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强化农机支持力度
2014-04-04刁维良,罗丹
近日,泸县出台了《泸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泸县推进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为:到2016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62万kW,新建改造提灌站90处、新建农村机耕便民道1 400 km,建成规模化、规范化农机专合组织15个。成片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建成2个“万亩机械化示范片”和2个“万亩机电灌溉示范区”,创建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面完成四川省农机化示范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总体进入农机化发展的中级阶段。
具体措施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新增的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加大向农业机械化倾斜;建立农机作业补贴激励机制,对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特别是机插秧和机收作业)予以补贴;在中央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贴,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泸县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购置地方补贴制度;加大农机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机化推进示范区域农村机耕便民道和提灌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机专合组织和农机大户补助制度,县、镇财政每年投入专项扶持资金对农机专合组织和农机大户场库棚建设等给予扶持;建立农机教育培训补助制度,在“阳光培训工程”基础上,扩大范围,县、镇财政每年帮助解决培训资金;建立农机示范基地、示范园区资金配套制度,对在中央、省立项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装备、安全检验、安全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此外,《意见》对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加大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等做了详细规定。
此《意见》的出台,为泸县农机化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特别是县级资金支持,将为泸县农机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