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教育和整顿
——新中国成立前后整顿地下党组织工作述论
2014-04-04赵亮
赵 亮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北京 100048)
本文的地下党组织及成员,特指在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前后,在原国统区存在的以中国共产党的名义进行秘密活动的组织及其成员,其时主要分布在北平(京)、天津和上海等大中城市。此外亦有少量地下党组织分布在南方的一些农村地区,或称作原游击区党组织。伴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原国统区的大规模进军,以军队干部和随军南下的外来干部为主体,组成了新解放区的各级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对当地原有地下党组织进行了思想和组织的整顿工作。
一、整顿地下党组织任务的提出
应当指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原国统区(城市)的过程中,当地地下党组织在迎接、配合解放军进城和接管城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为配合解放军进占和接管天津,天津原地下党组织就做了如下重要工作:
在解放军进占天津前,地下党组织一方面对天津主要工厂、机关和学校的设备、物资、负责人员出身历史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取得材料或以绘图说明,交给负责接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另一方面,根据地下党员所在不同单位,分别部署具体任务。如对集中在公营企业和较大私营工厂中的地下党员,确定由其组织秘密护厂委员会,保护物资,团结群众,监视反革命分子活动;对在学校工作的地下党员,则令其组织护校委员会,保护图书仪器,团结师生群众;对在银行、市政、报社、各公益事业文化机关工作的地下党员,则严令其做好保护其所在单位的档案、文件、表册、物资的专门工作等等。在解放军开始解放天津时,一方面,针对各工厂、机关和学校的敌伪上层分子,大胆进行争取工作,结合当下形势,引导其看清出路、立功赎罪。另一方面,当国民党守城部队停止抵抗后,则立刻派出地下党员所组成的纠察队,到各工厂、机关等处,亮明身份,即令该单位负责人接受保护单位财产和维持秩序的任务,违者予以控制。在解放军开始进城后,则根据事先掌握情况,建议进城部队对原天津不可靠的上层分子提高警惕,轻易不要与其见面,以防其招摇撞骗、借势吓唬,或客观上抬高其身价,以免引起一般群众的误会,影响党群关系①。
在当时,对于各地地下党组织所作工作,其上级领导机关是肯定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后者对地下党的思想和组织状况完全放心。事实上,解放军进占原国统区后,中国共产党在当地建立起来的领导机关中,负责干部基本上都是外来干部和军队干部,而不是地下党员。如1949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对待武汉地下党问题给谭政等电报就明确指出,武汉解放后建立起来的中共武汉市委,不能由武汉地下党负责,而只吸收其党员参加进来做一般工作②。
上述情况的存在,反映出负责新区工作的党的上级领导机关,因初入新区,鉴于新区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因而普遍对于当地原有中共党组织的思想和组织的不纯状况作出了比较严重的估计。
一方面,鉴于新区解放前险恶的政治环境,当地地下党组织与上级党委的联系困难,对于中共中央提出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多有学习和贯彻不到位之处,加之长期处于国统区各种反动和腐朽思想作风的包围之中,因此上级机关认为地下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比较低。例如上文引述的华中局给谭政等电报中就说:武汉地下党长期坚持斗争,此种精神应得到党的大力赞扬。但亦应看到,因其长期隐蔽,得到党的教育甚少,因此其在思想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缺点,也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有清醒认识②。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即认为地下党在组织方面普遍存在着严重的不纯状况。
首先,应当看到,新中国成立前后存在于新区的原中共地下党组织,多是在解放战争期间才恢复和发展起来的。如在华东,有资料显示,长江以南的地下党组织和游击区党组织,在解放战争爆发以前多已遭受严重破坏,其中很多成员在解放战争爆发前已撤至苏北或山东等中国共产党控制地区。待到解放战争爆发、特别是“三大战役”进行过后,随着全国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这些国统区原有的地下党组织又得以恢复,其组织规模继而开始急剧扩张。于此过程中,很多地方发展地下党员的工作,出现了审查不严的问题,导致许多投机分子趁机入党,严重的甚至使得敌特分子趁乱混入党内。
如在华东,鉴于其时的长江以南地区,城市密集,又为原国民党政府长久经营,故而当地原有地下党组织的成员状况,最为华东地区党的领导机关所警惕。经过调查,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对华东地区、特别是江南地区原有地下党组织的不纯状况,作出了极为严重的估计。对此,正如1950年7月11日,时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就华东地区党的组织状况,在华东局扩大会议上发言时所指出的:近三、四年来,华东、特别是江南一些地区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发展太快又审查欠严,不仅使得大批不合乎党员条件的人加入党内,还导致“少数品质不纯的投机分子、敌特分子混进了党内。特别是南京、福建两地,在淮海战役前后发展了一批极不纯的新党员,甚至将一批军统、中统、敌特等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了”③。
华北本为老解放区比较集中的地区,但进入解放战争后期,解放军每新解放一处,只要当地有地下党组织,中共中央华北局都指示当地的上级党组织必须以极其审慎的态度对待之。如1948年12月9日,华北局就如何对待张垣地下党问题给中共北岳区党委的电报:凡主观认为地下党有问题而将其一脚踢开的思想和做法,均是错误的。但是,但凡认为地下党成员中“会毫无问题,不至于有国民党、三青团特务分子等混入,因而麻痹起来,对他们的工作采取腐朽的自由主义态度而听之信之,以致初期群众组织等为国特混入,同样是错误的”④。
其次,在解放军进入原国统区前,当地以中国共产党的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中,许多只是党的一些外围组织。新区获得解放后,这些组织也被错误地算作了地下党组织。如据当时的调查,苏南地区获得解放后,就发现某地43名党员中,有21名原系“新四军小组”而被错误地编入了党的组织③。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下党组织的负责干部,由于资料掌握不全,甚或出于各种私利,在与新区新建立起来的党的领导机关交接组织关系时,将许多非党员报成党员。如华东有一位地下党员,即曾介绍90余人接上党的组织关系,后经整顿当地原有地下党组织时他才承认,其中有40余人并不是党员。此外,华东地区还发现有些地下党组织的负责人,在全国革命即将取得胜利的情况下,突击发展其亲戚朋友入党③。又如在中南,也有一些类似情况的存在。如其时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经过调查就发现,解放军解放中南各省的过程中,负责接管工作的干部中多有与当地地下党组织交接手续不严密问题,此外还有些地下党员干部“为了贪功而将地下群众组织报为党的组织,致使党群组织混淆不清,这样就更把党的组织情况复杂化了”⑤。
第三,面对中国共产党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胜利形势,在原国统区,历史上大批因各种原因脱党、向国民党政府靠拢甚至叛党分子,又纷纷要求恢复其党籍,其中有很多在新区解放前,趁着地下党组织规模急剧扩张、审查和接收手续混乱的机会,突击恢复了党籍。此种情况在曾经有过大量的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和军事活动、而后又被原国民党政府镇压下去的中南各省尤其普遍存在着。
如在湖北,根据中南局组织部的一份报告,解放战争爆发后,解放军某师在一次突围行动中,有大批人员就地复员或掉队、落伍,其中“除少数隐蔽保存了气节外,绝大多数都自首或叛变了”。待到湖北解放前后,上述动摇和叛变人员中,有很多又重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大部分在区乡级机关工作。其表现,“除少数立场坚定或已认识错误决心改正积极工作者外,大多数是立场模糊,包庇地富(因他们复员或掉队后很多受过地富庇护之恩)”,“最坏的甚至勾结土匪压制群众,胡作非为,破坏政策”。报告强调:上述分子,“已成为在群众中贯彻党的政策的严重障碍,是湖北党的建设中所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⑥。
又如在江西,根据中南局组织部的又一份报告,该省解放前有一个地下党组织,称作“南昌城工部”系统,有中共地下党员总计1000人。经查,该组织负责人在抗战时期曾经被捕叛变,其上级党组织未将其叛变情节搞清楚,即又于1947年将其派到“南昌城工部”主持工作。其后,“南昌城工部”的上级党组织“闽浙赣城工部”的主要负责人又曾全部叛变过。江西还有一个所谓地下党组织,有所谓中共地下党员70余人⑤。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在新区解放前,甚至还有些脱党、叛党分子,出于种种原因,自发起来组党。这些所谓的党组织,在新区解放初期,由于交接手续的混乱,一度也被当作了地下党组织。
如有一个所谓的地下党组织,在当地解放前后,已发展了70余名所谓党员。经查,其负责人在历史上曾4次被捕,其主持的这个所谓地下党组织,为其自发组织的。还有一个所谓地下党组织,经查,其首领傅某原系国民党军某师政治指导员,后被解放军俘虏后,被送往老区某地受训途中装病逃脱,接受国民党特务机关的训练后,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潜伏下来,自封“书记”,建立组织⑤。
总之,正是基于上述两方面情况,负责新区工作的各地党的领导机关,一致得出了原国统区地下党组织普遍存在思想混乱、尤其是组织不纯问题的结论,并继而提出了整顿原有地下党组织的任务。
二、整顿地下党组织的工作内容
在当时,各地整顿地下党的工作,大致可分为思想整顿与组织清理两方面内容。
所谓思想整顿,即组织原地下党组织成员进行思想学习和政治训练,一方面肯定其过去坚持革命斗争的成绩,另一方面则着重教育其认识到整顿地下党的必要性,为进行相关的组织清理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应当说,进入解放战争后期,各地地下党组织都十分活跃,但等到该地解放后,原有地下党员不仅多未在新建的党的领导机关中负责一定工作,且还要普遍接受政治审查和组织整顿,很多地下党员为此想不通。因此,做好对其思想整顿、特别是思想动员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如为顺利开展对南京地下党的组织整理工作,1949年9月17日,邓小平在南京市党支部书记及排以上干部党员大会上就作动员说:南京的会师工作做得不好,主要责任应由外来的同志负责。但南京地下党组织中亦有若干或个别同志,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妥当和错误之处。如有南京工委某同志,轻视解放军在解放南京时所起的作用,夸大南京地下党的作用。这是不合乎事实的,不能将南京2000多名地下党员的功绩放在几百万解放大军之上。还有某位地下党员,直到现在还在宣扬马克思和耶稣的道理是一样的。对这些党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共中央华东局承认南京地下党在过去取得的成绩,“但是,南京地下党也一定要承认南京党的大发展是在淮海战役之后,其时蒋介石要倒台已成定局,入党的份子动机不一、成分复杂,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南京党就不能成为一个结实的党,有战斗力的党”。为此,必须对南京地下党的组织进行整理,“要精细、要稳步,特别要从加强教育着手”⑦。
按照中共中央华东局相关指示要求及邓小平上述讲话精神,中共南京市委决定对南京原有地下党组织进行全面的组织整顿,并为着做好这项工作,组织全体地下党员进行系统的思想学习,学习文件包括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及邓小平所作《论“忠诚与老实”》的报告等。南京市委要求:“老干部要帮助新干部”,“学习上不要教条主义”,“要与自己斗争历史组织观念相结合,与自己的非无产阶级意识很好的对照”。须认识到,“思想弄通了,会师问题才可以解决,会师不好是因为思想问题未统一,对问题的认识不一致,只有思想高度的统一,才能使行动与工作统一”⑧。
此外,1949年9月27日,中共南京市委还专门发出指示说:为做好对南京原有地下党组织的组织整理工作,市委定于次月15日召开本市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为做好召开此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现时各单位党组织即要按照市委指定学习教材,有计划地进行普遍与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均能“认真掌握与适当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做好组织整顿工作的思想准备⑨。
至于组织整顿工作,则主要包括审查清理与公开党组织两方面内容。
关于审查清理工作,虽有群众一定程度的参与(如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情报等),但主要还是由党内组成专门机构来进行。鉴于新区解放不久,镇压反革命斗争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审查清理工作进行得十分严格、审慎,与大张旗鼓进行的思想整顿工作形成鲜明对比。
如在华中(中南),1949年9月9日,中共中央华中(中南)局即发出通知,指出各地原有地下党组织和游击区党组织存在严重不纯现象,“不仅混进了各种投机分子和大批的变节分子及掉队者与逃亡分子,甚至还有些异己分子和敌特人员”。华中解放后,这些人员已散布于城乡广大基层组织,潜在的危险很大。为此,通知要求对原地下党和游击区党组织成员进行系统、全面的政治审查和组织清理:其一,对业已发现的各类坏分子,即应坚决清洗之,除罪大恶极者外,一般不交群众直接处理。其二,对所有变节分子,应即开始考察其变节经过及情节轻重程度,而后分别做相应处理。考察期间其党籍一律不得恢复。对问题比较严重者应暂停其工作,交由各地委集中审查。其三,对一切历史不清人员,如行军过程中掉队的,部队转移时开小差的,因种种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丢失组织关系的等等,即应进行组织清理,查清其历史,弄清其面目。凡在现时工作中表现良好,且暂未发现有任何历史问题的,均可采取在职审查办法,其余一律暂停其工作集中审查⑩。
中南地区审查清理地下党和原游击区党组织的工作,综合各地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整理办法大致有以下几种:其一,召集原地下党组织负责干部进行训练,从训练中大体了解各系统历史、特点,初步鉴别党员的真伪,并区分党群。其二,由各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与原地下党负责人配合进行整理工作,首先划清敌我界限,清洗掉敌特分子及以党名义进行破坏活动的敌特组织;继而区别党群界限,划出以党名义活动的群众组织,对其中特别优秀者可个别吸收入党;而后对党员进行一般性审查。其三,由各县、区委建立整党委员会,吸收地下党原负责干部参加,由县委组织部将原地下党材料统一登记后转给区委的整党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再多方收集党员材料,了解党员在解放前后的工作表现,由区整委会分别作出相应处理意见,交县委组织部批准⑤。
在当时,原地下党组织和成员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活跃,同时又是情况比较复杂的地区,主要是中南地区和华东(山东、苏北除外)地区。同中南地区一样,华东地区亦进行了如上述的审查清理工作。应当指出,此项审查清理工作,主要是对党员政治身份的审查,并于此基础上将敌特分子、历史上变节分子清理出去,同时亦将非党群众组织划出去。换言之,上述审查清理工作,还只是对地下党的初步整顿,于此基础上展开的公开党组织的工作,在更大程度上与更大规模上鼓励群众参与,将原各地下党支部的组织与人员状况公开,极其注意参照群众意见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状况做出审查意见,对党员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这是对地下党的进一步整顿。
相比中南、华东(山东、苏北除外)等新解放区,华北等全国其他地区,或因本是老解放区比较集中的地区,或因虽是新区但历史上地下党建党工作和其他活动开展不多,因而政治审查任务相对来说要轻松许多,较早开始了公开党支部的工作。如北平(即北京)在1949年6月底、7月初,即进行了公开党组织的工作,“使地下党员学会公开进行工作和民主的作风”,“以改善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取得了良好效果[1]。
而中南等地的公开党组织的工作,则是到1950年才逐步展开。到这个时候,针对当地原有地下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绩,政治问题比较严重、突出的各类分子已被清理出去并作相应处理,过去以党名义活动的群众组织也基本上都被划出党外。在此情况下,公开党组织的工作,实际上就成为对原地下党组织进行更为深入的整顿工作的有效手段。
如在中南,195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严肃处理原地下党及游击区党的指示》就说:现时开始,各地整顿地下党的工作必须要与公开党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进行,“过去党一直未在群众面前公开,一经公开,则这种联系(即党群联系,引者)程度如何,即更易发现,更能考验出党过去的工作和党员的表现。所以,在整顿党的组织时,必须广泛的征求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开党”。须认识到,“任何脱离实际运动,关门整党,孤立的从组织上审查,都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的”。
又如在华东,195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扩大会议也强调:“经验证明:公开党是整顿党与审查党员的最好方法之一,亦是教育党员与提高党员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关于今后整理与审查党员的工作,除结合当前的中心任务与全党的整风学习运动之外,在尚未公开党的地区应认真地运用公开党的方法来进行整顿党的组织与审查党员。”③
总体来看,全国各新区(主要是中南地区和华东除山东、苏北以外地区)整顿地下党组织的工作,一直持续到1951年。但是,并不能说此项工作是在1951年就已完全结束。这是因为:一方面,还有个别新区因社会秩序稳定较晚等原因,当地党委直到1951年才腾出手来整顿地下党或原游击区党,如中共云南省委即在1951年5月才作出关于初步整顿党组织的决定。根据决定,此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教育、审查和整顿原地方干部[2]。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上述整顿地下党工作,还只是局部性的(仅限新区)、非全党范围内的(针对的是原地下党组织)的整党。在随后的1951-1954年整党运动中,1952年的清理“内层”工作中,及其后多次全国、全党范围内的重大政治运动或审干工作中,很多过去的地下党员,仍旧多次接受思想、组织上的整顿。从此意义上说,仅可以说整顿地下党作为地方党委的一项专门工作,是在1951年基本结束。
三、整顿地下党组织的历史意义及影响
对原国统区地下党组织进行思想和组织的整顿,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巩固新区政权目的而采取的重要举措。通过整顿地下党组织,一方面,许多在新区解放前夕以中国共产党名义活动和急剧扩张规模的群众组织被划分出去;另一方面,许多在新区解放前夕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思想作风恶劣分子,被清理出党的队伍。由此,中国共产党即向新区群众充分彰显了本党严格建党、努力保持自身组织先进性的坚决态度,这有利于树立继而不断强化新区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正确认识,有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在新区群众中的威信。
此外,通过此次整顿地下党,中国共产党也进一步积累起如何进行整党工作的经验。例如,此次整顿地下党的过程中,各地党委均强调了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要求为顺利开展组织整顿,必须首先进行思想整顿,在组织整顿工作开展过程中,也要注意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这一做法在1951-1954年全党范围内的整党运动中继续运用。
不过,此次整顿地下党工作中亦反映出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应当指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原国统区进军,与新区当地地下党(本地干部)会师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产生了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间的矛盾。一方面,少数外来干部认为地下党长期以来接受党的教育较少,系统多头,思想混乱,因此对地下党员缺乏必要的信任,甚至无原则地怀疑,由此造成双方的隔阂。如天津在解放过程中,一些地下党员按照组织安排看护仓库,接管干部来了之后却怀疑地说:“你们别是冒充啊?”还有负责接管某大企业的外来干部,轻信某人反映,即认为该企业的地下党组织负责人是内奸,事实证明不是①。另一方面,也有个别地下党员,片面夸大地下党在当地解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对军队干部和随军外来干部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南京解放后,有位地下党员就说:“解放南京是靠地下党的英勇牺牲和解放军的配合”⑧。上述矛盾的存在,加之新区解放后,当地新建的党的领导机关中,负责干部多为外来(军队)干部,这就进一步激化了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间的矛盾。如就有某地下党员干部抱怨说:“我们讲一句不如穿军衣的说一句”。还有人对南京市委的组成表示不满,“我们就没有可以当市书(即市委书记,引者)的吗?”“为什么我们只有两人参加?其余都是解放区来的干部”等等⑧。对于这种矛盾的产生和发展,1949年9月20日,当时中共南京市委的一份报告中有形象的描述:“地下党同志对解放军同志态度变化很大”,南京“解放前也准备热烈欢迎,解放开始时情绪也很高,后来越变越坏;起初是冷淡,后来有些人简直有厌恶的态度”,“相当普遍的地下党同志把解放军同志个别的问题,小的问题,个人的问题扩大了”,“造成一种空气,好像解放军来的要不得”⑧。
上述问题在整顿地下党的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甚至还使少数本地干部更为抱怨说,整党是只整本地干部,不整外来干部。换言之,一些地下党员在整顿地下党工作中所持的消极甚至抵触态度,是整顿地下党工作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因此,一方面,各地党委反复强调,要顺利进行对地下党的政治审查和组织清理工作,必须加强对其思想教育;另一方面,亦强调要将整顿工作与公开党支部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以期借助群众力量来推进对地下党思想与组织的整顿。
此外还应看到的是,正是新区党委对当地原有地下党和游击区党组织的不纯状况普遍作出严重估计(特别是认为新区党组织中混入了许多敌特分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加之有鉴于新区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情况,最终促使中共中央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整个新解放区的建党情况作出了十分严重的估计。更为重要的是,新区整顿地下党工作本就进展缓慢,而在整顿过程中,却又不断有本地干部队伍不纯状况的新情况反映出来。如195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向中共中央中南局的一份报告中就说:最近与广东各地书记共同研究广东县级以上干部情况,发现其中有122人存在历史关节不清、立场不稳问题或是在政治上有嫌疑。凡此种种,都使得中共中央并不认为新区地下党组织的不纯问题可以通过一次整顿工作就告完成,而必将会使针对原地下党组织成员的思想教育、政治审查和组织鉴定工作,会在以后的历史中再次、甚至再多次进行。
注释:
① 《天津市地下党配合迎接解放军进城几点主要经验》,《建设》第33期.
② 《华中局关于对待武汉地下党问题复谭陶萧陈唐电》(1949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
③ 《关于目前华东党的组织状况及今后建党问题》,《斗争》第46期。
④ 《华北局关于如何对待张垣地下党的指示》,《建设》第4期。
⑤ 《中南局组织部关于整理湘赣粤桂诸省地下党及游击区党的情况报告》(195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
⑥ 《中南局组织部关于半年来的主要工作向中央组织部及中南局的综合报告》(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
⑦《论“忠诚与老实”》(1949年9月17日),《南京通讯》第4期。
⑧ 《加强党的教育与整理组织问题报告》(1949年9月20日),《南京通讯》第4期。
⑨ 《南京市委关于召开第一次党代表会议准备工作的指示》(1949年9月27日),《南京通讯》第4期。
⑩ 《华中局组织部关于当前华中区组织工作任务的通知》(1949年9月9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
参考文献:
[1] 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年12月-1949年)[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683-685.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34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