
国家陆续颁布的职业标准有5个分册,其中,药学职业标准颁布及修订时间见表2。由表2可知,仅有7个药学职业颁布了职业标准,其他职业标准缺乏,直接导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途径不明确。
表2 药学职业标准颁布及修订时间
2.4 药学职业分类未与国际接轨
医药代表资格认证制度早就存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日本、菲律宾、印尼、新加坡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虽然名称不完全一样,但它们都是医药代表资格认证相关制度,有的历史较长,认证体系较完善[2]。2006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率先在会员公司实施医药代表资格内部认证项目。在我国《大典》里,目前还没有医药代表这种职业。
药学咨询师源自美国[3],经发展,目前在国外已遍布医院药房、社会药房、社区医院、康复中心等机构。药学咨询师为患者提供药品相关信息,以患者为中心建立用药管理系统,实现个性化的用药、健康状况评估。2007年,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联合设立药学咨询师考评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学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评鉴定工作。而在我国《大典》里,同样没有药学咨询师这种职业。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EB/OL].http://ms.nvq. net.cn,2014-02-10.
[2]张旭.医药代表资格认证的价值[N].中国医药报,2009-10-09.
[3]石翔.提供个性化药学服务,药学咨询师应运而生[EB/OL].http:// health.sohu.com/20070604/n250384286.shtml,2007-06-04.
G420
A
1671-1246(2014)23-0007-02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课题“广东生物制药发展现状以产业转型升级时期对高职人才职业能力需求调查与分析”(GDGZ12 Y008);广东省高职教育食品药品类专业教指委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青年项目(2013syq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