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纪服务体系:技术转化中一块亟需加厚的薄板
2014-04-04徐志平上海大学
牛 刚 徐志平 上海大学
技术经纪是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资源,为技术供方和技术需方的技术转移提供沟通、联系,促进技术交易的系统性服务活动。技术经纪具有专业性强、难度高、人力资源需求紧迫和高附加值服务的特点,使其成为现代高端服务业和现代高价值服务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独立社会化分工。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技术经纪是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产学研合作工作的纽带和桥梁。
本文中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是指由一系列公共机构(政府部门、高校、隶属公共机构部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和私营机构(主要是技术经纪机构)组成的系统或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是为了技术扩散、知识服务,是为了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造。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包括主体、环境系统和资源系统。
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具有整合性和灵活性,并以制度性框架为前提,一个地区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是反映该地区的技术贸易服务能力的重要方面,并间接反映其对城市或区域转型发展的贡献能级。
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主要通过政策、立法、组织、资金等手段,积极推动本国技术经纪事业的发展。在国内,上海市作为我国技术经济服务体系建立的先驱城市,对全国城市的技术经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美国: 公共技术经纪机构内涵宽泛,渗透技术市场各个角落
美国的技术经纪的内涵宽泛,其技术经纪机构系指技术转让代理部门,它们为发明者和潜在的使用者牵线搭桥,协助双方改进技术,把技术推向实际应用,帮助消除影响技术进入市场的经济、法律、体制和管理上的壁垒。美国《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明确规定,技术转让是每一个联邦实验室及其每一位雇员的责任,提出对取得发明创造的人员和技术转让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美国的公共技术经纪机构包括1家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1家联邦实验室技术转让联合体(FLC)、6个区域技术转让中心(RTTCs)、7家制造技术中心(MTCs)、数百家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ORTAs)、散布各地的小企业发展中心(SBDCs)、数百家技术应用中心、合同研究机构(CROs)、公司许可部门(CLDs)、咨询工程师机构(CETs)、信息经纪机构(IBRs)、企业孵化器和科学园(BITs)以及其他机构(OTHs)等。技术经纪人主要包括技术入门代理人、专职的区域协调员、技术服务志愿者等身份。各种公共技术经纪机构使用联邦资助或企业资助的经费开展技术经纪服务。
欧盟:不如美国内涵宽泛,但更规范
欧盟约有330多家机构从事技术经纪活动,包括十几类,英、法、德和意大利这4个国家的技术经纪机构占欧盟技术经纪机构总数的70%以上。荷兰、比利时、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各有20家以下。丹麦有6家,卢森堡有3家。这些技术经纪机构提供的服务通常包括发明评估、技术需要评估以及市场调查和起草商业计划等。公司主要采取咨询费的方式收费,较少等到项目成功后再收取“成效费用”。除了英、法和爱尔兰,其他很多欧洲国家的大学参与技术经纪活动仍然有限。
瑞典: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站
瑞典是在欧洲具有重视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传统,它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瑞典采取政府强化支持,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科技中介组织以中小企业为服务重点;拥有健全的风险投资市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向创新活动的中上游转移,直接参与到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动过程中。
日本:以法律为支撑,辅以资金资助和风险保障
日本的技术经纪机构的运营必须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开展活动,因此日本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支持大学成立技术转让组织,规定大学技术转让组织可以无偿使用国立大学设施,并允许大学教师可做技术转让工作,可以到企业兼职,也可以入股和投资。
上海:将迎来春天前夜的彷徨
2005年,上海市官方注册执业资质的技术经纪机构仅有10家,累计拥有注册执业技术经纪人70余人,2005年累计推动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金额5000多万元,执业技术经纪人当年人均实现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金额71.43万元。2010年上海市官方注册执业资质的技术经纪机构30家,共计拥有注册执业技术经纪人410人,2010年累计推动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金额1.5亿余元,执业技术经纪人当年人均实现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金额36.59万元。截至2011年6月统计结果,上海规模最大的技术经纪公司为上海高校技术经纪有限公司,公司已拥有注册执业技术经纪人231人。
通过以上调查结果初步分析:上海执业技术经纪人在2010年比在2005推动技术成果交易的合同金额增加了200%,但2010年比2005年的人均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金额却降低48.78%。上海执业技术经纪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开始显现,部分执业技术经纪人的从业信心将经受考验,技术经纪行业的发展将迎来春天前夜的彷徨时期,但政策出台的窗口打开的时机基本成熟。
我国在技术经纪服务能力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技术经纪制度不够健全,导致技术经纪人从业动力不足。在现阶段技术经纪活动中,由于缺少制度保障,业务渠道不畅通,提供技术经纪获益的经济来源不稳定,导致技术经纪人的社会地位和对技术转化的促进作用并没有获得普遍认可。与其它行业的经纪人横向比较,技术经纪人的业务比较清淡,收入微薄,且大多数处于兼职工作状态,现有的技术经纪制度还不能完全清楚地界定其技术经纪行为,往往使很多技术经纪人对本身所从事的技术经纪活动心存疑虑,无法充分发挥其技术经纪服务能力。
技术经纪人的执业能力不足,知识结构不完整。目前,实际上执业技术经纪人兼职的多,专职的少,真正以技术经纪为主业的更少,人力资源明显不足。目前技术市场上的技术经纪活动,以简单中介为多,人力资源质量不平衡,且很不稳定,技术经纪人活动的空间比较狭窄,有的技术经纪人长期从事单一业务,大多不能跟踪技术贸易全程。技术经纪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目前大多数的技术经纪人还主要是专业科技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出身,他们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金融、法律、财经、管理、商品流通等专业知识较少。
技术经纪行业发展处于较低水平,技术服务能力不足。国内技术经纪人多数为“半路出家”,从事技术经纪业务的经历和经验不足,对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所知或研究均少,导致目前的国内技术经纪业务的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远未达到内涵建设阶段。技术经纪虽然在国内发展较早,但依然是先天不足,无法满足服务城市转型发展的需要,也很难提供高附加值现代服务。
技术经纪行业竞争状态混乱无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存在大量的没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涉足技术经纪行业之中,同时出现了技术经纪与咨询、投资、其他服务业务混合的倾向,很多的咨询公司或服务公司也开展技术经纪服务,形成技术经纪遍地开花,产生混乱博弈状态,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关于完善技术经纪制度建设的一些建议
⒈尽快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纪制度,支撑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技术经纪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以立法来保障和促进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技术市场的技术经纪行为,以行政手段对技术经纪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制度安排实现技术经纪服务体系的资源优化配置,构建双轨制的技术经纪制度体系,形成良好的技术经纪环境系统,引导、激励和支撑技术经纪执业人员积极参与技术贸易,规范本市的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并按照制度体系推动行业自律,提高技术经纪人的执业能力和服务于区域技术转移的水平。
⒉加强执业技术经纪人才培养,构建技术经纪服务的人才体系
根据技术经纪人才现状,政府急需创新人力资源机制,加强市场准入机制,建设技术经纪专家库和技术经纪人力资源库。政府、行业协会应注重技术经纪人的工作延展培训,培养出更多的具有科学工程、经济、法律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并为技术经纪人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遇。
⒊发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支撑技术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发挥公共性服务平台的综合支持和协调作用,在技术贸易的宏观面上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并通过政府公共性平台、社会行业协会专业性平台和社会广泛的商务交易平台来强化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信息服务、网络交易功能,丰富技术经纪资源系统,优化技术经纪环境系统,支撑技术经纪持续健康发展。
⒋规范技术经纪活动行为,使技术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建议政府在开放的技术市场制度之下,加强对技术市场中的技术经纪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设立与技术经纪事业推广部门完全分立的技术经纪监管部门,对技术市场的不良潜规则进行规制和约束,营造良好的技术经纪环境。
⒌加强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更有效的运行模式
建议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全面开展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研究工作,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探索我国技术经纪行业的发展规律,为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