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发放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2014-04-04杨茂君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4年2期
遂宁市安居区金鑫柠檬专业合作社于2011年在玉丰镇流转土地用于建设柠檬生产基地,目前已在黄林沟村、陈坝村建立柠檬核心示范园166.67 hm2,带动周边村组种植柠檬266.67 hm2。在得知遂宁市和安居区出台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之后,合作社立即向安居区农业局提出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办证申请,安居区农业局办理了全区第一本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随后,金鑫柠檬专业合作社用区农业局颁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融兴村镇银行成功办理了50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合作社负责人谢志亮说,这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成为合作社进行扩大柠檬生产及进行深加工的启动资金。
据了解,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通过合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业主。申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二是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三是取得发包方和原土地承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四是所经营土地未改变农业用途。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安居区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颁发首本土地经营权证并成功办理首单抵押贷款,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提供了借鉴模式,这是遂宁市农村改革的又一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