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告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01田胤纯
田胤纯
医疗告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田胤纯
医疗告知;医患关系;问题;对策
医疗告知是医方对患方就诊断、治疗、检查、风险、预后、费用、并发症等进行的口头或书面的说明。高质量的医疗告知有助于医患双方增进了解、促进合作,有助于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患者的康复,而不足的告知会导致患方误会甚至引发医患纠纷[1]。本文就当前医疗告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存在的问题
1.1 不告知或者告知遗漏重点 部分医师认为医生的主要工作是看病,只要病治好了,告知与否不重要。因此他们缺乏主动告知的意识,不向患方说明疾病的诊断、各种治疗方案的利弊、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意外、治疗需要的费用[2]。有的医生在不做解释说明的情况下,直接让患方在医患告知记录单上签字,少数医生甚至让患者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整理病历时再补上告知内容。也有些医生在告知时遗漏了重点,如仅仅告知治疗方案,却遗漏了告知该方案的缺点和并发症、其他备选方案等。
1.2 告知对象选择错误 医生在进行告知时应首选患者本人进行告知,若患者无能力接受告知或者直接告知会导致不良后果时,则应该选择近亲属告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医生却和无授权同意书的患者朋友、同事、远系亲属告知,导致发生纠纷后告知无法律效力。
1.3 未进行书面告知 很多医师仅仅进行口头告知,导致发生纠纷时举证不能。
1.4 告知内容格式化,忽略了个体差异 现在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采用电子化办公,因此,在就同一种疾病、同一种操作或手术告知时千篇一律,忽略了病人之间的个体差异[3]。
1.5 重要告知未取得患方书面意见 部分医师进行书面告知时仅仅让患方签字,而没有让患方书面表达是否同意、理解告知内容。导致在纠纷发生后,患方称他们签字仅仅表明医方进行了告知,却不能表明患方认同医方的告知内容,甚至有患方称他们不懂医、不识字,医生让签字就签字了。
1.6 忽略了对医疗费用的告知 当前医疗纠纷较多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医疗费用增长较快。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也规定:医疗机构在进行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时需取得患方的知情同意。然而很多医生在告知时忽略了对费用告知。因此,当医疗费用远超过患方预期时,往往会导致患方不满。
2 思考与对策
关于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我国的多部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均作出明确规定[3]。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例医方因为未尽到告知义务而败诉,这应当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重视。笔者认为以下措施能提高告知质量:
2.1 书面告知,详细解释 医方在告知时应该以书面告知为主,因抢救病人而来不及书面告知的应该在抢救结束后补充书面告知。在告知时,避免以深奥的医学术语告知,应详细解释告知内容,并回答患者的疑问。
2.2 选择正确的告知对象 告知时应该以患者为首选告知对象,其次应该选择有患者授权委托书的人员。现实生活中,由于程序繁琐、群众不配合等原因,很少有患方真正履行授权程序,而不同的家庭情况也不同,比如一个儿子同意手术而另一个儿子反对手术,这就给医方告知带来了难度。笔者的经验是将患者近家属召集在一起进行告知,患方家属讨论后再给医方答复,在场的家属均在告知书上签字。此外在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的,那就是由非患者本人或患者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的,如车祸中的肇事者、工伤中的单位,当病情严重、费用较高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适当地对医疗费用支付方进行告知。
2.3 个体化告知,要重点告知难以预料的意外情况 在告知时不能千篇一律,而是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告知。要重点告知检查、治疗中的各种并发症和意外,对期望值高、对病情不理解的患方要反复沟通。取得家属的书面意见后,除了在告知书末尾外,在重点沟通的内容处也应要求患方签字。告知书应该一式两份,并要求患方妥善保管。此外,在病历上要记载告知内容,必要时应要求患方同时在病历上签字。
[1] 陈 玲,刘 珺,刘 彦,等.我国医疗告知义务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病案,2013,14(7):15.
[2] 王新宗,沈士明,高正章,等.浅谈医疗告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法制,2006,14(1):42.
[3] 余明水,李 娜,刘治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38,295.
R197.323
A
1008-7044(2014)06-0619-01
2014-04-27)
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225500
田胤纯(1983-),男,江苏姜堰市人,主治医师,大学。